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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四十

作者:脫脫等

◎奸臣上

○耶律乙辛 張孝傑 耶律燕哥 蕭十三

《春秋》褒貶,善惡並書,示勸懲也。故遷、固傳佞幸、酷吏,歐陽修則並奸臣錄之,將俾為君者知所鑒,為臣者知所戒。此天地聖賢之心,國家安危之機,治亂之原也。遼自耶律乙辛而下,奸臣十人,其敗國皆足以為戒,故列於《傳》。

耶律乙辛,字胡睹袞,五院部人。父迭剌,家貧,服用不給,部人號“窮迭剌 ”。初,乙辛母方娠,夜夢手搏羖羊,拔其角尾。既寤占之,術者曰:“此吉兆也。羊去角尾為王字,汝後有子當王。”及乙辛生,適在路,無水以浴,回車破轍,忽見湧泉。迭剌自以得子,欲酒以慶,聞酒香,於草棘間得二榼,因祭東焉。乙辛幼慧黠。嘗牧羊至日昃,迭剌視之,乙辛熟寢。迭剌觸之覺,乙辛怒曰:“何遽驚我!適夢人手執日月以食我,我已食月,啖日方半而覺,惜不盡食之。”迭剌自是不令牧羊。

及長,美風儀,外和內狡。重熙中,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從入宮。皇后見乙辛詳雅如素宦,令補筆硯吏;帝亦愛之,累遷護衛太保。道宗即位,以乙辛先朝任使,賜漢人戶四十,同知點檢司事,常召決疑議,升北院同知,歷樞密副使。清寧五年,為南院樞密使,改知北院,封趙王。九年,耶律仁先為南院樞密使,時駙馬都尉蕭胡睹與重元黨,惡仁先在朝,奏曰:“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討使。”帝將從之。乙辛奏曰:“臣新參國政,未知治體。仁先乃先帝舊臣,不可遽離朝廷。”帝然之。重元亂平,拜北院樞密使,進王魏,賜匡時翊聖竭忠平亂功臣。鹹雍五年,加守太師。詔四方有軍旅,許以便宜從事,勢震中外,門下饋賂不絕。凡阿順者蒙薦擢,忠直者被斥竄。

大康元年,皇太子始預朝政,法度修明。乙辛不得逞,謀以事誣皇后。後既死,乙辛不自安,又欲害太子。乘間入奏曰:“帝與後如天地並位,中宮豈可曠?”盛稱其黨駙馬都尉蕭霞抹之妹美而賢。上信之,納於宮,尋冊為皇后。時護衛蕭忽古知乙辛奸狀,伏橋下,欲殺之。俄暴雨壞橋,謀不遂。林牙蕭岩壽密奏曰:“乙辛自皇太子預政,內懷疑懼,又與宰相張孝傑相附會。恐有異圖,不可使居要地。”出為中京留守。乙辛泣謂人曰:“乙辛無過,因讒見出。”其黨蕭霞抹輩以其言聞於上。上悔之。無何,出蕭岩壽為順義軍節度使,詔近臣議召乙辛事。北面官屬無敢言者,耶律撒剌曰:“初以蕭岩壽奏出乙辛,若所言不當,宜坐以罪,若當,則不可復召。”累諫不從。乃復召為北院樞密使。

時皇太子以母后之故,憂見顏色。乙辛黨欣躍相慶,讒謗沸騰,忠良之士,斥逐殆盡。乙辛因蕭十三之言,夜召蕭得里特謀構太子,令護衛太保耶律查剌誣告耶律撒剌等同謀立皇太子。詔按無跡而罷。又令牌印郎君蕭訛都斡詣上誣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實,臣亦與其謀。本欲殺乙辛等而立太子。臣等若不言,恐事白連坐。”詔使鞫劾,乙辛迫令具伏。上怒,命誅撒剌及速撒等。乙辛恐帝疑,引數人庭詰,各令荷重校,繩系其頸,不能出氣,人人不堪其酷,惟求速死。反奏曰:“別無異辭。”時方暑,屍不得瘞,以至地臭。乃囚皇太子於上京,監衛者皆其黨。尋遣蕭達魯古、撒把害太子。乙辛黨大喜,聚飲數日。上京留守蕭撻得以卒聞。上哀悼,欲召其妻,乙辛陰遣人殺之,以滅其口。

五年正月,上將出獵,乙辛奏留皇孫,上欲從之。同知點檢蕭兀納諫曰:“陛下若從乙辛留皇孫,皇孫尚幼,左右無人,願留臣保護,以防不測。”遂與皇孫俱行。由是上始疑乙辛,頗知其奸。會北幸,將次黑山之平淀,上適見扈從官屬多隨乙辛後,惡之,出乙辛知南院大王事。及例削一字王爵,改王混同,意稍自安。及赴闕入謝,帝即日遣還,改知興中府事。七年冬,坐以禁物鬻入外國,下有司議,法當死。乙辛黨耶律燕哥獨奏當入八議,得減死論,擊以鐵骨朵,幽於來州。後謀奔宋及私藏兵甲事覺,縊殺之。乾統二年,發冢,戮其屍。

張孝傑,建州永霸縣人。家貧,好學。重熙二十四年,擢進士第一。清寧間,累遷樞密直學士。鹹雍初,坐誤奏事,出為惠州刺史。俄召復舊職,兼知戶部司事。三年,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加工部侍郎。八年,封陳國公。上以孝傑勤乾,數問以事,為北府宰相。漢人貴幸無比。大康元年,賜國姓。明年秋獵,帝一日射鹿三十,燕從官。酒酣,命賦《雲上於天詩》,詔孝傑坐御榻旁。上誦《黍離》詩:“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孝傑奏曰:“今天下太平,陛下何憂?富有四海,陛下何求?”帝大悅。三年,群臣侍燕,上曰:“先帝用仁先、化葛,以賢智也。朕有孝傑、乙辛,不在仁先、化葛下,誠為得人。”歡飲至夜,乃罷。

是年夏,乙辛譖皇太子,孝傑同力相濟。及乙辛受詔按皇太子黨人,誣害忠良,孝傑之謀居多。乙辛薦孝傑忠於社稷,帝謂孝傑可比狄仁傑,賜名仁傑,乃許放海東青鶻。六年,既出乙辛,上亦悟孝傑奸佞,尋出為武定軍節度使。坐私販廣濟湖鹽及擅改詔旨,削爵,貶安肅州,數年乃歸。大安中,死於鄉。乾統初,剖棺戮屍,以族產分賜臣下。

孝傑久在相位,貪貨無厭,時與親戚會飲,嘗曰:“無百萬兩黃金,不足為宰相家。”初,孝傑及第,詣佛寺,忽迅風吹孝傑幞頭,與浮圖齊,墜地而碎。有老僧曰:“此人必驟貴,然亦不得其死。”竟如其言。

耶律燕哥,字善寧,季父房之後。四世祖鐸穩,太祖異母弟。父曰豁里斯,官至太師。燕哥狡佞而敏。清寧間,為左護衛太保。大康初,轉北面林牙。初,耶律乙辛自中京留守復為樞密使,以燕哥為耳目,凡聞見必以告。乙辛愛而薦之,帝亦以為賢,拜左夷離畢。及皇太子被誣,帝遣燕哥往訊之,太子謂燕哥曰:“帝惟我一子,今為儲嗣,復何求,敢為此事!公與我為昆弟行,當念無辜,達意於帝。”禱之甚懇。蕭十三聞之,謂燕哥曰:“宜以太子言易為伏狀。”燕哥頷之,盡如所教以奏。及太子被逐,乙辛殺害忠良,多燕哥之謀,為契丹行宮都部署。五年夏,拜南府宰相,遷惕隱。大安三年,為西京留守,致仕。壽隆初,以疾卒。

蕭十三,蔑古乃部人。父鐸魯斡,歷官節度使。十三辨黠,善揣摩人意。清寧間,以年勞遷護衛太保。大康初,耶律乙辛復入樞府,益橫恣。時十三出入乙辛家,以朝臣不附者輒使出之,十三由宿衛遷殿前副點檢。三年夏,護衛蕭忽古等謀殺乙辛,事覺下獄。十三謂乙辛曰:“今太子猶在,臣民屬心。大王素無根柢之助,復有誣皇后之怨。若太子立,王置身何地?宜熟計之。”乙辛曰:“吾憂此久矣!”是夜,召蕭得里特謀所以構太子事。十三計既行,尋遷殿前都點檢,兼同知樞密院事。復令蕭訛都斡等誣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實,詔究其事。太子不服,別遣夷離畢耶律燕哥問太子,太子具陳所以見誣之狀。十三聞之,謂燕哥曰:“如此奏,則大事去矣,當易其辭為伏款。”燕哥入,如十三言奏之。上大怒,廢太子。太子將出,曰:“我何罪至是!”十三叱令登車,遣衛卒闔車門。是年,遷北院樞密副使,復陳陰害太子計,乙辛從之。及乙辛出知南院大王事,亦出十三為保州統軍使,卒。乾統間,剖棺戮屍。二子:的里得、念經,皆伏誅。

部分譯文

耶律乙辛,字胡睹袞,五院部人。父迭剌,家中貧窮,吃穿都不能自給,部人稱之“窮迭剌”。

起先,乙辛的母親正當懷孕之時,於夜裡夢見與黑羊搏鬥,拔斷其角與尾。醒來後占夢,術士說:“這是吉兆。羊去掉角、尾為王字,你將來有子當為王。”待到乙辛出生,正好在路途中,沒有水用來浴身,車輪鏇轉,碾亂了車轍,忽然間就湧出一股泉水。迭剌因為生了個好兒子,想找酒來慶賀,聞得酒香,在草叢中得到兩隻酒木盍,於是東向而祭。

乙辛幼時機智靈巧。曾經牧羊到日已偏西,迭剌去看他,乙辛正熟睡。迭剌碰醒了他,乙辛發怒說:“怎么吵醒我!剛剛夢見神人手持太陽和月亮餵給我吃,我已吃了月亮,吃太陽剛剛吃了一半就醒了,可惜沒有吃完。”迭剌從此不讓他牧羊了。

成年後,容貌雋美,外表和順,內心狡黠。重熙年間(1032~1055),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從入宮。皇后見乙辛安詳文雅卻在做無實權的閒官,便將他補為筆硯吏;皇上也喜歡他,累遷到護衛太保。道宗即位,因乙辛為先朝任用之人,賜予漢人四十戶,同知點檢司事,常常召見他處理疑難議案,升之為北院同知,又任過樞密副使。清寧九年(1063),耶律仁先為南院樞密使,當時駙馬都尉蕭胡睹與重元結黨,忌恨仁先在朝中執政,上奏說“:仁先可以擔任西北路招討使。”皇上準備聽從。乙辛上奏說“:臣新近參預國政,不知治事之體。仁先乃是先帝舊臣,不能這么快就離開了朝廷。”皇上認為有理。重元亂平,拜為北院樞密使,進封為魏王,賜為匡時翊聖竭忠平亂功臣。鹹雍五年(1069),加守太師。詔令若四方有軍事,特準他便宜行事,於是威勢震懾朝廷內外,門下送禮及行賄的接連不斷。凡是阿附他的人都得到薦舉提拔,忠直不阿的人則被貶斥、放逐。

大康元年(1075),皇太子開始參預朝政,法令制度整飭清明。乙辛不能得志,陰謀找個藉口誣告皇后。皇后死了,乙辛心中不安,又想害太子。他找個機會入宮上奏說“:帝與後正如天、地並立,中宮怎能無人呢?”盛讚其黨人駙馬都尉蕭霞抹之妹美麗且賢惠。皇上聽信他的話,納於宮中,不久冊立為皇后。當時護衛蕭忽古知道乙辛奸惡之狀,埋伏於橋下,想殺掉他。不一會兒暴雨沖壞了橋,計畫沒有得逞。林牙蕭岩壽上奏說“:乙辛從皇太子參預政事起,心懷疑懼,又與宰相張孝傑互相依附。恐怕有反叛之圖謀,不能讓他身居要職。”皇上便出之為中京留守。乙辛哭著對人說“:乙辛沒什麼過錯,因為讒言被貶出京。”其黨人蕭霞抹之流將他的話說給皇上聽。皇上後悔了。不久,出蕭岩壽為順義軍節度使,詔令近臣商議召回乙辛之事。一應臣僚無人敢言,耶律撒剌說:“當初因為蕭岩壽上奏,貶出乙辛。如果所奏不對,就該將他治罪;如果說的對,就不該再召回乙辛。”多次上諫,皇上不從。竟又召回乙辛任北院樞密使。

當時皇太子因為母后的去世,憂形於色。乙辛黨人喜不自勝,紛紛進讒言誹謗,忠直善良之士差不多都被貶逐盡淨。乙辛依蕭十三之言,夜裡召見蕭得里特陰謀設計陷害太子,讓護衛太保耶律查剌誣告耶律撒剌等人一起商議扶立皇太子。詔令審查,因沒有證據而作罷。又讓牌印郎君蕭訛都斡到皇上那裡自首“:耶律查剌上次告發耶律撒剌等,其事體均屬事實,我也參與其謀劃。本來想殺乙辛等人而立太子。我們幾人如果不來說明,恐怕事情敗露受到株連。”詔令加以審訊,使揭發他人,乙辛迫使他們全部承認。皇上動了怒,命令誅殺撒剌及速撒等人。乙辛恐怕引起皇上懷疑,便領幾個人到法庭上盤問,讓他們戴上沉重的枷具,用繩索纏縛其頸,不能出氣,人人都無法忍受酷刑,只求早點死去。乙辛回過頭來上奏說“:與原告所招完全相同。”當時天氣正熱,屍首不得下葬,以至連地都臭了。於是將皇太子囚禁於上京,看守的人都是乙辛之黨。不久又派蕭達魯古、撒把等人去殺皇太子。乙辛黨人大喜,歡聚飲酒數日。上京留守蕭撻得報告太子已死。皇上哀痛傷心,想召回其妻子,乙辛暗裡派人殺了她以滅口。

五年(1079)正月,皇上要出外狩獵,乙辛奏請留下皇孫,皇上想聽他的。同知點檢蕭兀納上諫說“:陛下如果聽乙辛的話留下皇孫,皇孫年紀尚幼小,左右無人,請留下我來保護,以防不測。”於是與皇孫一同出行。從此皇上開始懷疑乙辛,漸漸察覺其奸邪。適逢皇上北上,將要駐紮於黑山之平淀,看見隨從眾官大多跟在乙辛後面,厭恨起來,便出乙辛知南院大王事。按例削去一字王爵,改為混同王,心裡才稍稍自寬。待到乙辛入宮中稱謝時,皇上於當日遣回,改為知興中府事。

七年(1081)冬,因犯將違禁物品賣入外國之罪,下有司議罪,依法當處死。乙辛黨人耶律燕哥獨奏應該定為八議之罪,得以免死論處,以鐵骨朵擊之,幽禁於來州。後來陰謀逃奔入宋,又加以私藏兵甲之事敗露,被縊殺。乾統二年(1102),挖開其墳墓,開棺戮屍。

張孝傑,建州永霸縣人。家境貧窮,好學。重熙二十四年(1055),擢拔進士第一。

清寧年間,累遷為樞密直學士。鹹雍初,因誤奏事情獲罪,出貶為惠州刺史。不久召回恢復原職,兼知戶部司事。三年(1057),任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加工部侍郎。八年(1062),封陳國公。道宗因為孝傑勤勉幹練,多次向他詢問事務,任北府宰相。漢人之中無人可比其貴顯寵幸。

大康元年(1075),賜給國姓。次年秋獵,皇上一日之中射得三十隻鹿,宴飲從行官員。酒至盡興,命孝傑做《雲上於天》,詔令孝傑坐於御榻旁邊。皇上朗誦了《離黍》詩:“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孝傑奏道“:當今天下太平,陛下何憂?皇上您富有四海,您又何求?”皇上大喜。三年(1077),群臣侍宴,皇上說“:先帝任用仁先、化葛,因為他們賢德有才智。我如今有孝傑和乙辛,不在仁先、化葛之下,確實是用人用得得當。”暢快地飲酒,直到深夜才撤席。

這年夏天,乙辛誣陷皇太子,孝傑與他同力相助。及至乙辛受詔究治皇太子黨人,誣衊陷害忠良,孝傑之謀劃居多。乙辛推薦稱讚孝傑忠於社稷,皇上說孝傑可與狄仁傑相比擬,賜名為仁傑,又準許他放海東青鶻。六年(1080),皇上既已出貶乙辛,也醒悟到孝傑也是奸佞之輩,不久出貶為武定軍節度使。因私自販賣廣濟湖鹽以及擅自塗改詔書獲罪,削去爵位,貶為安肅知州,幾年之後才回。大安年間,在家鄉死去。乾統初,被剖棺戮屍,並將其家族的財產分賜給臣下。

孝傑久居相位,貪求財物,貪得無厭,當時與親戚相聚飲酒,曾經說道“:沒有百萬兩黃金,不足以稱為宰相之家。”當初,孝傑中了進士,前往佛寺,忽然一陣疾風吹落了孝傑的幞頭,與佛像平齊,墜到地上便粉碎了。有個老僧說“:此人必定會驟然貴顯,然而也不得善終。”最終如其所言。

蕭十三,蔑古乃部人。父鐸魯斡,歷任節度使。

十三能言善辯,靈巧聰明,善於揣摩他人之心意。清寧年間,根據任職的年數和勞績遷任為護衛太保。大康初,耶律乙辛再度進入樞密府,更加驕橫無忌。當時蕭十三出入於耶律乙辛家中,覺得哪個朝臣不阿附於他們便將他貶至京外任職,十三由宿衛遷任殿前副點檢。

三年(1077)夏,護衛蕭忽古等人圖謀殺乙辛,事情敗露被關入監牢。十三對乙辛說:“如今太子還活著,臣民歸心於他。大王您在國中一向沒有穩固的根基,又有誣害皇后的怨仇。如果太子即位,大王您何處容身呢?應該仔細地加以考慮。”乙辛說“:我擔心這一點已經好久了!”當天夜裡,召來蕭得里特商議如何陷害太子之事。十三之策略既已得到採行,不久便遷任殿前都點檢,兼同知樞密院事。十三又命令蕭訛都斡等人誣告說,耶律查剌上次告發耶律撒剌等人之事都是實情,皇上下令查究其事,太子不服。另派夷離畢耶律燕哥審問太子,太子詳細地陳說了如何遭到誣陷的情形。十三聽說後,對燕哥說:“像這樣陳奏於皇上,則大事去矣!應當將他所說的話改為招認罪狀。”燕哥入宮,依十三所言稟奏。皇上大怒,廢去太子。太子將要出京,說:“我有何罪該受如此處罰!”十三呵叱讓他上車,派衛兵關上車門。同年,十三遷任北院樞密副使,又陳說暗中謀害太子的計策,乙辛從之。

及至乙辛被出貶為知南院大王事,也出貶十三為保州統軍使,去世。乾統年間,被剖棺斬戮屍體。有二子:的里得、念經,均被誅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