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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一百四十六

作者:脫脫、阿魯圖等

黃洽 汪應辰 王十朋 吳芾 陳良翰 杜莘老

黃洽,字德潤,福州候官人。隆興元年,以太學生試春官第二,詔循故事,未臨軒,賜第二人及第。授紹興府觀察判官。秩滿,就銓選,不用前名例謁廟堂。宰相陳俊卿白於上,改宣義郎,除國子博士。

適有旨職事官無待次,改差浙東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繼為太學國子博士,樞密院編修官,通判福州。奉祠,召為太常丞。請外,孝宗方厲精求治,曰:"黃洽厚德,方任以事。"不許。當對,奏三事:備事莫若儲才,士卒當練其心,軍政必預為謀。上矍然,洽徐奏:"願戒飭州郡,毋煩擾以致寇,毋輕易以玩寇。寇擾而後定,傷根本多矣。"繇秘書郎遷著作郎。上諭詞臣:"秘閣儲英俊為異時公卿用,行黃洽詞,可及之。"

除右正言,首奏:"諫臣非具員,職在諫爭,朝政有闕,所當盡言。"上亦以為端士,許其盡言無隱。除侍御史。會水旱頻仍,因祠祭上言:"此事全在一念,陛下夙興默想,專精在民,身雖法宮,心則壇壝,洋洋左右,理非漠然。幾歲荒歉之由,必有未盡契神示之心者。"一日特詔:"諸路奉行荒政不虔,差官按視安集。"洽亟奏:"使者一出,官吏必須知畏。其常平一司,所職何事?淮、浙、江東見有使,以五使分五路,尚慮不周知。今遣一人兼二三路,不過閱圖帳戶口多寡,地里遼邈,安能遍歷乎?若專責常平,名正而職舉,事分而察精。"又奏:"藝祖懲藩鎮偏重之失,不欲兵民之權聚於一夫之手。今使主兵官兼郡寄,是合兵民權為一,且屬邊徼,偏重尤甚。"上皆嘉納。洽所論列,未嘗捃摭細故他慝以累其終身。

除右諫議大夫。上方銳志肄武,洽因風諫,言:"《頤》之大象:'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言語飲食猶謹節之,況其他乎?凡筋力喘息之間,一有過差,皆非所以養其身也。"上曰:"卿言無非仁義忠孝,可為萬世臣子之法,朕常念之。"洽在經筵,言:"宰相代天理物,要在為國得人。人主之命相,任則勿疑。宰相重則朝廷尊,朝廷尊則廟社安。宰相掄才任職,當盡公心。君子進則庶職舉,庶職舉則天下治。"上首肯再三,乃曰:"卿如良金美玉,渾厚無瑕,天其以卿為朕弼耶?"

除御史中丞,奏:"薦舉請託,必競於宰執、台諫之門,若宰執、台諫不為人覓舉,使士大夫鹹自率厲,以公道得之,豈不甚善。或果知其人,露章以薦,亦何不可。"潭州奏強盜罪不至死應配者坐加役流,有旨具議。洽曰:"強盜異他盜,以其故為也。若止髡役,三年之後,圈檻一弛,豨突四出,善良受害,可勝數耶?況役時必去防閒之具,走逸結合,患尤甚焉。"上深然之。

除參知政事。上曰:"卿每告朕用人,今卿居用人之地,不可不勉。"上因商榷除目,洽罄謁無所顧避,上大喜曰:"五十年無此差除。"除知樞密院事。洽累章求去,許之,除資政殿大學士、知隆興府。

光宗受禪,特詔言事,洽奏:"用人為萬世不易之論,臣前以此納忠壽皇,今復告於陛下。"屢乞歸田,尋畀提舉洞霄宮。方未得請也,人勸之治第,洽曰:"吾書生,蒙拔擢至此,未有以報國,而先營私乎?使吾一旦罪去,猶有先人敝廬可庇風雨,夫復何憂。"慶元二年致仕。

洽常言:"居家不欺親,仕不欺君,仰不欺天,俯不欺人,幽不欺鬼神,何用求福報哉!"六年七月,薨,年七十九。贈金紫光祿大夫。洽質直端重,有大臣體,兩朝推為名臣。有文集、奏議八十五卷。

汪應辰,字聖錫,信州玉山人。幼凝重異常童,五歲知讀書,屬對應聲語驚人,多識奇字。家貧無膏油,每拾薪蘇以繼晷。從人借書,一經目不忘。十歲能詩,游鄉校,郡博士戲之曰:"韓愈十三而能文,今子奚若?"應辰答曰:"仲尼三千而論道,惟公其然。"

未冠,首貢鄉舉,試禮部,居高選。時趙鼎為相,延之館塾,奇之。紹興五年,進士第一人,年甫十八。御策以吏道、民力、兵勢為問,應辰答以為治之要,以至誠為本,在人主反求而已。上覽其對,意其為老成之士,及唱第,乃年少子,引見者掖而前,上甚異之。鼎出班特謝。舊進士第一人賜以御詩,及是,特書《中庸篇》以賜。初名洋,與姓字若有語病,特改賜應辰。上欲即除館職,趙鼎言:"且令歷外任,養成其材。"乃授鎮東軍簽判。故事,殿試第一人無待次者,至是,取一年半闕以歸。舍人胡寅行詞曰:"屬者延見多士,問以治道,爾年未及冠,而能推明帝王躬行之本,無曲學阿世之態。"

應辰少受知於喻樗,既擢第,知張九成賢,問之於樗,往從之游,所學益進。初任,趙鼎為帥,幕府事悉諮焉。歲小旱,命應辰禱雨名山即應,越人語之曰:"此相公雨。"鼎曰:"不然,乃狀元雨也。"

召為秘書省正字。時秦檜力主和議,王倫使還,金人慾以河南地歸我。應辰上疏,謂:"和議不諧非所患,和議諧矣,而因循無備之可畏。異議不息非所患,異議息矣,而上下相蒙之可畏。金雖通和,疆埸之上宜各戒嚴,以備他盜。今方且肆赦中外,褒寵將帥,以為休兵息民自此而始。縱忘積年之恥,獨不思異時意外之患乎?此因循無備之所以可畏也。方朝廷力排群議之初,大則竄逐,小則罷黜,至有一言迎合,則不次擢用。是以小人窺見間隙,輕躁者阿諛以希寵,畏懦者循默以備位,而忠臣正士乃無以自立於群小之間,此上下相蒙之所以可畏也。臣願勿以和好之可無虞,而思患預防,常若敵人之至。"疏奏,秦檜大不悅,出通判建州,遂請祠以歸。寓居常山之永年院,蓬蒿滿逕,一室蕭然,饘粥不繼,人不堪其憂,處之裕如也,益以修身講學為事。自是凡三主管崇道觀,在隱約時,胸中浩然之氣凜然不可屈。

張九成謫邵州,交遊皆絕,應辰時通問。及其喪父,言者猶攻之,而應辰不遠千里往吊,人皆危之。通判袁州,凡所予奪,人無異詞。始至,或以其書生易之,已乃知吏師所不能及。丞相趙鼎死朱崖,扶喪過郡,應辰為文祭之曰:"惟公兩登上宰,皆直艱危之時;一斥南荒,遂為死生之別。事已定於蓋棺,恩特容於歸骨。"吏付之火。其子借三兵以歸,道出衢州,章傑為守,希檜意,指應辰為阿附,為死黨,符移訊鞫,偏搜行橐,求祭文不可得。時胡寅遺檜書,謂此事不足竟,事乃寢。

通判靜江府,逾期不得代,乃沿檄歸省其母。繼差通判廣州。時檜所深忌者趙鼎、張浚,鼎既死而浚獨存,未快其意。江西運判張常先箋注前帥張宗元與浚詩,言於朝,其詞連逮者數十家,將誣以不軌而盡去之。獄既具,檜死,應辰幸而免。

明年,召為吏部郎官,遷右司。母老乞外,丞相苦留之曰:"方進用,未應爾。"應辰曰:"親老矣,不可緩。"乃出知婺州。郡積欠上供十三萬緡,朝廷命憲漕究治,應辰謂急則擾民,乃與諸邑蠲宿逋,去苛斂,定期會,窒滲漏,悉為補發。尋丁內艱去,廬於墓側。

服闋,除秘書少監,遷權吏部尚書。李顯忠冒具安豐軍功賞五千餘人,應辰奏駁之。權戶部侍郎兼侍講。應辰獨員當劇務,節冗費,常奏:"班直轉官三日,而堂吏增給食錢萬餘緡;工匠洗澤器皿僅給百餘千,而堂吏食錢六百千;塑顯仁神御,半年功未及半,而堂吏食錢已支三萬、銀絹六百匹兩。他皆類此。"上驚其費冗,命吏部裁之。

金渝盟,詔求足食足兵之策,應辰奏曰:"陸贄有云:'將非其人,兵雖多不足恃;操失其柄,將雖才不為用'。臣之所憂,不在兵之不足,在乎軍政之不修。自講和以來,將士驕惰,兵不閱習,敵未至則望風逃遁,敵既退則謾列戰功,不惟佚罰,且或受賞。方時無事,詔令有所不行,一旦有急,誰能聽命以赴國家之難。望發英斷,賞善罰惡,使人人洗心易慮,以聽上命,然後號令必行矣。"

三十二年建儲,以孝宗名與唐廬江王、晉楚王同,詔改為"曄",應辰以為與唐昭宗同,白左相陳康伯,遂改今名。集議秀王封爵,應辰定其稱曰"太子本生之親"。議入,內降曰:"皇太子所生父,可封秀王。"暨內禪,擬於傳位日降赦,應辰言:"唐太宗受禪於高祖,明年正月始改元。"乃從其說。又議改元"重熙",應辰謂契丹嘗以紀年,遂改隆興。一朝大典禮,多應辰所定。

議太上尊號,李燾、陳康伯密議以"光堯壽聖"為稱。及集議,或謂:"尊號始自開元,罷於元豐,今不當復,況太上視天下如棄敝屣,豈復顧此?"應辰主之尤力。或又言:"主上奉親,烏得援元豐自卻為比?"於是議狀書者半,不書者半。明日,應辰復與金安節等十二人各陳所見,大概謂"光堯"近乎"神堯","壽聖"乃英宗誕節,嘗以名寺。御史周必大亦以為問,應辰答以"堯"豈可"光"。是語有聞之德壽者,高宗因上過宮,云:"汪應辰素不樂吾。"於是有詔:尊號之議,已嘗奏知,不容但已。安節等遂奉詔。

應辰連乞補外,遂知福州。未幾,升敷文閣待制,舉朱熹自代。在鎮二年,會朝廷謀蜀帥,乃以敷文閣直學士為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陛辭,特降詔撫諭。入境,以書與宣撫使吳璘,令以撫諭詔申嚴號令。既至,免利路民餉運,徙沿邊戍兵就糧內郡,縱保勝義士復業,存左藏所解白契二百萬以備不虞,悉奏行之。有謂蜀中綱馬驛程由梁、洋、金、房,山路峻險,宜浮江而下,詔吳璘措置。執政、大將皆主其說,應辰與夔帥王十朋力言其不便,遂得中止。二稅勘合,每貫取二十錢,乾道詔旨嘗減三之一,有欲增之者,應辰與兩漕臣列奏,言:"勘合不以鈔計,而以貫石匹兩計,是陽為減而陰實增之也。以成都一路計之,歲入三十萬,今以所增為六十萬,計以四路,不知幾倍。雖非興利者所便,而民受其賜多矣。"

璘時駐蜀口武興,精兵為天下冠,既老且病,應辰密奏以關陝大將系國安危,所當預圖。於是執政傳旨,若璘不起,令制司暫領其任。暨璘死,應辰遂攝宣撫之職,蜀道晏然。

虞允文尋以知樞密院事宣撫四川,應辰援張浚例,乞罷制司,不許。總所牒委官核四川匿契稅,應辰奏:"其不便者四,曰妨農廢業,曰縱吏擾民,曰違法害教,曰長奸起訟。比戶部已令人自首,州縣收並已不少,其未盡者,有見行法令,不宜為此煩擾。"上曰:"論極有理,速罷止之。"

蜀大旱,詔問救荒之策,應辰奏:"利、閬、綿、梓軍馬糧料,隨民力均敷,官雖支糴錢,民不得半價,若選官就歲熟處糴之,可以寬民力,第無錢束手,乞給度牒。"上曰:"汪應辰治蜀甚有聲,且留意民事如此。"給度牒四百,永為糴本振濟,遂移書諸路漕臣,亟救荒,且以綿、劍和糴告之,而全蜀蒙惠。

劉珙拜同知樞密院事,進言曰:"汪應辰、陳良翰、張栻學行才能,臣所不及。"已,得旨召還。邛之安仁年飢,挻起為盜,害及旁郡,即具奏,且檄茶馬使招捕。旬月間,誅其渠魁,余悉撫定。或白之虞允文曰:"汪帥得無掩盜事不上聞乎?"宣司乃密奏,使人紿應辰曰:"邛寇事未敢奏,不審制司如何?"應辰以奏檢報之,允文內愧。將行,代納成都一府激賞絹估三萬三千九百八十四匹。

冬,入覲,陛對,以畏天愛民為言。上曰:"卿久在蜀,寬朕西顧憂,軍政民事革弊殆盡,蜀中除虛額,民間當被實惠。"應辰奏:"虛額去則州縣寬,尚有兩事,曰預借,曰對糴。預借乃州縣累歲相仍,對糴則以補州縣闕乏,民輸米一石,即就糴一石,或半價,或不支,且多取贏。陛下近捐百萬除預借之弊,對糴患止數州,願並除之,則弊革無餘矣。"

除吏部尚書,尋兼翰林學士並侍讀。論愛民六事,廟堂議不合,不悅者眾。一日,陳良佑登對,上告以"汪應辰言卿在蜀多誕謾。"良佑奏:"臣與應辰昨同從班,應辰請外,得衢州,臣惜其去,同奏留之。時邊奏方急,臣不知應辰將為便私計也。奏既上,應辰以此大憾,乃為是說以中臣耳。"上曰:"乃爾邪!"

應辰在朝多革弊事,中貴人皆側目。德壽宮方甃石池,以水銀浮金鳧魚於上,上過之,高宗指示曰:"水銀正乏,此買之汪尚書家。"上怒曰:"汪應辰力言朕置房廓與民爭利,乃自販水銀邪?"應辰知之,力求去。會復出發運均輸之旨,嘆曰:"吾不可留矣,但力辨群枉,則補外之請自得。"乃力論其事有害無利,遂以端明殿學士知平江府。

韓玉被旨揀馬,過郡,應辰簡其禮。玉歸,譖之於上曰:"臣所過州縣,未有若平江之不治者。"上怪之。平江米綱至,有折閱,事上,連貶秩。力疾請祠,自是臥家不起矣,以淳熙三年二月卒於家。

應辰接物溫遜,遇事特立不回,流落嶺嶠十有七年。檜死,始還朝,剛方正直,敢言不避。少從呂居仁、胡安國游,張栻、呂祖謙深器許之,告以造道之方。嘗釋克己之私如用兵克敵,《易》懲忿窒欲,《書》剛制於酒,懲窒、剛制皆克勝義,可不常省察乎?其義理之精如此。好賢樂善,出於天性,尤篤友愛,嘗以先疇遜其兄衢,雖無屋可居不顧也。子達,繼登進士第,仕至吏部尚書、端明殿學士。

王十朋,字龜齡,溫州樂清人。資穎悟,日誦數千言。及長,有文行,聚徒梅溪,受業者以百數。入太學,主司異其文。

秦檜死,上親政,策士,諭考官曰:"對策中有陳朝政切直者,並置上列。"十朋以"權"為對,大略曰:"攬權者,非欲衡石程書如秦皇,傳餐聽政如隋文,強明自任、不任宰相如唐德宗,精於吏事、以察為明如唐宣宗,蓋欲陛下懲既往而戒未然,威福一出於上而已。嘗有鋪翠之禁,而以翠羽為首飾者自若,是豈法令不可禁乎?抑宮中服浣濯之化,衣不曳地之風未形於外乎?法之至公者莫如選士,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往歲權臣子孫、門客類竊巍科,有司以國家名器為媚權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願陛下正身以為本,任賢以為助,博採兼聽以收其效。"幾萬餘言。上嘉其經學淹通,議論醇正,遂擢為第一。學者爭傳誦其策,以擬古晁、董。

上用其言,嚴銷金鋪翠之令,取交址所貢翠物焚之。詔:"十朋乃朕親擢。"授紹興府簽判。既至,或以書生易之,十朋裁決如神,吏奸不行。時以四科求士,帥王師心謂十朋身兼四者,獨以應詔。召為秘書郎兼建王府國小教授。先是,教授入講堂居賓位,十朋不可,皇孫特加禮而位教授中坐。

金將渝盟,十朋輪對,言:"自建炎至今,金未嘗不內相殘賊,然一主斃,一主生,曷嘗為中國利?要在自備如何。禦敵莫急於用人,今有天資忠義、材兼文武可為將相者,有長於用兵、士卒樂為之用可為大帥者,或投閒置散,或老於藩郡,願起而用之,以寢敵謀,以圖恢復。"蓋指張浚、劉錡也。又言:"今權雖歸於陛下,政復出於多門,是一檜死百檜生也。楊存中以三衙而交結北司,以盜大權。漢之禍起於恭、顯,王氏之相為終始;唐之禍起於北軍,藩鎮之相為表里。今以管軍位三公,利源皆入其門,陰結諸將,相為黨援。樞密本兵之地,立班甘居其後。子弟親戚,布滿清要。台諫論列,委曲庇護,風憲獨不行於管軍之門,何以為國!至若清資加於噲五;高爵濫於醫門;諸軍承受,威福自恣,甚於唐之監軍;皇城邏卒,旁午察事,甚於周之監謗;將帥剝下賂上,結怨三軍;道路捕人為卒,結怨百姓;皆非治世事。"上嘉納,戢邏卒,罷諸軍承受,更定樞密、管軍班次,解楊存中兵權,其言大略施行。秦檜久塞言路,至是十朋與馮方、胡憲、查籥、李浩相繼論事,太學生為《五賢詩》述其事。除著作郎。

三十一年正月,風雷雨雪交作,十朋以為陽不勝陰之驗,遣陳康伯書,冀以《春秋》災異之說力陳於上,崇陽抑陰,以弭天變。遷大宗正丞,亟請祠歸。金犯邊,起劉錡為江、淮、浙西制置,張浚帥金陵,悉如其言。

孝宗受禪,起知嚴州。召對,首言:"太皇非倦勤時,而以大器付陛下,賢於堯、舜,陛下當思以副太上者。今社稷之安危,生民之休戚,人才之進退,朝廷之刑賞,宜若舜之協堯,斷然行之,以盡繼述之道。"拜司封郎中,累遷國子司業。言:"今居位者往往職之不舉,宜有以革之。人主有大職三,任賢、納諫、賞罰是也。"上嘉之。除起居舍人,升侍講。時左右史失職久,十朋除起居郎,胡銓奏四事,語在《胡銓傳》。除侍御史,上謂胡銓曰:"比除台官,外議如何?"銓曰:"皆謂得人。"上曰:"卿與十朋皆朕親擢。"

十朋見上英銳,每見必陳恢復之計。及將北伐,上疏曰:"天子之孝莫大於光祖宗、安社稷,因前王盈成而守者,周成康、漢文景是也;承前世衰微而興者,商高宗、周宣王是也;先君有恥而雪之,漢宣帝臣單于、唐太宗俘頡利是也;先君有仇而復之,夏少康滅澆、漢光武誅莽是也。跡雖不同,其為孝一也。靖康之禍,亘古未有,陛下英武,慨然志在興復。竊聞每對群臣奏事,則曰:'當如創業時。'又曰:'當以馬上治之。'又曰:'某事當俟恢復後為之'。比因宣召,語及陵寢,聖容惻然,曰:'四十年矣。'陛下之心真少康、高宗、宣王、光武之心,奈何大臣不能仰副聖心?願戒在位者,去附和之私心,贊國家之大計,則中興日月可冀矣。"因論史浩八罪,曰懷奸、誤國、植黨、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上為出浩知紹興府。十朋再疏,謂:"陛下雖能如舜之去邪,未能如舜之正名定罪。紹興密邇行都,浩嘗為屬吏,奸髒彰聞,亦何顏復見其吏民。"遂改與祠。

史正志與浩族異,拜浩而父事之,十朋論正志傾險奸邪,觀時求進,宜黜正志以正典刑。林安宅出入史浩、龍大淵門,盜弄威福,至是詐病求致仕,十朋並疏其罪。皆罷去。

張浚出師復靈壁、虹縣,歸附者萬計,又復宿州。十朋奏:"王師以弔民為主,先之以招納,不獲已而戰伐隨之,乞以此指戒浚。金將既降,宜速加爵賞,以勸來者。"上皆嘉納。

會李顯忠、邵宏淵不協,王師失律,張浚上表自劾,主和者乘此唱異議。十朋上疏言:"臣素不識浚,聞其誓不與敵俱生,心實慕之。前因輪對,言金必敗盟,乞用浚。陛下嗣位,命督師江、淮,今浚遣將取二縣,一月三捷,皆服陛下任浚之難。及王師一不利,橫議蜂起。臣謂今日之師,為祖宗陵寢,為二帝復仇,為二百年境土,為中原弔民伐罪,非前代好大生事者比。益當內修,俟時而動。陛下恢復志立,固不以一衄為群議所搖,然異論紛紛,浚既待罪,臣其可尚居風憲之職!乞賜竄殛。"因言:"臣聞近日欲遣龍大淵撫諭淮南,信否?"上曰:"無之。"又言:"聞欲以楊存中充御營使。"上嘿然。

改除吏部侍郎,力辭,出知饒州。饒並湖,盜出沒其間,聞十朋至,一夕遁去。丞相洪适請故學基益其圃,十朋曰:"先聖所居,十朋何敢予人。"移知夔州,饒民走諸司乞留不得,至斷其橋,乃以車從間道去,眾葺斷橋,以"王公"名之。

移知湖州,召對,劉珙請留之,上曰:"朕豈不知王十朋,顧湖州被水,非十朋莫能鎮撫。"至郡,戶部責虛逋三十四萬,命吏持券往辨,不聽,即請祠去。起知泉州,十朋前在湖割奉錢創貢闈,又為泉建之,尤宏壯。

凡歷四郡,布上恩,恤民隱,士之賢者詣門,以禮致之。朔望會諸生學宮,講經詢政,僚屬間有不善,反覆告戒,俾之自新。民輸租俾自概量,聞者相告,宿逋亦願償。訟至庭,溫詞曉以理義,多退聽者。所至人繪而祠之,去之日,老稚攀留涕泣,越境以送,思之如父母。饒久旱,入境雨至;湖積霖,入境即霽。凡禱必應,其至誠不獨感人,而亦動天地鬼神。

東宮建,除太子詹事,力辭,詔州郡禮致,遂力疾造朝,以足疾不能趨,詔給扶減拜。謁東宮,太子以其舊學,待遇有加。又詔免朝參,遣中使以告及襲衣、金帶就其家賜之。疾革,累章告老,以龍圖閣學士致仕,命下而卒,年六十。紹熙三年,謚曰忠文。

十朋事親孝,終喪不處內,友愛二弟,郊恩先奏其名,沒而二子猶布衣。書室扁曰"不欺",每以諸葛亮、顏真卿、寇準、范仲淹、韓琦、唐介自比,朱熹、張栻雅敬之。

子聞詩、聞禮,皆篤學自立。聞詩知光州、提點江東刑獄;聞禮知常州、江東轉運判官,為治能守家法,人亦思慕之。

吳芾,字明可,台州仙居人。舉進士第,遷秘書正字。與秦檜舊故,至是檜已專政,芾退然如未嘗識。公坐旅進,揖而退,檜疑之,風言者論罷。通判處、婺、越三郡。知處州。處舊苦丁絹重,芾損之,以新丁補其額。

何溥薦芾材中御史,除監察御史。時金將敗盟,芾勸高宗:"專務修德,痛自悔咎,延見群臣,俾陳闕失,求合乎天地,無愧乎祖宗,則人心悅服,天亦助順矣。"上韙其言。遷殿中侍御史。

兩淮戰不利,廷臣爭陳退避計,芾言:"今日之事,有進無退,進為上策,退為無策。"既而金主亮斃,上疏勸親征。車駕至建康,芾請遂駐蹕,以系中原之望,高宗納其說。會有密啟還東者,下侍從、台諫議,芾言:"今欲控帶襄、漢,引輸湖、廣,則臨安不如建康便;經理淮甸,應接梁、宋,則臨安不如建康近。議者徒悅一時扈從思歸之人,非為國計。臣恐回鑿之後,西師之聲援不接,北土之謳吟絕望矣。"又言:"去歲兩淮諸城望風奔潰,無一城能拒守者,此秦檜壅塞言路、挫折士氣之餘毒也。能反其道,則士氣日振,而見危授命者有人矣。"

知婺州。孝宗初即位,陛辭,陳裴垍對唐憲宗"為治先正其心",以為臨御之初,出治大原,無越於此。上嘉納。至郡,勸民義役。金華長仙鄉民十有一家,自以甲乙第其產,相次執役,幾二十年。芾輿致十一人者,與合宴,更其鄉曰"循理",里曰"信義",以褒異之。

知紹興府。會稽賦重而折色尤甚,芾以攢宮在,奏免支移折變。鑑湖久廢,會歲大飢,出常平米募饑民浚治。芾去,大姓利於田,湖復廢。

權刑部侍郎,遷給事中,改吏部侍郎。以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內侍家僮毆傷酒家保,芾捕治之,徇於市,權豪側目。執政議以芾使金,復除吏部侍郎,且議以龍大淵為副,芾曰:"是可與言行事者邪?"語聞,得罷不行。下遷禮部侍郎,力求去,提舉太平興國宮。

時芾與陳俊卿俱以剛直見忌,未幾,俊卿亦引去。中書舍人閻安中為孝宗言二臣之去,非國之福。起知太平州。造舟以梁姑溪。歷陽築者久役潰歸,聲言欲趨郡境,芾呼至城下,厚犒遣之,而密捕倡亂者系獄以聞,詔褒諭。知隆興府。

芾前後守六郡,各因其俗為寬猛,吏莫容奸,民懷惠利。再奉太平祠,屢告老,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後十年卒,年八十。嘗曰:"視官物當如己物,視公事當如私事。與其得罪於百姓,寧得罪於上官。"立朝不偶,晚退閒者十有四年,自號湖山居士。為文豪健俊整,有表奏五卷、詩文三十卷。

陳良翰,字邦彥,台州臨海人。蚤孤,事母孝。資莊重,為文恢博有氣。中紹興五年進士第。知溫州瑞安縣。俗號強梗,吏治尚嚴,良翰獨撫以寬,催租不下文符,但揭示名物,民競樂輸,聽訟鹹得其情。或問何術,良翰曰:"無術,第公此心如虛堂懸鏡耳。"殿中侍御史吳芾薦為檢法官,遷監察御史。

孝宗初元,金主褒新立,求和,而中原舊人多求歸,詔問何以處此,良翰言:"議和,復納降,皆非是。必定計自治,而和不和,任之乃可。"張浚軍淮、泗以規進取,而議者爭獻防江策,良翰言:"當固藩籬,專委任。今舍淮防江,卻地奪便,朝廷過聽,使督府不得專閫外事,誤矣。"除右正言。

金再移書求故疆,良翰言:"中原皆吾故土,況唐、鄧、海、泗又金渝盟後以兵取之,安得以故疆為言而歸之?"湯思退主遣小使盧仲賢、李栻,良翰言:"仲賢輕儇無恥,栻自北來難信。"又言:"廟堂督府論議不同,邊奏上聞,皆陽唯諾而陰沮敗之。萬一失事機,督府安得獨任其責?"上矍然稱善。

朝廷遣史正志至建康,與張浚議事乖牾,良翰劾之,上曰:"正志亦無罪。"良翰言:"陛下使浚守淮,則任浚為重,一郎官為輕,且正志居中,浚必為去就。"上悟,出正志為福建漕運。楊存中為御營使,總殿前軍,良翰言:"存中久擅兵柄,太上皇罷就第,奈何復假使名?宜慎履霜之戒。"疏三上,存中竟罷。

李栻不敢涉淮,良翰奏奪其官。仲賢至汴,輒許金人以疆土、歲幣而還,上大怒,下仲賢吏,欲誅之,宰相叩頭懇請得免。復遣王之望、龍大淵,良翰言:"前遣使已辱命,大臣不悔前失,不謂秦檜復見今日!且金要我罷四郡屯兵以歸之,是不折一兵,而坐收四千里要害之地,決不可許。若歲幣,則俟得陵寢然後與,庶猶有名。今議未決而之望遂行,恐其辱國不止於仲賢,願先馳一介往,俟議決,行未晚也。"詔侍從、台諫議,多是良翰,遂以胡昉、楊由義為審議官,與敵議四郡不合,困辱而歸。

思退尚執前論,正言尹穡附思退以撼督府。良翰為左司諫,疏論:"思退奸邪誤國,宜早罷黜,張浚精忠老謀,不宜以小人言搖之。"孝宗曰:"思退前議固失,然朕愛其警敏,冀可效,卿其置之。若魏公則今日孰出其右,朕豈容有此意?縱有之,亦豈不謀卿等?此殆言者有異意,卿為朕諭之。"良翰頓首謝曰:"陛下言及此,天下幸甚。宰相縱無全才,寧取樸實,緩急猶可倚賴。思退庸狡,小黠大痴,將誤國,且'警敏'二字,恐非明主卜相之法。"既退,以上語諭同列,穡勃然變色,明日亦請對,遂罷良翰言職。

兩淮既撤備,金大入,孝宗始深悔。太學生數百人伏闕,乞召用良翰、胡銓、王十朋而斬思退等,思退由是始敗。

良翰在諫省,成恭皇后受冊,官內外親屬二十五人,良翰論其冗,詔減七人。知建寧府、福建轉運副使,提點江東刑獄,移浙西,召為宗正少卿、兵部侍郎,除右諫議大夫。良翰言:"以蜀漢之師下關陝,以荊、襄、韓、魏,江、淮搗青、徐,此今日大計。四川既命大臣,而荊、淮未有任責者,亦當擇重臣臨之。"上稱善。

進給事中。大將成閔冒請真奉,有司坐獲譴,閣門王抃矯詔遣妄人謝顯出境,顯既抵罪,置閔與抃不問,良翰皆駁議,請正典刑。遂改禮部侍郎,不拜,以敷文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召為太子詹事,既見,上屬以調護之責。一日,召對選德殿,出手書唐太宗與魏徵論仁德功利之說,俾極陳今日所未至者。良翰退,上疏,略曰:"仁德治之本,功利治之效,務本而效自至。今承天意,結民心,任賢能,退小人,擇將帥,收軍情,擇監司,吏久任,皆行之有未至,誠能革此八弊,則仁德無累,功利自致矣。"上為之嘉嘆,詔兼侍講。

未幾,以疾告老,除敷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宮。卒,年六十五。光宗立,特謚獻肅。

杜莘老,字起莘,眉州青神人,唐工部甫十三世孫也。幼歲時,方禁蘇氏文,獨喜誦習。紀興間,第進士,以親老不赴廷對,賜同進士出身。授梁山軍教授,從游者眾。

秦檜死,魏良臣參大政,莘老疏天下利害以聞。良臣薦之,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彗星見東方,高宗下詔求言,莘老上書,論:"彗,盩氣所生,多為兵兆。國家為民息兵,而將驕卒惰,軍政不肅。今因天戒以修人事,思患預防,莫大於此。"因陳時弊十事。時應詔者眾,上命擇其議論切當推恩以勸之,後省以莘老為首,進一階,遷敕令刪定官、太常寺主簿,升博士。輪對,論:"金將敗盟,宜飭邊備,勿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上稱善再三。

南渡後,典秩散失,多有司所記省,至凶禮又諱不錄。顯仁皇后崩,議禮有疑,吏皆拱手,莘老以古義裁定。大斂前一日,宰相傳旨問含玉之制,莘老曰:"禮院故實所不載,請以《周禮》典瑞鄭玄《注》制之,其可。"國立具奏,上覽之曰:"真禮官也。"及虞祭,或謂上哀勞,欲以宰相行事。莘老曰:"古今無是。"卒正之。

遷秘書丞,論江、淮守備,上曰:"卿言及此,憂國深矣。"擢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入對,上曰:"知卿不畏強御,故有此授,自是用卿矣。"陳俊卿既解言職,力求去,莘老因奏事,從容曰:"多事之際,令俊卿輩在論思之地,必有補益。"上以為然,俊卿乃復留。

金遣使致嫚書,傳欽宗凶問,請淮、漢地,指索大臣。上決策親征,莘老疏奏贊上,且謂:"敵欺天背盟,當待以不懼,勿以小利鈍為異議所搖,諛言所惰,則人心有恃而士氣振矣。宜不限早暮,延見大臣、侍從,謀議國事;申敕侍從、台諫、監司、守臣,亟舉可用之才。"又言:"親征有期,而禁衛才五千餘,羸老居半,至不能介冑者,願亟留聖慮"事皆施行。

帶御器械劉炎筦禁中市易,通北賈,大為奸利。一日,見莘老,輒及朝政,語狂悖,莘老以聞,斥監嘉州稅。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初請使金,及嫚書至,聞金將盛兵犯邊,乃大恐,建言不必遣使。莘老劾麟之:"挾奸罔上,避事辭難,恐懼至於掩泣,眾有'哭殺富鄭公'之誚。"尋與宮觀。疏再上,乃責瑞州。

幸醫承宣使王繼先怙寵乾法,富浮公室,子弟直延閣,居第僣擬,別業、外帑遍畿甸,數十年無敢搖之者,聞邊警,亟輦重寶歸吳興為避敵計。莘老疏其十罪,上曰:"初以太后鉺其藥,稍假恩寵,不謂小人驕橫乃爾。"莘老曰:"繼先罪擢髮不足數,臣所奏,其大概耳。"上作而曰:"有恩無威,有賞無罰,雖堯舜不能治天下。"詔繼先福州居住,子孫皆勒停。籍其貲以千萬計,詔鬻錢入御前激賞庫,專以賞將士,天下稱快。

內侍張去為取御馬院西兵二百髡其頂,都人異之,口語籍籍。莘老彈治,上疑其未審,不樂。莘老執奏不已,竟罷去為御馬院,致仕,而莘老亦以直顯謨閣知遂寧府。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人劉珙封還制書,改司農少卿,尋請外,仍與遂寧。

始莘老自蜀造朝,不以家行。高宗聞其清修獨處,甚重之,一日因對,褒諭曰:"聞卿出蜀,即蒲團、紙帳如僧然,難及也。"未幾,遂擢用。莘老官中都久,知公論所予奪,奸蠹者皆得其根本脈絡,嘗嘆曰:"台諫當論天下第一事,若有所畏,姑言其次,是欺其心不敬其君者也。"及任言責,極言無隱,取眾所指目者悉擊去,聲振一時,都人稱骨鯁敢言者必曰杜殿院雲。治郡,課績為諸州最。

孝宗受禪,莘老進三議,曰定國是、修內政、養根本。尋卒,年五十八。

論曰:黃洽渾厚有守,應辰學術精醇,尤稱骨鯁。十朋、吳芾、良翰、莘老相繼在台府,歷詆奸幸,直言無隱,皆事上忠而自信篤,足以當大任者,惜不盡其用焉。

部分譯文

汪應辰字聖錫,信州玉山人。他年幼時就很莊重、嚴肅,不同於一般的兒童,五歲就知道讀書,要他回答問題時往往言語驚人,他還認識許多奇異的字。汪應辰家貧沒油點燈,他常常拾柴點火看書。汪應辰從別人處借書看,一經過目就不會忘記。十歲時他已能做,遊學鄉校時,郡學博士與他開玩笑說:“韓愈十三歲就能寫文章,今天你哪裡比得上?”汪應辰回答道“:孔子有三千弟子後才論述天下大道,只有你們依然如此。”

汪應辰未成年,首先參加鄉試考中,參加禮部考試,居於前列。當時趙鼎為宰相,招他到自家的館塾任教,認為他很獨特。紹興五年(1135),汪應辰考中進士第一名,年僅十八歲。御試策問吏道、民力、兵勢,汪應辰回答治國的重要方面,以至誠為根本,在於君主虛心納詢。皇上看了他的回答後,以為他是老成之士,等到公布名次,才知是少年,引見的人夾著汪應辰的胳膊上前拜見皇上,皇上感到很驚訝。趙鼎出列謝恩。過去進士第一名皇上要賜詩,到這時,皇上特地為汪應辰書寫了《中庸篇》作為賞賜。汪應辰當初名洋,與姓相連好像有語病,皇上特別為他改名為應辰。皇上想立即授予他館職,趙鼎說:“就讓他先任外朝官職,以培養他成才。”於是皇上授予他鎮東軍簽判之職。按照過去的慣例,殿試第一名不需依次補官,到這時,汪應辰得到一年半假回家。舍人胡寅所批公事文牘說“:近來接見過許多士人,詢問治國之道,你未成年,卻能講明帝王以身作則的根本所在,沒有邪僻之學迎合世俗的態度。”

汪應辰少年時受學於喻木雩,已經考中進士後,了解到張九成賢良,問過喻木雩後,就跟隨張九成遊學,學問更加長進。汪應辰初任職,趙鼎為將帥,幕府的事全部詢問於他。遇到小旱災,趙鼎令汪應辰往名山祈雨立即得到回報,越人對他說“:這是相公雨。”趙鼎說“:不對,是狀元雨。”

汪應辰被召為秘書省正字。當時秦檜力主議和,王倫使金回國,金人想把河南一帶歸還宋朝。汪應辰上疏說“:和談不融洽不是所要擔心的,和談融洽了但國人因循守舊不做準備才使人擔心。不同意見爭論不休不是所要擔心的,異議停止了,但上下互相欺瞞才可怕呀。金即使與我們講和,但疆場上應各自警戒,以防備他日來犯。今天剛大赦中外罪犯,褒獎寵幸將帥,以為從此開始可以休兵息民了。縱使忘記了許多年積下的恥辱,難道不想想突然可能發生的意外之禍嗎?這就是因循守舊不做準備之所以可怕的原因。當朝廷極力排斥群議之初,對持有與朝廷意旨相去甚遠的人就加以驅逐,與朝廷意見有較小的不同的人就罷黜,以至於只有一句話迎合了朝廷的意見,就會做破格提拔。所以小人窺見到往上爬的縫隙,輕浮、急躁的人阿諛奉承以求得寵幸,膽小、怯懦的人默默等待被提拔到新的職位,而忠臣正直之士都難以自立於一群小人之間,這就是上下互相欺瞞所以可怕的原因。我希望不要因為與金議和了就可以不做戰爭準備,應考慮災禍隨時可能到來而予以預防,常常想到敵人好像就要來犯了。”汪應辰的疏奏呈上後,秦檜很不高興,讓他離朝任建州通判,汪應辰於是請求管理祠觀,於是他得以回家。汪應辰居住在常山的永年院,這時蓬蒿長滿路上,整個院子顯得十分蕭條,供應的粥又不能按時,人們不能忍受這種困苦,而汪應辰居住在此好像很富裕似的,他更加以修身講學為己任。從這次開始汪應辰先後三次主管崇道觀,他在隱居時,胸中的浩然之氣依然不可屈服。

張九成被貶到邵州,所交往的人都斷絕了來往,汪應辰不時寫信問候他。等到張九成遭父喪,言官仍對他加以攻擊,而汪應辰不遠千里趕去慰問,人們都認為很危險。汪應辰任袁州通判,經他處理的事情,人們都沒有不同意見。他剛到袁州時,有人因為他是書生而輕視他,到這時才知道吏師也比不上他。丞相趙鼎死於朱崖,其親屬扶喪路過袁州郡,汪應辰寫文章祭奠他說:“只有您兩次登上宰相地位,都是正值艱難危急之時;你一被貶到南方荒涼之地,竟成為我們的生死之別。事情已經蓋棺定論,皇上特別恩準允許送回你的屍骨。”官吏把祭文放入火中燒掉了。趙鼎之子借了三個士兵護送靈柩回去,走到衢州境內時,章傑駐守在那裡,他稟承秦檜的意願,指責汪應辰阿諛奉承,是趙鼎的死黨,下令抓汪應辰去審訊,並搜遍他的行李,企圖查找祭文,結果未找到。這時胡寅送信給秦檜,說這件事不值得追究,事情才得以罷休。

汪應辰被任命為靜江府通判,因超過上任期限無人替代,於是汪應辰回去探望母親。汪應辰繼而被差遣為廣州通判。當時秦檜所深深忌恨的人是趙鼎、張浚,趙鼎已經死去而張浚卻還活著,這不能使秦檜感到痛快。江西運判張常先在信中注釋前帥張宗元給張浚的詩,被人告到朝廷,訟詞牽連到數十家,秦檜將要誣陷他們圖謀不軌而全部加以罷黜。訟詞已經準備好,秦檜恰好死去,汪應辰得以倖免。

第二年,汪應辰被召為吏部郎官,升為右司。汪應辰因為母親年老請求一朝外官職,丞相苦苦挽留他說:“剛剛被提拔重用,我不能答應你。”汪應辰說:“母親老了,不可以等了。”於是他離朝擔任婺州知州。郡里積欠上供錢十三萬緡,朝廷令憲司、漕司調查處理,汪應辰說操之過急就會干擾百姓,於是讓各縣蠲免百姓過去拖欠的錢,去除苛捐暴斂,定期統計,堵塞漏洞,全部補交了上供款。不久汪應辰遭母喪去職,在其母墓側搭房而居。

服喪期滿,汪應辰拜官秘書少監,升為權吏部尚書。李顯忠妄報安豐軍功應賞的名單五千餘人,汪應辰上奏駁回了他。汪應辰任權戶部侍郎兼侍講。汪應辰獨自一人承擔著艱巨的任務,節省了冗費,他常奏道:“皇上最親近的扈從轉升職位三天后,而堂吏增給的食錢就達一萬多;工匠洗滌器皿僅給十萬多緡,而堂吏的食錢六十多萬緡;雕塑顯仁神像,半年的時間還未完成一半,而堂吏食錢已支付了三萬緡、銀絹六百匹兩。其他都類似於此。”皇上驚訝浪費之大,命令吏部加以裁減。

金改變盟約,皇上詔求尋找足食足兵的良策,汪應辰說:“陸贄有句話說:‘將如不是這種人才,兵雖多也不足以依靠;駕馭軍隊的將帥失去了他的權威,雖然有才幹也不能用。’我所擔心的,不在於兵力不足,而在於軍政沒有整頓好。自從與金講和以來,將士驕惰,士兵不操練,敵人未到就望風而逃,敵人已經退了就假報戰功,不僅逃脫了懲罰,而且有的人還得到賞賜。在政局穩定時,詔令就有所不行,一旦危急,誰能聽從命令為國家赴難。希望陛下英明果斷,賞善懲惡,使人人洗心革面內懷憂患意識,聽從上級命令,然後號令必定暢通無阻了。”

紹興三十二年(1162),皇上立皇儲,因為孝宗的名字與唐代廬江王、晉代楚王相同,詔令改為“曄”,汪應辰認為此名與唐昭宗同,報告左相陳康伯,於是孝宗的名字被改為今天這個。朝廷開會討論秀王的封爵,汪應辰議定其稱號為“太子本生之親”。意見上報,皇上降旨說“:皇太子的生父,可封為秀王。”不久高宗準備傳位給孝宗,打算在傳位之日降旨大赦天下,汪應辰說:“唐太宗受位於唐高祖,第二年正月開始改元。”於是皇上聽從了他的意見。朝廷又議論改元為“重熙”,汪應辰說契丹曾經以此紀年,於是改為隆興。朝廷大典禮儀,多是汪應辰所定。

朝廷召集大臣議論太上皇的尊號,李燾、陳康伯私下議論以“光堯壽聖”為號。等到廷議時,有人說:“定尊號始於開元年間,罷於元豐年間,今天不應當恢復,況且太上皇視天下如拋棄的破鞋子,難道還會看重這個?”汪應辰主張這種看法尤其堅決。有人又說:“皇上尊奉父親,怎么能引用元豐的例子加以比較呢?”於是議狀上寫了一半,空了一半。第二天,汪應辰又與金安節等十二人各陳己見,大概內容是“光堯”接近“神堯”,“壽聖”是宋英宗的誕辰節的名稱,曾用以命名寺觀。御史周必大也以此來問,汪應辰回答用“堯”怎可用“光”。這些話傳到高宗耳里,高宗於是趁孝宗到德壽宮去之機,說:“汪應辰一向不喜歡我。”於是孝宗下令:尊號的議論,已曾奏明,不容再浪費時間。金安節等人於是奉令不再提。

汪應辰幾次請求補為朝外官,於是被任命為福州知州。不久,升為敷文閣待制,推舉朱熹代替自己。汪應辰到任二年,正遇朝廷謀求蜀帥,於是以敷文閣直學士之職任四川制置使、成都府知府。汪應辰到宮中辭行,皇上將降詔令他為撫諭使。汪應辰進入四川境內後,寫信給宣撫使吳瞞,令他按皇上的撫諭令申嚴號令。已經到了成都,汪應辰下令免去利路百姓的軍餉運輸之役,把沿邊戍守的士兵遷移到郡內就糧,釋放保勝義士,讓他們恢復舊業,貯存左藏所消除的白契二百萬以備不測,這些措施汪應辰全部奏明實行了。有人說蜀中綱馬驛程經由梁、洋、金、房四州,山路險峻,應乘船而下,皇上詔令吳瞞處理此事。執政、大將都同意這種意見,汪應辰與夔州將帥王十朋竭力說這樣不合適,於是此事得以中止。夏秋二稅的勘合錢,每貫另取二十錢,孝宗曾詔令減去三分之一,有人想增加,汪應辰與兩位漕臣一起上奏,說“:勘合錢不以鈔統計,而以貫石匹兩統計,這是表面上減少了而實際上增加了。以成都一路統計,每年收入三十萬,今天加上年增加的為六十萬,按四路統計,不知增加了幾倍。雖然希望增利的人感到不便,但百姓受到的恩惠增加了。”

吳瞞當時駐紮在蜀的入口處武興,其兵精為天下第一,吳瞞已經年老又有病,汪應辰私下奏請關陝大將關係到國家的安危,應當預先考慮替補人員。於是執政傳下旨令,如果吳瞞不能起床,令制置司暫代其職。不久吳瞞死去,汪應辰於是掌握了宣撫大權,蜀道也肅靜了。

虞允文不久以知樞密院事宣撫四川,汪應辰引用張浚的例子,請求罷除制置司,未得到批准。總領所暗中委派官吏考核四川隱匿契稅之事,汪應辰奏道:“契稅於民不便處有四個方面,一是妨礙農民,使農業荒廢,二是縱吏擾民,三是違犯法規、損害教化,四是助長姦情、挑起訟爭。比來戶部已令人自首,州縣收取的已不少,沒有收全的,可按法令行事,不應做出這種煩擾之事。”皇上說:“言極有理,立即取消停止考核。”

蜀大旱,皇上詔問救荒之策,汪應辰奏道:“利、閬、梓三州的軍馬糧料,根據百姓的能力平均分攤,官府雖然支付購買糧料的錢,百姓實際上得不到半價的價錢,如果選派官吏在糧食豐收之地購買,可以使民力得到寬鬆,州府沒錢買糧被束住了手腳,請求給予度牒。”皇上說:“汪應辰治理蜀有聲有色,並如此留意民事。”皇上下令給蜀度牒四百,作為購糧本錢賑濟百姓,於是汪應辰寫信給各漕臣,立即救荒,並把綿、劍和糴之法告訴他們,全蜀百姓深得恩惠。

劉珙拜官同知樞密院事,進言道:“汪應辰、陳良翰、張木式學問、品行、才能,都是我比不上的。”不久,汪應辰得到命令回朝。邛州之安仁年成不好,以致百姓起而為盜,危害到鄰郡,汪應辰立即上奏,並令茶馬使招安、捕捉盜寇。中旬,殺掉了盜寇的首領,其餘的全部安撫。有人詢問虞允文說“:汪帥沒有隱瞞盜寇之事不報告皇上嗎?”宣司於是秘密奏報,派人欺騙汪應辰說:“邛州盜寇之事未敢上報,不清楚制司怎么辦?”汪應辰上奏檢查自己,虞允文內心感到很慚愧。汪應辰將要離開成都,他代納了成都一府激賞絹約三萬三千九百八十四匹。

冬至,汪應辰入宮覲見,回答皇上的提問,以畏天愛民為內容。皇上說:“你久在蜀地,使我減輕了對西邊的擔憂,軍政民事方面的弊端全部剷除,蜀中除去虛有的稅額,百姓得到了實惠。”汪應辰奏道“:去除了虛有的稅額那么州縣財政寬裕,還有二件弊端未除,一是預借,二是對糴。預借是各州縣歷年相沿襲下來的,對糴是用以補充州縣的虧缺,百姓納米一石,就需糴一石,官府給百姓的糴米錢或者半價,或者不支付,並多征多取。陛下近來捐出百萬用以去除預借的弊端,對糴的禍害只存於幾州,希望一起除去,那么弊端全部革除無餘了。”

汪應辰拜官吏部尚書,不久兼翰林學士與侍讀。他論述愛民的六件事,在廟堂討論時大家意見不統一,不贊成的人很多。一天,陳良佑進宮對話,皇上告訴他“:汪應辰說你在蜀多放蕩不拘。”陳良佑奏道:“我與汪應辰昨同從班,汪應辰請求朝外職,得到衢州的一個職位,我惋惜他的離去,同時奏請挽留他。當時邊境來報出現危急,我不知道汪應辰是為了個人考慮,我的請求已經奏明皇上,汪應辰因此對我大為忿恨,於是因為這件事中傷我。”皇上說“:是你奸邪呀!”

汪應辰在朝廷多方革除弊端,宮中貴人對他都側目而視。德壽宮正用磚修石池,在池內用水銀使金鳧魚飄浮於上,孝宗經過此地,高宗指給他看說:“宮內水銀正缺乏,這是從汪尚書家中買來的。”孝宗大怒說“:汪應辰力說我置房廊與民爭利,自己卻販賣水銀。”汪應辰知道後,極力請求去職。恰好又發布發運均輸的旨令,汪應辰嘆道:“我不可能留下了,只是竭力辨白冤屈,那么請求補朝外官一定能得到。”於是他竭力論述這件事有害無利,於是以端明殿學士之職任平江府知府。

韓玉受旨挑選馬,經過平江郡,汪應辰在禮節上對他有所簡慢。韓玉回朝廷後,讒言於皇上說;“我所經過的州縣,沒有像平江郡那樣不安定的。”皇上怪罪汪應辰。平江的米綱運到了京城,其米的數量有虧損,有人報告皇上知道,汪應辰被連貶幾級。汪應辰竭力支撐著病體請求管理一祠觀,從此在家臥床不起,淳熙三年(1176年)二月死於家中。

汪應辰接人待物溫雅謙遜,遇到事情固執己見不回頭,以致流落在嶺嶠十七年。秦檜死後,汪應辰才回到朝廷,他剛正不阿,敢說並毫不避諱。少年時他跟隨呂居仁、胡安國遊學,張木式、呂祖謙很器重他,告訴他達道的方法。汪應辰曾解釋說克己之私如用兵克敵,《易》能去除仇恨消除欲望,《書》能使人堅決限制飲酒,懲窒、剛制都是克勝的意思,可以不經常檢查嗎?他對義理如此精通。汪應辰好賢樂善,這是出於他的天性,尤其對人十分友愛,曾把祖先的田地讓給其兄汪衢,即使沒房子住也不後悔。其子汪達,繼他之後考中進士,官至吏部尚書、端明殿學士。

王十朋字龜齡,溫州樂清人。天資聰穎,理解力強,每天背誦數千言。等到長大後,有文才品行,聚集生徒於梅溪,聽他講課的有一百多人。王十朋進入太學,主考官認為他的文章很獨特。

秦檜死後,皇上親政,策試士人,告訴考官說“:對策中有陳述朝政迫切問題而又正確的人,就放在前面。”王十朋以“權”來對策,大概內容說:“總攬大權的人,不是像秦始皇那樣想通過審批文書而獨掌大權,也不是像隋文帝那樣靠上傳下達處理政事,也不是像唐德宗那樣自任強明、不任宰相,不像唐宣宗那樣精於吏事、以察為明,只希望陛下以過去的作為借鑑以警惕未來,使威福全出自皇上。曾有不能用翠玉為首飾的禁令,而以翠羽為首飾的人仍一如既往,這難道是法令不能禁止的嗎?還是朝廷勤儉節約的風氣沒有形成?法令最公正的莫如選舉士人,名節最重的莫如科舉中第。往年權臣的子孫、門客等竊取高第,有司把國家的名節作為取媚權臣的工具,能得到人才嗎?希望陛下以端正自己作為根本,任用賢人以助國家,廣泛採納,聽取各方意見,以達到預期的效果。”王十朋的對策達數萬多字。皇上讚賞他學識淵博,議論樸實、正確,於是提升王十朋為第一名。學者爭相傳誦他的策文,把他比作古代的晁錯、董仲舒。

皇上採納他的意見,嚴格了以金銀翠玉做首飾的禁令,取出交趾進貢的翠玉燒掉。下詔說“:十朋是我親自提拔。”授予王十朋紹興府簽判之職。王十朋到了紹興後,有人認為書生容易對付,王十朋裁決事務如神,官吏不得為非作歹。當時以四科取士,統帥王師心說王十朋身兼四種才能,唯一可以應詔皇上。皇上召王十朋為秘書郎兼建王府國小教授。開始,教授進學堂居賓客之位,王十朋不願意,皇孫特別加禮讓教授坐中間。

金將背棄盟約,輪到王十朋對答,說“:自從建炎到今天,金內部未曾不互相殘殺,然而一個主子死了,一個主子又出現了,中國為什麼不利用這個機會?關鍵要看國家準備的怎么樣。抵禦敵人最急切的莫如選用人才,今天有天資聰穎、忠貞仁義、文武雙全可以為將相的人,有擅長用兵、士兵樂於為他效力可以為大帥的人,有的被閒置於各地,有的在藩郡養老,希望皇上起用他們,以粉碎敵人的陰謀,以求恢復國土。”這是指張浚、劉釒奇。又說:“今天權力雖歸於陛下,政令又出自許多部門,這是一個秦檜死了一百個秦檜出生了。楊存中掌握三衙,又與北司互相勾結,以盜取大權。漢代的禍起於恭、顯,王氏為相是終結;唐代的禍起於北方的軍隊,藩鎮與之相為表里。今天楊存中以管軍之職位列三公,利源都入其門,暗中勾結諸將,互援私黨。樞密本來是掌兵之職,上朝站立時竟排居其後。楊存中的子弟親戚,布滿清閒重要的地方。台諫官上書時,對他委曲庇護,法令獨不行於管軍之門,如何能立國?至於清資加到平庸之輩頭上;高爵濫封於醫門;諸軍承受,作威作福、自以為是,比唐代的監軍還要厲害;皇城裡的巡邏兵,頻繁巡視,比周代的監謗還要厲害;將帥剝削下屬賄賂上級,與三軍士卒結下怨仇,又於道路上隨意抓人為兵,與百姓結下怨仇;這都不是治理好國家的事情。”皇上很高興地採納了他的意見,除去了巡邏士兵,罷除了諸軍承受,更換了樞密、管軍的位次,解除了楊存中的兵權,王十朋所說的大部分都施行了。秦檜長久地堵塞了皇上聽取各方意見的道路,到這時王十朋與馮方、胡憲、查龠鑄錢之案,連及士大夫噬舷綸、李浩相繼議論國事,太學生做《五賢詩》記述他們的事跡。皇上任命王十朋為著作郎。

紹興三十一年(1161)正月,風雷雨雪交替發作,王十朋認為是陽不勝陰的徵兆,寫信給陳康伯,希望以《春秋》中有關災異的學說為根據盡力向皇帝陳述崇陽抑陰,以消除天變帶來的災禍,皇上升王十朋為大宗正丞,王十朋請求回家主持宮觀。金朝攻打邊境,王十朋建議起用劉釒奇為江、淮、浙西制置使,讓張浚統帥金陵,皇上全部採納他的意見。

孝宗即位,起用王十朋為嚴州知州。召他入宮回答問題,王十朋首先說:“太上皇並非疲倦憂慮時局,而把國家託付給陛下,太上皇比堯、舜還要賢明,陛下就當考慮如何統治才不辜負太上皇。今天國家的安危,百姓的疾苦憂樂,人才的進退,朝廷的罰賞,應當像舜繼承服從堯那樣,果斷行事,以完成繼承的大業。”皇上任命王十朋為司封郎中,歷升為國子司業。王十朋說“:今天占居其門的人往往沒完全盡其職,應該加以改革。君主有三大職責,就是任賢、納諫、賞罰。”皇上十分讚賞。任命王十朋為起居舍人,升他為侍講。當時左右御史失職很久了,十朋被任命為起居郎,胡銓上奏四件事,記在《胡銓傳》中。皇上又任命王十朋為侍御史,皇上對胡銓說:“近來任命的台諫官,外面怎樣議論?”胡銓說:“都說皇上得到人才。”皇上說“:你與王十朋都是我親自提拔的。”

王十朋見皇上英明、精銳,每次見到皇上必定陳述恢復國土的計畫。等到將要北伐時,王十朋上疏說:“天子的孝心最大的是光宗耀祖,使國家安定,在前任國王已富裕的基礎上而能守成的,周代成、康王和漢代文、景帝就是這樣的;承繼了前代衰弱局面而能振興的,商代高宗、周代宣王是這樣的人;先君的恥辱而能為之洗清的,漢宣帝使單于為臣、唐太宗俘虜頡利就是一個例子;先君有仇而能為他報復的,夏代少康滅澆、漢代光武帝殺王莽就是一例。他們的事跡雖然不同,但他們的孝心是一致的。靖康之禍,自古以來都沒有,陛下英武,決心立志於興復國土。我聽說陛下每次面對大臣們奏事,就說:‘應當如創業之時。’又說:‘應當像騎在馬上打天下那樣治理國家。’又說‘:某事應等國土恢復後再做。’近來大臣們被召進宮,講到陵墓寢廟時,聖上的臉上呈現出悲痛的樣子,說:‘四十年了。’陛下的心真如少康、高宗、宣王、光武的心,為什麼大臣之心不能符合聖上的心?希望警告在位的人,除去附和上級的私心,輔助國家的大業,那么國家中興有日可待了。”王十朋又論述史浩的八條罪狀,這就是懷奸、誤國、植黨、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皇上於是罷黜史浩,讓他做紹興知府。王十朋再次上疏說“:陛下即使能夠像舜一樣去除邪惡,未必能像舜一樣端正名聲平定罪惡。紹興距離行都很近,史浩曾為它的屬官,奸詐貪贓的名聲遠近聞名,又有什麼顏面再見到他的下屬百姓。”於是皇上讓史浩主管一祠觀。

史正志與史浩不是同一個族,拜於史浩門下並像對父親一樣侍奉他,王十朋說史正志陰險奸邪,望風使舵以求升取,應該廢黜史正志以嚴肅典章刑法。林安宅出入史浩、龍大淵的門下,狐假虎威,作威作福,到史浩等被黜時假稱有病請求退休,王十朋一起論述其罪,都被罷免。

張浚率軍恢復了靈壁、虹縣,歸附的人數以萬計,又恢復了宿州。王十朋上奏說“:王師以考慮百姓的利益為先,開始對他們招納,招納不到就討伐他們,請求以此警告張浚。金軍將領已經投降的,應迅速加封賞爵,以激勵歸順者。”皇上都高興地採納了他的意見。

遇上李顯忠、邵宏淵不和,朝廷軍隊失去紀律,張浚上表自我彈劾,主和者乘機唱反調。王十朋上疏說“:我一向不了解張浚,聽到他發誓不與敵人共生存,心中實在仰慕他。前次輪到回答皇上問題時,就說金一定毀除盟約,請求用張浚。陛下即位後,令張浚督軍守江、淮,今天張浚派將奪取二縣,一月三捷,都證明皇上任用張浚並沒有錯。等到官軍一失利,橫議飛起。我認為今天的軍隊,為了祖宗的陵墓寢廟,為了為二帝復仇,為了二百年的境土,為了中原弔民伐罪,不能與以前好大生事的軍隊相比。陛下恢復國土的志願已經確立,實在不能因為一次失敗被大眾議論而動搖,然而異論紛紛,張浚已經等待定罪,我怎么還能位居台諫風憲之職呢!請求皇上貶謫我。”又說“:我聽說近日皇上想派龍大淵撫諭淮南,可信嗎?”皇上說:“沒有此事。”王十朋又說:“聽說皇上想以楊存中為御營使。”皇上默認。

皇上改命王十朋為吏部侍郎,王十朋極力推辭,皇上任命他為饒州知州。饒州與湖相連,強盜出沒其間,聽說王十朋來了,一晚上全逃走了。丞相洪适請求要過去學校的地基以擴大其園圃,王十朋說“:先聖所居的地方,王十朋怎么敢給人。”王十朋被調到夔州任知州,饒州百姓到各衙門請求留住他,沒有結果,於是百姓斬斷大橋,以阻止王十朋的離去,王十朋於是坐車從小道走了,大家又修好橋,以“王公”命名。

皇上調王十朋為湖州知州,召他進宮對話,劉珙請求留下他,皇上說“:我難道不了解王十朋,只是湖州遭水災,沒有王十朋不能安撫好。”王十朋到了湖州,戶部責問拖欠的虛款三十四萬,王十朋令部下持券前往辨明,吏部不允許,王十朋就請求去主管一祠觀。王十朋被起用為泉州知州,十朋以前在湖州拿出俸祿創辦貢院,這時又為泉州建了一個,尤其宏偉雄壯。

王十朋共歷任四郡,布施皇上恩惠,體恤百姓疾苦,士人中之賢者紛紛歸到門下,都以禮相待。每月初一、十五在學宮會集學生,講解經學,詢問治政之事,下屬間有不稱職的,反覆告誡,使他們自我改過。百姓交租讓他們自己稱量,聽到的人相互轉告,拖欠租子很久的也願意償還。遇到上庭打官司的,王十朋溫和地曉之以理,大多數人都心服而退。所到地方的人都繪他的像並祀奉他,離去的時候,老幼痛哭流涕地挽留他,並送他到境外,思念他像思念父母一樣。饒州乾旱很久了,王十朋一到饒州境雨就下了;湖州陰雨連綿,王十朋一到湖州境就雨過天晴。王十朋禱告的一定應驗,他的誠意不僅僅使人感動,而且也使天地鬼神感動。

東宮建成,王十朋被任命為太子詹事,他極力推辭,皇上詔令州郡以禮請他來,王十朋於是勉強帶病前往朝廷,因為腳病不能走,皇上詔令派人扶著,免去他的拜禮。王十朋拜見東宮,太子因為過去跟他學習,對他更加禮貌。皇上又詔令王十朋免去到朝廷參拜,派中使到他家賜給他一套衣服和金帶。王十朋病好後,多次上書告老,最後以龍圖閣學士之職退休,任命下達就死了,終年六十歲。紹熙三年(1192),皇上賜給王十朋諡號為“忠文”。

王十朋對父母很孝順,守喪其間不與妻子同床,與二個弟弟友愛,郊祀推恩時先奏上他們的名字,死後他的二個兒子還是布衣。王十朋的書室匾上寫著“不欺”,常常自比作諸葛亮、顏真卿、寇準、范仲淹、韓琦、唐介,朱熹、張木式很尊敬他。

王十朋的兒子聞詩、聞禮,都好學自立。聞詩為光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聞禮為常州知州、江東轉運判官,治政時能守住家法,人們也思念、仰慕他們。

杜莘老字起莘,眉州青神人,唐朝工部杜甫的十三世孫。杜莘老幼年時,正是嚴禁學讀蘇氏文章之時,而他卻喜歡朗誦學習蘇氏的文章。紹興年間,杜莘老考中進士,因為雙親年紀大不能前往參加朝廷的策試,被賜予同進士出身。杜莘老被任命為梁山軍教授,跟隨他學習的人很多。

秦檜死後,魏良臣主持朝政,杜莘老上疏論述天下的利害之事。魏良臣向朝廷推薦他,杜莘老被分配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彗星在東方出現,高宗下詔求直言,杜莘老上書論述說:“彗星,是綠色的氣體所生,多為戰爭的徵兆。國家為了百姓停止了戰爭,而將帥驕士兵惰,軍政不整。因此今天上天警告我們要整頓人事,多考慮那些令人擔憂的事情,並加強預防,沒有比這種事更重要的了。”他又陳述了時弊十件。當時應答詔令的人很多,皇上令選擇其中議論切中的人加以推恩以勉勵他,後來經過評審,杜莘老位於首位,因此他被提升了一級,升為敕令刪定官、太常寺主簿,升為博士。輪到他回答皇上的提問,他說:“金將要廢除盟約,我們應該整頓邊備,不要指望敵人不會侵犯,我們要有所準備以待來攻。”皇上再三稱好。

宋朝國都南遷後,典章制度散失,多是有關部門根據記憶記錄的,遇到凶禮又避諱不記錄。顯仁皇后崩逝,在討論葬禮時有疑問,官吏們都不知道該怎么辦,杜莘老根據古代禮儀加以裁定。大殮的前一天,宰相傳旨詢問含玉的規定,杜莘老說:“禮院過去確實沒有記載此事,請按照《周禮》典瑞鄭玄《注》制定禮儀,就可以了。”杜莘老又立即寫文奏上,皇上看了後說“:你是真正的禮官呀。”等到虞祭時,有人說皇上哀傷過度以致成疾,想讓宰相代行此事。杜莘老說:“古今沒有這樣做的。”最終改正了這種做法。

杜莘老升為秘書郎,他與皇上討論江、淮守備之事,皇上說:“你說到這件事,真是十分地憂國。”皇上提拔他為監察御史。杜莘老升為殿中侍御史,他進宮回答皇上的提問,皇上說:“知道你不畏強暴,所以有這個任命,從此靠你了。”陳俊卿已經被解除了言官之職,力求離朝,杜莘老於是上奏,從容地說“:多事之秋,令陳俊卿等位居謀劃國事之處,對國家一定大有益處。”皇上認為是這樣,陳俊卿於是又留下了。

金派使者送來侮辱性的信,帶來了欽宗凶吉的情況,請求淮、漢之地,指名索取大臣。皇上決定親征,杜莘老上疏讚美皇上,並說:“敵人欺騙上天背棄盟約,應當不用害怕,隨時準備等待來犯,不要因為小小的失利、挫折就被異議所動搖,被獻諛的話所迷惑而放鬆警惕,那么人心有依靠而士氣振作。皇上應該不限於早晚,接見大臣、侍從,商討國家大事;重申令侍從、台諫、監司、守臣立即推舉可用之才。”杜莘老又說“:皇上親征之期日近,而禁衛軍只有五千餘人,其中老弱士兵占一半,以至於不能參加戰鬥,希望聖上立即加以留意考慮。”杜莘老所說之事都得以施行。

帶御器械劉炎掌管禁中市易,他與北方商人勾結,牟取暴利。一天,他看見杜莘老,於是談及朝政大事,言語狂妄荒謬,杜莘老聽到後,斥責他並奏請讓他降職為嘉州監稅官。知樞密院事周麟之,當初請求出使金國,等到金的侮辱性的信到後,他聽說金將要重兵侵入邊境,於是十分恐慌,建議說不必派使者。杜莘老彈劾周麟之,他說:“內懷奸心欺騙皇上,避開事情和困難,當感到生命有危險時,恐懼以至於哭泣,大家對他有‘哭殺富鄭公’之譏。”不久皇上給周麟之一個宮觀閒職。杜莘老再次上書彈劾他,於是皇上責罰他去瑞州。

皇上寵幸的醫官承宣使王繼先恃寵干涉法規,比官府還富裕,其子弟直接進入館閣任職,其住宅規模豪華程度超越了等級,還有一些其他的產業、額外的財富遍布於郊外,幾十年來沒有敢動搖他的地位,他聽到邊境緊急的訊息,就乘車帶上貴重寶物回到吳興以逃避敵人的算計。杜莘老論疏他有十條罪狀,皇上說:“當初因為太后靠吃他的藥,稍稍給予了一些恩寵予他,不想這小人驕橫到如此地步。”杜莘老說:“王繼先的罪狀之多,就如他的頭髮之多數也數不清,我所上奏的,只是一個大概。”皇上起身說:“有恩惠沒有威嚴,有賞賜沒有懲罰,即使是堯舜也不能治理好天下。”於是詔令王繼先在福州居住,其子孫都勒令停職。沒收其財產以千萬計,詔令賣掉王繼先的財物,把所得之錢放入御前激賞庫,專門用以獎賞將士,天下百姓都拍手稱快。

內侍張去為把御馬院西兵二百人頭頂上的頭髮理去,國都的人感到驚異,議論紛紛。杜莘老彈劾他,皇上懷疑杜莘老沒有調查清楚,很不高興。杜莘老堅持上奏不停,竟罷去了張去為的御馬院之職,以致讓他退休,而杜莘老也以直顯謨閣任遂寧府知府。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人劉珙駁還制書,於是杜莘老被改任司農少卿,不久他請求任朝外官,仍然給他遂寧知府之職。

當初杜莘老從蜀到朝廷去,沒有帶家眷同行。高宗聽說他清靜修身獨處,很看重他。一天杜莘老回答皇上的提問。皇上褒諭他說:“聽說你離開蜀後,就坐用蒲草編成的圓墊,用紙做的帳子,像僧人一樣,別人難以比得上你呀。”不久,就提拔選用他。杜莘老在中都任職很久了,頗知公論之褒貶,對奸佞者的主要罪行也了解得清清楚楚,曾嘆道:“台諫應當論及天下第一大事,如果有所畏懼,姑且論及其次要的,這是欺騙他的良心不尊敬他的國君呀。”等到杜莘老任言官,言無不盡,毫不隱諱,把眾人所指責的事全部去除,其名聲轟動一時,國都的人一稱讚骨頭硬敢言的人就指為杜殿院。杜莘老治理郡事,年終考核為各州第一。

孝宗受禪即位,杜莘老呈進三條建議,即定國是、修內政、養根本。不久杜莘老死去,終年五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