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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二十五

作者:張廷玉等

◎禮三(吉禮三)

社稷 朝日夕月 先農 先蠶 高禖 祭告 祈報 神祇 星辰靈星壽星(司中司命司民司祿) 太歲月將風雲雷雨 岳鎮海瀆山川 城隍

社稷

社稷之祀,自京師以及王國府州縣皆有之。其壇在宮城西南者,曰太社稷。明初建太社在東,太稷在西,壇皆北向。洪武元年,中書省臣定議:“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社稷之祀,壇而不屋。其制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等。然天子有三社。為群姓立者曰太社。其自為立者曰王社。又勝國之社屋之,國雖亡而存之,以重神也。後世天子惟立太社、太稷。漢高祖立官太社、太稷,一歲各再祀。光武立太社稷於洛陽宗廟之右,春秋二仲月及臘,一歲三祀。唐因隋制,並建社稷於含光門右,仲春、秋戊日祭之。玄宗升社稷為大祀,仍令四時致祭。宋制如東漢時。元世祖營社稷於和義門內,以春秋二仲上戊日祭。今宜祀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是年二月,太祖親祀太社、太稷。社配以后土,西向。稷配以后稷,東向。帝服皮弁服,省牲;通天冠、絳紗袍,行三獻禮。初,帝命中書省翰林院議創屋,備風雨。學士陶安言:“天子太社必受風雨霜露。亡國之社則屋之,不受天陽也。建屋非宜。若遇風雨,則請於齋宮望祭。”從之。三年,於壇北建祭殿五間,又北建拜殿五間,以備風雨。

十年,太祖以社稷分祭,配祀未當,下禮官議,尚書張籌言:

按《通典》,顓頊祀共工氏子句龍為后土。后土,社也。烈山氏子柱為稷。稷,田正也。唐、虞、夏因之。此社稷所由始也。商湯因旱遷社,以后稷代柱。欲遷句龍,無可繼者,故止。然王肅謂社祭句龍,稷祭后稷,皆人鬼,非地祇。而陳氏《禮書》又謂社祭五土之祇,稷祭五穀之神。鄭康成亦謂社為五土總神,稷為原隰之神。句龍有平水土功,故配社,后稷有播種功,故配稷。二說不同。漢元始中,以夏禹配官社,后稷配官稷。唐、宋及元又以句龍配社,周棄配稷。此配祀之制,初無定論也。至社稷分合之義,《書召誥》言‘社於新邑”,孔注曰:“社稷共牢。”《周禮》“封人掌設王之社壝”,注云:“不言稷者,舉社則稷從之。”陳氏《禮書》曰:“稷非土無以生,土非稷無以見生生之效,故祭社必及稷。”《山堂考索》曰:“社為九土之尊,稷為五穀之長,稷生於土,則社與稷固不可分。”其宜合祭,古有明證。請社稷共為一壇。至句龍,共工氏之子也,祀之無義。商湯欲遷未果。漢嘗易以夏禹,而夏禹今已列祀帝王之次,棄稷亦配先農。請罷句龍、棄配位,謹奉仁祖淳皇帝配享,以成一代盛典。

遂改作於午門之右,社稷共為一壇。

初,社稷列中祀,及以仁祖配,乃升為上祀。具冕服以祭,行奉安禮。十一年春,祭社稷行新定儀。迎神、飲福、送神凡十二拜,餘如舊。建文時,更奉太祖配,永樂中。北京社稷壇成,制如南京。洪熙後,奉太祖、太宗同配。舊制,上丁釋奠孔子,次日上戊祀社稷。弘治十七年八月,上丁在初十日,上戊在朔日,禮官請以十一日祀社稷。御史金洪劾之,言如此則中戊,非上戊矣。禮部覆奏言:“洪武二十年嘗以十一日為上戊,失不始今日。”命遵舊制,仍用上戊。

嘉靖九年諭禮部:“天地至尊,次則宗廟,又次則社稷。今奉祖配天,又奉祖配社,此禮官之失也。宜改從皇祖舊制,太社以句龍配,太稷以后稷配。”乃以更正社稷壇配位禮,告太廟及社稷,遂藏二配位於寢廟,更定行八拜禮。其壇在西苑豳風亭之西者,曰帝社稷。東帝社,西帝稷,皆北向。始名西苑土谷壇。嘉靖十年,帝謂土谷壇亦社稷耳,何以別於太社稷?張璁等言:“古者天子稱王,今若稱王社、王稷,與王府社稷名同。前定神牌曰五土谷之神,名義至當。”帝采帝耤之義,改為帝社、帝稷,以上戊明日祭。後改次戊,次戊在望後,則仍用上巳。春告秋報為定製。隆慶元年,禮部言:“帝社稷之名,自古所無,嫌於煩數,宜罷。”從之。

中都亦有太社壇,洪武四年建。取五方土以築。直隸、河南進黃土,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進赤土,江西、湖廣、陝西進白土,山東進青土,北平進黑土。天下府縣千三百餘城,各土百斤,取於名山高爽之地。

王國社稷,洪武四年定。十一年,禮臣言:“太社稷既同壇合祭,王國各府州縣亦宜同壇,稱國社國稷之神,不設配位。”詔可。十三年九月,復定製兩壇一壝如初式。十八年,定王國祭社稷山川等儀,行十二拜禮。

府州縣社稷,洪武元年頒壇制於天下郡邑,俱設於本城西北,右社左稷。十一年,定同壇合祭如京師。獻官以守御武臣為初獻,文官為亞獻、終獻。十三年,溧水縣祭社稷,以牛醢代鹿醢。禮部言:“定製,祭物缺者許以他物代。”帝曰:“所謂缺者,以非土地所產。溧水固有鹿,是有司故為苟簡也。百司所以能理其職而盡民事者,以其常存敬懼之心耳。神猶忽之,於人事又何懼焉!”命論如律。乃敕禮部下天下郡邑,凡祭祀必備物,苟非地產、無從市鬻者,聽其缺。十四年,令三獻皆以文職長官,武官不與。

里社,每里一百戶立壇一所,祀五土五穀之神。

朝日夕月

洪武三年,禮部言:

古者祀日月之禮有六。《郊特牲》曰:“郊之祭,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一也。《玉藻》曰:“翰日於東門之外”,《祭義》曰:“祭日於東郊,祭月於西郊”,二也。《小宗伯》:“肆類於四郊,兆日於東郊,兆月於西郊”,三也。《月令》:孟冬“祈來年於天宗”,天宗,日月之類,四也。《覲禮》:“拜日於東門之外,反祀方明,禮日於南門之外,禮月於北門之外”,五也。“霜雪風雨之不時,則禜日月”,六也。說者謂因郊祀而祀之,非正祀也。類禜而祀之,與覲諸侯而禮之,非常祀也。惟春分朝之於東門外,秋分夕之於西門外者,祀之正與常也。蓋天地至尊,故用其始而祭以二至。日月次天地,春分陽氣方永,秋分陰氣向長,故祭以二分,為得陰陽之義。自秦祭八神,六曰月主,七曰日主,雍又有日月廟。漢郊太乙,朝日夕月改周法。常以郊泰畤,質明出行宮,東向揖日,西向揖月,又於殿下東西拜日月。宣帝於神山祠日,萊山祠月。魏明帝始朝日東郊,夕月西郊。唐以二分日,朝日夕月於國城東西。宋人因之,升為大祀。元郊壇以日月從祀,其二分朝日夕月,皇慶中議建立而未行。今當稽古正祭之禮,各設壇專祀。朝日壇宜築於城東門外,夕月壇宜築於城西門外。朝日以春分,夕月以秋分。星辰則祔祭於月壇。從之。其祀儀與社稷同。二十一年,帝以大明、夜明已從祀,罷朝日夕月之祭。嘉靖九年,帝謂“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大明壇當與夜明壇異。且日月照臨,其功甚大。太歲等神,歲有二祭,而日月星辰止一從祭,義所不安”。大學士張璁亦以為缺典。遂定額春秋分之祭如舊儀,而建朝日壇於朝陽門外,西向;夕月壇於阜城門外,東向。壇制有隆殺以示別。朝日,護壇地一百畝;夕月,護壇地三十六畝。朝日無從祀,夕月以五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共一壇,南向祔焉。春祭,時以寅,迎日出也。秋祭,時以亥,迎月出也。十年,禮部上朝日、夕月儀:朝日迎神四拜,飲福受胙兩拜,送神四拜;夕月迎神飲福受胙送神皆再拜。餘並如舊儀。隆慶元年,禮部議定,東郊以甲、丙、戊、庚、壬年,西郊以醜、辰、未、戌年,車駕親祭。餘歲遣文大臣攝祭朝日壇,武大臣攝祭夕月壇。三年,禮部上朝日儀,言:“正祭遇風雨,則設小次於壇前,駕就小次行禮。其升降奠獻,俱以太常寺執事官代。”制曰“可”。

先農

洪武元年,諭廷臣以來春舉行耤田禮。於是禮官錢用壬等言:“漢鄭玄謂王社在耤田之中。唐祝欽明云:“先農即社。”宋陳祥道謂:“社自社,先農自先農。耤田所祭乃先農,非社也。至享先農與躬耕同日,禮無明文,惟《周語》曰:“農正陳耤禮。”而韋昭注云:“祭其神為農祈也。”至漢以耤田之日祀先農,而其禮始著。由晉至唐、宋相沿不廢。政和間,命有司享先農,止行親耕之禮。南渡後,復親祀。元雖議耕耤,竟不親行。其祀先農,命有司攝事。今議耕耤之日,皇帝躬祀先農。禮畢,躬耕耤田。以仲春擇日行事。”從之。

二年二月,帝建先農壇於南郊,在耤田北。親祭,以后稷配。器物祀儀與社稷同。祀畢,行耕耤禮。御耒耜二具,韜以青絹,御耕牛四,被以青衣。禮畢,還大次。應天府尹及上元、江寧兩縣令率庶人終畝。是日,宴勞百官耆老於壇所,十年二月,遣官享先農,命應天府官率農民耆老陪祀。二十一年,更定祭先農儀,不設配位。

永樂中,建壇京師,如南京制,在太歲壇西南。石階九級。西瘞位,東齋宮、鑾駕庫,東北神倉,東南具服殿,殿前為觀耕之所。護壇地六百畝,供黍稷及薦新品物地九十餘畝。每歲仲春上戊,順天府尹致祭。後凡遇登極之初,行耕耤禮,則親祭。

弘治元年,定耕耤儀:前期百官致齋。順天府官以耒耜及穜稑種進呈,內官仍捧出授之,由午門左出。置彩輿,鼓樂,送至耤田所。至期,帝翼善冠黃袍,詣壇所具服殿,服袞冕,祭先農。畢,還,更翼善冠黃袍。太常卿導引至耕耤位,南向立。三公以下各就位,戶部尚書北向跪進耒耜,順天府官北向跪進鞭。帝秉耒,三推三反訖,戶部尚書跪受耒耜,順天府官跪受鞭,太常卿奏請復位。府尹挾青箱以種子播而覆之。帝御外門,南向坐,觀三公五推,尚書九卿九推。太常卿奏耕畢,帝還具服殿,升座。府尹率兩縣令耆老人行禮畢,引上中下農夫各十人,執農器朝見,令其終畝。百官行慶賀禮,賜酒饌。三品以上丹陛上東西坐,四品以下台下坐,並宴勞耆老於壇旁。宴畢,駕還宮。大樂鼓吹振作,農夫人賜布一匹。

嘉靖十年,帝以其禮過煩,命禮官更定。迎神送神止行二拜。先二日,順天府尹以耒耜穜稑種置彩輿,至耕耤所,並罷百官慶賀。後又議造耕根車載耒耜,府尹於祭日進呈畢,以耒耜載車內前玉輅行。其御門觀耕,地位卑下,議建觀耕台一。詔皆可。後又命墾西苑隙地為田。建殿曰無逸,亭曰豳風,又曰省耕,曰省斂,倉曰恆裕。禮部上郊廟粢盛支給之數,因言:“南郊耤田,皇上三推,公卿各宣其力,較西苑為重。西苑雖農官督理,皇上時省耕斂,較耤田為勤。請以耤田所出,藏南郊圓廩神倉,以供圜丘、祈谷、先農、神祇壇、長陵等陵、歷代帝王及百神之祀。西苑所出,藏恆裕倉,以供方澤、朝日、夕月、太廟、世廟、太社稷、帝社稷、禘佩、先蠶及先師孔子之祀。”從之。十六年,諭凡遇親耕,則戶部尚書先祭先農。皇帝至,止行三推禮。三十八年,罷親耕,惟遣官祭先農。四十一年,並令所司勿復奏。隆慶元年,罷西苑耕種諸祀,皆取之耤田。

先蠶

明初未列祀典。嘉靖時,都給事中夏言請改各宮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令有司種桑柘,以備宮中蠶事。九年,復疏言,耕蠶之禮,不宜偏廢。帝乃敕禮部:“古者天子親耕,皇后親蠶,以勸天下。自今歲始,朕親祀先農,皇后親蠶,其考古制,具儀以聞。”大學士張璁等請於安定門外建先蠶壇。詹事霍韜以道遠爭之。戶部亦言:“安定門外近西之地,水源不通,無浴蠶所。皇城內西苑中有太液、瓊島之水。考唐制在苑中,宋亦在宮中,宜仿行之。”帝謂唐人因陋就安,不可法。於是禮部尚書李時等言:“大明門至安定門,道路遙遠,請鳳輦出東華、玄武二門。”因條上四事:一、治繭之禮,二、壇壝之向,三、採桑之器,四、掌壇之官。帝從其言,命自玄武門出。內使陳儀衛,軍一萬人,五千圍壇所,五千護於道,余如議。

二月,工部上先蠶壇圖式,帝親定其制。壇方二丈六尺,疊二級,高二尺六寸,四出陛。東西北俱樹桑柘,內設蠶宮令署。採桑台高一尺四寸,方十倍,三出陛。鑾駕庫五間。後蓋織堂。壇圍方八十丈。禮部上皇后親蠶儀:蠶將生,欽天監擇吉巳日以聞。順天府具蠶母名數送北郊,工部以鉤箔筐架諸器物給蠶母。順天府以蠶種及鉤筐一進呈,內官捧出,還授之。出玄武右門,置彩輿中,鼓樂送至蠶室。蠶母受蠶種,浴飼以待。命婦文四品、武三品以上俱陪祀,攜一侍女執鉤筐。皇后齋三日,內執事並司贊、六尚等女官及應入壇者齋一日。先一日,太常寺具祝版,祭物,羊、豕、籩豆各六、黑帛,送蠶宮令。是日,分授執事女官。日未明。宿衛陳兵備,女樂司設監備儀仗及重翟車,俱候玄武門外。將明,內侍詣坤寧宮奏請。皇后服常服,導引女官導出宮門,乘肩輿,至玄武門。內侍奏請降輿,升重翟車。兵衛儀仗及女樂前導,出北安門,障以行帷,至壇內壝東門。內侍奏請降車,乘肩輿,兵衛、儀仗停東門外。皇后入具服殿,易禮服,出,至壇。司贊奏就位。公主、內外命婦各就拜位。祭先蠶,行三獻禮,女官執事如儀。迎神四拜,賜福胙二拜,送神四拜。凡拜跪興,公主、內外命婦皆同。禮畢,皇后還具服殿,更常服。司賓引外命婦先詣採桑壇東陛下,南北向。尚儀奏請,皇后詣採桑位,東向。公主以下位皇后位東,亦南北向,以西為上。執鉤者跪進鉤,執筐者跪奉筐受桑。皇后採桑三條,還至壇南儀門坐,觀命婦採桑。三公命婦采五條,列侯、九卿命婦采九條。訖,各授女侍。司賓引內命婦一人,詣桑室,尚功率執鉤筐者從。尚功以桑授蠶母。蠶母受桑,縷切之,以授內命婦。內命婦食蠶,灑一箔訖,還。尚儀奏禮畢,皇后還坐具服殿。司賓率蠶母等叩頭訖,司贊唱班齊。外名婦序立定,尚儀致詞云:“親蠶既成,禮當慶賀。”四拜畢,賜宴命婦,並賜蠶母酒食。公主及內命婦於殿內,外命婦文武二品以上於台上,三品以下於丹墀,尚食進膳。教坊司女樂奏樂。宴畢,公主以下各就班四拜。禮畢,皇后還宮,導從前。詔如擬。

四月,蠶事告成,行治繭禮。選蠶婦善繅絲及織者各十人。卜日,皇后出宮,導從如常儀,至織堂。內命婦一人行三盆手禮,布於織婦,以終其事。蠶宮令送尚衣織染監局造祭服,其祀先蠶,止用樂,不用舞,樂女生冠服俱用黑。

十年二月,禮臣言:“去歲皇后躬行採桑,已足風勵天下。今先蠶壇殿工未畢,宜且遣官行禮。”帝初不可,令如舊行。已而以皇后出入不便,命改築先蠶壇於西苑。壇之東為採桑台,台東為具服殿,北為蠶室,左右為廂房,其後為從室,以居蠶婦。設蠶宮署於宮左,令一員,丞二員,擇內臣謹恪者為之。四月,皇后行親蠶禮於內苑。帝謂親耕無賀,此安得賀,第行叩頭禮,女樂第供宴,勿前導。三十八年罷,親蠶禮。四十一年,並罷所司奏請。

高禖

嘉靖九年,青州儒生李時颺請祠高禖,以祈聖嗣。禮官覆以聞。帝曰:“高禖雖古禮,今實難行。”遂寢其議。已而定祀高禖禮。設木台於皇城東,永安門北,震方。台上,皇天上帝南向,騂犢,蒼壁。獻皇帝配,西向,牛羊豕各一。高禖在壇下西向,牲數如之,禮三獻。皇帝位壇下北向,后妃位南數十丈外,北向,用帷。壇下陳弓矢、弓韣如后妃嬪之數。祭畢,女官導后妃嬪至高禖前,跪取弓矢授后妃嬪,后妃嬪受而納於弓韣。

祭告

明制,凡登極、巡幸及上謚、葬陵、冊立、冊封、冠婚等事,皆祭告天地、宗廟、社稷。凡營造宮室,及命將出師,歲時旱潦,祭告天地、山川、太廟、社稷、后土。凡即位之初,並祭告闕里孔廟及歷代帝王陵寢。

洪武二年,禮部尚書崔亮奏,圜丘、方丘、大祀,前期親告太廟,仍遣使告百神於天下神祇壇。六年,禮部尚書牛諒奏,太歲諸神,凡祈報,則設一十五壇,有事祭告,則設神位二十八壇。中,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凡五壇。東,四瀆、京畿、湖廣、山東、河南、北平、廣西、四川、甘肅山川,夏冬二季月將,京都城隍,凡十二壇。西,鐘山,江西、浙江、福建、山西、廣東、遼東山川,春秋二季月將,旗纛、戰船等神,凡十一壇。若親祀,皇帝皮弁服行一獻禮,每三壇行一次禮。八年,帝駐蹕中都,祭告天地於中都之圜丘。九年,以諸王將之藩,分日告祭太廟、社稷、岳鎮海瀆及天下名山大川,復告祀天地於圜丘。初,諸王來朝還藩,祭真武等神於端門,用豕九、羊九、制帛等物,祭護衛旗纛於承天門,亦如之。二十六年,帝以其禮太繁,定製豕一、羊一,不用帛。尋又罷端門祭,惟用葷素二壇祭於承天門外。

永樂七年,巡狩北京,祭告天地、宗廟、社稷,嘉靖八年秋,以躬祭山川諸神,命先期不必遣官告太廟。凡出入,必親告祖考於內殿。聖誕前一日,以酒果告列聖帝後於奉先殿,至日,以酒脯告皇天上帝於玄極寶殿,遣官以牲醴祭神烈、天壽、純德諸陵山,及東嶽、都城隍,以素羞祭真武及靈濟宮,又告修齋於道極七寶帝尊。隆慶三年,以親祭朝日壇,預告奉先、弘孝、神霄殿。

祈報

洪武二年,太祖以春久不雨,祈告諸神祇。中設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凡五壇。東設鐘山、兩淮、江西、兩廣、海南北、山東、燕南燕薊山川、旗纛諸神,凡七壇。西設江東、兩浙、福建、湖廣荊襄、河南北、河東、華州山川、京都城隍,凡六壇。中五壇奠帛。初獻,帝親行禮,兩廡命官分獻。三年夏,旱。六月朔,帝素服草履,步禱于山川壇。藁席露坐,晝曝於日,夜臥於地,凡三日。六年,從禮部尚書牛諒言,太歲諸神,春祈秋報,凡十五壇。中,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東,四瀆、京畿山川,春秋二季月將,京都各府城隍。西,鐘山、甘肅山川,夏冬二季月將,旗纛戰船等神。各五壇。時甘肅新附,故附其山川之祭於京師。其親祀之儀與祭告同。正統九年三月,雨雪愆期,遣官祭天地、社稷、太歲、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弘治十七年,畿內、山東久旱,命官祭告天壽山,分命各巡撫祭告北嶽、北鎮、東嶽、東鎮、東海。

嘉靖八年春,帝諭禮部:“去冬少雪,今當東作,雨澤不降,當親祭南郊社稷、山川。”尚書方獻夫等言:“《周禮·大宗伯》:‘以荒禮哀凶札。’釋者謂:‘君膳不舉,馳道不除,祭事不縣,皆所以示貶損之意。”又曰:‘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釋者曰:‘故謂凶災。旅,陳也,陳其祭祀以禱焉,禮不若祀之備也。’今陛下閔勞萬姓,親出祈禱。禮儀務簡約,以答天戒。常朝官並從,同致省愆祈吁之誠。”隨具上儀注。二月,親禱南郊,山川同日,社稷用次日,不除道,冠服淺色,群臣同。文五品、武四品以上於大祀門外,餘官於南天門外,就班陪祀。是秋,帝欲親祀山川諸神。禮部尚書李時言:“舊例山川等祭,中夜行禮,先一日出郊齋宿。祭畢,清晨迴鑾,兩日畢事,禮太重。宜比先農壇例,昧爽行禮。”因具儀以進。制可。祭服用皮弁,迎神、送神各兩拜。

十一年,大學士李時等以聖嗣未降,請廷臣詣岳鎮名山祝禱。帝欲分遣道士齎香帛行,令所在守臣行禮,在廷大臣分詣地祇壇祈告。於是禮部尚書夏言言:“我朝建地祇壇,自岳鎮海瀆以及遠近名山大川,莫不懷柔,即此而禱,正合古人望衍之義。但輔臣所請,止於岳鎮。竊以山川海瀆,發祥效靈,與岳鎮同功,況基運、翊聖、神烈、天壽、純德諸山,又祖宗妥靈之地,祈禱之禮,皆不可缺。”遂命大臣詣壇分祀。

神祇壇

洪武二年,從禮部尚書崔亮言,建天下神祇壇於圓丘壝外之東,及方丘壝外之西。郊祀前期,帝躬詣壇,設神位,西向,以酒脯祭告。郊之日,俟分獻從祀將畢,就壇以祭。後定遣官預告。又建山川壇於正陽門外天地壇西,合祀諸神。凡設壇十有九,太歲、春夏秋冬四季月將為第一,次風雲雷雨,次五嶽,次五鎮,次四海,次四瀆,次京都鐘山,次江東,次江西,次湖廣,次淮東、淮西,次浙東、浙西、福建,次廣東、廣西、海南、海北,次山東、山西、河南、河北,次北平、陝西,次左江、右江,次安南、高麗、占城諸國山川,次京都城隍,次六纛大神、旗纛大將、五方旗神、戰船、金鼓、銃炮、弓弩、飛槍飛石、陣前陣後諸神,皆躬自行禮。先祭,禮官奏:“祝文,太歲以下至四海,凡五壇,稱臣者親署御名。其鐘山諸神,稱余者請令禮官代署。”帝曰:“朋友書牘,尚親題姓名,況神明乎?”遂加親署。後又定驚蟄、秋分後三日,遣官祭山川壇諸神。七年令春、秋仲月上旬,擇日以祭。九年,復定山川壇制,凡十三壇。正殿,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四瀆、鐘山七壇。東西廡各三壇,東,京畿山川、夏冬二季月將。西,春秋二季月將、京都城隍。十年,定正殿七壇,帝親行禮,東西廡遣功臣分獻。二十一年,增修大祀殿諸神壇壝。乃敕十三壇諸神並停春祭,每歲八月中旬,擇日祭之。命禮部更定祭山川壇儀,與社稷同。永樂中,京師建山川壇,並同南京制,惟正殿鐘山之右,益以天壽山之神。嘉靖十一年,改山川壇名為天神地祇壇,改序雲師、雨師、風伯、雷師。天神壇在左,南向,雲、雨、雷,凡四壇。地祇壇在右,北向,五嶽、五鎮、基運翊聖神烈天壽純德五陵山、四海、四瀆,凡五壇。從祀,京畿山川,西向;天下山川,東向。以辰、戌、醜、未年仲秋,皇帝親祭,餘年遣大臣攝祭。其太歲、月將、旗纛、城隍,別祀之。十七年,加上皇天上帝尊稱,預告於神祇,遂設壇於圜丘外壝東南,親定神祇壇位,陳設儀式。禮部言:“皇上親獻大明壇,則四壇分獻諸臣,不敢並列。請先上香畢,命官代獻。”帝裁定,上香、奠帛、獻爵復位後,分獻官方行禮。亞、終二獻,執事官代,餘壇俱獻官三行。隆慶元年,禮臣言:“天神地祇已從祀南北郊,其仲秋神祇之祭不宜復舉。”令罷之。

星辰壇

洪武三年,帝謂中書省臣:“日月皆專壇祭,而星辰乃祔祭於月壇,非禮也。”禮部擬於城南諸神享祭壇正南向,增九間,朝日夕月祭周天星辰,俱於是行禮。朝日夕月仍以春秋分祭,星辰則於天壽節前三日。從之。四年九月,帝躬祀周天星辰。正殿共十壇,中設周天星辰位,儀如朝日。二十一年,以星辰既從祀南郊,罷禜星之祭。

靈星諸神

洪武元年,太常司奏:“《周禮》‘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天府》‘若祭天則祀司民、司祿,而獻民數、谷數,受而藏之。’漢高帝命郡國立靈星祠。唐制,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立冬後亥日遣官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以少牢。宋祀如唐,而於秋分日祀壽星。今擬如唐制,分日而祀,為壇於城南。”從之。二年,從禮部尚書崔亮奏,每歲聖壽日祭壽星,同日祭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示與民同受其福也。八月望日祀靈星。皆遣官行禮。三年,罷壽星等祀。

太歲月將風雲雷雨之祀

古無太歲、月將壇宇之制,明始重其祭。增雲師於風師之次,亦自明始。太祖既以太歲諸神從祀圜丘,又合祭群祀壇。已而命禮官議專祀壇壝。禮臣言:“太歲者,十二辰之神。按《說文》,歲字從步從戌。木星一歲行一次,歷十二辰而周天,若步然也。陰陽家說,又有十二月將,十日十二時所直之神,若天乙、天罡、太乙、功曹、太沖之類。雖不經見,歷代因之。元每有大興作,祭太歲、月將、日直、時直於太史院。若風師、雨師之祀,見於《周官》,後世皆有祭。唐天寶中,增雷師於雨師之次。宋、元因之。然唐制各以時別祭,失享祀本意。宜以太歲、風雲雷雨諸天神合為一壇,諸地祇為一壇,春秋專祀。”乃定驚蟄、秋分日祀太歲諸神於城南。三年後以諸神陰陽一氣,流行無間,乃合二壇為一,而增四季月將。又改祭期,與地祇俱用驚蟄、秋分後三日。

嘉靖十年,命禮部考太歲壇制。禮官言:“太歲之神,唐、宋祀典不載,元雖有祭,亦無常典。壇宇之制,於古無稽。太歲天神,宜設壇露祭,準社稷壇制而差小。”從之。遂建太歲壇於正陽門外之西,與天壇對。中,太歲殿。東廡,春、秋月將二壇。西廡,夏、冬月將二壇。帝親祭於拜殿中。每歲孟春享廟,歲暮祫祭之日,遣官致祭。王國府州縣亦祀風雲雷雨師,仍築壇城西南。祭用驚蟄、秋分日。

岳鎮海瀆山川之祀

洪武二年,太祖以岳瀆諸神合祭城南,未有專祀。又享祀之所,屋而不壇,非尊神之道。禮官言:“虞舜祭四岳,《王制》始有五嶽之稱。《周官》:“兆四望於四郊”,《鄭注》以四望為五嶽四鎮四瀆。《詩序》巡狩而禮四岳河海,則又有四海之祭。蓋天子方望之事,無所不通。而岳鎮海瀆,在諸侯封內,則各祀之。奏罷封建,岳瀆皆領於祠官。漢復建諸侯,則侯國各祀其封內山川,天子無與。武帝時,諸侯或分或廢,五嶽皆在天子之邦。宣帝時,始有使者持節祠岳瀆之禮。由魏及隋,岳鎮海瀆,即其地立祠,有司致祭。唐、宋之制,有命本界刺史、縣令之祀,有因郊祀而望祭之祀,又有遣使之祀。元遣使祀岳鎮海瀆,分東西南北中為五道。今宜以岳鎮海瀆及天下山川城隍諸地祇合為一壇。與天神埒,春秋專祀。”遂定祭日以清明霜降。前期一日,皇帝躬省牲。至日,服通天冠絳紗袍,詣岳鎮海瀆前,行三獻禮。山川城隍,分獻官行禮。是年,命官十八人,祭天下岳鎮海瀆之神。帝皮弁御奉天殿,躬署御名,以香祝授使者。百官公服,送至中書省,使者奉以行。黃金合貯香,黃綺幡二,白金二十五兩市祭物。

三年,詔定岳鎮海瀆神號。略曰:“為治之道,必本於禮。岳鎮海瀆之封,起自唐、宋。夫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受命於上帝,豈國家封號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今依古定製,並去前代所封名號。五嶽稱東嶽泰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恆山之神。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北鎮醫無閭山之神。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帝躬署名於祝文,遣官以更定神號告祭。六年,禮官言:“四川未平,望祭江瀆於峽州。今蜀既下,當遣人於南瀆致祭。”從之。十年,命官十八人分祀岳鎮海瀆,賜之制。

萬曆十四年,巡撫胡來貢請改祀北嶽於渾源州。禮官言:“《大明集禮》載,漢、唐、宋北嶽之祭,皆在定州曲陽縣,與史俱合。渾源之稱北嶽,止見州志碑文,經傳無可考,仍祀曲陽是。”

其他山川之祀。洪武元年躬祀汴梁諸神,仍遣官祭境內山川。二年,以天下山川祔祭岳瀆壇。帝又以安南、高麗皆臣附,其國內山川,宜與中國同祭。諭中書及禮官考之。安南之山二十一,其江六,其水六。高麗之山三,其水四。命著祀典,設位以祭。三年,遣使往安南、高麗、占城,祀其國山川。帝齋戒,親為祝文。仍遣官頒革正山川神號詔於安南、占城、高麗。六年,琉球諸國已朝貢,祀其國山川。八年,禮部尚書牛諒言:“京都既罷祭天下山川,其外國山川,亦非天子所當親祀。”中書及禮臣請附祭各省,從之。廣西附祭安南、占城、真臘、暹羅、鎖里,廣東附祭三佛齊、爪哇,福建附祭日本、琉球、渤泥,遼東附祭高麗,陝西附祭甘肅、朵甘、烏斯藏,京城不復祭。又從禮官言,各省山川居中南向,外國山川東西向,同壇共祀。其王國山川之祀,洪武十三年定製。十八年定王國祭山川。儀同社稷,但無瘞埋之文。凡岳鎮海瀆及他山川所在,令有司歲二祭,以清明、霜降。

城隍

洪武二年,禮官言:“城隍之祀,莫詳其始。先儒謂既有社,不應復有城隍。故唐李陽冰《縉雲城隍記》謂‘祀殿無之,惟吳越有之。’然成都城隍祠,李德裕所建,張說有祭城隍之文,杜牧有祭黃州城隍文,則不獨吳越為然。又蕪湖城隍廟建於吳赤烏二年,高齊慕容儼、梁武陵王祀城隍,皆書於史,又不獨唐而已。宋以來其祠遍天下,或錫廟額,或頒封爵,至或遷就傅會,各指一人以為神之姓名。按張九齡《祭洪州城隍文》曰:‘城隍是保,氓庶是依。’則前代崇祀之意有在也。今宜附祭於岳瀆諸神之壇。”乃命加以封爵。京都為承天鑒國司民升福明靈王,開封、臨濠、太平、和州、滁州皆封為王。其餘府為鑑察司民城隍威靈公,秩正二品。州為鑑察司民城隍靈佑侯,秩三品。縣為鑑察司民城隍顯佑伯,秩四品。袞章冕旒俱有差。命詞臣撰制文以頒之。

三年,詔去封號,止稱其府州縣城隍之神。又令各廟屏去他神。定廟制,高廣視官署廳堂。造木為主,毀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塗壁,繪以雲山。六年,制中都城隍神主成,遣官齎香幣奉安。京師城隍既附饗山川壇,又於二十一年改建廟。尋以從祀大禮殿,罷山川壇春祭。永樂中,建廟都城之西,曰大威靈祠。嘉靖九年,罷山川壇從祀,歲以仲秋祭旗纛日,並祭都城隍之神。凡聖誕節及五月十一日神誕,皆遣太常寺堂上官行禮。國有大災則告廟。在王國者王親祭之,在各府州縣者守令主之。

譯文

社稷的祭祀,從京都到王國府州縣都有。

祭壇位於宮城西南的,稱焉太社稷。

明朝初年在東方建造社壇,在西方建造稷壇,祭壇都面向北方。

洪武元年,中書省大臣議定:“周朝的制度,小宗伯掌管建國的神位,右為社稷,左為宗廟。

社稷的祭祀,建祭壇不建殿宇。

其制度建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內。

尊崇而又親近,與先祖同等對待。

然而天子有三社。

為天下百姓設立的為太社。

為自己設立的為王社。

被減前朝的社壇建殿宇覆蓋,國家雖然被滅了也要存留,是敬重神只的原故。

後代天子祇立太社、太稷。

漢高祖為太社、太稷設官吏,一年乏中各祭祀兩次。

光武帝在洛陽宗廟的右邊設太社稷,春秋雨季的第二個月及臘月,一年三次祭祀。

唐沿襲了隋的制度,在含光門右側建社稷壇,二月、八月的戊日舉行祭祀。

玄宗升社稷為大祀,仍舊下令四時致祭。

宋的制度如同束漠時。

元世祖在和義門內建設社稷壇,在二月、八月的上旬的戊日舉行祭祀。

而今宜於在二月、八月兩月的上旬的戊日舉行祭祀。”這年二月,太祖親自祭祀太社、太稷。

社由后土配祀,面向西。

稷以后稷配祀,面向東。

皇帝穿皮弁服,視察祭牲;戴通天冠、穿絳紗袍,行三獻禮。

起初,皇帝命中書省翰林院商議建殿宇,防備風雨。

學士陶安說:“天子太社必須經受風雨霜露。

亡國的社便建殿宇覆蓋,是不接受天光。

所以建殿宇不恰當。

如若遇到風雨,就請在齋宮遙祭。”聽從其說。

洪武三年,在壇北建祭殿五間,再在北邊建拜殿五問,以防風雨。

洪武十年,太祖認為社稷分祭,配祀不當,下交禮部官員商議。

尚書張籌說:按《通典》記載,顓項祭祀共工氏的兒子句龍為后土。

后土,就是社。

祭祀烈山氏的兒子柱焉稷。

稷,就是田正。

唐、虞、夏繼承下來。

這是社稷的起始。

商湯因為乾旱改遷社,以后稷代替柱。

想要遷句龍,役人能夠繼承,因而作罷。

然而王肅認為社祭句龍,稷祭后稷,都是人鬼,並非地只。

而陳氏《禮書》又認為社祭五土的地只,稷祭五穀的神靈。

鄭康成也說社為五土總神,稷為原野之神。

句龍有治水土的功德,因而配社,后稷有播種的功德,因而配稷。

兩種說法不同。

漢元始年問,以夏禹配官社,后稷配官稷。

唐、宋及元又以句龍配社,周的棄配稷。

這就是配祀的制度,超初並無定論。

至於社稷分合的道理,《書•召誥》說“在新邑舉行社稷”,孔注為:“社稷共享牲牢。”《周禮》“封人掌管設立王的社壇”,注說:“不說稷,是因為舉行社祭則稷祭合在一起。”陳氏《禮書》說:“百穀沒有土地無法生長,土地不種百穀顯不出生養的功效,因而祭社必定連及稷。”《山堂考索》說:“社為九土之尊,稷為五穀之長,穀物生於土地,那么社與稷本來就不可分。”宜於共同祭祀,自古就有明證。

請求社稷共建一壇。

至於句龍,是共工氏的兒子,祭他役什麼意義。

商湯想要替換沒有結果。

漠曾經換祭夏禹,但現在夏禹已經位於帝王之列受祀。

棄稷也配祀先農。

懇請罷除句龍、棄的配位,謹奉仁祖淳皇帝配享,以成就一代的盛典。

於是改在午門之右建造,社稷共為一壇。

起初,社稷列於中等祭祀,等到以仁祖配祀,就升為上等祭祀。

穿戴冕服舉行祭祀,行奉安禮。

洪武十一年春,祭社稷實行新制定的儀程。

迎神、飲福、送神共十二拜,其餘照舊。

建文年問,改換供奉太祖配祀。

永樂年問,北京社稷壇建成,制度如同南京。

洪熙以後,奉太祖、太宗共同配祀。

舊的制度,上旬丁日在學校祭祀孔子,第二天即上旬戊日祭祀社稷。

弘治十七年八月,上丁在初十,上戊在下月初一,禮部官員奏請在十一日祭祀社稷n御史金洪彈劾他們,說照這樣就是中戊,而非上戊了。

禮部覆奏說:“洪武二十年,曾經以十一日為上戊,失誤不是從今天開始的。”下令遵照舊制,仍舊用上戊日。

嘉靖九年諭令禮部:“天地為至尊,其次為宗廟,再次為社稷。

而今奉祖配天,又奉祖配社,這是禮官的失誤。

慮當改從皇祖舊制,太社以句龍配祀,太稷以后稷配祀。”於是因此更正社稷壇配位的禮儀,祭告太廟及社稷,便在寢廟中收藏兩個配位,復位行八拜禮。

祭壇在西苑豳風亭西面的,是帝社稷。

東焉帝社,西為帝稷,都是面向北。

開始稱為西苑土谷壇。

嘉靖十年,皇帝說土谷壇也是社稷壇,為什麼有別於太社稷?張璁等人說:“古代天子稱王,現在如果稱為王社、王稷,就與王府的社稷名稱相同。

從前定神牌為五土谷之神,名義很恰當。”皇帝採用帝藉之義,改為帝社、帝稷,在上戊的第二天祭祀。

後來改為第二個戊日,第二個戊日在十五以後,就仍在上巳日。

春季告禮、秋季報禮成為定製。

隆慶元年,禮部說:“帝社稷的名稱,古來沒有,太過繁瑣,應該罷除。”聽從了他們的意見。

中都也有太社壇,洪武四年建造。

取五方之土築成。

直隸、河南進獻黃土,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進獻紅土,江西、湖廣、陝西進獻白土,山東進獻青土,北平進獻黑土。

天下府縣一千三百餘座城市,各獻土一百斤,在名山高處爽朗之地挖取。

諸王藩國社稷,洪武四年確定。

洪武十一年,禮部大臣說:“太社稷既然已同壇共同祭祀,諸王藩國各府州縣也應同壇,稱國社國稷之神,不設定配位。”詔令許可。

洪武十三年九月,如同起初的樣式恢復為兩座壇一道矮牆。

洪武十八年,規定諸王藩國祭祀社稷山川等的儀程,行十二拜禮。

府州縣的社稷,洪武元年頒布祭壇制度於天下郡邑,都設在本城西北,右社左稷。

洪武十一年,規定照京城同壇共同祭祀。

獻禮官由守御武將行初獻,文官行亞獻、終獻。

十三年,溧水縣祭社稷,以牛醢代替鹿醢。

禮部說:“制度規定,祭物缺少的允許用其它物品代替。”皇帝說:“所謂缺少,是指非本地出產的。

溧水縣本來有鹿,這是主管官吏故意隨便簡慢。

百官之所以能盡到職責辦理人民之事務,是因為他們常存敬畏之心。

對神都疏忽.對人事又有什麼畏懼呢。”命按刑法論罪。

於是敕命禮部下達天下郡邑,凡是祭祀必須備好祭品,如果非本地出產、無從購買的,聽任其缺。

洪武十四年,令三獻禮都由文職長官施行,武官不參加。

里社,每里一百戶人家設立一座壇,祭祀五土五穀的神靈。

洪武三年,禮部說:古代祭祀日月的禮儀有六種。

《郊特牲》上說,“郊祭大報天以日為主,以月為配”,這是第一種。

《玉藻》上說,“在東門之外設朝日壇”,《祭義》上說,“在束郊祭日,在西郊祭月”,這是第二種。

《小宗伯》,“在四郊祭天,在柬郊祭日,在西郊祭月”,這是第三種。

《月令》孟冬“向天宗祈求來年”,天宗,就是日月之類,這是第四種。

《覲禮》,“在束門之外拜日,返回在方明壇祭祀上下四方神明,在南門之外禮日,在北門之外禮月”,這是第五種。

“霜雪風雨沒有定時,就榮祭日月”,這是第六種。

論說者以為隨著郊祀來祭它們,不是正式的祭祀。

類似榮祭來舉行祭祀,與諸侯覲見而行禮,不是常規的祭祀。

只有春分早上在束門外,秋分晚上在西門外舉行祭祀,纔是正式和常規的做法。

因天地至尊,所以在元旦和二至日祭祀。

日月次於天地,春分陽氣開始變長,秋分陰氣開始變長,因而在二分祭祀,是符合陰陽的意義。

自從秦祭八神,六為月主,七為日主,雍又有日月廟。

漢郊祀太乙,朝日夕月改從周法。

常常在泰時郊天時,拂曉出行宮,向東拜日,向西拜月,又在殿下東西向拜日月。

宣帝在神山祭日,在萊山祭月。

魏明帝開始在束郊祭日,在西郊祭月。

唐在二分日,在都城東西早晨祭日晚上祭月。

宋人沿襲下來,升為大祀。

元郊壇以日月從祀,在二分日早晨祭日晚上祭月,皇慶年間提議造祭壇而沒有實行。

而今應當考察古代正式祭祀的禮法,各設壇專祭。

朝日壇適宜建在城束門外,夕月壇適宣建在城西門外。

在春分祭日,在秋分祭月。

星辰就在月壇拊祭。

聽從了他們的建議。

祭祀儀程與社稷相同。

洪武二十一年,皇帝認為大明、夜明已經從祀,罷除了早晨祭日晚上祭月的祭祀。

嘉靖九年,皇帝說“大報天以日為主,以月為配。

大明壇應當與夜明壇不同。

況且日月照臨,功德偉大。

太歲等神,一年有兩祭,而日月星辰只有一次陪祭,道義上有所不安”。

大學士張璁也認為缺少了禮數。

於是規定春分、秋分的祭祀按舊儀舉行,而在朝陽門外建朝日壇,面向西;在阜城門外建夕月壇,面向東。

壇的形制有增減以示區別。

朝日壇,護壇地一百畝;夕月壇,護壇地三十六畝。

朝日壇沒有從祀,夕月壇以五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共一壇,面向南柑祭。

春分的祭祀,在寅時,迎接日出。

秋分的祭祀,在亥時,迎接月出。

嘉靖十年,禮部上奏朝日、夕月儀程:朝日迎神四拜,飲福酒受胙肉兩拜,送神四拜;夕月迎神飲福酒受胙肉送神都為兩拜。

其餘都照舊的儀程。

隆慶元年,禮部議定,束郊在甲、丙、戊、庚、壬年,西郊在醜、辰、未、戌年,由皇帝親自祭祀。

其餘年份派遣文職大臣代為舉行祭祀朝日壇,武職大臣代為舉行祭祀夕月壇。

三年,禮部上奏朝日儀,說:“正祭遇上風雨,就在壇前設臨時休息的小帳篷,皇上在小帳篷行禮。

其上下壇祭獻,都由太常寺孰事官代替。”皇帝說“準許”。

洪武元年,諭令延臣在第二年春天舉行藉田禮。

於是禮部官員錢用壬等人說:“漠鄭玄說王社在藉田之中。

唐祝欽明說:‘先農就是社。

’宋陳祥道說:‘社是社,先農是先農。

藉田祭祀的是先農,不是社。

’至於祭享先農與皇帝親耕同一天舉行,禮法上沒有明確記載。

只有《周語》中說:‘農正官舉行藉禮。

’而韋昭注說:‘祭其神是為農事祈禱。

’到漠在藉田之日祭祀先農,而它的禮儀纔開始顯著。

從晉到唐、宋沿襲不廢。

政和年問,命令主管官吏祭享先農,皇帝只舉行親耕的禮儀。

南渡之後,恢復親自祭祀。

元雖然議定耕藉之禮,但終究不親自舉行祭祀。

它祭祀先農,命令主管官吏代為行事。

而今商議耕藉的日期,皇帝親自祭祀先農。

行禮完畢,親自耕藉田。

在仲春擇日舉行。”聽從他們的意見。

洪武二年二月,皇帝在南郊建先農壇,在藉田以北。

親自祭祀,由后稷配祀。

祭器祭品儀程與祭社稷相同。

祭祀完畢,行耕藉禮。

御用耒耜兩柄,套上青絹,御用耕牛四頭,披上青衣。

行禮完畢,回到臨時休息的大帳篷。

命應天府尹及上元、江寧兩縣縣令率領百姓耕完。

這天在祭壇之地宴請犒勞百官和年高有德的老人。

十年二月,派官祭享先農,命令應天府官員率領農民耆老陪同祭祀。

二十一年,重新制定祭祀先農的禮儀,不設配位。

丞樂年問在京城建造祭壇,如同南京的形制,在太歲壇西南。

九級石階。

西方為痙埋的位置,東方是齋宮、鑾駕庫,東北方是神倉,東南方是具服殿,殿前為觀看耕藉的地方。

護壇地六百畝,供應黍稷及薦新物品的土地九十餘畝。

每年二月上旬戊日,順天府尹舉行祭祀。

後來凡是遇上皇帝繼位登極的第一年,舉行耕藉禮,就親自行祭。

弘治元年制定耕藉的禮儀。

祭期前百官進行齋戒。

順天府官員進獻未耜及積種種子,內官則捧出交給他們,從午門左邊出來,設定彩車,奏樂,送到藉田所在地。

到預定日期,皇帝頭戴翼善冠身穿黃袍,前往祭壇的具服殿,穿上袞冕,祭祀先農。

禮畢,回來,換上翼善冠和黃抱。

太常卿引導至耕藉位置,面向南方站立。

三公以下官員各就各位,戶部尚書面向北跪下進獻末耜,順天府官面向北跪下進獻鞭子。

皇帝執耒,三進三退完畢。

戶部尚書跪下接受末耜,順天府官跪下接受鞭子,太常卿奏請回到原位。

府尹攜青箱把種子播下蓋上土。

皇帝駕臨外門,面向南坐下,觀看三公行五推禮,尚書九卿行九推禮。

太常卿奏報耕藉完畢,皇帝回到具服殿,升座。

府尹率領兩縣縣令耆老百姓行禮完畢,帶上中下農夫各十人,手執農具朝見,命令他們把土地耕完。

百官舉行慶賀禮,賜以酒食。

三品官以上在丹陛上東西向就坐,四品以下在台下就坐,並在壇旁宴請犒勞年高有德的老人。

宴會結束,起駕回宮。

大樂隊鼓樂齊鳴,農夫每人賞賜布一匹。

嘉靖十年,皇帝認為那些禮節遇於繁瑣,命禮部官員重新制定。

迎神送神只拜兩拜。

提前兩天,順天府尹把耒耜農具檀種種子放在彩車中,到耕藉所,一併罷除百官慶賀。

後來又提議製造耕根車運載耒耜,府尹在舉行祭祀當日進獻之後,把末耜裝在車上在玉轄前行走。

御門觀看耕藉,地勢低矮,提議建造一座觀耕台。

詔令都準許。

後來又命開墾西苑空地為田。

建造大殿名為無逸殿,亭為豳風亭,又稱焉省耕、省斂,倉為恆裕倉。

禮部上報郊廟黍稷祭品的支取數目,因而說:“南郊藉田,皇上行三推禮,公卿各出其力,比西苑更為重要。

西苑雖有農官管理,而皇上時時視察耕種收割,比藉田更勤。

請求把藉田的產品,貯藏在南郊圓糜神倉,以供應圜丘、祈谷、先農、神只壇、長陵等陵、歷代帝王及百神的祭祀。

西苑的產品,貯藏在恆裕倉,以供應方澤、朝日、夕月、太廟、世廟、太社稷、帝社稷、柿袷、先蠶及先師孔子的祭祀。”聽從他們的意見。

嘉靖十六年,諭令凡是遇上親耕,戶部尚書先祭先農。

皇帝到來,只行三推禮。

三十八年,罷除親耕,只派官祭祀先農。

四十一年,並命令主管官吏無須復奏。

隆慶元年罷除西苑耕種,各種祭祀用谷都從藉圍取用。

明朝初年先蠶沒有列入祭祀典禮。

嘉靖年間,都給事中夏言奏請改各宮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

令主管官吏種植桑柘樹木,預備宮中親蠶之事。

嘉靖九年,又上疏說,耕蠶的禮儀,不應有所偏廢。

於是皇帝敕命禮部:“古代天子親耕,皇后親蠶,以鼓勵天下農事。

從今年起,朕親自祭祀先農,皇后親自祭祀先蠶,希望考察古代制度,制定儀程上奏。”大學士張璁等人奏請在安定門外建先蠶壇。

詹事霍韜以道路遙遠作為理由和他爭論。

戶部也說:“安定門外靠近西方之地,水源不通,無法建浴蠶的地方。

皇城內西苑中有太液、瓊島之水。

考證唐制建在苑中,宋也建在宮中,宜仿效施行。”皇帝說唐人因陋就簡,不可效法。

逭時禮部尚書李時等人說:“大明門到安定門道路遷遠,請乘坐鳳輦出束華、玄武二門。”因而條陳上奏四件事:一、治繭之禮,一、祭壇的朝向,三、採桑的器具,四、掌壇的官吏。

皇帝聽從了他們的建議,命令從玄武門出宮。

內使陳設儀仗護衛,軍士一萬人,五千人圍住壇所,五千人在路上保護,其餘事宜遵照提議。

二月,工部上呈先蠶壇圖形樣式,皇帝親自製定形制。

壇方圓二丈六尺,兩級重疊,高二尺六寸,四面有台階。

東西北方都種上桑柘樹,內設蠶宮令官署。

採桑台高一尺四寸,長寬為高的十倍,三面有台階。

鑾駕庫五間。

後面建織堂。

祭壇圍牆方圓八十丈。

禮部上奏皇后親蠶的禮儀。

蠶即將出生,欽天監擇吉祥的巳日上奏。

順天府寫上主管蠶事的女官蠶母的名稱數目送往北郊,工部把鉤箔筐架等器物供給蠶母。

順天府將蠶種及鉤筐各一份進呈,內官捧出,又交還他們。

從玄武右門出來,放在彩車中,奏樂送到蠶室。

蠶母接受蠶種,洗浴餵養等待。

朝廷命婦文職四品、武職三品以上都要陪同祭祀,帶一個侍女拿鉤筐。

皇后齋戒三日,內執事官以及司贊、六尚等女官以及應當入壇的人,齋戒一日。

提前一天,太常寺準備祝板,祭物有羊、豕、篷豆各六份以及羆帛,送給蠶宮令。

祭祀逭天,分別發給執事女官。

天役亮,值班侍衛列隊準備,女樂司設監備儀仗以及重翟車,都等候在玄武門外。

天將亮,內侍前往坤寧宮奏請。

皇后穿日常服裝,導引女官引導出宮門,乘轎到玄武門。

內侍奏請下轎,上重翟車。

衛兵儀仗及女樂隊在前面引導,出北安P弓,用行帷遮蔽,到壇內堰柬門。

內侍奏請下車,乘轎,衛兵、儀仗停在柬門外。

皇后進入具服殿,換上禮服,出來,到祭壇。

司贊奏請就位。

公主、內外命婦各自走上拜位。

祭祀先蠶,舉行三獻禮,女官按禮節行事。

迎神四拜,賜福胙兩拜,送神四拜。

凡是拜跪起立,公主、內外命婦都一同進行。

行禮完畢,皇后回到具服殿,更換日常服裝。

司賓引導外命婦先到採桑壇束階下,南北向站立。

尚儀奏請,皇后前往採桑位,面向東站立。

公主以下位於皇后位以束,也是南北向,以西向馬上位。

執鉤者跪下進獻鉤,執筐者跪下舉起筐子盛桑葉。

皇后採下三條桑葉,回到祭壇以南儀門坐下,觀看命婦採桑。

三公命婦採桑五條,列侯、九卿命婦採桑九條。

采完,各自交給女侍。

司賓引導一名內命婦,前往桑室,尚功率領拿鉤筐的人跟隨。

尚功把桑葉交給蠶母。

蠶母接遇桑葉,切捆,交給內命婦。

內命婦餵蠶,灑滿一個箔完畢,退回。

尚儀官奏報禮儀結束,皇后回具服殿就座。

司賓率領蠶母等人叩頭完畢,司贊宣唱列隊齊班。

外命婦按照順序站立排定,尚儀致詞說:“親蠶禮已經完成,按禮儀應當慶賀。”拜完四拜,賜命婦飲宴,並賜蠶母酒食。

公主及內命婦在殿內,外命婦文武二品以上在台上,三品以下在台階,尚食進獻膳食。

教坊司女樂手奏樂。

宴會結束,公主以下各到班列四拜。

行禮完畢,皇后回宮,引導隨從如同先前。

詔令照擬定儀程進行。

四月,蠶事完成,舉行治繭禮。

選蠶婦中擅長繅絲及紡織的人各十名。

占h吉日,皇后出宮,引導隨從如同日常禮儀,到織堂。

內命婦一名行三盆手禮,吩咐給織婦,完成工作。

蠶宮令送往尚衣織染監局製作祭服。

祭祀先蠶,只奏樂,不舞蹈,女樂生衣冠都為黑色。

嘉靖十年二月,禮部大臣說:“去年皇后親自採桑,已經足以勉勵天下。

而今先蠶壇殿工程沒有結束,應當派官吏行禮。”皇帝起初不允許,下令照舊舉行。

後來因為皇后出入不便,命在西苑改築先蠶壇。

祭壇東方為採桑台,台柬為具服殿,北方焉蠶室,左右為廂房,後面為從室,以供蠶婦居住。

在官左設蠶宮署,令一人,丞二人,挑選內臣中謹慎的人擔任。

四月,皇后在內苑舉行親蠶禮。

皇帝說親耕不朝賀,這怎么能朝賀呢?只行叩頭禮,女樂只供給宴飲,不用儀仗引導。

嘉靖三十八年,罷除親蠶禮。

四十一年,一併罷除主管官吏的奏請。

嘉靖九年,青州儒生李時揚請求祭祀高楳,以祈禱聖上子嗣繁盛。

禮部官員據以上奏。

皇帝說:“祭祀高楳雖然是古代就有的禮儀,現在確實難以舉行。”於是停止商議。

不久制定了祭祀高楳的禮儀。

在皇城束邊設木台,永安門以北,東方。

祭台上,皇天上帝面向南,用辟色的牛犢,青蒼色的璧。

獻皇帝配祀,面向西,用牛羊豕各一隻。

高楳之神在壇台下面向西,祭牲數目相同,行三獻禮。

皇帝位在壇下面向北,皇后妃嬪位在南面幾十丈外面向北,用帷幕遮蔽。

壇下陳設弓箭、弓套如同後宮嬪妃的數目。

祭祀完畢,女官引導皇后妃嬪到高楳神位前,跪下取弓箭授予皇后妃嬪,皇后妃嬪接過來收在弓套中。

明朝制度,凡是剛登上皇位、巡幸及上謐號、葬陵、冊立、冊封、冠禮婚禮等事,都要祭告天地、宗廟、社稷。

凡是建設宮殿,以及命令將士出軍,年成旱澇,都要祭告天地、山川、太廟、社稷、后土。

凡是即位之初,還要祭告闕里7L廟以及歷代帝王陵寢。

洪武二年,聽從禮部尚書崔亮的奏議,圜丘、方丘、大祀,在祭期之前親自祭告太廟,接著派遣使者向天下神只壇百神祭告。

淇武六年,禮部尚書牛諒上奏,太歲諸神,凡是祈禱報祭,就設十五壇。

有事祭告,就設神位二十八壇。

中間,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共五壇。

東方,四瀆、京都地區、湖廣、山東、河南、北平、廣西、四川、甘肅山川,夏冬雨季月將,京都城隍,共十二壇。

西方,鐘山,江西、浙江、福建、山西、陝西、廣東、遼東山川,春秋雨季月將,旗纛、戰船等神,共十一壇。

如若親自祭祀,皇帝穿皮弁服,行一獻禮,每三壇行一次禮。

八年,皇帝駕臨中都,在中都的圜丘祭告天地。

九年,由於諸位藩王將要前往藩國,在分日告祭太廟、社稷、岳、鎮、海、瀆,以及天下的名山大川,又在圜丘祭告天地。

起初,諸王來朝返回藩國,在端門祭告真武等神,用九隻豕、九隻羊、制帛等祭品。

在承天門祭告護衛旗纛,也是這樣。

洪武二十六年,皇帝認為禮儀過於繁瑣,規定用一隻豕、一隻羊,不用帛。

不久又罷除端門的祭祀,惟用葷素二壇在承天門外祭告。

永樂七年,巡狩北京,祭告天地、宗廟、社稷。

嘉靖八年秋,因為皇帝親自祭告山川諸神,命令不必提前派官告請太廟。

凡是出入,必定在內殿親自祭告皇祖皇考。

聖上生日前一天,用酒果在奉先殿祭告列聖帝後。

到這一天,在玄極寶殿用酒和脯祭告皇天上帝,派官用祭牲酒醴祭告神烈、天壽、純德眾陵山,以及束岳、都城隍,用素食祭告真武及靈濟宮,齋請僧徒在道極七寶帝尊前做法事祭告。

隆慶三年,因為親自祭祀朝日壇,預先祭告奉先、弘孝、神霄殿。

洪武二年,太祖因為春天久不下雨,向眾神只祈告。

中間設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共五壇。

東方設鐘山、兩淮、江西、兩廣、海南北、山東、燕南燕薊山川、旗纛諳神,共七壇。

西方設江束、兩浙、福建、湖廣劑襄、河南北、河東、華州山川、京都城隍,共六壇。

中間五壇祭奠帛。

初獻,皇帝親自行禮,兩側命官分獻。

洪武三年夏季,遭受旱災。

六月初一,皇帝穿素服草鞋,行禹步禱告于山川壇。

露天坐在藁席上,白天任太陽暴曬,夜晚睡在地上,共有三天。

洪武六年,聽從禮部尚書牛諒的提議,太歲諸神,春天祈禱秋天報祭,共十五壇。

中間,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

東方,四瀆、京城地區山川,春秋雨季月將,京都各府城隍。

西方,鐘山、甘肅山川,夏冬雨季月將,旗纛戰船等神。

各五壇。

當時甘肅新來歸附,因此將其山川附祭於京城。

親祀的儀程與祭告相同。

正統九年三月,降雪失期,派官祭告天、地、社稷、太歲、風雲雷雨、岳、鎮、海、瀆眾神。

弘治十七年,京郊地區、山東久旱,命令官員祭告天壽山,分別命令各巡撫祭告北嶽、北鎮、束岳、束鎮、束海。

嘉靖八年春天,皇帝諭令禮部:“去年冬天少雪,現在要春耕,天不降雨,應當親自祭告南郊社稷、山川。”尚書方獻夫等人說:“《周禮•大宗伯》:‘以廢置禮儀來哀傷五穀歉收疾疫流行。

’注釋者說:‘君主不舉行宴會,不清掃御道,不舉行祭禮,都是為了表示貶損之意。

’又說:‘國家有大災患,就祈告上帝及遷祭四方山川。

’注釋者說:‘就是指饑荒災禍。

旅,就是陳列。

陳列祭祀來禱告,禮節不如大祀完備。

’而今陛下不忍煩勞百姓,親自祈禱,禮儀務必簡約,以答覆上天的垂誡。

固定的朝廷官員一併隨從,共同表達反省祈願的誠意。”隨同呈上儀程。

二月在南郊親自祈禱,在同一天祭祀山川,在次日祭祀社稷,不清掃御道。

衣冠為淺色,群臣相同。

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在大祀門外,萁余官員在南天門外,就班列陪祀。

這年秋天,皇帝想親自祭祀山川諸神。

禮部尚書李時說:“舊例山川等壇的祭祀,在半夜行禮,提前一天出郊齋戒留宿。

祭祀完畢,清晨回官。

兩天完成祭祀之事,禮儀太重。

應該比照先農壇例,拂曉行禮。”因而制定儀程呈上。

皇帝許可。

祭服用皮弁裝,迎神、送神各拜兩拜。

嘉靖十一年,大學士李時等因為聖上尚無子嗣,請朝中大臣前往岳鎮名山祝禱。

皇帝想分別派遣道士,賞賜香燭布帛前往,令當地官員行禮,朝中大臣分別前往地祇壇祈告。

於是禮部尚書夏言說:“我朝設立地祇壇,自岳、鎮、海、瀆以及遠近名山大川沒有不受到撫慰的,到此祈禱,正符合古人所說的‘遷祭,之義。

但宰輔大臣請求的,祇有岳鎮。

私下認為山川海濱,祥瑞靈驗,與岳鎮同等重要,何況基運、翊聖、神烈、天壽、純德眾山,又是祖宗安放靈魂的地方,祈禱的禮儀都不可缺少。”於是命大臣前往各壇分祀。

洪武二年聽從禮部尚書崔亮的提議,在圜丘壇頒外的東方及方丘堰外的西方建天下神只壇。

郊祀之前,皇帝親自前往祭壇,設神位,面向西,用酒脯祭告。

郊祀當天,等到分獻從祀快要完成時,到壇舉行祭祀。

後來規定派官員預告。

又在正陽門外天地壇西方建山川壇,共同祭祀諸神。

共設有十九座祭壇,太歲、春夏秋冬四季月將為第一,其次為風雲雷雨,再次為五嶽,再次為五鎮,再次為四海,再次為四演,再次為京都鐘山,再次為江束,再次為江西,再次為湖廣,再次為淮東、淮西,再次為浙束、浙西、福建,再次為廣東、廣西、海南、海北,再次為山東、山西、河南、河北,再次為北平、陝西,再次為左江、右江,再次為安南、高麗、占城等國山川,再次為京都城隍,再次六纛大神、旗纛大將、五方旗神、戰船、金鼓、鏡炮、弓弩、飛槍、飛石、陣前陣後諸神.都親自行禮。

祭祀之前,禮部官員上奏:“祝文,從太歲以下到四海,共五壇,自稱為臣的親自簽署陛下名諱。

鐘山諸神,自稱為余的請命禮部官員代為署名。”皇帝說:“朋友之間寫書信,尚且親自題寫姓名,何況對神明呢?”於是加上親自署名。

後來又規定驚墊、秋分後三天,派官員祭祀山川壇諸神。

洪武七年,下令在春、秋雨季的第二月上旬,擇吉日舉行祭祀。

九年,又制定山川壇制度,共十三壇。

正殿,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四演、鐘山七壇。

東西廊糜各三壇,束邊,是京郊地區山川、夏冬雨季月將。

西邊,是春秋雨季月將、京都城隍。

十年,定正殿七壇,皇帝親自行禮,東西廊殿派功臣分獻。

二十一年,增修大祀殿諸神祭壇。

於是敕令十三壇諸神春季的祭祀一併停止,每年八月中旬,擇吉日舉行祭祀。

命禮部重新制定祭祀山川壇儀程,與社稷壇相同。

永樂年間,京都建山川壇如同南京形制,只有正殿在鐘山之右,增加天壽山之神。

嘉靖十一年,改山川壇名為天神地只壇,改排序雲師、雨師、風伯、雷師。

天神壇在左,面向南,雲、雨、風、雷,共四壇。

地只壇在右,面向北,五嶽、五鎮、基運翊聖神烈天壽純德五陵山、四海、四瀆,共五壇。

陪祀的,是京城地區山川,面向西;天下山川,面向東。

在辰、戌、醜、未年仲秋,皇帝親自舉行祭祀,其餘年份派大臣代為祭祀。

太歲、月將、旗纛、城隍,另外祭祀。

十七年,加上皇天上帝尊號,預先祭告神只,於是在圜丘外堰東南方設祭壇,親自確定神只壇位置,陳設儀式。

禮部說:“皇上親獻大明壇,則分獻四壇的眾臣,不敢並列。

請先上香完畢,命令官員代為獻禮。”皇帝裁定,上香、奠帛、獻爵復位後,分獻官纔開始行禮。

亞、終兩獻,執事官代替,其餘壇都由獻官行三次禮。

隆慶元年,禮部大臣說:“天神地只已陪祀南北郊,仲秋神只之祭不宜重複舉行。”下令停止。

洪武三年,皇帝對中書省臣說:“日月都有專門的祭壇,而星辰僅柑祭月壇,不符合禮節。”禮部擬走在城南諳神享祭壇正南方向,增加九間,朝日夕月祭祀周天星辰,都在此舉行禮儀。

朝日夕月仍舊在春、秋分祭祀,星辰之祭則在天壽節前三天。

聽從了他們的意見。

四年九月,皇帝親自祭祀周天星辰。

正殿共十壇,中間設周天星辰位,儀程如同朝日祭。

洪武二十一年,因為星辰已經陪祀南郊,停止縈星的祭祀。

洪武元年,太常司上奏:“《周禮》‘聚柴燎祭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天府》‘如若祭天就祭祀司民、司祿,奉獻百姓數目、穀物數目,接受貯藏’。

漢高帝命令郡國設立靈星祠。

唐朝制度,立秋後辰日祭祀靈星,立冬後亥日派遣官員祭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用少牢。

宋朝的祭祀如同唐朝制度,而在秋分日祭祀壽星。

現在擬定如同唐朝的制度,分日期祭祀,在城南建祭壇。”聽從了他們的意見。

二年,聽從禮部尚書崔亮上奏,每年聖上生日祭祀壽星,同一天祭司中、司命、司民、司祿,表示與百姓共同受福佑。

八月十五日祭祀靈星。

都派遣官員舉行禮儀。

三年,停止壽星等的祭祀。

古代沒有太歲、月將祭壇的制度,明開始重視對它們的祭祀。

在風師之下增加雲師,也從明朝開始。

太祖已經把太歲諸神陪祀圜丘,又共同祭祀群祀壇。

不久命令禮部官員商議建專祀的祭壇。

禮部大臣說:“太歲,是十二星辰之神。

按照《說文》,歲字從步從戌。

木星每年運行一次,歷經十二辰為一周天,如若步行。

陰陽家說,又有十二月將,十日十二時當值的神靈,如同天乙、天罡、太乙、功曹、太沖之類。

雖然不常見,但歷代都沿襲下來。

元每當有大型建築工程,在太史院祭太歲、月將、日值、時值。

至於風師、雨肺的祭祀,見於《周官》,後世都有祭祀。

唐天寶年問,在雨師之下增設雷師。

宋、元沿襲下來。

然而唐制是各自按時另外祭祀,失去了祭享的本意。

應當把太歲、風雲雷雨諸天神合為一壇,諸地只為一壇,在春秋雨季專門舉行祭祀。”於是定驚墊、秋分日在城南祭太歲諸神。

三年,又因為眾神陰陽一氣,天地之間往來無間,於是合二壇為一,並增設四季月將。

又改變祭期,與地只都在驚墊、秋分後三天。

嘉靖十年,命禮部查考太歲壇制度。

禮部官員說:“太歲之神,唐、宋的祀典沒有記載,元雖有祭典,也沒有一定的儀程。

祭壇的形制,在古代無從考察。

太歲是天神,應當設壇露天祭祀,依據社稷壇的形制而有所減小。”聽從了他的意見。

於是在正陽門外的西方建太歲壇,與天壇相對。

中間,是太歲殿。

束側,是春、秋月將二壇。

西側,是夏、冬月將二壇。

皇帝在拜殿中親自祭祀。

每年正月祭享太廟,年終袷祭之日,派遣官員舉行祭祀。

王國府州縣也祭祀風雲雷雨師,仍然在城西南筑壇。

在驚墊、秋分日舉行祭祀。

洪武二年,太祖以岳瀆諸神合祭於城南,沒有專門的祭祀。

又祭享的處所,只有屋宇而沒有祭壇,不是尊敬神靈之道。

禮部官員說:“虞舜祭四岳,《王制》中開始有五嶽之稱。

《周官》,‘在四郊遷祭四方山川神靈’,《鄭注》,以四方山川為五嶽四鎮四瀆。

序》中說天子巡狩向四岳河海獻禮,那么又有四海的祭祀。

天子祭祀四方群神,無所不達。

而岳鎮海濱,在諸侯封疆之內,就各自舉行祭祀。

秦廢除封邦建藩,岳鎮都由祠官專領祭事。

漢恢復建諸侯國,那么諸侯各祭祀其封域內的山川,天子不參預。

武帝時,諸侯或分封或廢棄,五嶽都在天子的土地上。

宣帝時,開始有使者持節祭祀岳瀆之禮。

從魏到隋,岳鎮海濱,就在當地建立祠廟,主管官吏舉行祭祀。

唐、宋的制度,有時命界內刺史、縣今祭祀,有時隨郊祀行適祭之禮,有時又派遣使者舉行祭祀。

元派遣使者祭祀岳鎮海瀆,分東西南北中焉五道。

現在應當把岳鎮海濱及天下山川城隍諸地只合為一壇,與天神等同,春秋雨季專門舉行祭祀。”於是定清明霜降為祭日。

提前一天,皇帝親自視察祭牲。

當天,戴通天冠穿絳紗袍,前往岳鎮海濱之前,行三獻禮。

山川城隍,由分獻官行禮n這年,命令官員十八名,祭天下岳鎮海濱之神。

皇帝穿皮弁服駕臨奉天殿,親自署名,把香燭祝文授予使者。

百官穿官服,送到中書省,使者奉命出行。

黃金盒貯藏香燭,黃綺幡兩面,白銀二十五兩購買祭品。

洪武三年,下韶確定岳鎮海瀆各神的名號。

大略說:“治國之道,以禮法為根本。

對岳鎮海濱的封贈,始於唐、宋。

英靈之氣,會聚而焉神,必須受到上帝的任命,國家的封號哪裡是可以妄加的?褻瀆禮法不合常理,沒有比這更嚴重的。

而今依據古代定製,一併去除前代所封名號。

五嶽稱束岳泰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恆山之神。

五鎮稱束鎮沂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昊山之神,北鎮醫無閻山之神。

四海稱束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

四瀆稱柬瀆大淮之神,南演大江之神,西瀆人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皇帝在祝文上親自署名,派遣官員以更新確定的神號告祭。

六年,禮部大臣說:“四川未平定,在峽州遷祭江瀆。

而今蜀已經攻克,應當派人到南瀆行祭。”聽從他們的意見。

洪武十年,命令官員十八人分別祭祀岳鎮海濱,賜以制命。

萬曆十四年,巡撫胡來貢請求改在渾源州祭祀北嶽。

禮部大臣說:“《大明集禮》記載,漢、唐、宋北嶽的祭祀,都在定州曲陽縣,與史實都符合。

渾源稱為北嶽,只見於州志碑文,經傳中都無處可考,仍舊祀於曲陽為是。”其它山川的祭祀。

洪武元年親自祭祀汴梁諸神,接看派遣官員祭祀各自境內山川。

二年,以天下山川柑祭於岳瀆壇。

皇帝又認為安南、高麗都已稱臣附屬,其國內山川,應當與中國一同祭祀。

諭令中書及禮部官員查考。

安南之山有二十一座,有江六條,水六條。

高麗之山有三座,水四條。

下令寫入祀典,設位舉行祭祀。

三年,派遣使者前往安南、高麗、占城,祭祀其國山川。

皇帝齋戒,親自撰寫祝文。

接著派遣官員到安南、占城、高麗頒布改正山川神號的詔令。

六年,琉球諸國已來朝貢,祭祀其國山川。

八年,禮部尚書牛諒說:“京都已停止祭祀天下山川,對外國山川,也不是天子應當親自行祭的。”中書及禮臣請求附祭於各省山川,聽從了他們的請求。

廣西附祭安南、占城、真臘、暹羅、鎖里,廣東附祭三佛齊、爪哇,福建附祭日本、琉球、渤泥,遼東附祭高麗,陝西附祭甘肅、朵甘、烏斯藏,京城不再祭祀。

又聽從禮部官員之言,各省山川居中面向南,外國山川東西向,同壇共祭。

王國山川的祭祀,洪武十三年制定製度。

十八年,規定王國祭山川,儀程如同祭社稷,但沒有痙埋之禮。

凡是岳鎮海濱以及其它山川所在之地,命令主管官吏每年清明、霜降兩次行祭。

洪武二年,禮部官員說:“城隍的祭祀,起始已經不清楚了。

先儒說既已有社,不應又有城隍。

因而唐李陽冰《縉雲城隍記》說‘祀典沒有記載,祇在昊、越祭城隍’。

然而成都城隍祠,是李德裕所建,張說有祭城隍的文章,杜牧有祭黃州城隍文,那么就不祇是昊、越有這種習俗。

又蕪湖城隍廟建於昊赤烏二年,高齊慕容儼、梁武陵王祭祀城隍,都記載於史書,又不只是唐纔這樣。

宋以來城隍的祠廟遍及天下,有的賜予祠廟匾額,有的頒賜封爵,至於有的遷就傅會,各指認一人為神的姓名。

按張九齡《祭洪州城隍文》說:‘城隍是守護神,是鄉土百姓的依靠。

’前代敬奉祭祀之意猶在。

現在應該附祭於岳瀆諸神之壇。”於是下令加以對爵名號。

京都平、和州、滁州都封為王。

其餘府為鑑察司民城隍威靈公,品秩為正二品。

州為鑑察司民城隍靈佑侯,品秩為三品。

縣為鑑察司民城隍顯佑伯,品秩為四品。

服飾冠冕都有差別。

命令文詞之臣撰寫制文頒賜。

三年,詔令去除封號,只稱為某府州縣城隍之神。

又令各廟摒除其它神位。

規定廟制,高度寬度比照官署廳堂。

取木製造神主牌,毀塑像棄置水中,取其泥塗抹牆壁,描繪雲山風景。

六年,中都城隍神主製成,派遣官員賜以香燭布帛安放。

京城城隍既已在山川壇附饗,又在二十一年改建祠廟。

不久因為從祀大祀殿,停止山川壇春祭。

永樂年問,在都城以西建廟,稱為大威靈祠。

嘉靖九年,停止山川壇從祀,每年在仲秋祭旗纛日,一併祭祀都城隍之神。

凡是聖上生日及五月十一日神的生日,都派太常寺堂上官員行禮。

國家有大的災難就祭告於廟。

在王國的由藩王親自舉行祭祀,在各府州縣的由當地長官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