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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一百五十五

作者:脫脫、阿魯圖等

史浩 王淮 趙雄 權邦彥 程松 陳謙 張岩

史浩,字直翁,明州鄞縣人。紹興十四年登進士第,調紹興餘姚縣尉,歷溫州教授,郡守張栻九成器之。秩滿,除太學正,升國子博士。因轉對,言:"普安、恩平二王宜擇其一以系天下望。"高宗頷之。翌日,語大臣曰:"浩有用才也。"除秘書省校書郎兼二王府教授。三十年,普安郡王為皇子,進封建王,除浩權建王府教授。詔建王府置直講、贊讀各一員,浩守司封郎官兼直講。一日講《周禮》,言:"膳夫掌膳羞之事,歲終則會,惟王及後、世子之膳羞不會。至酒正掌飲酒之事,歲終則會,惟主及後之飲酒不會,世子不與焉。以是知世子膳羞可以不會,世子飲酒不可以無節也。"王作而謝曰:"敢不佩斯訓。"

三十一年,遷宗正少卿。會金主亮犯邊,下詔親征。時兩淮失守,廷臣爭陳退避計,建王抗疏請率師為前驅。浩為王力言:"太子不可將兵,以晉申生、唐肅宗靈武之事為戒。"王大感悟,立俾浩草奏,請扈蹕以供子職,辭意懇到。高宗方怒,覽奏意頓釋,知奏出於浩,語大臣曰:"真王府官也。"既而殿中侍御史吳芾乞以皇子為元帥,先視師。浩復遺大臣書,言:"建王生深宮中,未嘗與諸將接,安能辦此。"或謂使王居守,浩復以為不可。上亦欲令王遍識諸將,遂扈蹕如建康。

三十二年,上還臨安,立建王為皇太子,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孝宗受禪,遂以中書舍人遷翰林學士、知制誥。張浚宣撫江、淮,將圖恢復,浩與之異議,欲城瓜洲、採石。浚奏:"不守兩淮而守江,不若城泗州。"除參知政事。有詔議應敵定論,洪遵、金安節、唐文若等相繼論列,宰執獨無奏。上以問浩,浩奏:"先為備御,是謂良規。儻聽淺謀之士,興不教之師,寇去則論賞以邀功,寇至則斂兵而遁跡,謂之恢復得乎?"薦樞密院編修官陸游、尹穡,召對,並賜出身。隆興元年,拜尚書右僕射,首言趙鼎、李光之無罪,岳飛之久冤,宜復其官爵,祿其子孫。悉從之。

李顯忠、邵宏淵奏乞引兵進取,浩奏:"二將輒乞戰,豈督府命令有不行耶?"浚請入覲,乞即日降詔幸建康,上以問浩,浩陳三說不可,退,又以詰浚曰:"帝王之兵,當出萬全,豈可嘗試以圖僥倖。"復辨論於殿上,浚曰:"中原久陷,今不取,豪傑必起而收之。"浩曰:"中原決無豪傑,若有之,何不起而亡金?"浚曰:"彼民間無寸鐵,不能自起,待我兵至為內應。"浩曰:"勝、廣以鉏耰棘矜亡秦,必待我兵,非豪傑矣。"浚因內引奏:"浩意不可回,恐失幾會,乞出英斷。"省中忽得宏淵出兵狀,始知不由三省,徑檄諸將。浩語陳康伯曰:"吾屬俱兼右府,而出兵不與聞,焉用相哉!不去尚何待乎?"因又言:"康伯欲納歸正人,臣恐他日必為陛下子孫憂。浚銳意用兵,若一失之後,恐陛下終不得復望中原。"御史王十朋論之,出知紹興。

先是,浩因城瓜洲,白遣太府丞史正志往視之,正志與浚論辯。十朋亦疏史正志朋比,並及浩,遂與祠,自是不召者十三年。起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持母喪歸,服闋,知福州。

淳熙初,上問執政:"久不見史浩,無他否?"遂除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五年,復為右丞相。上曰:"自葉衡罷,虛席以待卿久矣。"浩奏:"蒙恩再相,唯盡公道,庶無朋黨之弊。"上曰:"宰相豈當有黨,人主亦不當以朋黨名臣下。朕但取賢者用之,否則去之。"

樞密都承旨王抃建議以殿、步二司軍多虛額,請各募三千人充之。已而殿前司輒捕市人,京城騷動,被掠者多斷指,示不可用。軍人怙眾,因奪民財。浩奏:"盡釋所捕,而禽軍民首喧呶者送獄。"獄成議罪,欲取兵民各一人梟首以徇。浩曰:"諸軍掠人奪貨至於哄,則始釁者軍人也,軍法從事固當。若市人陸慶童特與抗斗爾,可同罰乎?陛下恐軍人有語,故一其罪以安之。夫民不得其平,言亦可畏,'等死,死國可乎?'是豈軍人語。"上怒曰:"是比朕為秦二世也。"浩徐進曰:"自古民怨其上者多矣,'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豈二世事。"尋求去,拜少傅、保寧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兼侍讀。後有言慶童子冤者,上曰:"史浩嘗力爭,坐此求去,至今悔之。"

趙雄嘗薦劉光祖試館職,光祖答策,論科場取士之道,進入,上親批其後,略曰:"用人之弊,人君乏知人之哲,宰相不能擇人。國朝以來,過於忠厚,宰相而誤國,大將而敗軍,未嘗誅戮。要在人君必審擇相,相必當為官擇人,懋賞立乎前,誅戮設乎後,人才不出,吾不信也。"手詔既出,中外大聳。議者謂曾覿視草,為光祖甲科發也。上遣覿持示浩,浩奏:"唐、虞之世,四凶極惡,止於流竄,三考之法,不過黜陟,未嘗有誅戮之科。誅戮大臣,秦、漢法也。太祖制治以仁,待臣下以禮,列聖傳心,迨仁宗而德化隆洽,本朝之治,與三代同風,此祖宗家法也。聖訓則曰'過於忠厚'。夫為國而底於忠厚,豈有所謂過哉?臣恐議者以陛下自欲行刻薄之政,歸過祖宗,不可不審也。"

及自經筵將告歸,乃於小官中薦江、浙之士十五人,有旨令升擢,皆一時選也。如薛叔似、楊簡、陸九淵、石宗昭、陳謙、葉適、袁燮、趙靜之、張子智,後皆擢用,不至通顯者六人而已。

十年,請老,除太保致仕,封魏國公。晚治第鄞之西湖上,建閣奉兩朝賜書,又作堂,上為書"明良慶會"名其閣、"舊學"名其堂。光宗御極,進太師。紹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會稽郡王。寧宗登極,賜諡文惠,御書"純誠厚德元老之碑"賜焉。嘉定十四年,追封越王,改謚忠定,配享孝宗廟庭。

浩喜薦人才,嘗擬陳之茂進職與郡,上知之茂嘗毀浩,曰:"卿豈以德報怨耶?"浩曰:"臣不知有怨,若以為怨而以德報之,是有心也。"莫濟狀王十朋行事,詆浩尤甚,浩薦濟掌內制,上曰:"濟非議卿者乎?"浩曰:"臣不敢以私害公。"遂除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待之如初。蓋其寬厚類此。子彌大、彌正、彌遠、彌堅。彌遠嘉定初為右丞相,有傳。

王淮,字季海,婺州金華人。幼穎悟,力學屬文。登紹興十五年進士第,為台州臨海尉。郡守蕭振一見奇之,許以公輔器。振帥蜀,辟置幕府。振出,眾欲留,淮曰:"萬里將母,豈為利祿計。"皆服其器識,遷校書郎。

高宗命中丞舉可為御史者,朱倬舉淮,除監察御史,尋遷右正言。首論:"大臣養尊,小臣持祿,以括囊為智,以引去為高。願陛下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宰相湯思退無物望,淮條其罪數十,於是策免。至於吏部侍郎沈介之欺世盜名,都司方師尹之狡險,大將劉寶掊克結權倖,皆劾罷之。又奏:"自治之策,治內有三:正心術,寶慈儉,去壅蔽。治外有四:固封守,選將帥,明賞罰,儲財用。"上深嘉嘆。

除秘書少監兼恭王府直講。時恭王生子挺,淮白於丞相,曰:"恭王夫人李氏生皇嫡長孫,乞討論典禮。"錢端禮怒其名稱,奏:"淮有年鈞以長之說。"上曰:"是何言也,豈不啟邪心?"出淮知建寧府,改浙西提刑。入見,陳閩中利病甚悉。帝褒嘉之,且令一至東宮,皇太子待以師儒,特施拜禮。尋召,除太常少卿,除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龍大淵贈太師,仍畀儀同三司恩數,張栻說除太尉、在京宮觀,皆封還詔書。除翰林學士、知制誥,訓詞深厚,得王言體。上命擇文學行誼之士,淮薦鄭伯熊、李燾、程叔達,皆擢用。

淳熙二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辛棄疾平茶寇,上功太濫。淮謂:"不核真偽,何以勸有功。"文州蕃部擾邊,吳挺奏:"庫彥威失利,靖州夷人擾邊。"楊倓奏:"田淇失利。"淮謂:"二將戰歿,若罪之,何以勸來者。"上嘗諭曰:"樞密臨事盡公,人無間言,差除能守法甚善。"薦軍帥吳拱、郭田、張宣。除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

時宰相久虛,淮與李彥穎同行相事。淮謂:"授官當論賢否,不事形跡。誠賢,不敢以鄉里故舊廢之;非才,不敢以己私庇之。"上稱善。擢知院事、樞密使。上言武臣岳祠之員宜省,淮曰:"有戰功者,壯用其力,老而棄之,可乎?"趙雄言:"北人歸附者,畀以員外置,宜令詣吏部。"上曰:"姑仍舊。"淮曰:"上意即天意也。"雄又奏言:"宗室岳祠八百員,宜罷。"淮曰:"堯親睦九族,在平章百姓之先;骨肉之恩疏,可乎?"時辛棄疾平江西寇,王佐平湖南寇,劉焞平廣西寇,淮皆處置得宜,論功惟允。上深嘉之,謂:"陳康伯雖有人望,處事則不及卿。"

八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事。先是,自夏不雨至秋,是日甘雨如注,士大夫相賀,上亦喜命相而雨,乃命口算諸郡絹錢盡蠲一年,為緡八十萬。

趙雄罷相,蜀士之在朝者皆有去意。淮謂:"此唐季黨禍之胎也,豈聖世所宜有。"皆以次進遷,蜀士乃安。樞密都承旨王抃怙寵為奸,淮極陳其罪,謂:"人主受謗,鮮不由此。"上即斥之,且曰:"丞相直諒無隱,君臣之間正宜如此。"章穎論事狂直,上將黜之,淮曰:"陛下樂聞直言,士大夫以言相高,此風可賀也。黜之適成其名。"上說,穎復留。

時以荒政為急,淮言:"李椿老成練達,擬除長沙帥,朱熹學行篤實,擬除浙東提舉,以倡郡國。"其後推賞,上曰:"朱熹職事留意。"淮言:"修舉荒政,是行其所學,民被實惠,欲與進職。"上曰:"與升直徽猷閣。"成都闕帥,上加訪問,淮以留正對。上曰:"非閩人乎?"淮曰:"立賢無方,湯之執中也。必曰閩有章子厚、呂惠卿,不有曾公亮、蘇頌、蔡襄乎?必曰江、浙多名臣,不有丁謂、王欽若乎?"上稱善。拜左丞相。

天長水害七十餘家,或謂不必以聞,淮曰:"昔人謂人主不可一日不聞水旱盜賊,《記》曰:'四方有敗,必先知之。'豈可不以聞?"鎮江饑民強借菽粟,執政請痛懲之,淮曰:"令甲,饑民罪不至死。"進士八人求以免舉恩為升等,淮曰:"八人得之,則百人援之。"龔頤以執政之客補官,求詣銓曹,淮以此門不可啟,絕其請。嘗言跅弛之士,緩急能出死力,乃以周極知安豐軍,辛棄疾與祠。

上章力求去,以觀文殿大學士判衢州。淮力辭,改提舉洞霄宮。光宗嗣位,詔詢初政,淮以盡孝進德,奉天敬民,用人立政,罔不在初。母亡,居喪如禮。得疾,忽語家人曰:"《易》卦六十四,吾年亦然。"淳熙十六年薨。訃聞,上哀悼,輟視朝,贈少師,諡文定。

初,朱熹為浙東提舉,劾知台州唐仲友。淮素善仲友,不喜熹,乃擢陳賈為監察御史,俾上疏言:"近日道學假名濟偽之弊,請詔痛革之。"鄭丙為吏部尚書,相與葉力攻道學,熹由此得祠。其後慶元偽學之禁始於此。

趙雄字溫叔,資州人。為隆興元年類省試第一。虞允文宣撫四蜀,辟幹辦公事,入相,薦於朝。乾道五年,召見便殿,孝宗大奇之,即日手詔除正字。

范成大使金,將行,雄當登對,允文招與之語。既進見,雄極論恢復。孝宗大喜曰:"功名與卿共之。"即除右史,兩月除舍人。金使耶律子敬賀會慶節,雄館伴。子敬披露事情不敢隱,邏者以聞。上夜召雄,雄具以子敬所言對,上喜。金使入辭,故事當用樂,雄奏:"卜郊有日,天子方齋,樂不可用。"上難之,遣中使諭雄,雄奏:"金使必不敢不順,即有他,臣得引與就館。"上大喜。雄請復置恢復局,日夜講磨,條具合上意,除中書舍人。自選人入館至此,未滿歲也。

時金將起河南之役,議盡以諸陵梓宮歸於我。上命雄出使賀生辰,仍止奉遷陵寢及正受書儀。雄既見金主,爭辨數四。其臣屢喝起,雄辭益力,卒得請乃已,金人謂之"龍斗"。嘗上疏論恢復計,大略謂:"莫若由蜀以取陝西,得陝西以臨中原,是秦制六國之勢也。"八年,以母憂去。

淳熙二年,召為禮部侍郎,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一日奏事,上曰:"今夏蠶麥甚熟、絲米價平可喜。"雄奏:"孟子論王道始於不飢不寒。"上曰"近世士大夫好高論,恥言農事,微有西晉風。豈知《周禮》與《易》言理財,周公、孔子曷嘗不以理財為務?且不獨此,士夫諱言恢復,不知其家有田百畝,內五十畝為人所據,亦投牒理索否?"雄曰:"陛下志在大有為,敢不布堯言,書之《時政記》。"十一月,同知樞密院事。五年三月,參知政事。十一月,拜右丞相。每進見,必曰"二帝在沙漠",未嘗離諸口也。

朱熹累召不出,雄請處以外郡,命知南康軍。熹極論時事,上怒,諭雄令分析。雄奏:"熹狂生,詞窮理短,罪之適成其名。若天涵地育,置而不問可也。"會周必大亦力言之,乃止。紹興帥張津獻羨餘四十萬緡,雄乞降旨下紹興,以其錢為民代輸和買身丁折帛錢之半,使取諸民者,民復得之,足以見聖主之德。

自雄獨相,蜀人在朝者僅十數。及眷衰,有言其私里黨者,上疑之。已而陳峴為四川制置,王渥為茶馬,命從中出。雄求去,詔勉留,曰:"丞相任事不避怨,選才無鄉舊。"蓋有所激也。祖宗時蜀人未嘗除蜀帥,雄請外,除觀文殿大學士、四川制置使。王藺為御史,以故事不可,上疏論之。雄乞免,改知瀘南安撫使。上思雄不忘,改知江陵府。江陵無險可恃,雄請城江陵,城成,民不告擾。

張栻再被召,論恢復固當,第其計非是,即奏疏。孝宗大喜,翌日以疏宣示,且手詔云:"恢復當如栻所陳方是。"即除侍講,云:"且得直宿時與卿論事。"虞允文與雄之徒不樂,遂沮抑之。廣西橫山買馬,諸蠻感悅,爭以善馬至。上知栻治行,甚向栻,眾皆忌嫉。洎栻復出荊南,雄事事沮之。時司天奏相星在楚地,上曰:"張栻當之。"人愈忌之。

光宗將受禪,召雄,雄上萬言書,陳修身齊家以正朝廷之道,言甚剴切。詔授寧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衛國公,改帥湖北。疾甚,改判資州,又除潼川府,改隆興府。紹熙四年薨,年六十五,贈少師。嘉定二年,諡文定。

權邦彥,字朝美,河間人。登崇寧四年太學上舍第,調滄州教授,入為太學博士,改宣教郎,除國子司業。宣和二年,使遼。明年,抗表請帝臨雍。為學官積十餘年,改都官郎中、直秘閣、知易州,移相州,復召為都官郎中。與王黼議不合,鐫職,知冀州。

金人再入,高宗開大元帥府,起兩河兵衛汴京,邦彥提所部兵二千五百人,與宗澤自澶淵趨韋城,據刀馬河,諸道兵莫有進者。會敵兵大至,移屯南華。二帝北遷,邦彥與澤五表勸進。

建炎元年五月,召還,命知荊南府,改東平府。時東州半已入金,至是圍益急,邦顏誓以死守,居數月城破,猶力戰不已。民義而從之,突圍以出,遂奔行在。有司議失守罪,將重坐之,帝以其父母妻子皆沒於敵,才貶二秩。俄除寶文閣直學士兼知江州、本路制置使。既抵鎮,三年冬,聞父死,乃解官。

四年,起復,知建康府,辭,不許。劇盜張琪殘徽州,邦彥遣裨將平之。改江、淮等路制置發運使,以治辦稱。言者論:"三年天下之通喪,後世有從權奪服者,所以徇國家之急。比年如權邦彥、姜仲謙,至幕職亦起復,幾習宣、政之風,望革其弊,以明人倫、厚風俗。"詔邦彥任軍賦,宜如舊,余悉罷之。

紹興元年,召為兵部尚書兼侍讀。二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初,邦彥獻十議以圖中興,大略謂:"宜以天下為度,進圖洪業,恢復士宇,勿苟安於東南。駕御諸將,當威之以法,而限之以爵。命讀講之臣,取累朝訓典及三代、漢、唐中興故事,日陳於前,以裨聖學。又監觀傷善妨賢之讒,偷安苟容之佞,市恩立威之奸,懷諼罔上之欺,聽其言,察其事,則忠邪判。愛民先愛其力,寬民先節其用。朘己奉以佐國,當自執政始。分閫而屬大事,類非偏裨之所能為,必得賢臣大將然後可。制置一官可省,宜令沿江州縣各備境內,總以漕帥,上自荊、鄂、江、池,下至採石、京口,委任得人,乃防秋上策。宗室中豈無傑然有人望,可以濟艱難、贊密勿、留宿衛者,願求其人置諸左右。人事盡則天悔禍,不可獨歸之數。"

呂頤浩素善邦彥,薦用之。給事中程瑀劾邦彥五罪,三疏不報。邦彥在樞密,又言:"宜乘機者三,譬奕之爭先,安可隨應隨解,不制人而制於人哉?"尋兼權參知政事。帝嘗對輔臣言湖南事,頤浩言:"李綱縱暴,恐治潭無善狀。"帝曰:"綱在宣和間論水災,以得時望。"邦彥曰:"綱元無章疏,第略虛名耳。"蓋助頤浩以排綱也。三年,卒。

邦彥與政幾一年,碌碌無所建明,充位而已。無子,以侄嗣衍為後。有遺稿十卷,號《瀛海殘編》,藏於家。

程松,字冬老,池州青陽人。登進士第,調湖州長興尉。章森、吳曦使北,松為傔從。慶元中,韓侂胄用事,曦為殿帥。時松知錢塘縣,諂事曦以結侂胄。侂胄以小故出愛姬,松聞,以百千市之,至則盛供帳,舍諸中堂,夫婦奉之謹。居無何,侂胄意解,復召姬,姬具言松謹待之意,侂胄大喜,除松幹辦行在諸軍審計司、守太府寺丞。未閱旬,遷監察御史,擢右正言、諫議大夫。

呂祖泰上書,乞誅侂胄、蘇師旦,松與陳讜劾祖泰當誅,祖泰坐真決,流嶺南。松滿歲未遷,意殊怏怏,乃獻一妾於侂胄,曰"松壽"。侂胄訝其名,問之,答曰:"欲使疵賤姓常蒙記憶爾。"除同知樞密院事,自宰邑至執政財四年。

開禧元年,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成都府、四川制置使。侂胄決議開邊,期以二年四月分道進兵,命松為宣撫使,興元都統制吳曦副之,尋加曦為陝西招撫使,許便宜從事。松將東軍三萬駐興元,曦將西軍六萬駐河池。松至益昌,欲以執政禮責曦庭參,曦聞之,及境而返。松用東西軍一千八百人自衛,曦多抽摘以去,松殊不悟。曦遣其客納款於金,獻關外四州地,求為蜀王。有告曦叛者,松哂其狂。及金人取成州,守將棄關遁,吳曦焚河池還興州。松以書從曦求援兵,曦答以"鳳州非用騎之地,漢中平衍,可騎以驅馳,當發三千騎往。"蓋紿之也。

未幾,金人封曦為蜀王。曦遺松書諷使去,松不知所為。興元帥劉甲、茶馬范仲任見松,謀起兵誅曦,松恐事泄取禍,即揖二人起去。會報金人且至,百姓奔走相蹂躪,一城如沸。松亟望米倉山遁去,由閬州順流至重慶,以書抵曦,丐贐禮買舟,稱曦為蜀王。曦遣使以匣封致饋,松望見大恐,疑其劍也,亟逃奔。使者追及,松不得已啟視之,則金寶也。松乃兼程出峽,西向掩淚曰:"吾今獲保頭顱矣。"曦誅,詔落職,降三官,筠州居住,再降順昌軍節度副使,澧州安置。又責果州團練副使、賓州安置。死賓州。

陳謙,字益之,溫州永嘉人。乾道八年進士,授福州戶曹、主管刑工部架閣文字,遷國子錄、敕令所刪修官、樞密院編修官。陳中興五事,至李綱議建鎮事,上曰:"綱何足道。"謙曰:"陛下用大臣,審出綱上,宜如聖訓。今顧出綱下遠甚,奈何?"上蹙然,遂極論逾數刻。

孝宗內禪,通判江州,知常州,提舉湖北常平。平辰州峒徭,加直煥章閣,除戶部郎中,總領湖、廣財賦。謙乃丞相趙汝愚客,會黨論起坐斥。後數年,起為提點成都府路刑獄,移京西運判,復直煥章閣。

韓侂胄謀擾金人,令獻馬者補官,七州民相扇為盜。謙移書侂胄曰:"今若倚群盜行剽掠之策,豈得以敗亡為戲乎?"既而屢論襄帥皇甫斌、李奕罪,且求罷。上諭旨薛叔似協和之。遷司農少卿、湖廣總領,除宣撫司參謀官。

金兵深入,陷應城,焚漢川,漢陽空城走,武昌震懼。謙以寶謨閣待制副宣撫,即日置司北岸,命土豪趙觀覆之中流,士馬溺死甚眾,余兵皆返走。未幾,奪職,罷。後復知江州。侂胄死,和議已決,謙復罷,奉祠。卒,年七十三。

謙有雋聲,早為善類所予。晚坐偽禁中廢,首稱侂胄為"我王",士論由是薄之。

張岩,字肖翁,大梁人,徙家揚州,紹興末渡江,居湖州。為人機警,柔回善諧。登乾道五年進士第,歷官為監察御史,與張釜、陳自強、劉三傑、程松等阿附時相韓侂胄,誣逐當時賢者,嚴道學之禁。

進殿中侍御史,累遷給事中,除參知政事。以言者罷為資政殿學士、知平江府,鏇升大學士、知揚州。時邊釁方開,詔岩與程松分帥兩淮,已而召還,為參知政事兼同知國用事。開禧二年,遷知樞密院事。明年,除督視江、淮軍馬。

時方信孺使金議和,值吳曦以蜀叛,議未決,曦伏誅。金人尋前議,信孺再行。侂胄趣岩遣畢再遇、田琳合兵剿敵,且募生擒偽帥。未幾,川、陝戰屢衄,大散關陷,敵情復變。岩開督府九閱月,費耗縣官錢三百七十餘萬緡,見和議反覆,乃言不知兵,固求去。

侂胄誅,御史章燮論岩與蘇師旦朋奸誤國,奪兩官。寧宗謂兵釁方開,岩嘗言其不可,許自便,復元官,奉祠。以銀青光祿大夫致仕,薨,贈特進。

論曰:史浩宅心平恕,而不能相其君恢復之謀。王淮為偽學之禁,毒痡善類。趙雄與虞允文協謀用兵,而舊史謂二人沮抑張栻,何哉?邦彥守城力戰,惜乎助呂頤浩攻李綱,君子少之。程松、陳謙、張岩誣諛之徒,何足算哉!

部分譯文

王淮字季海,婺州金華人。他幼年聰穎,理解力強,刻苦學習寫作。紹興十五年(1145)考中進士,出任台州臨海縣尉。郡守蕭振一見到王淮就認定他是一位奇才,聲言王淮日後必成大器,蕭振調任蜀帥後,將王淮闢為幕僚。蕭振要離職,大家都想挽留,王淮說:“萬里送母,難道會計較功名利祿。”眾人都很佩服王淮學識與氣度,王淮晉升為校書郎。

宋高宗下令中丞舉薦可以充任御史的人,朱倬推薦了王淮,王淮因此被任命為監察御史,不久後升為右正言。王淮在第一次上高宗書中指出“:大臣養尊處優,下級官吏保持祿位,他們以搜刮為才智,以退出政壇相標榜。臣請陛下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宰相湯思退有負眾望,王淮上書高宗,列舉數十條罪過,湯思退因此被罷免。吏部侍郎沈介欺世盜名,都司方師尹陰險狡詐,大將劉寶搜刮民財,交結權貴,王淮都一一予以彈劾,使這些人都被罷職。他又上奏說“:自治良策,朝廷上有三條:端正心術,孝敬父母,罷免使君主受蒙蔽而視聽不明的小人。治理外朝有四條:穩定地方官員,選擇將帥,嚴明賞罰,儲備財用。”高宗讀後認為很對。

王淮官拜秘書少監兼恭王府直講。其時恭王生子趙挺,王淮告訴丞相說:“恭王夫人李氏生育了皇室嫡系長孫,懇請您討論典章禮儀。”錢端禮對這種說法很氣憤,上奏高宗:“王淮有年鈞以長之說。”高宗說:“這是什麼話,豈不是會開啟邪心?”王淮被罷職離京,出任建寧知府,改任浙江西路提點刑獄。赴任之前,王淮至京師進見高宗,詳些陳述福建地區的利病。高宗嘉獎了王淮,並讓他前往東宮,皇太子以師禮相待,特行跪拜之禮。不久王淮被召回朝廷,任太常少卿,官拜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龍大淵曾官為太師,同時仍給以儀同三司恩..,張說官拜太尉,主管在京宮觀,王淮認為不合成例,都封還詔書。王淮出任翰林學士、知制誥,所擬文字精微醇厚,符合帝王詔敕樣式。高宗下令選拔有文學行義之士,王淮舉薦鄭伯熊、李燾、程叔達,這些人均被起用。

淳熙二年(1175),王淮被任命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辛棄疾平定茶寇,上書請功太濫。王淮以為:“不核實真假,怎么能勉勵有功之人。”文州少數民族侵擾邊地,吳挺上奏:“庫彥威出師失利,靖州夷人侵擾邊地。”楊亻炎上奏“:田淇出戰,遇敵潰敗。”王淮對高宗說“:庫彥威、田淇出師不利,然二將均戰死沙場,如若還要論二將之罪,怎么能勸慰後來之人。”孝宗曾告諭臣僚說“:王淮處事公道,人無間言,任免選派官員都能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王淮推薦軍帥吳拱、郭田、張宣。王淮官拜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

當時宰相位空缺很久,王淮與李彥潁二人共同行使宰相職權。王淮說“:選擇官吏,當以是否賢達為標準,不要計較以前的形跡。真是賢才,我亦不敢因為是同鄉故舊而廢棄;若無才能,我也不敢因與自己有私交而蔭庇。”皇帝認為很對。王淮被提升為知院事、樞密使。孝宗認為武將祠祿官名額應當減少,王淮提出異議,他指出:“立有戰功之人,壯年加以使用讓其為國出力,年齡大了將其拋棄不管,這怎么可以呢?”趙雄說:“從金朝歸附的人,給以員外身份安置,應當令他們去吏部報到,再加以安排。”皇帝說“:姑且按慣例辦理。”王淮回答說“:皇上的意思即是天意。”趙雄又上奏說“:宗室祠祿名額為八百員,應當罷去。”王淮表示反對,他說:“堯親睦九族,在普遍百姓之先;疏遠骨肉之恩,可以嗎?”其時辛棄疾平定了江西寇賊,王佐鎮壓了湖南寇賊,劉火享平息了廣西寇賊,王淮均處置得當,論功行賞公正無私。孝宗表揚王淮,對他說:“陳康伯雖有聲望,處事則不如愛卿。”

八年,王淮官拜右丞相兼管樞密院事務。在此之前,自初夏至深秋,長時間乾旱,拜相當天,大雨如注,士大夫競相慶賀,皇帝也很高興,認為任相得人,老天感知而下雨,於是下令免除各地絹錢、人頭稅一年,合計緡錢達八十餘萬。

趙雄被罷相,蜀地在朝廷任職的官員很不安,都打算離職。王淮對孝宗說:“這是唐末黨禍胚胎,難道是太平盛世所應有。”蜀士都依次晉級,人心這才安定。樞密都承旨恃寵胡作非為,王淮極力陳述他的罪過,並且說:“皇帝受到非議,大多是由於受寵人作惡所致。”孝宗立即將王扌卞罷免,並說:“丞相正直誠實,談論無所隱諱,君臣之間就應該這樣。”章穎上書論事疏狂直率,皇帝很生氣,打算將章穎貶官,王淮不同意,他說“:陛下喜歡聽真話,士大夫就以敢講真話相標榜,這種士風值得慶賀。貶斥章穎正好成就了他敢講真話的美名。”皇帝聽後很高興,章穎被留任。

當時以荒政為急務,王淮說:“李椿閱歷深又通曉人情世故,當讓他出鎮長沙,朱熹忠厚老實,有學問有品行,應讓他出任浙東提舉,以為郡國倡導。”事後論功行賞,皇帝說:“朱熹留意所管事務。”王淮說“:實施荒政,這是行其所學,百姓得到了實惠,我想為他晉級。”皇帝說“:讓朱熹升任直徽猷閣。”成都缺帥,皇帝物色人選,王淮舉薦留正。皇帝問道“:留正不是福建人嗎?”王淮回答說:“立賢不論地域,商湯不偏不倚做得很公平。一定要說閩地出了章子厚、呂惠卿那樣的奸臣,同一地區不也出了曾公亮、蘇頌、蔡襄這樣的賢臣嗎?若說江浙多名臣,不也出了丁謂、王欽若嗎?”皇帝認為很對,王淮官拜左丞相。

天長縣遭水災,七十多戶人家受害,有人說不必上奏皇帝,王淮說:“前人曾說皇上不可一日不聞水旱盜賊,《論》曰:‘天下欠收,一定要先讓皇帝知道。’怎么可以不讓皇帝知道呢?”鎮江飢餓百姓強行向政府借糧,執政大臣請求嚴厲懲罰百姓,王淮說:“法令規定,饑民犯罪不至被處死。”八名進士請求用免舉恩數晉級,王淮回答說:“八人得到後,則會有百人援引為例。”龔頤以執政門客補官,請求去銓曹任職,王淮認為不可開此先例,予以拒絕。王淮曾說,放蕩不羈,不循規矩的人,危急時刻會全力以赴,不惜捨身,於是讓周極出任安豐軍知軍,辛棄疾任祠祿官。

王淮上書皇帝,堅決請求離職,孝宗讓王淮以觀文殿大學士判衢州。王淮拒不接受任命,改任提舉洞霄宮。光宗即位,下詔徵求即位之初治國對策。王淮認為應以盡孝進德,奉天敬民,用人立政為本。生母去世,王淮以禮服喪。一天王淮生病,他對家人說:“《易》有六十四卦,我的壽命也是如此。”淳熙十六年(1189)王淮逝世。噩耗傳至京師,皇帝十分悲傷,停止臨朝視事表示哀悼,贈王淮為少師,諡號“文定”。

當初,朱熹任浙東提舉,曾彈劾台州知州唐仲友。王淮一向與唐仲友關係很好,不喜歡朱熹,於是他提拔陳賈為監察御史,指使陳賈上書說:“近來道學假名濟偽之弊盛行,請皇帝下詔革除這種惡行。”鄭丙任吏部尚書,與陳賈合力攻擊道學,朱熹因此改任祠祿官閒居。後來的慶元偽學之禁即源於此。

趙雄字溫叔,資州人。隆興元年(1163)類省試趙雄考取第一名。虞允文任四川宣撫使,將趙雄闢為宣撫使司幹辦公事,虞允文被召回朝廷任宰相後,將趙雄舉薦入朝。乾道五年(1169),孝宗在便殿召見趙雄,以為奇才,當日親自手寫詔書拜趙雄為秘書省正字。

范成大出使金朝,快到啟程的日子,輪到趙雄與孝宗對談,虞允文將趙雄叫去與他談話。晉見孝宗時,趙雄力論恢復中原,正合皇帝心意。孝宗很高興地對趙雄說“:功名當與你共享。”於是立即拜趙雄為右史,二個月後晉升為舍人。金廷使節耶律子敬來到朝廷祝賀會慶節,趙雄任館伴使。耶律子敬披露事情不敢隱瞞,巡邏士兵將此稟告上級。孝宗連夜召見趙雄,趙雄將耶律子敬所講原原本本告訴皇上,孝宗很高興。金使返回前入廷辭行,按慣例應當奏樂,趙雄反對,上奏道:“占卜祭祀天地多日,天子正在齋戒,不可奏樂。”孝宗感到為難,派遣宦官告訴趙雄,不可不用樂。趙雄回奏“:金使一定不敢不順從,若有其他變故,我就將使者帶回驛館。”孝宗很高興。趙雄又上書孝宗,懇請設定恢復局,君臣日夜相互探討恢復之計,所有論述都符合孝宗的心意,孝宗拜趙雄為中書舍人。這樣,趙雄升遷很快,自選人升至館職,還不滿一年時間。

其時金人將挑起河南之役,議定盡以諸陵梓宮歸還宋廷。孝宗令趙雄出使金國,前往祝賀生日,金人只同意遷回陵寢及確定國書儀式。趙雄拜見金主後,多次同他爭辯。金廷大臣多次站起喝罵趙雄,趙雄無所畏懼,辯詞更加有力,最終使金主同意了他的請求,金人將這稱為“龍斗”。趙雄曾上書論述恢復計策,大體以為:“恢復應由川蜀進取陝西,占領陝西,虎視中原,則成秦國控制六國大勢。”八年,趙雄以母親逝世,離職守喪。

淳熙二年(1175),趙雄被召回朝廷任禮部侍郎,官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一天,趙雄奏事,孝宗說“:今年夏季蠶絲小麥成熟,絲、米價格穩定,形勢喜人。”趙雄回奏道:“孟子以為,王道始於不飢不寒。”孝宗說“:近世士大夫好發高論,恥談農事,稍有西晉遺風。豈知《周禮》與《易》談理財,周公、孔子何嘗不以理財為急務?不僅如此,士大夫諱言恢復,不知家中有田百畝,其中五十畝為人占去,是否要投書官府,伸理索還?”趙雄回答說:“陛下想大有作為,臣怎敢不宣傳帝堯之言,載入時政記。”十一月,趙雄任同知樞密院事。五年三月,趙雄升任參知政事。十一月,官拜右丞相。每次拜見皇帝,趙雄一定說:“二帝在沙漠。”這句話未曾離口。

朝廷多次召用朱熹,朱熹拒不應詔,趙雄請求讓朱熹到地方任職,孝宗命朱熹為南康軍知軍。朱熹上書論到時事,使孝宗很不高興,孝宗令趙雄加以判別分析。趙雄奏道“:朱熹是個狂妄無知的人,詞窮理短,將其處罪正成就了他的名聲。若老天包涵大地保佑,可以置而不問。”碰巧周必大也極力勸阻,孝宗才停止處罰朱熹。紹興帥張津獻上多餘雜稅四十萬緡,趙雄請求孝宗降旨紹興府,用這筆錢替百姓代為交納和買身丁錢、折帛錢半數,使其取之於百姓,又用之於民,足以體現聖主德澤。

自從趙雄任相,蜀地士人在朝廷任職者僅十多人。等到皇帝對他的恩澤衰減,有人傳言他偏袒鄉人,引起孝宗疑心。不久陳峴任四川制置使,王渥為提舉茶馬事,任免令從皇宮中降出。趙雄請求離職,孝宗下詔勸勉挽留,說“:丞相處事不避怨仇,選擇人才不偏鄉黨故舊。”蓋有所激勵。按宋廷祖宗之法,蜀帥不用蜀人充任,趙雄請求離開京地出外任職,除觀文殿大學士、四川制置使。王藺為御史,以為無先例,上書論諫。趙雄請求收回成命,改任瀘南安撫使。孝宗不忘與趙雄舊情,改命趙雄為江陵府知府。江陵無險可以依靠,趙雄請求築城,事成,百姓沒有受到侵擾。

張木式兩次被孝宗召見,他以為恢復之議固然不錯,只是計策不當,又草成奏疏。孝宗很高興,第二天將奏疏拿給大臣觀看,並且親自書寫詔令:“恢復應當如張木式所陳述才對。”隨後以張木式為侍講官,說:“尚且得以在卿直班時與卿討論政事。”虞允文與趙雄等人很不高興,他們於是詆毀並抑制張木式。朝廷於廣西橫山買馬,當地各部族都很高興,爭相用好馬與朝廷交易。孝宗知道張木式治理政務的成績,偏向任用張木式,大臣都很嫉妒。等到張木式再至荊南任職,趙雄就事事為難張木式。當時司天上奏,相星在楚地,孝宗說“:張木式當是。”人們愈加忌恨張木式。

光宗將受禪即帝位,召見趙雄,趙雄上萬言書,陳述修身齊家以正朝廷之道,所論都很切合實際。光宗下詔授予趙雄寧武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衛國公,改任湖北安撫使。趙雄患重病改判資州,又為潼川府知府,改任隆興府知府。紹熙四年(1193)趙雄逝世,終年六十五歲,朝廷追贈為少師。嘉定二年(1209),定諡號為“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