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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六十

作者:宋濂、王禕等

崔斌

崔斌,字仲文,馬邑人。性警敏,多智慮,魁岸雄偉,善騎射,尤攻文學,而達政術。世祖在潛邸召見,應對稱旨,命佐卜憐吉帶,將游騎戍淮南。斌負才略,卜憐吉帶甚敬禮之。兵駐揚州西城,俾斌領騎兵覘敵形勢,斌視敵兵亂,潛出襲之,多所殺獲。俄丁父憂,襲授金符,為總管。中統元年,改西京參議宣慰司事。世祖嘗命安童舉漢人識治體者一人,安童舉斌。入見,敷陳時政得失,曲中宸慮。時世祖銳意圖治,斌危言讜論,直指面斥,是非立判,無有所諱。帝幸上都,嘗召斌,斌下馬步從。帝命之騎,因問為治大體,今當何先。斌以任相對。帝曰:“汝其為我舉可為相者。”斌以安童、史天澤對,帝默然良久。斌曰:“陛下豈以臣猥鄙,所舉未允公議,有所惑歟?今近臣鹹在,乞采輿言,陛下裁之。”帝俞其請,斌立馬揚言曰:“有旨問安童為相,可否?”眾歡然呼萬歲。帝悅,遂以二人並為相。除斌左右司郎中。每論事帝前,群言終日不決者,斌以數言決之。進見,必與近臣偕,其所獻替,雖密近之臣,有不得與聞者,以此人多忌之。會阿合馬立制國用使司,專總財賦,一以掊克為事,斌曰:“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於帝前屢斥其奸惡。

至元四年,出守東平。五年,大兵南征,道壽張。卒有撤民席,投其赤子於地以死,訴于斌。斌馳謂主將曰:“未至敵境,而先殺吾民,國有常刑,汝亦當坐。”於是下其卒於獄,自是莫敢犯。歲大昆,征賦如常年,斌馳奏以免,復請於朝,得楮幣十萬緡,以賑民飢。六年,除同僉樞密院事。襄樊之役,命斌僉河南行省事。方議攻鹿門山,斌曰:“自峴山西抵萬山,北抵漢江,築城浚塹,以絕餉援,則襄陽可坐制矣。”時調曹、濮民丁,屯田南陽。斌議罷曹、濮屯民,以近地兵多者補之,民以為便。又議戶部給濱、棣、清、滄鹽券,付行省,募民以米貿之,仍增價和糴。遠近輸販者輻輳,饋餉不勞而集。有旨:河南四路,籍兵二萬,以益襄樊。斌即馳奏曰:“河南戶少,而調度繁多,實不堪命,減其半為宜。”從之。襄陽既下,轉嘉議大夫,仍僉行中書省。

十年,詔丞相伯顏總兵南征,改行省為河南宣慰司,加中奉大夫,賜金虎符,充宣慰使。是時,襄陽、正陽諸軍,悉道河南,供億雖繁,而事無缺失。伯顏既渡江,分阿里海牙定湖南,詔斌貳之,拜行中書省參知政事。十月,圍潭州,斌攻西北鐵壩。阿里海牙中流矢,不能軍,斌以軍夜集柵下,黎明畢登,不利。斌曰:“彼軍小捷而驕弛,吾今焚其角樓,斷其援道,塹城為三周,如此則城可得。”諸將然之。乃誓師,銜枚潛登鐵壩,人齎芻秸,梯其樓火之,且豎木柵城上。詰旦,布雲梯鼓譟而上,斌挾盾先登。阿里海牙持酒勞曰:“取此城,公之力也。”斌自語阿里海牙曰:“潭人膽破矣。若斂兵不進,許其來降,則土地人民皆我有,自重湖以南,連城數十,可傳檄而定。若縱兵急攻,彼無噍類,得一空城何益!”從之。明日,即遣開示禍福,城中爭出降。諸將怒其抗敵持久,鹹欲屠之。斌喻以興師本意,諸將曰:“編民當如公說,敵兵必誅之。”斌曰:“彼各為其主耳,宜旌之,以勸未附者,且殺降不祥。”諸將乃止。捷聞,帝嘉之,進資善大夫、行中書省左丞,潭人德之,為立生祠。十一年,奉旨撫諭廣西,尋命還治湖南。潭屬邑安化、湘鄉、衡山以南,賊周龍、張唐、張虎等,所在蜂起,斌駐兵南嶽。凡來降者,同僚議欲盡戮,以懲反側,斌但按誅其首惡,脅從者盡釋之。

十五年,被召入覲。時阿合馬擅權日甚,廷臣莫敢誰何。斌從帝至察罕腦兒。帝問江南各省撫治如何。斌對以治安之道在得人,今所用多非其人,因極言阿合馬奸蠹。帝乃令御史大夫相威、樞密副使孛羅按問之,汰其冗員,黜其親黨,檢核其不法,罷天下轉運司,海內無不稱快。適尚書留夢炎、謝昌元言:“江淮行省事至重,而省臣無一人通文墨者。”乃命斌遷江淮行省左丞。既至,凡前日蠹國漁民不法之政,悉厘政之,仍條具以聞。阿合馬慮其害己,捃摭其細事,遮留使不獲上見,因誣構以罪,竟為所害。裕宗在東宮,聞之,方食,投箸惻然,遣使止之,已不及矣。天下冤之。年五十六。至大初,贈推忠保節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鄭國公,謚忠毅。

子三人,良知、威、恩。孫一人,敬。皆為大官。

崔彧

崔彧,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兒,弘州人。負才氣,剛直敢言,世祖甚器重之。至元十六年,奉詔偕牙納木至江南,訪求藝術之人。明年,自江南回,首言忽都帶兒根索亡宋財貨,煩擾百姓,身為使臣,乃挈妻子以往,所在取索鞍馬芻粟。世祖雖聽其言,然虛實竟不辨決也。

十九年,除集賢侍讀學士。彧言於世祖,謂:“阿合馬當國時,同列皆知其惡,無一人孰何之者;及既誅,乃各自以為潔,誠欺罔之大者。先有旨,凡阿合馬所用之人皆革去,臣以為守門卒隸亦不可留。如參知政事阿里,請以阿散襲父職,倘使得請,其害又有不可勝言者。賴陛下神聖,灼知其奸,拒而不可。臣已疏其奸惡十餘事,乞召阿里廷辯。”帝曰:“已敕中書,凡阿合馬所用,皆罷之,窮治黨與,纖悉無遺。事竟之時,朕與汝別有言也。”又請以郝禎剖棺戮屍,從之。尋奉旨鉤考樞密文牘,遂由刑部尚書拜御史中丞。彧言:“台臣於國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雖王公將相,亦宜糾察。近唯御史得有所言,臣以為台官皆當建言,庶於國家有補。選用台察官,若由中書,必有偏徇之弊,御史宜從本台選擇,初用漢人十六員,今用蒙古十六員,相參巡歷為宜。”皆從其言。二十年,復以刑部尚書上疏,言時政十八事:一曰開廣言路,多選正人,番直上前,以司喉舌,庶免黨附壅塞之患。二曰當阿合馬擅權,台臣莫敢糾其非,迨其事敗,然後接踵隨聲,徒取譏笑。宜別加選用,其舊人除蒙古人取聖斷外,余皆當問罪。三曰樞密院定奪軍官,賞罰不當,多聽阿合馬風旨。宜擇有聲望者為長貳,庶幾號令明而賞罰當。四曰翰苑亦頌阿合馬功德,宜博訪南北耆儒碩望,以重此選。五曰郝禎、耿仁等雖在典刑,若是者尚多,罪同罰異,公論未伸,合次第屏除。六曰貴遊子弟,用即顯官,幼不講學,何以從政。得如左丞許衡教國子學,則人才輩出矣。七曰今起居注所書,不過奏事檢目而已。宜擇蒙古人之有聲望、漢人之重厚者,居其任,分番上直,帝王言動必書,以垂法於無窮。八曰憲曹無法可守,是以奸人無所顧忌。宜定律令,以為一代之法。九曰官冗,若徒省一官員,並一衙門,亦非經久之策。宜參眾議,而立定成規。十曰官僚無以養廉,責其貪則苛。乞將諸路大小官,有俸者量增,無俸者特給。然不取之於官,惟賦之於民,蓋官吏既有所養,不致病民,少增歲賦,亦將樂從。十一曰內地百姓流移江南避賦役者,已十五萬戶。去家就旅,豈人之情,賦重政繁,驅之致此。乞特降詔旨,招集復業,免其後來五年科役,其餘積欠並蠲,事產即日給還。民官滿替,以戶口增耗為黜陟,其徙江南不歸者,與土著一例當役。十二曰凡丞相安童遷轉民臣,悉為阿合馬所擯黜,或居散地,或在遠方,並令拔擢。十三曰簿錄奸黨財物,本國家之物,不可視為橫得,遂致濫用。宜以之實帑藏、供歲計。十四曰大都非如上都,止備巡幸,不應立留守司,此皆阿合馬以此位置私黨。今宜易置總管府。十五曰中書省右丞二,而左丞缺。宜改所增右丞置諸左。十六曰在外行省,不必置丞相、平章,止設左右丞以下,庶幾內重,不致勢均。彼謂非隆其名不足鎮壓者,奸臣欺罔之論也。十七曰阿剌海牙掌兵民之權,子侄姻黨,分列權要,官吏出其門者,十之七八,其威權不在阿合馬下。宜罷職理算,其黨雖無污染者,亦當遷轉他所,勿使久據湖廣。十八曰銓選類奏,賢否莫知。自今三品已上,必引見而後授官。疏奏,即日命中書行其數事,余命與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議行之。

又言:“江南盜賊,相挻而起,凡二百餘所,皆由拘刷水手與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變。日本之役,宜姑止之。又江西四省軍需,宜量民力,勿強以土產所無。凡給物價與民者,必以實,召募水手,當從其所欲,伺民氣稍蘇,我力粗備,三二年後,東征未晚也。”世祖以為不切,曰:“爾之所言如射然,挽弓雖可觀,發矢則非是矣。”彧又言:“昨中書奉旨,差官度量大都州縣地畝,本以革權勢兼併之弊,欲其明白,不得不于軍民諸色人戶,通行核實。又因取勘畜牧數目,初意本非擾民,而近者浮言胥動,恐失農時。乞降旨省諭詔中書即行之。”又言:“建言者多,孰是孰否,中書宜集議,可行者行之,不可則明諭言者為便。”又言:“各路每歲選取室女,宜罷。”又言:“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糧,無所容隱,所宜頒行。”皆從之。

二十一年,彧劾奏盧世榮不可居相職,忤旨,罷。二十三年,加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同僉樞密院事。尋出為甘肅行省右丞。召拜中書右丞。與中書平章政事麥術丁奏曰:“近者桑哥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而得者。其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為事。宜令兩省嚴加考核,凡入其黨者,皆汰逐之。其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賕者,論如律,仍追宣敕,除名為民。”又奏:“桑哥所設衙門,其閒冗不急之官,徒費祿食,宜令百司集議汰罷,及自今調官,宜如舊制,避其籍貫,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貲戶,多為桑哥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今後徭役,不問何人,宜皆均輸,有敢如前以賄求人容庇者,罪之。又,軍、站諸戶,每歲官吏非名取索,賦稅倍蓰,民多流移。請自今非奉旨及省部文學,敢私斂民及役軍匠者,論如法。又,忽都忽那顏籍戶之後,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為籍已定,乞依太宗所行為是。”皆從之。二十八年,由中書右丞遷御史中丞,彧奏:“太醫院使劉岳臣,嘗仕宋,練達政事,比者命其參議機務,眾皆稱善。乞以為翰林學士,俾議朝政。”又言:“行御史台言:‘建寧路總管馬謀,因捕盜延及平民,搒掠至死者多;又俘掠人財,迫通處女,受民財積百五十錠。獄未具,會赦。如臣等議,馬謀以非罪殺人,不在原例。’宜令行台詰問,明白定罪。”又言:“昔行御史台監察御史周祚,劾尚書省官忙兀帶、教化的、納速剌丁滅里奸贓;納速剌丁滅里反誣祚以罪,遣人詣尚書省告桑哥。桑哥曖昧以聞,流祚於憨答孫,妻子家財並沒入官。祚至和林遇亂,走還京師。桑哥又遣詣雲南理算錢穀,以贖其罪。今自雲南回,臣與省臣閱其伏詞,為罪甚微,宜復其妻子。”皆從之。二十九年,彧偕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等奏:“四方之人,來聚闕下,率言事以乾進。國家名器,資品高下,具有定格。臣等以為,中書、樞密,宜早為銓定,應格者與之,不當與者,明語其故使去。又言事有是非當否,宜早與詳審言之。當者即議施行,或所陳有須詰難條具者,即令其人講究,否則罷遣。”帝嘉納之。又奏:“納速剌丁滅里、忻都、王巨濟,黨比桑哥,恣為不法,楮幣、銓選、鹽課、酒稅,無不更張變亂之;銜命江南,理算積久逋賦,期限嚴急,胥卒追逮,半於道路,民至嫁妻賣女,殃及親鄰,維揚、錢塘受害最慘,無故而殞其生五百餘人。近者闍里按問,悉皆首實請死,士民乃知聖天子仁愛元元,而使之至此極者,實桑哥及其凶黨之為也,莫不願食其肉。臣等其議:此三人者既已伏辜,宜令中書省、御史台從公論罪,以謝天下。”從之。又言:“河西人薛闍乾,領兵為宣慰,其吏詣廉訪司,告其三十六事,檄僉事簿問。而薛闍乾率軍人禽問者辱之,且奪告者以去。臣議:從行台選御史往按問薛闍乾,仍先奪其職。”又言:“行台官言:去歲桑哥既敗,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璽書,口傳聖旨,縱釋有罪,擅籍人家,真偽莫辨。臣等請:自今凡使臣,必降璽書,省、台、院諸司,必給印信文書,以杜奸欺。”帝曰:“何人乃敢爾耶?”對曰:“咬剌也奴、伯顏察兒,比嘗傳旨縱罪人。”帝悉可其奏。又奏:“松州達魯花赤長孫,自言不願為錢穀官,願備員廉訪司,令木八剌沙上聞。傳旨至台,特令委用,台臣所宜奉行。但逕自陳獻,又且嘗有罪,理應區別。”帝曰:“此自卿事,宜審行之。”又奏:“江南李淦言葉李過愆,被旨赴京以辯,今葉李物故,事有不待辨者。李淦本儒人,請授以教官,旌其直言。”又奏:“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要束木惡其害己,令桑哥奏罷之。臣觀鄂州等九郡,境土亦廣,宜復置廉訪司。行御史台舊治揚州,今揚州隸南京,而行台移治建康;其淮東廉訪司舊治淮安,今宜移治揚州。”又奏:“諸官吏受賕,在朝則詣御史台首告,在外則詣按察司首告,已有成憲。自桑哥持國,受賕者不赴憲台憲司,而詣諸司首,故爾反覆牽延,事久不竟。臣謂宜如前旨,惟於本台、行台及諸道廉訪司首告,諸司無得輒受。又監察御史塔的失言:女直人教化的,去歲東征,妄言以米千石餉闍里鐵木兒軍萬人,奏支鈔四百錠,宜令本處廉訪司究問,與本處行省追償議罪。”皆從之。

三月,中書省臣奏,請以彧為右丞,世祖曰:“崔彧不愛於言,惟可使任言責。”閏六月,又同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奏:“近耿熙告:河間鹽運司官吏盜官庫錢,省台遣人同告者雜問,凡負二萬二千餘錠,已征八千九百餘錠,猶欠一萬三千一百餘錠。運使張庸,嘗獻其妹於阿合馬,有寵;阿合馬既沒,以官婢事桑哥,復有寵。故庸夤緣戚屬,得久居漕司,獨盜三千一百錠。臣等議:宜命台省遣官,同廉訪司倍征之。”又言:“月林伯察江西廉訪司官術兒赤帶、河東廉訪司官忽兒赤,擅縱盜賊,抑奪民田,貪污不法,今月林伯以事至京,宜就令詰問。”又言:“揚州鹽運司受財,多付商賈鹽,計直該鈔二萬二千八百錠,臣等以謂追征足日,課以歸省,贓以歸台,斟酌定罪,以清蠹源。”並從之。又奏:“江西詹玉,始以妖術致位集賢。當桑哥持國,遣其掊核江西學糧,貪酷暴橫,學校大廢。近與臣言:撒里蠻、答失蠻傳旨,以江南有謀叛者,俾乘傳往鞫;明日,訪知為禿速忽、香山欺罔奏遣。玉在京師,猶敢誑誕如此,宜亟追還訊問。”帝曰:“此惡人也,遣之往者,朕未嘗知之。其亟禽以來。”三十年,彧言:“大都民食唯仰客糴,頃緣官括商船載遞諸物,致販鬻者少,米價翔踴。臣等議:勿令有司括船為便。”從之。

寶泉提舉張簡及子乃蠻帶,告彧嘗受鄒道源、許宗師銀萬五千兩;又其子知微訟彧不法十餘事。有旨就辯中書。彧已書簡等所告與己宜對者為牘袖之,視而後對。簡父子所告皆無驗,並系獄,簡瘐死,仍籍其家一女入官;乃蠻帶、知微皆坐杖罪除名。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先是,彧得玉璽於故臣紥剌氏之家,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即以上之徽仁裕聖皇后。至是,皇后手以授於成宗。彧以久任憲台,乞遷他職,不許。成宗諭之曰:“卿若辭避,其誰抗言哉!”彧言:“肅政廉訪司案牘,而令總管府檢劾,非宜。”成宗曰:“朕知難行,當時事由小人擅奏耳,其改之。”大德元年,彧又條陳台憲諸事,皆見於施行。

於是彧居御史台久,又守正不阿,以故人疾之,監察御史斡羅失剌,劾奏“中丞崔彧,兄在先朝嘗有罪,還其所籍家產非宜”等事,成宗怒其妄言,笞而遣之。十一月,御史台奏:“大都路總管沙的,盜支官錢,及受贓計五千三百緡,準律當杖百七,不敘,以故臣子從輕論。”而成宗欲止權停其職,彧與御史大夫只而合郎執不可。已而御史又奏:“彧任中丞且十年,非所宜。”彧遂以病辭,成宗諭之曰:“卿之辭退,誠是已,然勉為朕少留之。”閏十二月,兼領侍儀司事,與太常卿劉無隱奏:“新正朝賀,歲常習儀大萬安寺。”成宗曰:“去歲兀都帶以雪故來後,今而復然。諸不至及失儀者,殿中司、監察御史同糾之。”二年,加榮祿大夫、平章政事,尋與御史大夫禿赤奏:“世祖聖訓,凡在籍儒人,皆復其家。今歲月滋久,老者已矣,少者不學,宜遵先制,俾廉訪司常加勉勵。”成宗深然之,命彧與不忽木、阿里渾撒里同翰林、集賢議,特降詔條,使作成人材,以備選舉。彧以是歲九月卒。至大元年七月,贈推誠履正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鄭國公,謚忠肅。

葉李

葉李,字太白,一字舜玉,杭州人。少有奇質,從學於太學博士義烏施南學,補京學生。宋景定五年,彗出於柳,理宗下詔罪己,求直言。是時,世祖南伐,駐師江上,宋命賈似道領兵御之。會憲宗崩,世祖班師,鄂州圍解。似道自詭以為己功,因復入相,益驕肆自顓,創置公田關子,其法病民甚,中外毋敢指議。李乃與同捨生康棣而下八十三人,伏闕上書,攻似道,其略曰:“三光舛錯,宰執之愆。似道繆司台鼎,變亂紀綱,毒害生靈,神人共怒,以乾天譴。”似道大怒,知書稿出於李,嗾其黨臨安尹劉良貴,誣李僣用金飾齋扁,鍛鍊成獄,竄漳州。似道既敗,乃得自便。會宋亡,歸隱富春山。江淮行省及宣、憲兩司爭辟之,署蘇、杭、常等郡教授,俱不應。

至元十四年,世祖命御史大夫相威行台江南,且求遺逸,以李姓名上。初,李攻似道書,其末有“前年之師,適有天幸,克成厥勛”之語,世祖習聞之,每拊掌稱嘆。及是,其姓名聞,世祖大悅,即授奉訓大夫、浙西道儒學提舉。李聞命,欲遁去,而使者致丞相安童書,有云:“先生在宋,以忠言讜論著稱,簡在帝心。今授以五品秩,士君子當隱見隨時,其尚悉心,以報殊遇。”李乃幡然北向再拜曰:“仕而得行其言,此臣夙心也,敢不奉詔!”二十三年,侍御史程文海,奉命搜賢江南。世祖諭之曰:“此行必致葉李來。”李既至京師,敕集賢大學士阿魯渾撒里館於院中。它日,召見披香殿,勞問“卿遠來良苦”,且曰:“卿向時訟似道書,朕賞識之。”更詢以治道安出。李歷陳古帝王得失成敗之由,世祖首肯,賜坐錫宴,更命五日一入議事。時各道儒司悉以曠官罷,李因奏曰:“臣欽睹先帝詔書,當創業時,軍務繁夥,尚招致士類。今陛下混一區宇,偃武修文,可不作養人才,以弘治道?各道儒學提舉及郡教授,實風化所系,不宜罷。請復立提舉司,專提調學官,課諸生,講明治道,而上其成才者於太學,以備錄用。凡儒戶徭役,乞一切蠲免。”可其奏。

是時,乃顏叛北邊,詔李庭出師討之,而將校多用國人,或其親昵,立馬相向語,輒釋仗不戰,逡巡退卻。帝患之。李密啟曰:“兵貴奇,不貴眾,臨敵當以計取。彼既親昵,誰肯盡力?徒費陛下糧餉,四方轉輸甚勞。臣前用漢軍列前步戰,而聯大車斷其後,以示死斗。彼嘗玩我,必不設備,我以大眾踣之,無不勝矣。”帝以其謀諭將帥,師果奏捷。自是帝益奇李,每罷朝,必召見論事。二十四年,特拜御史中丞,兼商議中書省事。李固辭曰:“臣本羈旅,荷蒙眷知,使備顧問,固當竭盡愚衷。御史台總察中外機務,臣愚不足當此任。且臣昔竄瘴鄉,素染足疾,比歲尤劇。”帝笑曰:“卿足艱於行,心豈不可行耶?”李固辭,得許。因叩首謝曰:“臣今雖不居是職,然御史台天子耳目,常行事務,可以呈省。至若監察御史奏疏、西南兩台咨稟,事關軍國,利及生民,宜令便宜聞奏,以廣視聽,不應一一拘律,遂成文具。臣請詔台臣言事,各許實封,幸甚。”又曰:“憲臣以繩愆糾繆為職,苟不自檢,於擊搏何有!其有貪婪敗度之人,宜付法司增條科罪,以懲欺罔。”制曰:“可”。由是台憲得實封言事。

會尚書省立,授李資善大夫、尚書左丞,李復固辭,以謂“論臣資格,未宜遽至此”。帝曰:“商起伊尹,周舉太公,豈循格耶!尚書系天下輕重,朕以煩卿,卿其勿辭。”賜大小車各一,許乘小車入禁中,仍給扶升殿。始定至元鈔法。又請立太學。一日,從至柳林,奏曰:“善政不可以徒行,人才不可以驟進,必訓以德義,摩以《詩》《書》,使知古聖賢行事方略,然後賢良輩出,膏澤下流。唐、虞、三代,鹹有胄學,漢、唐明主,數幸辟雍,匪為觀美也。”乃薦周砥等十人為祭酒等官,凡廟學規制,條具以聞,帝皆從之。時帝欲徙江南宋宗室及大姓於北方,李乘間言:“宋已歸命,其民安於田裡。今無故聞徙,必將疑懼,萬一有奸人乘釁而起,非國之利也。”帝大悟,事遂寢。升尚書右丞,轉資德大夫。時淮、浙饑饉,谷價騰踴,李奏免江淮租稅之半,運湖廣、江西糧十七萬石至鎮江,以賑饑民。帝欲伐交趾,召李入議,李曰:“遐方遠夷,得之無益,軍旅一興,費縻巨萬,今山路險巇,深入敵境,萬一蹉跌,非所以威示遠人也。”乃止。

二十五年,昇平章政事,李固辭,許之。賜以玉帶,視秩一品,及平江田四千畝。於是桑哥為尚書丞相,顓擅國政,急於財利,毒及生民,事具《桑哥傳》。李雖與之同事,然莫能有所匡正。會桑哥敗,事頗連及同列。久之,李獨以疾得請南還。揚州儒學正李淦上書言:“葉李本一黥徒,受皇帝簡知,可為千載一遇。而才近天光,即以舉桑哥為第一事;禁近侍言事,以非罪殺參政郭佑、楊居寬;迫御史中丞劉宣自裁,錮治書侍御史陳天祥,罷御史大夫門答占、侍御史程文海,杖監察御史;變鈔法,拘學糧,征軍官俸,減兵士糧;立行司農司、木綿提舉司,增鹽酒醋稅課,官民皆受其禍。尤可痛者,要束木禍湖廣,沙不丁禍江淮,滅貴里禍福建。又大鉤考錢糧,民怨而盜發,天怒而地震,水災洊至。尚賴皇帝聖明,更張政化。人皆知桑哥用群小之罪,而不知葉李舉桑哥之罪。葉李雖罷相權,刑戮未加,天下往往竊議,宜斬葉李以謝天下。”書聞,帝矍然曰:“葉李廉介剛直,朕所素知者,寧有是耶!”有旨驛召淦詣京師。

二十九年二月,李南還,至臨清,帝遣使召之,俾為平章政事,佐丞相完澤治省事,李上表力辭。未幾,卒,年五十一。李既卒而淦至,詔以淦為江陰路教授,以旌直言。帝嘗問兵部郎中趙孟頫,李與留夢炎孰優,孟頫對:“夢炎優。”帝笑曰:“不然,夢炎以掄魁位宰相,而附賈似道,病民誤國,伴食中書,無所可否;李舊由諸生,力詆似道,其過夢炎甚遠。然其性剛直,人不能容,而朕獨愛之也。”李前後被賜之物甚多,而自奉甚儉。嘗戒其子曰:“吾世業儒,甘貧約,唯以忠義結主知。汝曹其清慎自持,勿增吾過。”指所賜物曰:“此終當還官也。”比卒,悉表送官,一毫不以自私。至正八年,贈資德大夫、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右丞、上護軍,追封南陽郡公,諡文簡。

燕公楠

燕公楠,字國材,南康之建昌人,宋禮部侍郎肅之七世孫。母雷氏,夢五色巨翼入幃,遂生公楠。十歲能屬文,居父喪,廬墓三年。再貢於鄉,不第,後以連帥辟,五遷至通判贛州事。至元十三年,世祖既平江南,帥臣板授同知贛州事。十四年,以平廣南功,遷同知吉州路總管府事。二十二年夏,召至上都,奏對稱旨,世祖賜名賽因囊加帶,命參大政,辭,乞補外。除僉江浙行中書省事,俄移江淮。尚書省立,就僉江淮行尚書省事。江淮在宋為邊陲,故多閒田,公楠請置兩淮屯田,勸導有方,田日以墾。二十五年,除大司農,領八道勸農營田司事。按行郡縣,興利舉弊,績用大著。劾江西營田使沙不丁貪橫,罷之。

二十七年,拜江淮行中書省參知政事。桑哥既敗,而蠹政未盡去,民不堪命。公楠赴闕,極陳其故,請更張以固國本。世祖悅。會欲易政府大臣,以問公楠,公楠薦伯顏、不灰木、闍里、闊里吉思、史弼、徐琰、趙琪、陳天祥等十人。又問孰可以為首相,對曰:“天下人望所屬,莫若安童。”問其次,曰:“完澤可。”明日,拜完澤為丞相,以公楠及不灰木為平章政事,固辭。改江浙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賜弓矢及衛士十人以行。三十年,復為大司農,得藏匿公私田六萬九千八百六十二頃,歲出粟十五萬一千一百斛、鈔二千六百貫、帛千五百匹、麻絲二千七百斤。元貞元年,進河南行省右丞,釐正鹽法,民便之。召入覲。成宗以公楠先帝舊臣,慰勞良至,改拜江浙行省右丞。明年,遷湖廣行省右丞。轉運司判官唐申,家沅州,豪橫奪民田;武昌縣尹劉權殺主簿,誣系其妻子。悉正其罪。五年,召還朝,以卒。帝聞,甚傷悼之。賻贈有加,特命朝臣護喪南歸。

馬紹

馬紹,字子卿,濟州金鄉人,從上黨張播學。丞相安童入侍世祖,奏言宜得儒士講論經史,以資見聞。平章政事張啟元以紹應詔,授左右司都事。出知單州,民刻石頌德。至元十年,僉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司事。益都寧海飢,紹發粟賑之。十三年,移僉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未行,屬江淮甫定,選官撫治,遷同知和州路總管府事,民賴以安。

十九年,詔割隆興為東宮分地,皇太子選署總管,召至京師,為刑部尚書。萬億庫吏盜絨四兩,時相欲置之重典,紹言:“物情俱輕,宜從貸減。”乃決杖釋之。河間李移住妄言惑眾,謀為不軌,紹被檄按問,所全活幾百人。二十年,參議中書省事。二十二年,改兵部尚書。逾年,復為刑部尚書。二十四年,分立尚書省,擢拜參知政事,賜中統鈔五千緡。時更印至元鈔,前信州三務提舉杜

璠言至元鈔公私非便。平章政事桑哥怒曰:“杜璠何人,敢沮吾鈔法耶!”欲當以重罪。紹從容言曰:“國家導人使言,言可采,用之;不可采,亦不之罪。今重罪之,豈不與詔書違戾乎?”璠得免。拜尚書左丞。親王戍邊,其士卒有過支廩米者,有司以聞,帝欲究問加罪。紹言:“方邊庭用兵,罪之,懼失將士心。所支逾數者,當嗣年之數可也。”制可。宗親海都作亂,其民來歸者七十餘萬,散居雲、朔間。桑哥議徙之內地就食,紹持不可。桑哥怒曰:“馬左丞愛惜漢人,欲令餒死此輩耶?”紹徐曰:“南土地燠,北人居之,慮生疾疫。若恐餒死,葛若計口給羊馬之資,俾還本土,則未歸者孰不欣慕。言有異同,丞相何以怒為?宜取聖裁。”乃如紹言以聞,帝曰:“馬秀才所言是也。”桑哥集諸路總管三十人,導之入見,欲以趣辦財賦之多寡為殿最。帝曰:“財賦辦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軍,豈少此哉!”紹退至省,追錄聖訓,付太史書之。議增鹽課,紹獨力爭山東課不可增。議增賦,紹曰:“苟不節浮費,雖重斂數倍,亦不足也。”事遂寢。都城種苜蓿地,分給居民,權勢因取為己有,以一區授紹,紹獨不取。桑哥欲奏請賜紹,紹辭曰:“紹以非才居政府,恆憂不能塞責,詎敢徼非分之福,以速罪戾!”桑哥敗,跡其所嘗行賂者,索其籍閱之,獨無紹名。桑哥既敗,乃曰:“使吾早信馬左丞之言,必不至今日之禍。”帝曰:“馬左丞忠潔可尚,其復舊職。”尚書省罷,改中書左丞,居再歲,移疾還家。元貞元年,遷中書右丞,行江浙省事。大德三年,移河南省。明年卒。有詩文數百篇。

譯文

崔斌字仲文,馬邑人。機敏多智,體格魁梧,善於騎射,對於文學深有造詣,能曉政治。世祖還是太子時就召見了他,命他輔助卜憐吉帶率領游騎戍守淮南。斌頗有才略,卜憐吉帶甚是敬重他。蒙古大軍駐於揚州西城,令斌領一支人馬偵察敵情,斌見敵軍混亂,進行偷襲,斬獲甚多。父親去世,斌服喪期滿,授金符為總管。中統元年(1260),改任西京參議宣慰司事。世祖曾命安童舉薦漢人中懂政治者一人,安童推舉崔斌。斌入見世祖,陳述他對當時政治得失的意見,世祖滿意。

當時,世祖銳意圖治,斌敢於直言,是非分明,無所避諱。世祖在上都,曾召斌問他安邦治國首要的事是什麼。斌說是任命一個好的宰相。世祖說“:你為我薦舉可以為相的人。”斌推薦了安童、史天澤等。世祖沉默了許久,斌有些不安地說“:陛下豈是認為臣是卑下之人,所舉薦不合公議,有所懷疑?今近臣都在這裡,請讓我收集大家的意見,由陛下裁決。”帝同意他的請求。斌立在馬上高聲問道:“皇上有旨,問安童為相可否?”眾人歡騰表示贊同,並高呼萬歲。世祖十分高興,便以安童、史天澤二人為相,任斌為左右司郎中。朝臣們每次在帝面前論事,議論終日,最後沒有決斷,斌以數言就決斷了。每次進見皇帝,必與近臣一道,其對皇帝勸善改過的意見,雖最親近的侍臣也不得而知,因此人們多忌刻他。阿合馬設立制國用使,專管財政,勒索百姓。斌說:“與其有搜括百姓之臣,不如有盜竊國庫之臣。”多次在世祖面前斥責阿合馬的奸惡。

至元四年(1267),出京去任東平府太守。五年,大軍南征,路過壽張。一兵卒撤毀百姓臥席,將初生嬰兒丟在地上致死,百姓投訴于斌,斌去對主將說“:還未到敵境便殺自己的百姓,國有刑法在,你也要問罪。”於是將該卒下獄,從此以後再無人敢侵犯百姓。這年歉收,而賦稅如常年一樣徵收,斌奏請免徵,還向朝廷請求救濟款紙幣十萬緡,用以賑濟饑民。六年,任同僉樞密院事。

襄樊之戰時,斌任僉河南行省事。蒙軍計畫攻鹿門山,斌建議:“自峴山西至萬山,北至漢江,築城堡,深挖濠,斷絕敵軍糧餉和援軍,則襄陽垂手可得。”這時,調曹州、濮州壯丁屯田南陽,斌建議不用徵調曹、濮百姓屯田,以附近兵多者去屯田,百姓都認為這樣好。又提議,由戶部將濱州、棣州、清州、滄州的鹽券付與行省,用鹽券增價收購民間米糧。於是遠近販米來賣者,絡繹不絕,軍糧不費多大氣力就徵集起來了。朝廷命河南四路徵兵二萬人以增加襄樊的兵力。斌忙奏報朝廷“:河南戶口少,而且調度頻繁,人民承受不了,減少一半為好。”朝廷依從。襄陽攻克後,斌轉為嘉議大夫,仍僉行中書省事。

至元十一年,詔令丞相伯顏統領大軍南征宋朝,改行省為河南宣慰司,任斌為宣慰使,加中奉大夫,賜金虎符。當時,襄陽、正陽諸軍都經過河南,供給雖然繁多,但從無短缺。伯顏渡江後,派阿里海牙去平定湖南,朝廷令斌輔助,拜斌為行中書省參知政事。

十二年十月,元軍圍攻潭州,斌攻西北鐵壩,阿里海牙中箭受傷不能指揮,斌夜間集中兵力於柵下,黎明發起攻擊,不利,斌曰:“敵軍取得小勝,必然驕傲,放鬆戒備,我們乘機燒掉他們..望樓,斷絕其援兵的通道,圍城挖三道壕溝,這樣則城可攻破。”諸將贊同,於是誓師進軍,令一部人偷登鐵壩,每人帶薪柴一捆去燒..望樓,豎木柵於城上。天明時大軍一起攻城,斌持盾先登,攻占鐵壩。阿里海牙持酒慰勞斌道:“取此城,是公的力量。”斌向阿里海牙建議“:現在潭州人已嚇破了膽,若我們停止進攻,讓他們來降,則其土地人民皆我們所有,而且自重湖以南的數十城,只需一道命令,他們便拱手投降。若下令猛攻,他們一個人也活不了,那我們只是得一座空城而已。”阿里海牙贊同,第二天向潭州守軍講明禍福,他們都爭相投誠。諸將忿恨潭州軍民持久抵抗,要把他們都殺掉,斌耐心向他們講明興師南伐的本意,不是殺人,而是取得土地和民眾。諸將還要求“:百姓按照公所說不殺,敵兵則必全誅。”斌又勸道“:他們也是為自己的朝廷,現在投降了,應表彰他們,這樣會影響那些尚未歸附的軍民,也像他們一樣歸降。而且殺死投降者是不祥之事。”諸將又聽了他的勸告。報捷朝廷,世祖很高興,進升斌為資善大夫、行中書省左丞。潭州人也尊敬他,為他立生祠祝福。

十三年,斌奉旨撫安廣西,不久又回湖南。潭州所屬之安化、湘鄉、衡山三縣以南的人民,在周龍、張唐、張虎等人領導下,抗擊元兵。斌駐軍於南嶽。對凡來降的軍民,同僚主張全部處死,以懲戒他們的抗拒。斌則只誅其首領,其餘一律釋放。

十五年,斌被召入朝。當時阿合馬執政,專橫跋扈,廷臣無可奈何。斌隨世祖至察罕腦兒,帝問他江南各省撫治情形,斌回答說:“關鍵在於用人得當,而今所用之人多不稱職。”接著便揭發阿合馬的奸詐作為。帝令御史大夫相威、樞密副使孛羅去調查處理,裁汰多餘又不稱職的官員,清除阿合馬的親黨,核查其不法行為,撤銷天下轉運司。這些都得到人民的普遍稱讚。尚書留夢炎、謝昌元報告說“:江淮行省十分重要,而該省臣中無一通文墨的人。”於是命斌為江淮行省左丞。斌到任後,加以整頓,糾正那些有害於國於民的弊政。阿合馬怕對他不利,找了一些小事,誣陷崔斌致死,年僅五十六歲。天下人都認為這是一樁冤案。至大初年(1308),贈推忠保節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鄭國公,謚“忠毅”。

崔彧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兒,弘州人。為人自負有才,剛直敢言,深受世祖的器重。至元十六年(1279),奉詔與牙納木到江南訪求陰陽占卜之人。第二年從江南回京,向朝廷報告使臣忽都帶兒追索原宋朝的財貨,煩擾百姓等情形。世祖尚不能判斷其言之虛實,故未處理。

十九年,任集賢侍讀學士。 彧對世祖說“:阿合馬當權時,同朝官員都知他奸惡,但無一人提出要怎么辦;阿合馬被處死後,這些人又各自表示自己的清白,這是最大的欺騙。前已有令,凡阿合馬所用之人統統革職,臣以為就是連守門的小卒也可不留。參知政事阿里,請求準許阿散承襲其父職。如果批准了他的請求,其害又說不完。陛下英明,洞察其奸,拒不允準。臣已陳奏其奸惡行為十餘事,請召阿里來廷與他當面辯論。”世祖同意。

不久,奉旨檢閱樞密院文牘,於是由刑部尚書拜御史中丞。 彧上書道“:御史台臣僚的職責關係到國家政事之得失,百姓之禍福,百官之邪正,雖王公將相也要糾察。近來有人說只有御史才能進諫,臣認為御史台的官員們都可進諫,這樣才對國家有利。選用台察官,若由中書省進行,則必然有偏頗徇私之弊。御史應從本台選擇,原來用漢人十六員,今用蒙古人十六員,相互參差巡察為好。”朝廷採納這意見。

二十年,又以刑部尚書之職上書,提出有關政事的十八條意見:一、廣開言路,多選用正人,輪流值班作為朝廷喉舌,以避免結黨和堵塞言路之患。二、阿合馬專權,台臣不敢糾察其為非作歹,而等到他失敗之後,便接二連三地隨聲附和,徒取譏笑。應選人任用,原阿合馬所用的那班人,除蒙古人由皇上決定外,其餘的人應當問罪。三、樞密院對軍官的取捨、賞罰,原多聽阿合馬的意見。現在應該擇有聲望的人來主管樞密,這樣才能號令明白賞罰得當。四、翰林院也曾為阿合馬頌德。應廣泛訪求南北年老而有聲望的儒生,從中選任翰林學士。五、在執法中應排除罪同而罰異,未伸張公論的不良傾向。六、王公子弟,幼未學習即任顯官,他們如何能從政?希望有像左丞許衡這樣的人在國子學中任教,則人才輩出。七、今《起居注》所寫的不過是一些奏事的目錄而已,應挑選蒙古人中之有聲望、漢人中持重厚道的人擔任其事,輪流值班,凡皇帝的一些重要言行都要記載下來,傳於後世。八、各地方官府無法可依,故奸人得為所欲為,應制定律令,作為一代之法律。九、對於處理多餘官員,若只裁撤一官或合併一衙門,不是長久之計。應參考廷臣們的意見,制定一持久的成規。十、官僚沒有俸祿無以養廉,因此責罰他們愛財是苛求了。請對各路大小官員,有俸者量予增加,無俸者給予俸祿。然不取之於官,而取之於民。官吏有了俸祿,不至於再去剝削百姓,凡負擔了官俸的百姓,不再增加他的賦稅,這樣百姓也樂意。十一、中原百姓流亡到江南以逃避繁重賦役者已有十五萬戶。離鄉背井,流落他方,並非他們情願如此,是繁重的賦役迫使他們不得不如此。請求特下詔書,號召百姓歸鄉復業,免除他們今後五年的租稅和勞役,以及所欠債務,發還他們原來的產業。各地官吏任滿的考核,以其所管轄戶口的增減作為升降的依據。凡遷到江南不回來的百姓,與當地百姓一樣服勞役。十二、凡丞相安童所升調的良臣,都被阿合馬所排除,或散居於各地,或遷到遠方,請將他們復職並加提拔。十三、沒收奸黨的財物,原本為國家所有,不可視為橫財而濫用,應如實交國庫儲存,以備國家每年的財用。十四、上都(開平)是皇帝巡視才到,故設留守司。而大都不同於上都,是朝廷所在,阿合馬也設留守司,是為了安置其黨徒。現應把留守司改為總管府。十五、中書省右丞有二人,而左丞缺。應減去一右丞而補左丞一人。十六、在外行省不必設丞相、平章,只設左右丞以下官員,這樣朝廷力量加重而免於內外力量均衡之弊。有人說不加重地方力量不足以鎮壓百姓的反抗,這是奸黨的欺人之談。十七、阿剌海牙在湖廣掌握了軍政大權,把其子侄親戚都安置在要害位置,當地官吏有十之七八都屬他的部屬,其權威不在阿合馬之下。應罷他的官職,進行清算,其黨羽雖無違法亂紀行為,也應轉調別的地方,不要讓他久據湖廣。十八、官吏的選拔與任命,不先考其賢與不賢,這是不應該的。自今以後,凡三品以上官員,必先引見皇帝,考其賢愚,然後授官。這份奏疏進呈後,世祖即命中書省先擇其中立即可行者施行,其餘與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商議後再付諸實行。

崔 彧又陳奏:“江南盜賊的興起,凡二百餘處,都是由於徵發水手和造海船弄得民不聊生所激成的。因此,征討日本的事應暫停止。另外,江西四省軍需,應按百姓負擔力所能及來徵調,不要強迫他們交納本地所不產的物品。凡向百姓購買,必須付與實際價錢。召募水手,應當本著自願的原則。討日本的事,等三二年後,那時百姓的生產得到恢復,我們軍力加強了,再出兵東征也不算晚。”世祖認為崔 彧的話不切實際“,如同射箭一樣,拉弓的架勢雖然可觀,但發出的箭卻未中目標”。彧又多次上書說:“昨中書省奉旨差遣官員丈量大都路各州縣的土地,以便革除權貴們兼併之弊。為了丈量清楚,不得不把一般軍民人戶的土地也進行核實。調查牲畜的數目,初意不是要侵擾百姓。近來有一些流言,使百姓不安,恐怕會因此耽誤了農業耕種。請旨令中書省切實注意。”“建議很多,誰是誰非,請中書省加以議論,擇其可行者付諸實行,不可行者也要說清楚為什麼不行。”“應停止在各路每年挑選未出嫁女子入宮的事。”“宋文思院以小口斛出納官糧,無所隱瞞,這辦法我朝也可實行。”這些意見都被採納。

至元二十一年, 彧劾奏盧世榮,指出他不可以為相。這違反了皇帝旨意,被罷官。後復官,二十三年,加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同僉樞密院事。不久,出任甘肅行省右丞。又召回朝拜中書右丞。他與中書平章政事麥術丁聯名陳奏“:近來,桑哥當政四年,朝廷內外官員,很少不是花錢買來的,其同族兄弟,親戚朋友,都授以要職,贈以良田,以欺騙皇上、剝削百姓為能事。應令中書、尚書兩省嚴加考察,凡桑哥官員中有受賄賂的,也依法罷官,削職為民。”又奏“:桑哥所設衙門,其閒散和不急需的官吏,只是白費俸祿,宜令各官府討論裁汰。自今以後的官員調任,應按舊制,不論籍貫,這樣不至於損害公家。又,大都的富戶多為桑哥所庇護,一切徭役只令貧民承擔。今後徭役,不論何人均得負擔,有敢於像從前那樣求人庇護者,一律論罪。又,軍、站諸戶,每年被官吏在正稅之外進行敲詐勒索,其數額是正稅的幾倍,迫使人民逃亡他鄉。請自今以後,非奉皇帝聖旨及省部公文,敢於私自徵收賦稅及強迫軍匠服役者,依法論罪。又,忽都忽那顏清查登記戶口之後,不得再招納民戶為奴婢,這在太宗時已做了規定。今江南百姓戶口也已登記在冊,請依照太宗的規定辦理。”這些意見都得到採納。

二十八年, 彧由中書右丞升為御史中丞。彧上書言道:“太醫院使劉岳臣,曾在宋朝為官,此人對於政事很老練,近來命他參議機務,都認為他還不錯。請任他為翰林學士,使參議朝政。”又奏:“據行御史台報告:‘建寧路總管馬謀,在捕盜時株連平民,拷打至死者甚多;又劫掠百姓財物,強姦處女,受人賄賂共五十錠。尚未法辦就被大赦。臣等認為,馬謀以無辜殺人,不應在大赦範圍之內。’應詔令行御史台審問明白,依法定罪。”又說“:往日行御史台監察御史周祚,彈劾尚書省忙兀帶、教化的、納速剌丁滅里等貪贓枉法。而納速剌丁滅里卻反誣告周祚,遣人到尚書省報告了桑哥。桑哥含糊其詞地報告了朝廷,判祚流放於憨答孫,其妻室兒子及財產全部沒收。祚至和林遇到兵亂,逃回京師。桑哥又遣他去雲南清理錢糧,以贖其罪。今自雲南回京,臣與省臣審閱其口供,其罪很小,應歸還其妻子兒女。”這些意見均被採納。

二十九年, 彧又同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等奏:“四方之人都來到京城,說是向國家提出他們的意見並以此求得官職。國家官爵,其品位高下俱有規定。臣等認為,中書省、樞密院對這些人應及早審定,凡合格者給予官職,不應給予官職的,也說明原因,讓他們回去。對於他們所提的意見,也及早詳細審查其是非當否。凡恰當的,即討論後施行;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令本人講明白,否則就讓他們回去。”帝認為這些意見很好,加以採納。

又奏“:納速剌丁滅里、忻都、王巨濟等,與桑哥結成同黨,恣意妄為,對於紙幣、官制、鹽課、酒稅,胡亂改變祖宗的規定;奉命到江南去清理拖欠已久的賦稅,限定短期內交納,吏卒追索,使百姓嫁妻賣女來償還,還株連到親戚鄰里,維揚、錢塘受害最慘,無故而被逼死者達五百餘人。士民們深知天子聖明,愛護百姓,使百姓遭此大難,是桑哥及其凶黨所造成的。天下之人恨之入骨,莫不要食其肉。臣等共同認定:此三人既已伏法,宜令中書省、御史台公布其罪狀於天下。”皇帝採納這意見。

又奏:“河西人薛..乾,領兵為宣慰使。其屬吏到廉訪司來指控三十六事。廉訪司令僉事查詢。薛..干將去查訪的人逮捕起來進行侮辱,又把告發的人搶了去。臣等認為,應由行台選派御史去審問薛..乾,而且先奪其官職。”又說:“據行台官報告,去年桑哥倒台後,有從朝廷派去的使臣,沒有皇上詔書,只是口傳聖旨,釋放罪犯,擅自沒收人家的財產,真偽莫辨。臣等請求:從今以後,凡朝廷派出使臣,必須持有蓋有皇帝玉璽的詔書和省、台、院諸衙門蓋印的有關方面的文書,以杜絕奸詐欺騙。”世祖問:“何人敢如此膽大妄為?”回答說:“有咬剌也奴、伯顏察兒,他們曾傳旨釋放罪犯。”帝批准 彧等所陳奏的意見。

又奏:“松州達魯花赤長孫,自言不願為管錢糧官,願到廉訪司任職,令木八剌沙上報朝廷。朝廷傳旨至御史台,特令委用,台臣且遵旨執行。但他不經一定程式而直接陳奏,且曾有罪,理應加以區別對待。”帝曰:“這是你職務內的事,由你斟酌處理。”又奏“:江南李淦說葉李有過失,奉旨赴京講明情形。今葉李已死,已不需申辯了。李淦本為儒生,請授以教官之職,以表彰其敢於直言。”又奏:“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要束木認為對他不利,令桑哥奏請撤銷。臣認為鄂州等九郡,境域廣大,應恢復其廉訪司。行御史台原在揚州,今揚州隸屬於南京,因而行台也移到建康。淮東廉訪司在淮安,請令移到揚州。”又奏:“諸官吏受賄,在朝則到御史台告發;在外則到按察司告發。這已成為定製。但自桑哥持政,對受賄官吏,不到御史台和按察司去告發,而由行政衙去受理,致使案件反覆拖延,長期不能得到處理。臣認為應遵照以前規定,只能到御史台、行御史台及諸道廉訪司去告發,行政衙門不能受理。據監察御史塔的失說,女真人教化的,去年東征時妄言以米千石交..里鐵木兒軍萬人為軍餉,奏請先付與他鈔四百錠。這事應令本處廉訪司去查問明白,與本處行省一同追回,並定其罪。”這些意見世祖也都一一採納。

至元二十九年三月,中書省臣奏請任 彧為本省右丞。世祖說“:崔彧敢於直言,唯他可任為台諫官員。”閏六月,彧又同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奏“:近據耿熙報告,河間鹽運司官吏盜竊官庫錢,中書省與御史共同審訊,得知該鹽運司虧欠鹽稅二萬二千餘錠,已征八千九百餘錠,尚欠一萬三千一百餘錠。鹽運使張庸,曾將其妹獻與阿合馬,因得寵信。阿合馬死後,他又以官府奴婢獻與桑哥,再次得寵。張庸攀附親屬,得以久居鹽運司官位,他一人盜官庫錢三千一百錠。臣等認為,應命御史台與中書省各遣官吏,與廉訪司一同去加倍徵收。”又言“:月林伯察知江西廉訪司官術兒赤帶、河東廉訪司官忽兒赤,擅自釋放盜賊,占奪民田,貪污違法。今月林伯因事至京,請下令向他查問。”又言:“揚州鹽運司受賄,多付商賈鹽,計值二萬二千八百錠。臣等認為,鹽課已經征足交中書省,鹽運司所得贓款應交御史台,受賄官吏應分別判罪,以清貪污之源。”以上兩條意見均被採納。 彧又奏:“江西詹玉,始以妖術而官至集賢學士,這是正值桑哥執政,派他去核查江西學糧。他在江西貪婪橫暴,使學校大遭破壞。近來他對臣說:撒里蠻、答失蠻傳旨,因江南有人謀反,令我速去審理。第二天,經打聽知是禿速忽、香山的謊報。詹玉在京師還敢如此以謊言騙人,應立即追還審訊。”世祖說:“這是個惡人,派他去朕不知道,速將他擒回。”

至元三十年, 彧上書言:“大都之民,其食糧全賴商人供給,近來因官府將商船征去運載朝廷的各種物資,致使糧商稀少,米價暴漲。臣等認為,請令官府不要徵發民船。”朝廷允準。寶泉提舉張簡及其子乃蠻帶,指控 彧曾受鄒道源、許宗師的賄賂銀五千兩;張簡的另一兒子知微指控彧違法十餘事。朝廷傳旨,令在中書省進行辯論。經查實,簡父子的指控皆無證據,將他們以誣告罪下獄。簡在獄中死亡,乃沒其家一女入官;乃蠻帶與知微皆判杖刑,開除官職。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在此以前, 彧從老臣扎剌氏家得一玉璽,璽文是“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彧將此璽奉進給徽仁裕聖皇后。現成宗即位,皇后親手授與成宗。 彧認為他已久任御史台官員,請求調任他職。成宗不準,對他說:“卿若辭去此職,誰敢來秉忠直言!”彧報告說:“肅政廉訪司的公文令總管府審核,這是不當的。”成宗說:“朕知不好辦,是當時小人奏請才這樣辦的,現改正就是了。”

大德元年(1297), 彧又條陳若干意見,均見於施行。彧由於在御史台居官日久,又守正不屈,不逢迎任何人,許多人視為眼中釘。監察御史斡羅失剌,劾奏“中丞崔 彧,兄在先朝曾有罪,而歸還其被沒收的家產,是不應該的”等事,成宗斥責斡羅失剌是胡說八道,鞭笞驅出。十一月,御史台奏:“大都路總管沙的,盜支官錢及受賄總計五千三百緡,按律當杖一百零七,削奪官職,念其為老臣之子,請從輕懲處。”成宗只準暫停其職。 彧與御史大夫只而合郎堅持不可。其後,御史又奏:“彧任御史中丞已十年,不宜再任。”彧便稱病辭職。成宗對他說:“卿要辭退是可以的,但要勉力為朕再留任幾年。”

大德元年閏十二月, 彧兼領侍儀司事。與太常卿劉無隱共同奏請皇帝新年照常規到大萬安寺接受朝賀。二年,加榮祿大夫、平章政事,與御史大夫禿赤奏“:世祖訓示,凡在籍儒人,其全家皆不服勞役。今歲月已久,老者已死,少者不學。應遵循先朝制度,使廉訪司去常加勉勵。”成宗深以為然,命 彧與不忽木、阿里渾撒里同翰林、集賢共同商議,特降詔令,使這些儒人努力學習,成為人才,以備選用。彧於是年九月卒。至大元年(1308)七月,贈推誠履正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鄭國公,謚“忠肅”。

葉李字太白,一字舜玉,杭州人。自幼天資不凡,拜太學博士義烏施南學為師,補京學生。世祖南伐,蒙古軍屯駐江上,宋朝命賈似道領兵抵禦。因憲宗崩,世祖班師北還,解鄂州之圍。賈似道把蒙古軍北撤作為自己功勞,欺騙宋朝皇帝,得以再任宰相,而且更加專橫跋扈,創立公田,濫發紙幣,壓榨人民,宋朝內外無人敢於指責非議。葉李與國子監的同學康棣等八十三人,向宋朝皇帝上書,攻擊賈似道。似道大怒,得知給朝廷的上書是由葉李起草的,便唆使其黨徒臨安府尹劉良貴誣告葉李,造成冤案,把李貶到漳州,直到賈似道倒台後,他才能自由行動。宋亡後,他隱居於富春山。江淮行省及宣撫司、行御史台爭相召聘,使任蘇、杭、常等郡教授。他都拒絕。

至元十四年(1277),世祖命御史大夫相威主持江南行御史台工作,並訪求宋朝遺臣。相威舉薦了葉李。以前葉李攻擊賈似道的奏章中,其末有“前年之用兵,適逢天幸,才有保住宋朝半壁江山之功”之語。世祖對這句話大加稱讚,現在聽說相威舉薦了葉李,十分高興,即授李為奉訓大夫、浙西道儒學提舉。李聞知又準備隱避,而使者已至,除詔書外還附有丞相安童給他的信,信中說道:“先生在宋以忠言直諫為世人所稱讚,皇帝非常關注,今授以五品官爵。有才德的人,當隱則隱,當出仕則應出仕,要盡全力以報答殊遇之恩。”李立即改變其隱避的打算,拜謝世祖的知遇,表示:“能為官治國,這是我的心愿,怎敢不接受皇帝的詔令。”

至元二十三年,侍御史程文海奉命去江南訪求賢才。世祖叮囑他,這次去一定要把葉李請來。李到京師後,皇帝命集賢大學士阿魯渾撒里把他安置於集賢院中。過了幾天,在披香殿召見,慰問他遠道辛苦,對他說:“卿從前指責賈似道的書,我曾看到了。”詢問關於治國安邦之道。葉李講述了歷代帝王得失成敗的原因。世祖連連點頭稱是,規定每五天入宮議事一次。當時,各道管理儒學的官府,都認為是閒職而被撤銷。李為此而上書說“:臣懷著敬佩之心閱讀了先帝的詔書,看到朝廷在創業之時,軍務繁重的情形下,還招納儒士。今陛下已統一天下,息武重文,難道不需要培養人才,弘揚聖上的治國之道么?各道儒學提舉及各郡教授,肩負教化民眾的重任,不應廢除。請恢復提舉司,專設提調學官,以教育諸生,講明治國之道,而向太學提供培養人材,以備朝廷錄用。凡儒戶的徭役,請完全豁免。”世祖允準。

這時,乃顏在北部起兵反叛朝廷,朝廷詔令葉李領軍征討。當時軍中將校多是蒙古人,他們與乃顏本同族,不肯出戰。世祖深為憂慮。李秘密向世祖啟奏“:用兵之道在於奇而不在於人多,臨敵當以計取。將校既與乃蠻同族,誰肯盡力作戰,徒費陛下糧餉。臣請用漢軍作為前軍進行步戰,以大車斷其退後之路,以示死戰。敵人輕視我軍,必不設防,我以壓倒優勢大軍進攻,戰無不勝。”帝用這一戰略,果獲大捷,從此以後,世祖更加認為葉李是個奇才,每次罷朝之後,必另召見論事。

二十四年,特拜葉李為御史中丞兼商議中書省事。李極力辭謝道“:臣本流落之人,蒙陛下知遇,備作顧問,本當竭力盡忠。然御史台要總察朝廷內外的機務,臣愚不足擔此重任。且臣過去到過瘴癘之地,染上足疾,近年尤為厲害。”世祖笑道:“卿足艱於行走,心豈不可行嗎?”李辭意堅決,得到允許,叩首謝恩,並奏“:臣今雖不居御史中丞之職,然御史台是天子的耳目,平常事務可呈陛下省察。至於監察御史的奏疏、西南兩台的稟報,事關軍國要務,與百姓的利害息息相關,應令隨時呈奏,以廣視聽,不應什麼事都要按章進行,使奏報成為形式。臣請皇上詔令各台臣,各據實奏報。”又說“:監察官員是以糾正錯誤為其職責,若對自己不嚴格要求,又如何糾察別人。其中如有貪婪和破壞法紀的人,應交刑法機關加罪懲處,以懲戒其對朝廷的欺矇之罪。”這些都得到皇帝的肯定,從此以後,御史台的官員們都可如實奏報皇帝。

朝廷設尚書省,授葉李為資善大夫、尚書左丞。李又堅決辭謝道:“論臣資格,不宜擔此重任。”世祖道:“商朝起用伊尹,周朝舉用太公,豈都是按資格?尚書肩負著天下重任,朕煩卿擔任,卿切不可推辭。”賜大小車各一,許乘小車入宮,扶上大殿。他開始制定至元鈔法,又請建立太學,培養人才。他向皇帝陳述歷史上歷朝對教育的重視,人才輩出,從而使聖上恩德及於人民。他舉薦周砥等十人為祭酒,制定學校規章制度,這些,世祖都一一批准。世祖計畫把江南宋朝的宗族及大姓遷到北方來,李勸諫說:“宋朝已歸順大元,其民安於農業,今無故要遷徙,必將引起疑懼,萬一有奸人乘機造亂,於國家不利。”世祖被提醒了,放棄原來的計畫。升李為尚書右丞,轉為資德大夫。淮、浙發生饑荒,谷價騰貴,李奏請減少江淮租稅的一半,運湖廣、江西糧十七萬石至鎮江,以賑濟饑民。世祖欲征伐交趾,召李商議,李認為“:這遠方小國,得之無益,大軍去征討,必耗費大量財物,且山路艱險,深入敵境,萬一受到挫折,有損對遠人的威望。”世祖聽取了他的意見,停止征討。

二十五年,升李為平章政事,李又堅決不肯,皇帝尊重他的意見,賜玉帶及平江田四千畝,升官爵一級。桑哥為尚書省丞相,政權獨攬,搜刮財利,毒害人民,事見《桑哥傳》。李雖與桑哥同事,但對他的錯誤政策不能糾正。桑哥失敗後,同朝臣僚受到牽連。而李一人因病回到江南。揚州儒學正李淦上書說“:葉李本是個受黥刑的罪犯,受皇帝知遇,可謂千載難逢。剛受到天子的恩德,就舉薦桑哥,據宮廷近侍官說,他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參政郭佑、楊居寬,迫使御史中丞劉宣自殺,囚禁治書侍御史陳天祥,罷黜御史大夫門答占、侍御史程文海,鞭打監察御史;他還改變鈔法、扣減學糧,徵收軍官俸祿,減少兵士口糧;設立司農司、木綿提舉司,增收鹽、酒、醋的稅額,官民皆受其禍。尤其痛心的是,讓要束木為患於湖廣,沙不丁為害於江淮,滅貴里為害於福建。他又大肆清理錢糧,使民怨而為盜,天怒而地震,水災一次又一次的發生。好在皇帝聖明,改變其錯誤政策。人們都知桑哥用一般小人之罪,而不知葉李舉薦桑哥之罪。葉李雖罷黜相權,但未法辦,天下人往往私下議論,認為應斬葉李以謝天下。”世祖看了這個奏章後,驚異地說:“葉李廉潔剛直,朕所素知,哪有這些事?”傳旨召李淦至京師查問。

至元二十九年二月,李南還,行至臨清,帝遣使召回,使任平章政事,輔助丞相完澤管理中書省事。李上表力辭。不久去世,終年五十一歲。李死後,李淦至京,詔令淦為江陰路教授,以表彰他敢於直言。世祖曾問兵部郎中趙孟兆頁,葉李與留夢炎誰好,孟兆頁說“夢炎好”。帝笑道“:不然,夢炎以狀元而做了宰相,卻依附於賈似道,殃民禍國,而自己只是個‘伴食宰相’,遇事不置可否,李原為儒生,力斥似道的罪過,比夢炎要強得多。然其性剛直,人不能容他,而只有朕愛他。”

李先後受賜之物甚多,而自己生活儉樸,曾告誡其子說:“我家世代書香,甘於貧簡生活,唯以忠義奉獻君主。你們也要清白謹慎,不要給我臉上抹黑。”指著那些賞賜物說“:這些將來都要還給公家的。”死後,把這些統統交了官,絲毫不留。至正八年(1348),贈資德大夫、江浙行中書省右丞、上護軍,追封南陽郡公,謚“公簡”。

燕公楠字國材,南康之建昌人,宋禮部侍郎燕肅之七世孫。公楠十歲能寫文章,但兩次鄉試都未中。後曾任贛州通判。

至元十三年(1276),世祖平定江南,授公楠為贛州同知。十四年,因平廣南有功,升為吉州路總管府同知。二十二年夏,召至上都,世祖賜名賽因囊加帶,命參與國家政務。他辭謝,請求授他外省官職,於是任命僉江浙行中書省事,不久又調僉江淮行中書省事。朝廷設立尚書省,公楠就任僉江淮行尚書省事。江淮原為宋朝的邊疆,多有閒田,公楠在這裡實行屯田,由於領導有方,荒田得到大量開墾。二十五年,任公楠為大司農,統領八道勸農營田司事。他巡視各郡縣,興利除弊,政績卓著。彈劾江西營田使沙不丁貪婪橫暴,罷了沙不丁的官。

二十七年,拜江淮行中書省參知政事。桑哥專政雖終失敗,但其弊政並未完全消除,百姓還受壓榨。公楠到朝廷詳細報告桑哥弊政所造成的危害,請示進行徹底的改變以鞏固國家基礎,世祖對他的建議很滿意。正要更換朝廷大臣,世祖徵詢公楠的意見,公楠舉薦伯顏、不灰木、..里、闊里吉思、史弼、徐琰、趙琪、陳天祥等十人。又問他誰可任宰相,公楠說:“天下人心所向者,莫若安童。”又問他其次還有誰,他說“完澤可以”,於是第二天拜完澤為丞相,以公楠及不灰木為平章政事,公楠堅決辭謝,改為江浙行中書省參知政事。三十年,又任命為大司農。他在職期間,清查出隱瞞的公私田地六萬九千八百六十二頃,五年,增加國庫收入粟十五萬一千一百斛、鈔二千六百貫、帛一千五百匹、麻絲二千七百斤。

元貞元年(1295),晉升河南行省右丞。他在河南改正了鹽法,使人民得到了利益。成宗召他入朝,慰勞備至,改拜江浙行省右丞。二年,調任湖廣行省右丞。該省轉運司判官唐申,在其家鄉沅州橫行無忌,強奪民田;武昌縣知縣劉權殺該縣主簿,並誣陷其妻子,公楠都將他們依法懲處。五年,召還朝,不久去世。成宗甚為哀悼,賜安葬費,特命朝臣護喪南歸。

馬紹字子卿,濟州金鄉人,拜上黨張播為師,丞相安童向世祖建議,延聘儒士來講經論史,以增加見聞。平章政事張啟元舉薦馬紹,於是授紹為左右司都事,後出任單州知府。紹在單州頗有政績,百姓刻碑歌頌其功德。至元十年(1273),負責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司的政務。益都寧海發生饑荒,紹開倉賑濟饑民。十三年改任僉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尚未啟程赴任,正值江淮剛平定,需派官員去撫治,於是改任紹為和州路總管府同知。

至元十九年,朝廷將隆興劃為太子的分地,為選任分地總管,皇太子召紹至京,紹回京後卻任命為刑部尚書。管萬億庫的官吏偷了絨線四兩,宰相要予以重懲,紹認為按其情節,應從輕發落,只予以杖刑。河間地方李移住妄言惑眾,圖謀不軌,紹奉命去審理,使受牽連的幾百人免於死刑。二十年,參議中書省事。二十二年,改任兵部尚書,第二年又任刑部尚書。二十四年,設立尚書省,升紹為參知政事。

桑哥當政,改行至元寶鈔。前信州三務提舉杜..反對,平章政事桑哥大怒,要將杜..治罪。紹從容勸阻說“:國家正是要使人敢於講話,其言可採用則用,不可採用也不為罪,如今對杜..治以重罪,豈不是與朝廷詔書本意相違背?”..因得免罪。拜紹為尚書左丞。親王領軍戍邊,其士卒多領了糧餉,世祖要追查問罪。紹勸諫說:“現在正值邊疆用兵之時,為此事治罪,恐怕失將士之心。凡超支者,可抵明年的糧餉數。”世祖點頭稱是。

宗親海都作亂,而所統治下的居民卻來歸附朝廷,共七十餘萬,散居於雲、朔之間。桑哥打算把他們遷往內地,紹堅持不可。桑哥大怒道“:馬左丞愛惜漢人,要把蒙古人餓死嗎?”紹從容不迫地說“:南方天氣炎熱,北方人來居住不習慣,恐會生病。若說怕他們餓死,何不按人頭給他們買羊馬的錢,讓他們回到本土去,那些未來歸附的人一看,誰不羨慕。我們意見不同,丞相何必大發脾氣?最好請皇上聖裁。”他們各自向皇帝說明自己的意見,皇帝說:“馬秀才的話是對的。”

桑哥召集諸路總管三十人,引導他們去朝見皇帝,是想讓他們在皇帝面前報告所征財賦多少,來表明他們各自徵收財賦的能力,取得皇帝的稱讚。而世祖說“:要多徵收財賦,非使百姓貧困不堪不可,然朕之府庫豈少這些財賦?”紹退朝後,將世祖的話記下來交給太史館寫出來作為聖訓。朝廷欲增加鹽課,紹竭力堅持山東鹽課不可再有增加。朝廷斂田賦,紹又認為:“若不節省不需要的開支,雖把田賦增加數倍也是不夠用的。”增加田賦的計畫也就打消了。朝廷把都城種苜蓿地分給居民,而權貴卻取為己有,還把一塊給紹,紹堅決不要。桑哥欲奏請皇帝賜與紹,紹還是拒絕。後來桑哥倒台了,清查他所行賄的人,其中唯獨沒有馬紹。

桑哥失敗後才有所省悟地說“:如果我早聽馬左丞之言,也不至於遭今日之禍。”世祖指示:“馬左丞為官忠心廉潔,為大家榜樣,恢復其原職。”廢尚書省,改紹任中書左丞。第二年因病告假回家。元貞六年(1295)升為中書右丞,負責江浙行省事。大德三年(1299)負責河南行省事。大德四年卒。有文數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