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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五十五

作者:宋濂、王禕等

陳祐(天祥)

陳祐,一名天祐,字慶甫,趙州寧晉人,世業農。祖忠,博究經史,鄉黨皆尊而師之,既歿,門人謚曰茂行先生。祐少好學,家貧,母張氏嘗剪髮易書使讀之,長遂博通經史。時諸王得自辟官屬,歲癸丑,穆王府署祐為其府尚書,賜其父母銀十鋌、錦衣一襲。王既分土於陝、洛,表祐為河南府總管。下車之日,首禮金季名士李國維、楊杲、李微、薛玄,咨訪治道,商議古今,奏免徵西軍數百家及椒竹諸稅、糧料等錢,又上便民二十餘事,朝廷皆從之。世祖即位,分陝、洛為河南西路。中統元年,真除祐為總管。時州縣官以未給俸,多貪暴,祐獨以清慎見稱,在官八年,如始至之日。至元二年,調官法行,改南京路治中。適東方大蝗,徐、邳尤甚,責捕至急。祐部民丁數萬人至其地,謂左右曰:“捕蝗慮其傷稼也,今蝗雖盛,而谷已熟,不如令早刈之,庶力小而有得。”或以事涉專擅,不可,祐曰:“救民獲罪,亦所甘心。”即諭之使散去,兩州之民皆賴焉。三年,朝廷以祐降官無名,乃賜虎符,授嘉議大夫、衛輝路總管。衛當四方之沖,號為難治,祐申明法令,創立孔子廟,修比干墓,且請於朝著於祀典。及去官,民為立碑頌德。嘗上書世祖,言樹太平之本有三:一曰太子國本,建立宜早;二曰中書政本,責成宜專;三曰人材治本,選舉宜審。事雖未能盡行,時論稱之。

六年,置提刑按察司,首以祐為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時中書、尚書二省並立,世祖厭其煩,欲合為一,集大臣雜議之,祐還朝,特命預其議。阿合馬為尚書平章政事,欲奏升中書右丞相安童為太師,因罷中書省,懼祐有異議,許進祐為尚書參知政事以啖之。及入議,祐極言中書政本,祖宗所立,不可罷;三公古官,今徒存其虛位,未須設。事遂罷。阿合馬怒其忤己,除祐僉中興等路行尚書省事。西涼隸永昌王府,其達魯花赤及總管為人誣構,家各百餘口,王欲悉致之法,祐力辨其冤。王怒甚,祐執議彌固,王亦尋悟,二人皆獲免,持祐泣曰:“公再生父母也。”

朝廷大舉伐宋,遣祐簽軍,山東民多逃匿,聞祐來,皆曰:“陳按察來,必無私。”遂皆出,應期而辦。十三年,授南京總管,兼開封府尹。吏多震懾失措,祐因謂曰:“何必若是!前為盜跖,今為顏子,吾以顏子待之;前為顏子,今為盜跖,吾以盜跖待之。”由是吏知修飭,不敢弄法。許、蔡間有巨盜,聚眾劫掠,祐捕之急,逃入宋境;宋亡,隨制置夏貴過汴,祐斥下馬,撾殺之於市,民間帖然。十四年,遷浙東道宣慰使。時江南初附,軍士俘虜溫、台民男女數千口,祐悉奪還之。未幾,行省榷民商酒稅,祐請曰:“兵火之餘,傷殘之民,宜從寬恤。”不報。遣祐檢覆慶元、台州民田。及還至新昌,值玉山鄉盜,倉猝不及為備,遂遇害,年五十六。詔贈推忠秉義全節功臣、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左丞,追封河南郡公,謚忠定。父老請留葬會稽,不得,乃立祠祀之。祐能詩文,有《節齊集》。

子夔,芍陂屯田萬戶,初在揚州,聞祐遇盜死,泣請於行省,願復父讎,擒其賊魁,戮於紹興市。皋,昌國州知州。奭,侍儀司通事舍人。孫思魯,襲芍陂屯田萬戶。思謙,湖廣行省參知政事。弟天祥。

天祥字吉甫,因兄祐仕河南,自寧晉徙家洛陽。天祥少隸軍籍,善騎射。中統三年,李璮叛據濟南,結宋為外援,河北河南宣慰司承制以天祥為千戶,屯三汊口,防遏宋兵。事平罷歸,居偃師南山,有田百餘畝,躬耕讀書,從之游者甚眾。其居近緱氏山,因號曰緱山先生。初,天祥未知學,祐未之奇也,別去數歲,獻所為詩於祐,祐疑假手它人,及與語,出入經史,談辨該博,乃大稱異。

至元十一年,起家從仕郎、郢復州等處招討司經歷,從國兵渡江,因論軍中事,深為行省參正賈居貞所器重。十三年,興國軍以籍兵器致亂,行省命天祥權知本軍事。天祥領軍士才十人,入其境,去城近百里,止二日乃至城中,父老來謁,天祥諭之曰:“捍衛鄉井,誠不可無兵,任事者籍之過當,故致亂爾。今令汝輩權置兵仗以自衛,何如?”民皆稱便。乃條陳其事於行省曰:“鎮遏奸邪,當實根本,若內無備御之資,則外生窺覦之釁,此理勢必然者也。推此軍變亂之故,正由當時處置失宜,疏於外而急於內。凡在軍中者,寸鐵尺杖不得在手,遂使奸人得以竊發,公私同被其害。今軍中再經殘破,單弱至此,若猶相防而不相保信,豈惟外寇可憂,第恐舟中之人皆敵國矣。莫若布推赤心於人,使戮力同心,與均禍福,人則我之人,兵則我之兵,靖亂止奸,無施不可。惟冀少加優容,然後責其必成之效。”行省許以從便處置。天祥凡所設施,皆合眾望,由是流移復業,以至鄰郡之民來歸者相繼,伐茅斬木,結屋以居。天祥命以十家為甲,十甲有長,弛兵禁以從民便。人心既安,軍勢稍振,用土兵收李必聰山寨,不戮一人。他寨聞之,各自散去,境內悉平。時州縣官吏未有俸祿,天祥從便規措而月給之,以止其貪,民用弗擾。鄰邑分寧為變,諜者時至,吏請捕之,天祥曰:“彼以官吏貪暴故叛,今我一軍三縣,官無侵漁,民樂其業,使之歸告其黨,則諜者反為我用矣。”遂一無所問。及敗,逃入興國境者數千人,天祥命驗口給糧,仍戒土人勿侵陵。事定,皆得保全而歸,莫不服其威信。

居歲余,詔改本軍為路,有代天祥為總管者,務變更舊政,治隱匿兵者甚急,天祥去未久而興國復變,鄰郡壽昌府及大江南北諸城邑,多乘勢殺守將以應之。時方改行省為宣慰司,參政忽都帖木兒、賈居貞,萬戶鄭鼎臣為宣慰使。鼎臣帥兵討之,至樊口,兵敗死。黃州遂聲言攻陽羅堡,鄂州大震。時忽都帖木兒恇怯不敢出兵,天祥言於居貞曰:“陽羅堡依山為壘,素有嚴備,彼若來攻,我之利也。且南人浮躁,輕進易退,官軍憑高據險,而區區烏合之眾,與之相敵,不二三日,死傷必多,遁逃者十八九,我出精兵以擊之,惟疾走者乃始得脫。乘此一勝,則大勢已定。然後取黃州、壽昌,如摧枯拉朽耳。”居貞深然之,而忽都帖木兒意猶未決。聞至陽羅堡,居貞力趣之,乃引兵宿於青山,明日,大敗其眾,皆如天祥所料。

初,行省聞變,盡執鄂州城中南人將殺之,以防內應,居貞救之不能得,天祥曰:“是州之人,與彼勢本不相接,欲殺之者,利其財耳。”力止之,至是被執者皆縱去。復遣天祥權知壽昌府事,授兵二百餘人。為亂者聞官軍至,皆棄城依險而自保。天祥以眾寡不敵,非可以力服,乃遣諭其徒使各歸田裡,惟生擒其長毛遇順、周監斬於鄂州市。得金二百兩,詢知為鄂州賈人之物,召而還之。其黨王宗一等十三人繼亦就擒,以冬至日放令還家,約三日來歸獄,皆如期而至,白宣慰司盡縱之,由是無復叛者,百姓為立生祠。

二十一年三月,拜監察御史。會右丞盧世榮以掊克聚斂驟升執政,權傾一時。御史中丞崔彧言之,帝怒,欲致之法,世榮勢焰益張。左司郎中周戭因議事微有可否,世榮誣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後斬之,於是臣僚震懾,無敢言者。二十二年四月,天祥上疏,極言世榮奸惡,其略曰:

盧世榮素無文藝,亦無武功,惟以商販所獲之貲,趨附權臣,營求入仕,輿贓輦賄,輸送權門,所獻不充,又別立欠少文券銀一千錠,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轉運使。於其任,專務貪饕,所犯贓私,動以萬計。其隱秘者固難悉舉,惟發露者乃可明言,凡其掊取於人及所盜官物,略計:鈔以錠計者二萬五千一百一十九,金以錠計者二十五,銀以錠計者一百六十八,茶以引計者一萬二千四百五十有八,馬以匹計者十五,玉器七事,其餘繁雜物件稱是。已經追納及未納見追者,人所共知。今竟不悔前非,狂悖愈甚,以苛刻為自安之策,以誅求為乾進之門,既懷無饜之心,廣畜攘掊之計,而又身當要路,手握重權,雖位在丞相之下,朝省大政,實得專之。是猶以盜跖而掌阿衡之任,不止流殃於當代,亦恐取笑於將來。朝廷信其虛誑之說,俾居相位,名為試驗,實授正權。校其所能,敗闕如此;考其所行,毫髮無稱。此皆既往之真跡,可謂已試之明驗。若謂必須再試,止可敘以他官,宰相之權,豈宜輕授。夫宰天下,譬猶制錦。初欲驗其能否,先當試以布帛,如無能效,所損或輕。今捐相位以試驗賢愚,猶舍美錦以校量工拙,脫致隳壞,悔將何追!

國家之與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國之血氣,國乃民之膚體。血氣充實則膚體康強,血氣損傷則膚體羸病。未有耗其血氣能使膚體豐榮者。是故民富則國富,民貧則國貧,民安則國安,民困則國困,其理然也。昔魯哀公欲重斂於民,問於有若,對曰:“百姓足,君敦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以此推之,民必須賦輕而後足,國必待民足而后豐。《書》曰:“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歷考前代,因百姓富安以致亂,百姓困窮以致治,自有天地以來,未之聞也。夫財者,土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間歲有常數,惟其取之有節,故其用之不乏。今世榮欲以一歲之期,將致十年之積;危萬民之命,易一世之榮;廣邀增羨之功,不恤顛連之患;期錙銖之誅取,誘上下以交征。視民如讎,為國斂怨。果欲不為國家之遠慮,惟取速效於目前,肆意誅求,何所不得。然其生財之本既已不存,斂財之方復何所賴?將見民間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虛,安危利害之機,殆有不可勝言者。

計其任事以來,百有餘日,驗其事跡,備有顯明。今取其所行與所言而已不相副者,略舉數端:始言能令鈔法如舊,鈔今愈虛;始言能令百物自賤,物今愈貴;始言課程增添三百萬錠,不取於民而辦,今卻迫脅諸路官司增數包認;始言能令民快樂,凡今所為,無非敗法擾民者。若不早有更張,須其自敗,正猶蠹雖除去,木病亦深,始嫌曲突徙薪,終見焦頭爛額,事至於此,救將何及?臣亦知阿附權要則榮寵可期,違忤重臣則禍患難測,緘默自固,亦豈不能!正以事在國家,關係不淺,憂深慮切,不得無言。

世祖聞其語,遣使召天祥與世榮,俱至上都面質之。既至,即日有內官傳旨,縛世榮於宮門外。明日入對,天祥於帝前再舉其所言與未及盡言者,帝皆稱善,世榮遂伏誅。五月,朝廷錄天祥從軍渡江及平興國、壽昌之功,進秩五品,擢吏部郎中。二十三年四月,除治書侍御史。六月,命理算湖北湖南行省錢糧。天祥至鄂州,即上疏劾平章岳束木凶暴不法。時桑哥竊國柄,與岳束木姻黨,為其爪牙羽翼,誣天祥以罪,欲致之死,系獄幾四百日。二十五年春正月,遇赦得釋。二十八年,擢行台侍御史。未幾,以疾辭歸。三十年,授燕南河北道廉訪使。

元貞元年,改山東西道廉訪使。時盜賊群起,山東居多,詔求弭盜方略。天祥上奏曰:“古者盜賊之起,各有所因,除歲凶饑饉,諉之天時,宜且勿論。他如軍旅不息,工役薦興,聚斂無厭,刑法紊亂之類,此皆群盜所起之因。中間保護存恤長養之者,赦令是也。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歲再赦,善人喑啞,前人言之備矣。彼強梁之徒,各執兵杖,殺人取貨,不顧其生,有司盡力以擒之,朝廷加恩以釋之。旦脫縲囚,暮即行劫,又復督勒有司,結限追捕。賊皆經慣,習以為常,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兇殘悖逆,性已頑定。誠非善化能移,惟以嚴刑可制。”所擬事條,皆切於時用。於是嚴督有司,捕得盜賊甚眾,皆杖殺之。其亡入他境者,揣知所向,選捕盜官及弓兵,密授方略,示以賞罰,使追捕之,南至漢、江,二千餘里,悉皆就擒,無得免者。由是東方群盜屏息。平陰縣女子劉金蓮,假妖術以惑眾,所至官為建立神堂,愚民皆奔走奉事之,天祥謂同僚曰:“此婦以神怪惑眾,聲勢如此,若復有狡獪之人輔翼之,仿漢張角、晉孫恩之為,必成大害。”遂命捕系而杖於市,自此神聖屏息。天祥言山東宣慰司官冗宜罷,因劾奏其使貪暴不法,事格不行,遂以任滿辭去。

大德三年六月,遷河北河南廉訪使,以疾不起。人有冤抑,往往就天祥家求直,天祥以不在其位,卻去之。六年,升江南行台御史中丞,上章論征西南夷事,曰:

兵有不得已而不已者,亦有得已而不已者。惟能得已則已,可使兵力永強,以備不得已而不已之用,是之謂善用兵者也。去歲,行省右丞劉深遠征八百媳婦國,此乃得已而不已之兵也。彼荒裔小邦,遠在雲南之西南又數千里,其地為僻陋無用之地,人皆頑愚無知。取之不足以為利,不取不足以為害。深欺上罔下,帥兵伐之,經過八番,縱橫自恣,恃其威力,虐害居民,中途變生,所在皆叛。深既不能制亂,反為亂眾所制,軍中乏糧,人自相食,計窮勢蹙,倉黃退走,土兵隨擊,以致大敗。深棄眾奔逃,僅以身免,喪兵十八九,棄地千餘里。朝廷再發陝西、河南、江西、湖廣四省諸軍,使劉二霸都總督,以圖收復叛地。湖北、湖南大起丁夫,運送軍糧,至播州交納,其正夫與擔負自己糧食者,通計二十餘萬。正當農時,興此大役,驅愁苦之人,往回數千里中,何事不有!或所負之米盡到,固為幸矣。然數萬之軍,止仰今次一運之米,自此以後,又當如何?”

比問西征敗卒及其將校,頗知西南遠夷之地,重山復嶺,陡澗深林,竹木叢茂,皆有長刺。軍行徑路在於其間,窄處僅容一人一騎,上如登天,下如入井,賊若乘險邀擊,我軍雖眾,亦難施為也。又其毒霧煙瘴之氣,皆能傷人,群蠻既知大軍將至,若皆清野遠遁,阻其要害,以老我師,或進不得前,旁無所掠,士卒飢餒,疫病死亡,將有不戰自困之勢,不可不為深慮也。且自征伐倭國、占城、交趾、爪哇、緬國以來,近三十年,未嘗見有尺土一民內屬之益,計其所費錢財,死損軍數,可勝言哉!去歲西征,及今此舉,亦復何異。前鑒不遠,非難見也。軍勞民擾,未見休期,只深一人,是其禍本。又聞八番羅國之人,向為征西之軍擾害,捐棄生業,相繼逃叛,怨深入於骨髓,皆欲得其肉而分食之。人心皆惡,天意亦憎,惟須上承天意,下順人心,早正深之罪,續下明詔,示彼一方以聖朝數十年撫養之恩,仍諭今再無遠征之役。以此招之,自有相續歸順之日,使其官民上下,皆知未須遠勞王師,與區區小丑爭一旦之勝負也。昔大舜退師而苗氏格,充國緩戰而羌眾安,事載經傳,為萬世法。

為今之計,宜且駐兵近境,使其水路遠近得通,或用鹽引茶引,或用實鈔,多增米價,和市軍糧。但法令嚴明,官不失信,可使米船蔽江而上,軍自足食,民亦不擾,內安根本,外固邊陲。以我之鎮靜,御彼之猖狂,布恩以柔其心,畜威以制其力,期之以久,漸次服之。此王者之師,萬全之利也。若謂業已如此,欲罷不能,亦當慮其關係之大,審詳成敗,算定而行。彼溪洞諸蠻,各有種類,今之相聚者,皆烏合之徒,必無久能同心敵我之理。但急之則相救,緩之則相疑,以計使之互相讎怨,待彼有可乘之隙,我有可動之時,徐命諸軍數道俱進。服從者恩之以仁,拒敵者威之以武,恩威相濟,功乃易成。若舍恩任威,以蹈深之覆轍,恐他日之患,有甚於今日也。

不報,遂謝病去。七年,召拜集賢大學士,商議中書省事。八月,地震,河東尤甚,詔問弭災之道。天祥上章,極言陰陽不和,天地不位,皆人事失宜所致。執政者以其言切直,抑不以聞。

天祥自被召還京,至是且一歲,未嘗得見言事,輸忠無地,常鬱郁不自釋,又不欲苟糜稟祿,八年正月,移疾謝去。至通州,中書遣使追留,不還。帝聞之,賜鈔五千貫,仍命給傳,專官護送至其家。天祥望闕拜謝,辭所賜鈔而行。九年五月,拜中書右丞,議樞密院事,提調諸衛屯田,使者五致詔,以年老不能辭。十一年,仁宗在懷州,遣使賜幣帛、上尊酒。至大四年,仁宗即位,復遣使召之,辭以老疾不起。延祐三年四月,卒於家,年八十。累贈推忠正義全德佐理功臣、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追封趙國公,諡文忠。

劉宣

劉宣,字伯宣,其先潞人也。因出戍,留居忻,金末避地於陝,後徙太原。宣沉毅清介,居家孝友,自幼喜讀書,有經世之志。宣撫張德輝至河東,見而器重之,還朝,薦為中書省掾。宣暇則往從國子祭酒許衡講明理學。初命為河北河南道巡行勸農副使。至元十二年,入為中書戶部郎中,改行省郎中。從丞相伯顏、平章阿術統軍平江南,贊畫居多。伯顏嘗命宣詣闕上捷書,世祖召見,親問以南征事,應對稱旨,賜器服寵嘉之。江南平,命宣沙汰江淮冗官,其所存革,悉合公論。除知松江府,未幾同知浙西宣慰司事。在官五年,威惠並著。升江淮行省參議,擢江西湖東道提刑按察使。

二十三年,入為禮部尚書,遂遷吏部。時將伐交趾,宣上言曰:“連年日本之役,百姓愁戚,官府擾攘,今春停罷,江浙軍民歡聲如雷。安南小邦,臣事有年,歲貢未嘗愆期,邊帥生事興兵,彼因避竄海島,使大舉無功,將士傷殘。今又下令再征,聞者莫不恐懼。自古興兵,必須天時,中原平土,猶避盛夏,交廣炎瘴之地,毒氣害人,甚於兵刃。今以七月,會諸道兵於靜江,比至安南,病死必眾,緩急遇敵,何以應之?又交趾無糧,水路難通,無車馬牛畜馱載,不免陸運。一夫擔米五斗,往還自食外,官得其半;若十萬石,用四十萬人,止可供一二月。軍糧搬載,船料軍須,通用五六十萬眾。廣西、湖南調度頻數,民多離散,戶令供役,亦不能辦。況湖廣密邇,溪洞寇盜常多,萬一奸人伺隙,大兵一出,乘虛生變,雖有留後,人馬疲弱衰老,卒難應變。何不與彼中軍官深知事體者,論量萬全方略,不然,將復蹈前轍矣。”及再征日本,宣又上言,其略曰:“近議復置征東行省,再興日本之師,此役不息,安危系焉。唆都建伐占城,海牙言平交趾,三數年間,湖廣、江西供給船隻、軍須糧運,官民大擾,廣東群盜並起,軍兵遠涉江海瘴毒之地,死傷過半,即日連兵未解。且交趾與我接境,蕞爾小邦,遣親王提兵深入,未見報功,唆都為賊所殺,自遺羞辱。況日本海洋萬里,疆土闊遠,非二國可比。今次出師,動眾履險,縱不遇風,可到彼岸,倭國地廣,徒眾猥多,彼兵四集,我師無援,萬一不利,欲發救兵,其能飛渡耶?隋伐高麗,三次大舉,數見敗北,喪師百萬。唐太宗以英武自負,親征高麗,雖取數城而還,徒增追悔。且高麗平壤諸城,皆居陸地,去中原不遠,以二國之眾加之,尚不能克,況日本僻在海隅,與中國相懸萬里哉!”帝嘉納其言。

二十三年十二月,中書傳旨,議更鈔用錢,宣獻議曰:“原交鈔所起,漢、唐以來,皆未嘗有。宋紹興初,軍餉不繼,造此以誘商旅,為沿邊糶買之計,比銅錢易於齎擎,民甚便之。稍有滯礙,即用見錢,尚存古人子母相權之意。日增月益,其法浸弊,欲求目前速效,未見良策。新鈔必欲創造,用權舊鈔,只是改換名目,無金銀作本稱提,軍國支用,不復抑損,三數年後亦如元寶矣。宋、金之弊,足為殷鑑。鑄造銅錢,又當詳究。秦、漢、隋、唐、金、宋利病,著在史策,不待縷陳。國朝廢錢已久,一旦行之,功費不貲,非為遠計。大抵利民權物,其要自不妄用始,若欲濟丘壑之用,非惟鑄造不敷,抑亦不久自弊矣。”屬桑哥謀立尚書省,以專國柄,錢議遂罷。

二十五年,由集賢學士除行台御史中丞。時江浙行省丞相忙古台悍戾縱恣,常慮台臣糾言其罪,而尤忌宣。一日,御史大夫與中丞出建康城,點視軍船,群御史從。有以軍船載葦者,御史張諒詰之,知為行省官所使,詣揚州覆實。忙古台盛怒,即圖報復。時大夫之父,官於屬郡,隨被按劾。遣其黨造建康,伺台中違失,台官皆竦懼,陰往懇求自解,惟宣屹然不動。忙古台怨宣愈甚,羅織宣之子,系揚州獄。又令建康酒務、淘金等官及錄事司官以罪免者,誣告行台沮壞錢糧,以聞於朝,必欲置宣死地。朝廷為遣官二員,置獄於行省,鞫問其事。宣及御史六人俱就逮。既登舟,行省以軍船列兵衛驅迫之,至則分異各處,不使往來。九月朔,宣自剄於舟中。

始宣將行時,書後事緘付從子自誠,令勿啟視。宣死,視其書,辭云:“觸怒大臣,誣構成罪,豈能與經斷小人交口辯訟,屈膝為容於怨家之前。身為台臣,義不受辱,當自引決,但不獲以身殉國為恨耳。嗚呼!天乎!實鑒此心。”且別有公文言忙古台罪狀,後得其稿,塗注勾抹,辭句難辨。前治書侍御史霍肅為敘次其文,讀者悲憤。

宣既引決,行省白於朝,以為宣知罪重自殺。前後構成其事者,郎中張斯立也。然宣忠義節操,為世所重,聞者莫不嗟悼。延祐四年,從子自持上宣行實,御史台以聞,制贈資善大夫、御史中丞、上護軍,追封彭城郡公,謚忠憲。

何榮祖

何榮祖,字繼先,其先太原人。父瑛,金貞祐間試文法入優等,補吏,後授明威將軍,守巨鹿尹,權軍器監主事。金亡,徙家廣平。榮祖狀貌魁偉,額有赤文如雙樹,背負隆起。有相者謂曰:“子位極人臣,且壽相也。”何氏世業吏,榮祖尤所通習,遂以吏累遷中書省掾,擢御史台都事。始折節讀書,日記數千言。阿合馬方用事,置總庫於其家,以收四方之利,號曰和市。監察御史范方等斥其非,論甚力。阿合馬知榮祖主其謀,奏為左右司都事以隸己。未幾,御史台除治書侍御史,升侍御史,又出為山東按察使,而阿合馬莫逞其志矣。

有帖木剌思者,以貪墨為僉事李唐卿所劾。帖木剌思計無所出,適濟南有上變告者,唐卿察其妄,取訟牒焚之。帖木剌思乃摭取為辭,告唐卿縱反者,逮係數十人。獄久不決,詔榮祖與左丞郝禎、參政耿仁傑鞫之。榮祖得其情,欲抵告者罪。禎、仁傑議以失口亂言之罪坐之,榮祖不可。俄遷河南按察使,二執政竟以失口亂言杖其人,而株連者俱得釋,唐卿之誣遂白。平涼府言有南人二十餘輩叛歸江南,安西行省欲上聞,會榮祖來為參政,止之曰:“何必上聞朝廷,此輩去者皆人奴耳,今聞江南平,遁往求其家,移文召捕之可也。”已而逃者俱獲,果人奴也,治以本罪而付其主。其於事明決多類此。除雲南行省參知政事,以母老辭。又拜御史中丞,復出為山東東西道按察使。

時宣慰使樂實、姚演開膠州海道,有制禁戢諸人沮撓,糧舶遇暴風多漂覆。樂實弗信,督諸漕卒償之,搒掠慘毒,自殺者相繼。按察官懼違制,莫敢言。榮祖曰:“第言之,若朝廷見譴,吾自當之。”即草辭以奏,詔免其征。召入為尚書參知政事。時桑哥專政,亟於理算錢穀,人受其害。榮祖請罷之,帝不從,屢懇請不已,乃稍緩之。而畿內民苦尤甚,榮祖每以為辭。同僚曰:“上既為免諸路,惟未及在京,可少止勿言也。”榮祖執愈堅,至於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牘。未逾月,而害民之弊皆聞,帝乃思榮祖言,召問所宜。榮祖請於歲終立局考校,人以為便,立為常式,詔賜以鈔萬一千貫。榮祖條中外有官規程,欲矯時敝,桑哥抑不為通。榮祖既與之異議,乃以病告,特授集賢大學士。未幾,起為尚書右丞。桑哥敗,改中書右丞。奏行所定《至元新格》,請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而立監治之法。又上言:“國家用度不可不足,天下百姓不可不安。今理財者弗顧民力之困,言治者弗圖國計之大。且當用之人恆多,而得用之人恆少。要之,省部實為根本,必擇材而用之。按察司雖監臨一道,其職在於除蠹弊、安斯民,苟有弗至,則省台又當遣官體察之,庶有所益。”帝深然之。屢以老疾乞解機務,詔免署事,惟預議中書而食其祿。尋拜昭文館大學士,預中書省事,又加平章政事。以水旱請罷,不允。

先是,榮祖奉旨定《大德律令》,書成已久,至是乃得請於上,詔元老大臣聚聽之。未及頒行,適子秘書少監惠沒,遂歸廣平,卒,年七十九。贈光祿大夫、大司徒、柱國,追封趙國公,諡文憲。

榮祖身至大官,而僦第以居,飲器用青瓷杯。中宮聞之,賜以上尊,及金五十兩、銀五百兩、鈔二萬五千貫,俾置器買宅,以旌其廉。所著書,有《大畜》十集,又有《學易記》、《載道集》、《觀物外篇》等書。

陳思濟

陳思濟,字濟民,柘城人也。幼讀書,即曉大義,以才器見稱於時輩間。世祖在潛邸,聞其名,召之以備顧問;既即位,始建省部,俾掌敷奏。世祖以京兆為國重鎮,命廉希憲等行中書省於陝西。思濟實與偕行,多所贊畫。中統三年,詔誅王文統,召廉希憲入中書,思濟還,仍掌敷奏。事無巨細,悉就準繩,姚樞、許衡皆器重之。會阿合馬入省,恥其位在希憲左,每欲肆意而行,希憲守正不從。及希憲去位,省臣晨集,掾屬皆憚阿合馬,莫敢前。思濟獨先以文牘進,阿合馬輒於希憲位署押,思濟遽掩以手曰:“此非君相署位也。”阿合馬怒目視之,眾為之懼,思濟神色自若。除右司都事,從希憲行省山東,未幾召還。至元五年,分命中書省總百揆,御史台正百官,一時黜陟登庸,憲章程式,多出其手。遷承務郎、同知高唐州事,以績最聞,拜監察御史。時阿合馬立尚書省,權在中書右。思濟與魏初等劾其不法,帝命近臣正之。御史各以次對,思濟獨厲聲曰:“御史言官也,非為辨訟設!”拂袖而出。授奉訓大夫、知沁州,為政簡要,不務苛察。遷中順大夫、同知紹興路總管府事,承檄讞獄。桐廬有囚羸瘠將死,縱遣還家,候期來決,囚拜請曰:“聞公名久矣,若不早決,恐終不可保。”為閱其案而釋之。轉同知兩浙都轉運司事,胥吏侵漁,民困於賦役,悉蠲除之。調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副使,丁母憂去官。二十三年,加少中大夫、同知浙東道宣慰司事。時浙西大水,民飢,浙東倉廩殷實,即轉輸以賑之,全活者眾,檄上中書,奏允之。浙東復旱,禱於名山,雨大澍,民賴以蘇。兩淮鹽課不敷,授嘉議大夫、兩淮都轉運使,奸弊盡革,商賈通行,歲課以足。擢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改池州路總管。江浙行省平章也速答兒威勢赫然,摘淘金戶三千,括民間田畝,檄下,力上章以止之。累遷通議大夫、僉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事。大德五年冬,以疾卒,年七十。贈正議大夫、吏部尚書、上輕車都尉,追封潁川郡侯,諡文肅。

子誠襲,蔭入官,拜監察御史、朝列大夫、僉廣西道肅政廉訪司事。

秦長卿

秦長卿,洛陽人也。姿貌魁特,性倜儻,有大志。世祖在京兆潛藩,已聞其名,既即位,務收攬時才,以布衣征至京師。長卿尚風節,好論事,與劉宣同在宿衛,以氣岸相高。是時尚書省立,阿合馬專政,長卿上書曰:“臣愚贛,能識阿合馬,其為政擅生殺人,人畏憚之,固莫敢言,然怨毒亦已甚矣。觀其禁絕異議,杜塞忠言,其情似秦趙高;私蓄逾公家貲,覬覦非望,其事似漢董卓。《春秋》人臣無將,請及其未發,誅之為便。”事下中書。阿合馬為人便佞,善伺人主意,又其貲足以動人,中貴人力為救解,事遂寢,然由是大恨長卿。除興和宣德同知鐵冶事,竟誣以折閱課額數萬緡,逮長卿下吏,籍其家產償官,又使獄吏殺之。獄吏濡紙塞其口鼻,即死。未幾,王著聚徒殺阿合馬。帝後悟,亦追罪之,斬棺戮屍,並誅其子,而長卿冤終不白。

長卿從子山甫,為建康府判官,聞長卿冤狀,即日棄官去,累薦不起以卒。山甫子從龍,仕至南台治書侍御史;從德,江浙行省參知政事。

趙與蒨

趙與蒨,字晦叔,宋宗室子,嘗登進士第,為鄂州教授。至元十一年,丞相伯顏既渡江,與蒨率其宗人之在鄂州者,詣軍門上書,力陳不嗜殺人可以一天下,且乞全其宗黨。後伯顏朝京師,世祖問宋宗室之賢者,伯顏首以與蒨對。十三年秋九月,遣使召至上京,幅巾深衣以見,言宋敗亡之故,悉由誤用權奸,詞旨激切,令人感動。世祖念之,即授翰林待制。朝廷立法,多所諮訪,與蒨忠言讜論,無所顧惜。進直學士,轉侍講。疏陳江南科斂急督,移括大姓,宋世丘壟暴露,皆大臣擅易明詔所為。二十七年,京師霧四塞;明年正月甲寅,虎入南城。與蒨又疏言權臣專正之咎,退而家居待罪。未幾桑哥敗,平章不忽木奏與蒨貧窶有守,有抱負,世祖曰:“得非指權臣為虎者邪?”錫鈔萬三千貫,歲給其妻子衣糧。後累遷翰林學士。其伯祖師淵,嘗從朱熹學,家庭受授,具有端緒,於是與許衡論尹洛閫奧,衡雅敬之。

與蒨既老,成宗命特官其子孟實以終養。大德七年,以疾卒。家貧無以為葬,成宗命有司賻鈔五千貫,給舟軍,還葬台州之黃岩。贈通議大夫、禮部尚書、上輕車都尉、天水郡侯,諡文簡。

姚天福

姚天福,字君祥,絳州人。父居實,避兵徙雁門。天福幼讀《春秋》,通大義。及長,以材辟懷仁丞。至元五年,詔立御史台,以天福為閣管勾,尋拜監察御史。每廷折權臣,帝嘉其直,錫名巴兒思,謂其不畏強悍,猶虎也。仍厚賜以旌其忠,天福曰:“臣職居抨彈,惟負爵祿是懼,敢貪厚賞,以重臣罪?”時御史台置二大夫,綱紀無統,天福言於世祖曰:“古稱一蛇九尾,首動尾隨;一蛇二首,不能寸進。今台綱不張,有一蛇二首之患。陛下不急拯之,久則紊不可理。”帝詔玉速帖木兒及孛羅諭之,孛羅以年幼自劾。天福時按行畿內,有出使者凌民取賄,天福乃易服間行得其狀,奏戮之以徇,豪右懾服。十二年,詔罷各道按察司,天福白大夫玉速帖木兒曰:“是司之設,所以廣視聽、虞非常,慮至深遠,不但繩有司而已也。”大夫駭然曰:“微公言,幾失之。”夜入帝臥內,奏其言,帝大悟,詔復立之。權臣不悅,左遷天福朝列大夫、衡州路同知,不就,起為河東道提刑按察副使。時北鄙兵興,轉輸煩急,河東民苦徭役。天福以反側為憂,劾執政失計,奏罷其役。征拜中順大夫、治書侍御史。

十六年,江南既平,授嘉議大夫、淮西道按察使。淮甸當兵沖,將吏有豪猾為民害者,悉剷除之,民大悅。轉湖北道按察使,發省臣贓事數十以聞。帝以其嘗有勳勞,特原之,而流其黨與,州郡稱治。二十年,遷山北道按察使,其民鮮知稼穡,天福教以樹藝,皆致蕃富,民為建祠,而刻石以紀之。二十二年,入為刑部尚書,尋出為揚州路總管。二十六年,復為淮西按察使,按巨奸一人,沒其家貲,政化大行。二十八年,桑哥敗,考訊黨援,平陽為多,以天福為平陽總管,俾窮治其事。俄拜甘肅行省參知政事,以母老辭。三十一年,授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使,尋除真定路總管。真定驛傳之需,多為民害,天福更議措置之方,使不擾民,憲長爭之。省臣以其事聞,詔從之,頒其制為天下式。大德二年,授江西行省參政,以疾辭。四年,拜參知政事、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畿甸大治。後之尹京者,以天福為稱首。六年,以疾卒,年七十三。

初,天福拜御史時,其母戒之曰:“古稱公爾忘私,委質為臣,當罄所衷,以塞其職,勿以未亡人為恤,俾吾追蹤陵母,死之日猶生之年也。”天福亦請於憲府曰:“監察責當言路,有犯無隱,苟獲譴,乞不為親累。”或以聞,帝嘆曰:“巴兒思母子雖生今世,其義烈之言當於古人中求之。”

子祖舜,秘書監著作郎;侃,內藏庫副使。

許國禎

許國禎,字進之,絳州曲沃人也。祖濟,金絳州節度使。父日嚴,榮州節度判官。皆業醫。國禎博通經史,尤精醫術。金亂,避地嵩州永寧縣。河南平,歸寓太原。世祖在潛邸,國禎以醫征至翰海,留守掌醫藥。莊聖太后有疾,國禎治之,刻期而愈,乃張晏賜坐。太后時年五十三,遂以白金鋌如年數賜之。伯撒王妃病目,治者針誤損其明。世祖怒,欲坐以死罪,國禎從容諫曰:“罪固當死,然原其情乃恐怖失次所致。即誅之,後誰敢復進?”世祖意解,且獎之曰:“國禎之直,可作諫官。”宗王昔班屢請以國禎隸帳下,世祖重違其請,將遣之,辭曰:“國禎蒙恩拔擢,誓盡心以報,不敢易所事。”乃不果遣。世祖過飲馬湩,得足疾,國禎進藥味苦,卻不服,國禎曰:“古人有言: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已而足疾再作,召國禎入視,世祖曰:“不聽汝言,果困斯疾。”對曰:“良藥苦口既知之矣,忠言逆耳願留意焉。”世祖大悅,以七寶馬鞍賜之。

憲宗三年癸丑,從征雲南,機密皆得參與,朝夕未嘗離左右。或在告,帝輒為之不悅。九年己未,世祖帥師圍鄂州,獲宋人數百族,諸將欲盡坑之,國禎力請止誅其凶暴,余皆獲免。及師還,招降民數十萬口,疲餓顛仆者滿道,國禎白髮蔡州軍儲糧賑之,全活甚眾。世祖即位,錄前勞,授榮祿大夫、提點太醫院事,賜金符。至元三年,改授金虎符。十二年,遷禮部尚書。國禎嘗上疏言:慎財賦、禁服色、明法律、嚴武備、設諫官、均衛兵、建學校、立朝儀,事多施行。凡所薦引,皆知名士,士亦歸重之。帝與近臣言及勛舊大臣,因謂國禎曰:“朕昔出征,同履艱難者,惟卿數人在爾。”遂拜集賢大學士,進階光祿大夫。每進見,帝呼為許光祿而不名,由是內外諸王大臣皆以許光祿呼之。升翰林集賢大學士。卒年七十六。時大臣非有勛德為帝所知者,罕得贈謚,特贈國禎金紫光祿大夫,謚忠憲,人以為榮。後加贈推誠廣德協恭翊亮功臣、翰林學士承旨、上柱國,追封薊國公。

初,國禎母韓氏,亦以能醫侍莊聖太后,又善調和食味,稱旨,凡四方所獻珍膳旨酒,皆命掌之。太后閔其勞,賜以真定宅一區,歲給衣廩終身,國禎由是家焉。子扆。

扆字君黼,一名忽魯火孫,從其父國禎事世祖於潛邸,進退莊重,世祖喜之,賜今名。俾從許衡學,入備宿衛,忠慎小心。嘗因事忤旨,欲罪之,帝後悔,謂近侍帖哥曰:“朕欲罪忽魯火孫,汝何不言?汝二人自今結為兄弟,有所譴責,則更相進諫。”乃置金酒中,賜二人飲,以為盟。時裕宗居東宮,帝又諭忽魯火孫曰:“若太子罪汝,將誰諫耶?”遂命東宮臣慶山奴亦同飲金酒。俄除禮部尚書、提點太醫院事,賜日月龍鳳紋綺衣二襲。每外國使至,必命與之語,辭理明辨,莫不傾服。改尚醫太監。帝嘗命畫工寫其像賜之。轉正議大夫,仍提點太醫院事。

有竊大安閣禮神之幣者,將誅之,群臣莫敢言,忽魯火孫獨諫曰:“敬神,善事也。因置人於死地,臣恐神不享所祭。”帝即命釋之。忽魯火孫與丞相安童善,國政多所贊益,桑哥忌之,數譖於上,帝不之信。桑哥敗,繫於左掖門,帝命忽魯火孫往唾其面,辭不可,帝稱其仁厚,賜以白玉帶。且諭之曰:“以汝明潔無瑕,有類此玉,故以賜汝也。”成宗即位,遷中書右丞,行太常卿。力辭,乃命以中書右丞署太常事。俄改陝西行中書省右丞。時關中飢,議發倉粟賑之,同列以未得請於朝不可,忽魯火孫曰:“民為邦本,今飢餒如此,若俟命下,無及矣。擅發之罪,吾當獨任之,不以累公等。”遂大發粟,不數日命亦下。明年旱,禱於終南山而雨,歲以大熟,民皆畫像祀之。

忽魯火孫不事生業,田宅皆上所賜。有足疾,不能行,仁宗以為先朝老臣,特敕乘小輿入禁中,訪以舊事。後足益弱,不可出,每國有大政,詔使近侍即其家問之。特授榮祿大夫、大司徒,食其祿終身。贈推忠守正佐理功臣、光祿大夫、陝西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趙國公,謚僖簡。

部分譯文

陳祐,一名天祐,字慶甫,趙州寧晉人,其家世代以農為業。祖父陳忠,精通經史,鄉里皆尊他為師,死後,其學生謚曰“茂行先生”。

祐自幼好學,家貧,母親張氏曾剪髮賣錢,為他買書。長大博通經史。當時諸王可自任官屬,憲宗三年(1253),穆王府任 祐為該府尚書,賜其父母銀十鋌、錦衣一套。穆王的封藩地在陝、洛,任祐為河南總管。他去上任那天,首先去拜訪金末名士李國維、楊杲、李微、薛玄,向他們求教治世之道。他又奏請免徵西軍數百家的各種賦稅,提出二十餘件有利於人民的事,請朝廷施行。這些都得到朝廷的採納。

世祖即位,將陝、洛地區劃為河南西路。中統元年(1260),任命 祐為河南西路總管。當時州縣官吏因為未給俸祿,多貪婪暴虐,而唯有祐以清廉著稱,在此為官八年,始終如一。至元二年(1265),調任南京治中。河南東部發生蝗災,以徐州、邳州尤為嚴重,官府令百姓捕捉。 祐到災區視察後提出:“捕蝗恐傷莊稼,如今蝗蟲雖多,但谷已熟,不如早開鐮收割,可省捕蝗的勞力。”有人說請示上級,不可擅自做主。 祐說:“為救民而獲罪,我也甘心。”即令捕蝗的人回去收割。

至元三年,朝廷賜祐虎符,授嘉議大夫、衛輝路總管。衛輝是四方交通必經之地,一向難以統制。 祐到任後,申明法令,建立孔子廟,修比干墓,進行祭祀。他離任後,這裡的百姓為他立碑頌德。他曾上書世祖,提出創立太平盛世的“三本”:一為太子是國本,應早立太子;二為中書省是行政之本,應責成中書省專心於政務;三曰人材是治國之本,應慎重地選拔人材。這些意見雖未完全被採納,但受到當時人的稱讚。

至元六年,設定提刑按察司,首先任命 祐為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這時,中書、尚書兩省並立,世祖打算把二者合而為一,召集大臣共同討論。祐剛回朝,就特命他參議其事。阿合馬為尚書省平章政事,欲奏請升中書右丞相安童為太師,實際上是要奪中書省的權力,卻又怕 祐反對,因而企圖以進祐為尚書省參知政事的官職來拉攏他。在討論中,祐極力主張中書省為行政之本,是祖宗所創立的,不可廢止;三公本為古代官制,今徒有虛位,不必設。廢中書省的事就此結束。阿合馬惱怒 祐違反了他的意圖,把他調出京外任僉中興路行尚書省事。西涼隸屬於永昌王府,該地達魯花赤及總管為人誣陷,王欲逮捕法辦, 祐竭力為他們申辯。王雖大怒,而祐的辯護更強,王終於醒悟。二人皆免罪,認為祐是他們“再生父母”。

朝廷大舉伐宋,派 祐徵調軍隊,山東百姓多逃避,聞祐來,都出來應徵。十三年,授祐為南京總管兼開封府尹,官吏多驚慌失措。祐對他們說:“何必如此驚慌!你們以前為盜跖,而今為顏淵,我就把你們當好人對待;若前為顏淵,而今為盜跖,我就會把你們當盜賊對待。”於是這些官吏安分守己,不敢違法。許、蔡之間有大盜,聚眾搶劫, 祐追捕則逃入宋朝境內。宋亡後,這些人隨制置夏貴路過汴梁時,祐發現了他們,將他們當眾杖殺。

十四年,調浙東道宣慰使。江南剛剛平定,元軍俘虜溫州、台州百姓男女數千口為奴, 祐強行釋放歸家。不久,行省徵收百姓和商人的酒稅,祐提出:“戰爭之後,對於遭受兵刀之苦的百姓,應寬大憐恤。”但這意見未轉達於朝廷。朝廷派他去查核慶元、台州的民田。回來行至新昌,遇到玉山鄉盜賊,他猝不及防,被殺害,享年五十六歲。詔贈推忠秉義全節功臣、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左丞,追封河南郡公,謚忠定。江浙父老要求葬他於會稽,未獲批准,便立祠紀念。 祐能能文,著有《節齋集》。

陳天祥字吉甫,陳祐之弟,因兄在河南做官,他便把全家由寧晉遷到洛陽。天祥年少時就列入軍籍,善騎射,中統三年(1262),李王..在濟南反叛,聯絡宋軍為外援。河北河南宣慰司按規定授天祥為千戶,令他屯兵三汊口以防禦宋兵。李王..之亂平定後,他罷職歸家,住於偃師南山中,有田百餘畝,邊耕種邊讀書,來向他求教的人很多。所住地方靠近緱氏山,因號“緱山先生”。起初,天祥並不好學,其兄..也不認為他有什麼奇才,幾年以後,天祥將所寫的詩獻於..,..懷疑是別人代寫的,同他交談,知他在研究經史,學識淵博,大為稱讚。

至元十一年(1274),始任從仕郎,後歷任郢州、復州招討司經歷,隨元軍渡江伐宋,由於熟知兵法,深為行省參政賈居貞所器重。

至元十三年,興國軍因沒收民間兵器而遭民眾的強烈反抗,行省命天祥暫管興國軍的政事。天祥領軍士十人至興國軍境,在離城近百里地方停了兩天才入城,父老來拜見,天祥告諭他們“:捍衛鄉井確實不可沒有兵器,地方官吏收得過多,所以造成亂子。今準許你們自備兵器以自衛,你們以為如何?”百姓都說這樣很好。他將此事上書給行省說“:鎮壓奸邪,應當以鞏固根本為主,若內無力防禦,則外邊會有奸邪之人乘機搗亂,這是必然之理。此次為亂正是由於處置失當,防內輕外所造成的。凡在本軍境內之人,平時手無寸鐵尺杖,讓奸人得以乘機造亂,公私同受其害。今興國軍又遭到破壞,十分虛弱,若軍民相防而不相信任,豈只擔心外寇入侵,恐怕內部軍民相互為敵。莫如推心置腹,相互信任,戮力同心,禍福同當,把人民看作自己人,把兵看作自己的兵,平亂防奸,莫不可行。希望對百姓寬容些,然後對他們提出要求。”行省接受他的意見並授以自行處置之權。天祥的一切措施都符合百姓的願望,於是流亡在外的人相繼回來,以致鄰郡的百姓也移居到興國軍來。天祥加以組織,以十家為一甲,十甲設一長,廢除對兵器的禁令,從民自便。於是人心安定,軍隊士氣也振作起來了。借民兵之力,不殺一人便收降了李必聰山寨。其他山寨見此情形也各自散去,境內安定無事。

當時州縣官吏還有未給俸祿者,天祥自行規劃,按月發給,以便防止他們的貪污行為,使百姓不受侵害。鄰近分寧縣發生民變,刺探情報的常到興國軍,官吏請天祥下令逮捕,天祥說:“分寧縣是因為官吏貪污暴虐而激起民變。今我軍及所屬三縣,官吏不侵害百姓,百姓安居樂業。讓那些刺探情報的人去把我們興國軍的情形告訴他們同黨,這樣,諜報員反而為我所用了。”分寧人民反抗失敗,逃入興國軍境內者有數千人,天祥發給他們口糧,告誡本軍百姓不要侵害他們,這些人都得以保全性命而歸,對天祥無不服其威信。

一年後,朝廷把興國軍改為興國路,接替天祥為興國路總管的人,完全改變天祥的政策,嚴厲制裁隱藏兵器的人。所以天祥離開後不久,興國又發生民變,鄰近的壽昌府及大江南北的各縣城,叛民乘勢殺死守將,回響興國人民的起義。當時剛改行省為宣慰司,參政忽都帖木兒、賈居貞、萬戶鄭鼎臣為宣慰使。鼎臣帥兵鎮壓,在樊口兵敗身亡。黃州叛民揚言要攻陽羅堡,鄂州官府大為震驚。忽都帖木兒膽怯不敢出兵,天祥對居貞說“:陽羅依山建壘,素來防備嚴密,彼若來攻,對我們有利。且南人浮躁,輕進易退,我官軍居高恃險,這些烏合之眾來攻,不到兩三天便多傷亡,逃者會十之八九。到那時我們再出精兵襲擊,只有跑得快的才得免死。乘此一勝,則大勢已定。然後再攻取黃州、壽昌,如摧枯拉朽。”居貞深以為然,而忽都帖木兒還猶豫不決。聞叛民到了陽羅堡,居貞忙引兵前去迎戰,屯兵於青山,第二天大敗叛軍,這一切完全符合天祥的預料。

行省聞民變,將鄂州城中的南人一律逮捕起來,準備大屠殺,以防他們為叛軍內應。居貞想拯救鄂州南人而又做不到。天祥說:“鄂州南人,與叛軍本無關係,殺他們不過是要奪他們的財產而已。”極力勸阻行省官員,將被捕的平民全部釋放。派天祥去暫管壽昌府政事,給他二百兵卒。壽昌叛民聽說官軍來了,都離開壽昌城去恃險自保。天祥知寡不敵眾,武力鎮壓是不行的,便派人去向他們說明利害禍福,勸他們各歸田裡,只將為首者毛遇順、周監在鄂州市斬首示眾。獲得金二百兩,打聽到是鄂州商人的東西,物還原主。

二十一年三月,天祥拜為監察御史。右丞盧世榮因搜刮民財有功,升為執政大臣,其權力壓倒一切。御史中丞崔..彈劾他,世祖大怒,要將崔..法辦。世榮因而更加氣焰囂張。左司郎中周寅戈,在議論政事時略表示一點不同意見,世榮便誣他違法,奏請令杖一百,然後處斬。於是朝廷大小官員都嚇得不敢講話。二十二年四月,天祥上書,痛斥世榮的奸惡:

“盧世榮素無文才,也無武功,只知用他經商所賺來的錢來巴結權臣以求做官。他將貪污的大量財物送至權臣家中,還不夠,又立下欠銀一千錠的文契,於是能由一個普通百姓一躍而為江西榷茶轉運使。上任以後,專門貪污錢財,動以萬計。其隱藏於家內者固然難列舉出來,只就已暴露出來可以統計的有:鈔二萬五千一百一十九錠,金二十五錠,銀一百六十八錠,茶一萬二千四百五十八引,馬十五匹,玉器七件,還有許多其他物品。這是已經追究而交納及未交納現尚在追查之中者。

“如今,他竟不痛改前非,而是更加猖狂,以苛征百姓為自安之策,以向百姓誅求為升官的階梯,他懷有貪求無厭之心,廣泛搜刮民財之計。而且身居要職,手握重權,其職位雖在丞相之下,而朝廷大權實是由他專擅。他是以盜賊之心來掌握宰相之權,不僅禍殃於當代,也恐怕會取笑於將來。朝廷相信他的謊言,使他居於相位,名為試用,實際上是授他以實權。其才能其行為都絲毫沒有值得一提的。這些事都足以表明試用的結果如何。如果還要試用,只能讓他去做別的官,宰相之權豈可輕易授給他。主宰天下,如同製作錦緞,能不能製作,先用布帛做試驗,如果不成功損失也不重。今把相位做賢愚試驗,如同把一幅美麗的錦緞去考核匠人的工藝能力,把美好的東西毀壞了,將追悔莫及。

“國家與百姓的關係,如同身體,民是國家的血氣,國家是民的體膚,只有血氣充實才體膚康強,若血氣損傷則體膚就會羸弱多病,未有消耗血氣而能使體膚健康的。所以說,民富則國富,民貧則國貧,民安則國安,民困則國困,道理就是這樣。春秋時代,魯哀公要向百姓多征賦稅,請教於有若,有若說‘:百姓豐衣足食,你做君王的怎么會不足;百姓不足,君王又怎能足。’由此可見,民必須減輕賦稅然後能足,國家必須是在百姓豐足之後才能富強。《書經》說‘:民為國家之本,根基鞏固了國家才能太平。’考察歷史,自開天闢地以來,從未聽說因百姓富裕安寧而導致國亂的,也沒聽說因百姓貧窮而國家太平康樂的。資財本土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資財的生產每年有定量,只能是有節制的索取,才用之不缺。

“如今,世榮是一年征十年的賦稅;用萬民的生命來換取他一人之榮耀。他只是圖廣取博斂之功,而不顧百姓的困苦死活;上下交征,錙銖必取。視百姓如仇敵,只能加深人民對國家的怨恨。如果不考慮國家長遠利益,只儘快的謀取眼前的效果,任意搜刮,不愁什麼東西得不到。然而,生財的基礎沒有了,搜刮錢財的方法又有何用?將會看到人民因此而凋敝,國家因此而空虛,其安危利害真是說不盡。

“盧世榮任職以來,已一百多天了,察驗其事跡,其罪惡已十分明顯。今將他所言與所行不符合事略舉幾件:開始說他能使鈔法不受到破壞,但今天鈔幣已成一張無用廢紙;開始說他能使百物價賤,而今百物翔貴;開始說增課稅三百萬錠不取於民,而今卻是強迫諸路官府包認所增課稅;開始說他能使百姓快樂,而今所作所為,無不是破壞法制,侵害百姓。若不及早改變這種情形,必自取其禍。若不防患於未然,到頭來大禍臨頭,那時挽救也來不及了。

“臣也知道依附權臣,則可望得到榮譽寵信,違背重臣的意圖則禍患不測;閉口不言,明哲保身,也不是做不到。但正因事關國家存亡,關係不淺,臣深為擔憂,經再三考慮,不得不說。”

世祖看了這個奏章,派人把天祥與世榮都召來上都,當面質問。他們到達上都,宦官傳旨:將世榮捆綁於官門外。第二天,天祥又在世祖面前講了許多前所未講的事,帝認為都對,將世榮處斬。五月,朝廷列舉天祥隨大軍渡江及平定興國、壽昌民變之功,進升官秩五品,升為吏部郎中。

二十三年四月,授治書侍御史。六月,命清理湖北湖南行省錢糧。天祥至鄂州,立即上疏彈劾平章政事岳(要)束木之凶暴不法。這時桑哥竊取政權,與岳(要)束木聯姻。岳(要)束木為桑哥爪牙,以莫須有之罪誣陷天祥,欲置天祥於死地,在獄中關押了四百多天,直到至元二十五年正月才獲釋。二十八年,升為行台侍御史。不久,因病辭職歸家。三十年,授燕南河北道廉訪使。

元貞元年(1295),改任山東西道廉訪使。當時,全國各地盜賊蜂起,而以山東為多,朝廷尋求平息方略。天祥上書,分析了反叛發生的原因,除天災造成饑荒外,還有是由於連年戰爭,大興土木,勞民傷財,無限制地徵收課稅,刑法紊亂等等所致。朝廷平息反抗的方略是實行大赦。他認為這不是個好的方略,只是對一些小人有好處。他們殺了人,理應受到嚴懲,而朝廷卻加恩釋放。這些人早晨釋放,晚上又會行兇打劫,既不感朝廷之恩,又不畏國家之法,不能使他們兇惡的本性善化。制服他們唯一的方略是嚴刑酷法。他提出了一些平息“盜賊”的辦法,皆切於時用。他在山東嚴督當地官府捕獲大批“盜賊”,皆杖殺之。其餘逃亡到別處的,進行追捕,南至漢、江二千餘里,皆被擒獲,無一倖免,於是東方的群“盜”平息。

平陰縣女子劉金蓮,以妖術惑眾,所到之處,官府為她建立神堂,一般百姓都去求福。天祥對同僚說“:此婦人以神怪惑眾,其聲勢如此之大,如果有狡猾之徒來幫助她,仿效漢代張角、晉代孫恩,號召起事,必成大害。”於是把這個婦人逮捕起來,當眾施以杖刑。天祥認為山東宣慰司無事可做的官太多了,應罷黜一些,於是向朝廷劾奏這些官吏的貪暴不法行為。但他裁減官員的建議未得到採納,因此他便在任滿之後辭去了。

大德三年(1299)六月,天祥調任河北河南廉訪使,但因病未就任。受到冤枉的人往往到他家中來伸冤,天祥因自己不在任而推辭了。大德六年,升為江南行台御史中丞。上書論朝廷征西南夷事,其中說:

“兵有不得已而用者,也有不當用而用者,不當用而能不用,則可保持兵力的強大,以備不得已時而用,這就是善用兵之法。去年,行省右丞劉深遠征八百媳婦國,這就是不當用而用。八百媳婦是個蠻夷小邦,遠在雲南西南數千里之外,其地是偏僻無用之地,其人是愚昧無知之人。攻取它並沒有什麼好處,不取也無害處。

“劉深欺上騙下,帥兵征討,經過八番之地,恣意橫行,恃其武力,虐害居民,致使各地居民反叛。深既不能平定叛亂,反而受到反叛者的牽制,結果是軍中乏糧,人自相食。毫無辦法只得倉惶退走,以致大敗,深棄眾逃亡,軍士損失十之八九,失地千餘里。朝廷又發陝西、河南、江西、湖廣四省諸軍,令劉二拔都統領,再度征討,以圖收得失地,湖北、湖南大量徵調民夫運送軍糧,至播州交納,共二十餘萬人。當此農忙之時,興此大役,把貧困百姓強迫運糧於數千里外,來回之間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即或把米全部運到,然數萬軍士只仰賴於這一次運去的米糧,以後又當如何?

“近來訪問西征敗回的士卒及將校,才知西南這遙遠蠻夷之地,山嶺重重,叢林深谷,大軍所經過的道路,窄處僅能走一人一騎,上如登天,下如落井。在這樣不利的地理條件下,若賊據險襲擊,我軍雖多也難以應戰。再加上毒霧煙瘴,都可傷人。群蠻知大軍將至,如果實行清野,遠遠逃遁,堵截險要之地,使我軍進不得退不得,附近又無糧食可取,士兵飢餓,病疫死亡,將有不戰自困之勢,不能不令人深為憂慮。

“而且自征伐日本、占城、交趾、爪哇、緬國以來,已近三十年,未曾見有一尺土地一個百姓歸附我天朝,而我朝所費錢財,所損士卒,不可勝計。去年西征與今年的再度西征又有什麼兩樣。前車之鑑不遠,並非難以看到。勞軍擾民,無休止之日,劉深一人為其禍根。

“又聽說八番羅國之人,受征西軍的侵害,拋棄他們的職業,相繼反抗或逃亡,對劉深恨入骨髓,都要分食其肉。人們內心恨他,上天也憎惡他。望朝廷上承天意,下順民心,早將劉深正法,向西南蠻夷再降明詔,表示聖朝數十年對他們撫養之恩,自今再不會有遠征之役。他們自然會歸順天朝。過去大舜退兵而苗族來歸順,趙充國不戰而羌人安分守己,這些事載在經傳之中,為後代萬世效法。

“為今之計,最好是駐兵於靠近西南蠻夷地方的我邊境之內,使水運交通達於遠近,內地或用鹽引茶引,或用錢鈔來增價購買軍糧;而且法令嚴明,官不失信。這樣就可使米船沿江而上運至邊境,軍糧自足,百姓也不受侵擾,達到內安根本,外固邊防的目的。以我鎮靜之師,防禦蠻夷的侵犯,恩威並施,久而久之,他們會漸漸馴服,這才是萬全之策。如果說大軍已出,欲罷不能,那也要考慮關係之大小,戰事之成敗,慎重而行。那裡的少數民族,有各種各類,現在聚集者,都是烏合之眾,必無同心長期與我為敵之理。但若我進攻得急,他們會相互救援,緩攻則相互猜疑,我們要施離間計,使他們相互為仇,等到有機可乘之時,再命諸軍分路進攻。對於順服者,予以寬大,抗拒者,武力鎮壓,恩威並用,易獲功效。若舍恩用威,蹈劉深之覆轍,恐將來之憂患更甚於今日。”

天祥的奏章沒得答覆,他便託病辭官。

大德七年,召天祥入朝,拜為集賢大學士,商議中書省事。八月,發生地震,河東尤為厲害,朝廷下詔,徵詢消災之道。天祥上章說這是因為陰陽不和,天地位置不正,而這些都是人事失宜所造成的。執政者認為這話太直,不敢轉呈皇帝。

天祥自奉詔還京,時達一年之久,未曾見到皇帝以表示他忠君之心,常鬱鬱不樂,又不願空領俸祿,於八年正月稱病辭官而去。到了通州,中書省派人去追留。他還是不肯回朝。皇帝聞知,賜鈔五千貫,派專官護送回家。九年五月,拜為中書右丞,參議樞密院事,提調諸衛屯田。五次派人送去任命詔書,他都以年老為由,不肯接受任命。至大四年(1311),仁宗即位,又遣使去召他回朝,他還是以年老多病為理由辭謝。延..三年(1316)卒於家,終年八十七歲。贈推忠正義全德佐理功臣、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追封趙國公,謚“文忠”。

劉宣字伯宣,其先祖本潞州人,後由陝西移居太原。宣稟性沉靜剛毅,在家孝敬父母,友愛兄弟。自幼好讀書,有治理國家的大志。宣撫張德輝至河東,見劉宣,很器重他,回朝舉薦任中書省官員。宣在閒暇時去聽國子祭酒許衡講解理學。後任命為河北河南道巡行勸農副使。

至元十二年(1275),劉宣入朝任中書省戶部郎中,後改任行省郎中。隨丞相伯顏、平章阿術統軍平定江南,多出謀劃策。伯顏命宣回朝呈進捷報,世祖召見他,詢問南征情形,宣的回答使世祖很滿意,賜器物冠服以表示對他的嘉獎。

江南平定後,命宣去淘汰江淮一些無事可做的官員,他對官員去留的處理,均合公論。宣受命任松江知府,不久改任同知浙西宣慰司事。為官五年,其名聲政績都稱著於世。升為江淮行省參議,再升為江西湖東道提刑按察使。

至元二十三年,宣入朝為禮部尚書,其後轉為吏部尚書。朝廷將要征伐交趾,宣上書勸阻,書中說:“連年征討日本,百姓抱怨,官府煩擾,今春停止征討,江浙軍民歡聲如雷。安南小邦,臣服於中國已有若干年了,每年來朝貢,從未過期。邊帥生事興兵,交趾人逃入海島,使我大軍征討無功,損兵折將。今又下令再征,人們聽此訊息,莫不恐懼。自古用兵必先看天時如何,中原平川之地,還要避暑,交廣炎熱瘴癘之地,毒氣害人甚於兵刀。今令諸道兵馬於七月會師靜江,那時到了安南,病死的人一定不少,遇敵又如何應戰。交趾無糧,水路難通,無車馬牛畜馱運,只靠人力。一夫擔米五斗,除往返自食外,官僅得其半;如運十萬石糧,用民夫四十萬人,只供一二月之用。除軍糧外,還要搬運其他軍需品,總共要五六十萬人。廣西、湖南調度頻繁,民多離散,就是每戶都來服役也是不夠的。何況湖廣鄰近交趾地方,溪洞寇盜很多,大兵一出,萬一奸人乘虛作亂,難以應付。何不與交趾軍中之識事體的軍官,共同商議一萬全之策,否則將再蹈上次征討交趾的覆轍。”

朝廷又要東征日本,宣又上書說:“近又決定設定征東行省,再次出兵日本。這場戰爭關係到我國家之安危。唆都建議討伐占城,海牙提出南征交趾,三五年內,湖廣、江西供應船隻、軍需、糧草,官民都大受騷擾,致使廣東群盜並起。我軍遠涉江海瘴癘之地,士卒死傷過半。交趾與我國接壤,只是一個小國,遣親王領兵深入,未見報功,唆都被殺,自遺羞辱。而日本與我隔著海洋,相距萬里,國土遼闊,非占城、交趾二國可比。如今出征,興師動眾,冒著危險,即或不遇颶風,可到彼岸,而倭國地廣,人口眾多,他們大軍四集,我軍無援,萬一不利,就是再發救兵,能飛渡過去嗎?隋朝伐高麗,三次大舉進攻,都失敗而還,喪師百萬。唐太宗以英武自負,親征高麗,雖奪取數城而還,但也很後悔。而且高麗平壤諸城皆處陸地,離我中原不遠,隋唐兩代尚不能征服,何況日本遠在海中,與中國相離萬里,又豈能征服!”世祖認為他說得有理,加以採納。

至元二十五年,由集賢學士授行台御史中丞。當時江浙行省丞相忙古台恣意橫暴,常怕台臣彈劾他的罪行,尤其忌恨劉宣。有天,御史大夫與御史中丞出建康城檢閱軍船,御史們都隨從。有人用軍船載運帶草,御史張諒盤問,知行省官所派遣,便到揚州去進行核實。忙古台大怒,立即圖謀報復。御史大夫之父在該郡為官,隨即被彈劾。忙古台派人去建康,窺視御史台在處理御史大夫父親中的錯誤。台臣知道後都害怕,暗中去向忙古台求和解,只有宣不去。忙古台更加恨他,羅織罪名將宣之子下獄,又令建康酒務、淘金等官及錄事司官員,誣告行台破壞糧食的輸送,報告朝廷,必欲置宣於死地。朝廷派官員二人來審理其事,宣及御史六人都被捕。九月初一日,宣自殺。劉宣自殺前,曾把一封書信交給侄子劉自誠,其中表示他對惡勢力寧死不屈的決心。另處還有一篇列舉忙古台罪狀的公文。讀者為之悲憤。

宣自殺後,行省報告了朝廷,以為他是畏罪自殺。然宣為人忠義,注重節操,為世人所尊重。直到延..四年(1317),其侄子自持把宣死的前因後果通過御史台上報朝廷。朝廷贈資善大夫、御史中丞、上護軍,追封彭城郡公,謚“忠憲”。

何榮祖字繼先,祖籍太原。父何瑛,在金朝為官,授明威將軍。金亡後遷家於廣平。

榮祖體貌魁偉,額上有紅色紋,如兩棵樹,背突出,看相的說他將來會做大官,而且長壽。何家世代為吏,榮祖也熟悉官府之事。他由中書省的一個屬吏而升為御史台都事。這時阿合馬當政,在其家中設立總庫,收納四方之物,而稱之為“和市”。監察御史范方等對此進行了彈劾。阿合馬知道這是何榮祖出的主意,奏請調榮祖為左右司都司,把他置於自己的管轄之下。不久,御史台任榮祖為治書侍御史,升為侍御史。又調任山東按察使,阿合馬的陰謀未能得逞。

帖木剌思貪贓枉法,為僉事李唐卿彈劾。帖木剌思想不出對付的辦法。恰巧這時濟南有人告發謀反事,唐卿察覺此是誣告,把起訴人的狀子燒了。帖木剌思藉此事指控唐卿放縱了謀反者,於是逮捕了數十人。但此案長期不能判決。朝廷命榮祖與左丞郝禎、參政耿仁傑去審理。他們了解事情的真象後,榮祖主張判誣告之罪,禎與仁傑認為對誣告者只判失口亂言之罪,榮祖不同意。不久,榮祖調任河南按察使,禎與仁傑終以失口亂言之罪,對誣者處以杖刑,釋放被株連的人,唐卿所蒙之冤得以昭雪。

平涼府報告說,有南人二十餘人逃往江南,安西行省欲將此事上報朝廷,剛好榮祖來任行省參政,阻止他們上報,他認為“:何必上報朝廷,這些逃去的人都是奴隸,今聞江南已平,回去找自己家而已,可發文逮捕回來就是了。”後查明這些人果是奴隸,把他們交還給主人。榮祖被任命為雲南行省參知政事,因母親年邁,辭不赴任。又拜御史中丞,出京任山東東西道按察使。後召入朝為尚書參知政事。

桑哥專政,迫切地搜刮錢糧,人人受害。榮祖多次奏請停止,世祖不聽從,畿內之民受害尤甚,榮祖又多次向皇帝報告畿內人民困苦,請求免去賦稅。同僚勸他再不要去勸諫了,榮祖執意不肯,不怕違背聖上旨意,不簽署有關公文。不過一月,桑哥的害民之弊為大家所共知。世祖這才想起榮祖過去所說的那些話,召他來問解救的辦法。榮祖建議設立專門機構在年終時對徵收錢糧情形進行考核。大家都認為這辦法很好,以後長期實行。朝廷賜他鈔一萬貫以資獎勵。榮祖陳奏朝廷內外官員規則,以糾正弊病。但為桑哥所壓制,不能實行。榮祖與桑哥既意見不合,便借病告假,朝廷特授榮祖為集賢大學士。不久,起任尚書右丞。

桑哥倒台後,改榮祖為中書省右丞。祖榮奏請施行《至元新格》,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他上書說“:國家財用不可不足,而天下百姓也不可不安。今管理財政的人,不顧人民之困苦,談政治者不規劃國家的大政方針。而且應當任用的人總是多,而得到任用的人卻總是少。總之,中書省及各部為國家基礎所在,必須選拔有才幹者任用。按察司雖監督一道之政務,而其職責在於清除弊端,安撫該道百姓,如果還有未做到的事,行省和行台則應派官去考核,儘量做到於政有益。”世祖深以為然。榮祖多次因年老病而請求解除他的職務,朝廷詔令他不必負責具體事務,只是參預中書省商定政務,領取俸祿。不久,拜榮祖為昭文館大學士,參預中書省事,又加平章政事。發生水旱災害,他以此為由,請求罷職,朝廷未準。

榮祖曾奉旨定《大德律令》,此書早已完成,現在奏請詔命元老大臣審訂。還未來得及頒行,因其子秘書少監何惠去世,他辭職回到廣平,年七十九歲卒。贈光祿大夫、大司徒、柱國,追封趙國公,謚“文憲”。

榮祖身為大官,卻租房居住,茶具是普通青瓷。皇后聞知,賜上等飲具及金五十兩、銀五百兩、鈔二萬五千貫,讓他買宅添置用具,以表彰他的廉潔。其著述有《大畜》十集,還有《學易記》、《載道集》、《觀物外篇》等書。

陳思濟字濟民,柘城人。幼讀書,在同輩中以才氣稱著。世祖為太子時即聞其名,召入府做顧問。世祖即位,始建中書省和各部,令思濟掌管朝臣的奏書。世祖認為京兆是國家重鎮,命廉希憲等巡察陝西行中書省,思濟同去,多出謀劃策。中統三年(1262),詔令誅王文統,召廉希憲入中書省。思濟也回朝,仍掌管奏書,事無巨細,皆按章辦理,深為姚樞、許衡所器重。

阿合馬入中書省,其位在希憲之下,深以為恥,總是想任意行事,而希憲堅持不從。希憲離職後,省臣都懼怕阿合馬,早晨集會,都不敢向前,惟獨思濟手持公文去見他。阿合馬在希憲座位上籤署,思濟指出“:這不是你的座位。”阿合馬怒目而視,眾為他擔心,而思濟神色自若。授任為右司都事,隨希憲巡視山東。不久召還。

至元五年(1268),命中書省總理政務,御史台監察百官,一時官吏的降升和選拔重用、典章制度,多是由思濟草擬制定的。後歷任承務郎、同知高唐州事,政績卓著,拜監察御史。阿合馬設立尚書省,其權在中書省之上。陳思濟、魏初等彈劾阿合馬的不法行徑,帝命近臣去加以查證。御史各以一些不重要的事來陳奏,只有思濟厲聲說道:“御史是言官,而不是為訴訟做辯護而設!”拂袖而去。授奉訓大夫、沁州知州,他為政簡要,不務苛刻。升中順大夫、同知紹興路總管府事,奉命審定刑事案件。桐廬有一囚犯,瘦弱得快死了,思濟放他回家,到期來聽候判決。囚犯向他拜謝道:“久聞公之名,若不早日判決,恐我性命難保。”他審閱這囚犯的檔案後,認為無罪,把他釋放了。轉任同知兩浙都轉運司事,該地區官吏進行勒索,百姓承受不住國家賦役,他全部予以免除。調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副使,母親去世,他辭官歸家守孝。

至元二十三年,加少中大夫、同知浙東道宣慰司事。浙西大水,人民啼飢號寒,而浙東倉廩充實,思濟即將浙東倉中之糧運到浙西進行賑濟,中書省奏報其事,世祖認可。浙東大旱,思濟為民祈雨,授嘉議大夫、兩淮都轉運使。兩淮鹽課不足,思濟革除奸弊,發展貿易通商,每年鹽課也充足了。升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後改任池州路總管。江浙行省平章也速答兒威勢赫赫,選取淘金戶三千戶,搜括民田,思濟極力上書制止。後歷升通議大夫、僉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事。大德五年(1301)冬病逝,終年七十歲。贈正議大夫、吏部尚書、上輕車都尉,追封潁川郡侯,謚“文肅”。

姚天福字君祥,絳州人。父姚居實,因避兵難而遷全家於雁門。天福幼讀《春秋》,明了君臣大義。長大任懷仁縣丞。至元五年(1268),朝廷設立御史台,以天福為架閣管勾,不久即拜為監察御史。天福常在朝廷上當面彈劾權臣,世祖嘉獎他的直率,賜名巴兒思,意思是不畏強悍,如虎一般,厚加賞賜以表彰他對朝廷的忠心。天福說“:臣的職責就是彈劾臣僚們的錯誤。惟恐辜負了聖上給我的俸祿,怎敢再貪優厚賞賜而加重臣的罪過?”

當時,御史台有二御史大夫,意見不能統一,工作反而不好辦,天福以“一蛇二首,不能寸進”的比喻,勸世祖上設一個御史大夫。世祖採納了他的建議。天福巡察畿內,有個朝廷派來的使臣欺壓百姓,索取賄賂,天福身著便服進行調查,得其罪狀,奏請朝廷將他斬首示眾,豪強怕他,畏服於他。

至元十二年,朝廷廢除各道按察司,天福對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兒說“:按察司的設立,是為了廣泛聽取意見,防止非常事件的發生,意義深遠,不只是糾正官吏的錯誤而已。”大夫大吃一驚地說“:若非公提醒,幾乎誤了大事。”連夜入世祖臥室轉奏天福的意見,世祖也明白過來,下詔恢復各道按察司。權臣對此很不高興,降天福為朝列大夫、衡山路同知。天福辭不就任,後起任河東道提刑按察副使。這時,北邊用兵,軍餉的輸送又多又急,河東人民苦於運輸的力役。天福深怕人民會因此而鬧事,彈劾執政者失策,奏請停止徵發運輸勞役。召天福入朝,拜中順大夫、治書侍御史。

十六年,授嘉議大夫、淮西道觀察使。淮甸是軍事要地,屯駐在那裡的將吏侵害百姓,天福一律清除,人民大喜。轉任湖北道按察使,揭發省臣貪贓事數十件,報告朝廷。二十年調為山北道按察使。該地百姓不知務農,天福教導他們種莊稼,使百姓富裕起來,百姓給他建生祠祝福,刻碑文記其事績。二十二年,入朝任刑部尚書,不久出京為揚州路總管。二十六年,再度任淮西按察使,懲處大奸一人,沒收其家產。

二十八年,桑哥倒台,其黨羽在平陽較多,任天福為平陽總管。他在此任上,進行清查懲處。不久拜為甘肅行省參知政事,因其母親年邁,辭職。三十一年,授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使,不久又調任真定路總管,改變驛站所需財力的來源,減輕人民的負擔。其辦法得到朝廷認可,並廣泛推行於其他各地驛站。

大德二年(1298),授江西行省參政,因病辭職。四年,拜參知政事、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使京畿地區得到很好的治理,為後來的府尹樹立了榜樣。六年,病卒,享年七十三歲。

許國禎字進之,絳州曲沃人。祖父許濟,在金朝曾任絳州節度使,父許日嚴,曾任榮州節度判官。祖、父都曾以醫為業。

國禎精通經史,尤其精於醫術。金末,為避戰火而居住於嵩州永寧縣。蒙古軍占領河南後,國禎回到太原。世祖在即位前,把國禎作為醫生召到翰海,從此留下來掌管醫藥。莊聖太后有病,經國禎診治,不久即愈。當時太后年五十三歲,賜國禎白金五十三錠。伯撒王妃患眼病,有醫生用針療,不僅沒治好,反而使王妃失明,世祖大怒,要判這個醫生死罪,國禎從容諫勸道:“他的罪應當處死,但考察其原因是內心緊張。如果把他殺了,以後誰敢再來醫治。”世祖明白了,誇獎道:“以國禎之耿直,可做諫官。”宗王昔班多次請求將國禎撥歸於他屬下,世祖同意,國禎不願意,他說:“國禎蒙殿下提拔,發誓要盡心報答,不敢再去侍奉別人。”終於未去。

世祖飲白馬乳過度,得足疾,國禎奉進的藥味苦,世祖不願喝,國禎勸道“:古人說得好: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仍未服,隨後足疾復發,召國禎診治,對他說:“不聽你的勸告,果然舊病復發。”國禎又進一步諫言“:良藥苦口已經明白了,忠言逆耳還願陛下多加留意。”世祖大喜,賜他七寶馬鞍。

憲宗三年,國禎隨大軍征雲南,參與機要,朝夕不離憲宗左右。九年,世祖領軍圍攻鄂州,俘宋人數百,諸將要把他們全部活埋,國禎極力請求止殺凶暴者,其餘釋放。班師時,招納歸降百姓數十萬口,但嚴重缺糧,沿途餓倒。國禎請發蔡州所儲軍糧賑救。

世祖即位,根據國禎過去的功勞,授他為榮祿大夫、提點太醫院事,賜金符。至元三年(1266),改授金虎符。十二年,升為禮部尚書。國禎曾上書建議慎重收支財賦,禁止違制的服裝,公布法律,加強武備,設立諫官,建立學校,規定朝廷禮節儀式,多被採納施行。他向朝廷舉薦的人,都是當時的知名之士,士人也敬重他。世祖對國禎說:“朕昔日出征,共度艱難的,只有卿等數人還在。”於是拜為集賢大學士,進階光祿大夫。每次進見,世祖叫他許光祿而不呼其名,因此朝廷內外諸王大臣都稱他許光祿。又升為翰林集賢大學士。終年七十六歲。當時,大臣去世,除非有大功大德之人,一般是難以得到贈謚的,而對國禎卻特贈金紫光祿大夫,謚“忠憲”。後加贈推誠廣德協恭翊亮功臣、翰林學士承旨、上柱國,追封薊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