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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宋紀八十三

作者:畢沅

起昭陽作噩八月,盡閼逢閹茂七月,凡一年。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

八月,辛酉,太皇太后不豫,帝不視事。

壬戌,遣使按視京東、西、河南、北、淮南諸路水災。

戊辰,赦天下。

呂大防、范純仁、蘇轍、鄭雍、韓忠彥、劉奉世入崇慶殿後閤,問太皇太后安。太皇太后諭曰:“今病勢有加,與公等必不相見,且善輔佐官家。”又曰:“老身歿後,必多有調戲官家者,宜勿聽之。”乃呼左右賜社飯,曰:“明年社飯,當思老身也。”

九月,戊寅,太皇太后高氏崩。自垂簾以來,召用名臣,罷廢新法苛政,臨政九年,朝廷清明,華夏綏安。杜絕內降僥倖,裁抑外家私恩,文思院奉上之物,無問世細,終身不取其一。人以為女中堯、舜。

己卯,詔以太皇太后園陵為山陵,命呂大防為山陵使。

庚辰,遣使告哀於遼。

戊子,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禮部尚書蘇軾出知定州。

冬,十月,丙午,中書舍人呂陶言:“太皇太后保佑聖躬,於今九年,一旦棄四海之養,凡在臣庶,痛心泣血。然臣於此時以無可疑為疑,以不必言而言。蓋自太皇太后垂簾以來,屏黜凶邪,裁抑僥倖,橫恩濫賞,一切革去,小人之心,不無怨憾。萬一或有奸邪不正之言,上惑聖聽,謂太皇太后斥逐舊臣,更改政事,今日陛下既親萬幾,則某人宜復用,某事宜復行。此乃治亂之端,安危之機,君子小人消長之兆,在陛下察與不察也。昔元祐初,臣任台諫官,嘗因奏事簾前,恭聞德音宣諭云:‘朝廷政事,於民有害,即當更改。其它不系利害,亦不須改。每改一事,必說與大臣,恐外人不知。’臣思此語,則太皇太后凡有更改,固非出於私意,蓋不得已而後改也。至如章惇悖慢無禮,呂惠卿奸回害物,蔡確毀謗不敬,李定不持母喪,張誠一盜父墓中物,宋用臣掊斂過當,李憲、王中正邀功生事,皆是積惡已久,罪不容誅。則太皇太后所改之事,皆是生民之便,所逐之臣,儘是天下之惡,豈可以為非乎!臣又聞明肅皇太后稱制之日,多以私恩遍及親黨,聽斷庶務,或致過差。及至仁宗親政,有希合上意,言其闕失者;仁宗降詔,應明肅垂簾時事,更不得輒有上言。聖德廣大,度越古今,陛下所宜法而行之。”

戊申,群臣七上表,請聽政。

太皇太后既崩,人懷顧望,莫敢發言。翰林學士范祖禹慮小人乘間為害,上疏曰:“陛下方總攬庶政,延見群臣,此乃國家興替之本,社稷安危之基,天下治亂之端,生民休戚之始,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際,天命人心去就離合之時也。先太皇太后,性嚴正不可乾犯,故能斥逐奸邪,裁抑僥倖。雖德澤深厚,結於百姓,而小人怨恨,亦不為少,必將有以改先帝之政、逐先帝之臣為太皇太后過者,此離間之言,不可不察也。初,太皇太后同聽政,中外臣民上書者以萬計,皆言政令不便。太皇太后因天下人心變而更化,既改其法,則作法之人有罪當逐,陛下與太皇太后亦順眾言而逐之。其所逐者,皆上負先帝,下負萬民,天下之所仇疾而共欲去之者也,豈有憎惡於其間哉!惟陛下辨析是非,斥遠佞人。有以奸言惑聽者,明正其罪,付之典刑,痛懲一人以警群慝,則帖然無事矣。此輩既誤先帝,又欲誤陛下,天下之事,豈堪小人再破壞邪!”蘇轍方具疏進諫,及見祖禹奏,曰:“經世之文也。”遂附名同進而毀己草。疏入,不報。

後數日,祖禹又言:“先太皇太后以大公至正為心,罷王安石、呂惠卿等新法而行祖宗舊政,故社稷危而復安,人心離而複合。乃至遼主亦與其宰相議曰:‘南朝遵行仁宗政事,可敕燕京留守,使邊吏約束,無生事。’陛下觀敵國之情如此,則中國人心可知。今陛下親萬機,小人必欲有所動搖,而懷利者亦皆觀望。臣願陛下上念祖宗之艱難,先太皇太后之勤勞,痛心疾首,以聽用小人為刻骨之戒,守元祐之政,當堅如金石,重如山嶽,使中外一心,歸於至正,則天下幸甚!”

呂希哲言:“君子小人用心不同,有昔時自以過惡招致公論,坐法沈廢者,朝思夜度,唯望乘國家變故、朝廷未寧之時,進為險語以動上心。其說大約不過有三:一謂神宗所立法度,陛下必宜修復;二謂陛下當獨攬乾綱,不可委信臣下;三謂向來遷謫者當復收用。三者之言,行將至矣,陛下不可以不察。”呂陶亦以為言,皆不報。

遼阿嚕薩古之敗於瑪古蘇也,遼主以耶律托卜嘉代為西北路招討使。托卜嘉自以嘗薦瑪古蘇,有舊恩,遣人招致之。瑪古蘇聲言約降,托卜嘉遽信之,逆於鎮州西南沙磧間,禁士卒無得妄動。已而瑪古蘇率師驟至,裨將耶律綰、徐盛見其勢銳,不及戰而走,托卜嘉被害。托卜嘉,仁先之子也。庚戌,贈侍中,謚貞憫。

瑪古蘇既勝,準布諸部皆應之,冠倒塌嶺。

壬子,遼遣使籍諸路。癸丑,命烏庫節度使慎嘉努率兵援倒塌嶺。

甲寅,遼主駐藕絲淀。

乙卯,命以馬三千給烏庫部。

丙辰,遼有司奏準布掠西路群牧。

丁巳,遼振西北路貧民。

己未,遼以燕國王延禧生子,肆赦,妃之族屬並進級。

壬戌,遼以樞密直學士趙延睦參知政事兼同知南院事。

己巳,遼主命廣積貯以備水災。

庚午,復內侍樂士宣等六人。蘇轍奏:“陛下方親政,中外賢士大夫未曾進用一人,而推恩先及於近習,外議深以為非。”後數日,復出內批,以劉惟簡、梁從政等四人並除入內內侍省職。中書舍人呂希純封還詞頭,帝曰:“止為禁中闕人,兼有近例。”轍曰:“此事非為無例,蓋謂親政之初,先擢內臣,故眾心驚疑。”帝釋然曰:“除命且留,俟祔廟取旨可也。”

十一月,范祖禹請追改內侍除命,不報。庚寅,因請對,曰:“熙寧之初,王安石、呂惠卿造立三新法,悉變祖宗之政,多引小人以誤國,勛舊之臣屏棄不用,忠正之士想繼遠引。又用兵開邊,結怨外夷,天下愁苦,百姓流徙。賴先帝覺悟,罷逐兩人;而所引群小已布滿中外,不可復去。蔡確連起大獄,王韶創取熙河,章惇開五溪,沈起擾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種諤興造西事,兵民死傷皆不下二十萬。先帝臨朝悼悔,謂朝廷不得不任其咎。以至吳居厚行鐵冶之法於京東,王子京行茶法於福建,蹇周輔行鹽法於江西,李稷、陸師閔行茶法、市易於西川,劉定教保甲於河北,民皆愁痛,比屋思亂。賴陛下與太皇太后起而救之,天下之民如解倒懸。惟是向來所斥逐之人,窺伺事變,妄意陛下不以修改法度為是,如得至左右,必進奸言。萬一過聽而復用,豈惟正人不敢立朝,臣恐國家自此陵遲,不復振矣。”又論:“漢、唐之亡,皆由宦官。自熙寧、元豐間,李憲、王中正、宋用臣輩用事統兵,權勢震灼。中正兼乾四路,口敕募兵,州郡不敢違,師徒凍餒,死亡最多;憲陳再舉之策,致永樂摧陷;用臣興土木之工,無時休息,罔市進之微利,為國斂怨。此三人者,雖加誅戮,未足以謝百姓。憲雖已亡,而中正、用臣尚在,今召內侍十餘人,而憲、中正之子皆在其中。二人既入,則中正、用臣必將復用,惟陛下念之。”

時紹述之論已興,有相章惇之意,祖禹力言惇不可用,帝不悅。

丙子,御垂拱殿。

遼樞密使阿蘇使人誣奏蕃部掠漠南牧馬及居民畜產,招討使蕭托輝不急追捕,罪當死,遼主命免其官。托輝負氣,怒則須髯輒張,每有大議,必毅然決之,雖遼主有難色,未嘗遽已,見權貴無少屈,竟為阿蘇所陷,時人惜之。

十二月,乙巳,范純仁言:“臣多疾早衰,自叨宰執以來,益為職事所困。竊位已將五月,輔政訖無寸長,上負國恩。又況蒙命之始,已招彈擊之言。伏望察其至誠,退之以禮。”詔不允。帝語呂大防曰:“純仁有時望,不宜去,可為朕留之,且趣入見。”問:“先朝行青苗法如何?”對曰:“先帝愛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過甚,激以賞罰,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退而疏陳其要,以為“青苗非所當行,行之終不免擾民。”

初,太皇太后寢疾,召純仁曰:“公父仲淹,在章獻垂簾時,唯勸章獻盡母道,及仁宗親政,惟勸仁宗盡子道,可謂忠臣,公必能繼紹前人。”純仁泣射曰:“敢不盡忠!”至是群小力排垂簾時事,純仁奏曰:“太皇太后保佑聖躬,功烈誠心,幽明共鑒。議者不恤國是,一何薄哉!”因以仁宗禁言章獻垂簾時事詔書上之曰:“望陛下稽仿而行,以戒薄俗。”韓忠彥亦言於帝曰:“昔仁宗始政,群臣亦多言章獻之非,仁宗惡其持情甚薄,下詔戒飭。陛下能法仁祖則善矣。”

甲寅,仿《唐六典》修官制。

丁巳,遼遣使來弔祭。

出錢粟十萬賑流民。

遼中京留守竇景庸卒,謚肅憲。

是月,蘇軾赴定州。時國事將變,軾不得入辭。既行,上書言:“臣日侍帷幄,方當戍邊,顧不得一見而行;況疏遠小臣,欲求自通,難矣。然臣不敢以不得對之故不效愚忠。古之聖人將有為也。必先處晦而觀明,處靜而觀動,則萬物之情畢陳於前。陛下聖智絕人,春秋鼎盛,臣願虛心循理,一切未有所為,默觀庶事之利害與群臣之邪正,以三年為期,俟得其實,然後應而作,使既作之後,天下無恨,陛下亦無悔。由此觀之,陛下之有為,惟憂太早,不患稍遲,亦已明矣。臣恐急進好利之臣,輒勸陛下輕有改變,故進此說,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廟之福,天下幸甚!”

范純仁之將入也,楊畏嘗有言,純仁不知。至是呂大防欲用畏為諫議大夫,純仁曰:“上新聽政,諫官當求正人;畏傾邪,不可用。”大防曰:“豈以畏嘗言公邪?”純仁始知之。大防素稱畏敢言,且先密約畏助己,竟超遷畏為禮部侍郎。及大防充山陵使,甫出國門,畏首叛大防,上疏言:“神宗更法立制以垂萬世,乞賜講求,以成繼述之道。”疏入,帝即召對,詢以先朝故臣孰可召用者,畏遂列上章惇、安燾、呂惠卿、鄧溫伯、李清臣等行義,各加品題。且密奏萬言,具陳神宗所以建立法度之意與王安石學術之美,乞召章惇為相。帝深納之,遂復章惇資政殿學士,呂惠卿為中大夫,王中正復遙郡團練使。給事中吳安詩不書惇錄黃,中書舍人姚勔不草惠卿、中正誥詞,乞追回除命,皆不聽。

先是水官銳意回河,請曰:“河流淺狹,權堰斷,使水勢入孫村口。”論奏以千百數。詔率下河北轉運司議,同列多畏恐,不敢正言,或以不知河事為解。轉動副使趙偁,獨居中持議,不少假借,每沮卻之,因上《河議》,其略曰:“自頃有司回河幾三年,工費騷動,半於天下;復為分水,又四年矣。古所謂分水者,回河流,相地勢,導而分之,蓋其理也。今乃橫截河流,置埽約以扼之。開浚河流,徒為淵潭,其狀可見。況故道千里,其間又有高處,故累歲漲落,輒復自斷。臣謂當完大河北流兩堤,復修宗城廢堤,閉宗城口,廢上下約,開闞村河門,使河流端直以成深道。聚三河工費以治一河,一二年可以就緒,而河患庶幾息矣。”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紹聖元年(遼大安十年)

春,正月,丙申,夏國遣使來貢。

趙偁又上言:“先帝灼見河勢,且鑒屢閉屢塞之患,因順其性,使之北行,此萬世策也。自有司置埽創約,橫截河流,回河不成,因為分水。初決南宮,再決宗城,三決內黃,水皆西決,則地勢西下,較然可知。今欲弭息河患,而逆地勢,戾水性,臣未見其能就效也。臣請開闞村河口,修平鄉、巨鹿埽、焦家等堤,浚澶淵故道以備漲水;如此,則五利全而河患息矣。”

水官又請權堰梁村,縷斷張包等河門,閉內黃決口,開雞爪,疏口地,回河東流。於是詔遣中書舍人呂希純、殿中侍御史井亮采乘傳相視,且會逐司定議。偁議以為:“東流闊處無二百步,益以漲水,何可勝約!去歲嘗開雞爪十五餘丈,未幾生淤,形勢可見。一日東流既不容,北流又悉閉,上壅橫潰之患,可勝道哉!請先導張包以存北流,修西堤以備漲水,因其順快,水流既通,則河將自成矣。”時獨東路提刑上官均與偁議合,而眾相論難,累日不決。乃周視東北流,較形勢,審利害,會逐司誥之,曰:“將浚雞爪以決東河於北流,可乎?”水官曰:“不可。張包存則東流敗矣。”詔使曰:“審爾,則水之趨北,勢也,奈何逆之?”由是從偁議,奏請存張包而治北流。會詔中格,復罷。

是月,遼主如春水。

準布別部侵遼,四捷軍都監特默死之。

二月,丁未,以戶部尚書李清臣為中書侍郎,以兵部尚書鄧溫伯為尚書右丞。清臣首倡紹述,溫伯和之。時進用大臣,皆從中出,侍從、台諫,亦多不由進擬。范純仁乃言於帝曰:“陛下親政之初,四方拭目以觀,天下治亂,實本於此。舜舉皋陶,湯舉伊尹,不仁者遠。縱未能如古人,亦須極天下之選。”帝不納。

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后於永厚陵。己未,祔神主於太廟。

甲子,詔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罷避高遵甫諱。

是月,夏國進馬,助太皇太后山陵;復遣使再議易地,詔不允。

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癸酉,以知陳州蔡卞為中書舍人。

乙亥,尚書左僕射呂大防罷。大防位首相逾六年,當國日久,群怨皆歸。及宣仁始祔廟,侍御史來之邵乞先逐大防以破大臣朋黨,因疏列神宗簡拔之人章惇、安燾、呂惠卿等,以備進用。大防亦自求去位,帝亟從之,詔以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後二日,改知永興軍。

乙酉,御集英殿,試進士,策曰:“今複詞賦之選而士不知勸,罷常平之官而農不加富,可差可募之說紛而役法病,或東或北之論異而河患滋,賜土以柔遠也而羌夷之患未弭,弛利以便民也而商賈之路不通。夫可則因,否則革,惟當之為貴,聖人亦何有必焉!”李清臣之詞也。

戊子,徙封徐王顥為冀王。

癸巳,詔賑京東、河北流民,貸以谷麥種,諭使還業,蠲今年租稅。

丁酉,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九百七十五人及第、出身。時考官取進士答策者,多主元祐。及楊畏覆考,乃悉下之,而以主熙、豐者署前列,拔畢漸為第一。自此紹述之論大興,國是遂變矣。

是日,蘇轍罷。先是轍上疏曰:“伏見御試策題,歷詆近歲行事,有紹復熙寧、元豐之意。臣謂先帝以天縱之才,行大有為之志,其所設施,度越前古,蓋有百世不可改者。在位近二十年,而終身不受尊號,裁損宗室,恩止袒免,減朝廷無窮之費;出賣坊場,顧募衙前,免民間破家之患;黜罷諸科誦數之學,訓練諸將慵惰之兵;置寄祿之官,復六曹之舊;嚴重祿之法,禁交謁之私;行淺攻之策,以制西夏;收六色之錢,以寬雜役。凡如此類,皆先帝之睿算,有利無害。而元祐以來,上下奉行,未嘗失墜也。至於其它,事有失當,何世無之!父作之於前,子救之於後,前後相濟,此則聖人之孝也。漢武帝外事四夷,內興宮室,財用匱竭,於是修鹽鐵、榷酤、均輸之政,民不堪命,幾至大亂;昭帝委任霍光,罷去煩苛,漢室乃定。光武、顯宗,以察為明,以讖決事,上下恐懼,人懷不安;章帝即位,深鑒其失,代之以寬厚愷悌之政,後世稱焉。本朝真宗,右文偃武,號稱太平,而群臣因其極盛,為天書之說;章獻臨御,攬大臣之議,藏書梓宮,以泯其跡;及仁宗聽政,絕口不言。英宗自籓邸入繼,大臣創濮廟之議;及先帝嗣位,或請復舉其事,寢而不答,遂以安靜。夫以漢昭、章之賢與吾仁宗、神宗之聖,豈以薄於孝敬而輕事變易也哉!願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輕事改易。若輕變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歲不用之人,懷私忿而以先帝為辭,大事去矣。”奏入,不報。

轍又具札子言:“聖意誠謂先帝舊政有不合改更,自當宣諭臣等,令商量措置。今自宰臣以下,未嘗略聞此言,而忽因策問進士,宣露密旨。譬如家人,父兄欲有所為,子弟皆不與知,而與行路謀之,可乎?”帝固不說,李清臣、鄧溫伯又先媒櫱之。及面論,帝益怒,遂責轍以漢武比先帝,轍曰:“漢武,明主也。”帝曰:“卿意但謂武帝窮兵黷武,末年下哀痛之詔,豈明主乎!”帝聲甚厲,轍下殿待罪,眾莫敢救。范純仁從容言曰:“武帝雄才大略,史無貶辭,轍以比先帝,非謗也。陛下親政之初,進退大臣當以禮,不可如呵斥奴僕。”鄧溫伯越次進曰:“先帝法度,為司馬光、蘇轍壞盡。”純仁曰:“不然。法本無弊,弊則當改。”帝曰:“人謂秦皇、漢武。”純仁曰:“轍所論,事與時也,非人也。”帝為之少霽。轍平日與純仁多異,至是乃服,退,舉笏謝曰:“公,佛地位人也。”歸家,亟具奏,乞賜屏逐,詔以轍為端明殿學士、知汝州。中書舍人吳安詩草制,有“風節天下所聞”及“原誠終是愛君”之語,帝怒,命別撰詞。轍止散官知汝州,安詩尋亦罷為起居舍人,從虞策、郭知章等言也。

河內尹焞應舉,見發策黜元祐之政,乃嘆曰:“尚可以乾祿乎!”不對而出。焞少師事程頤,謂頤曰:“焞不復應進士舉矣。”頤曰:“子有母在。”焞歸,告其母陳,母曰:“吾知汝以善養,不知汝以祿養。”頤聞之曰:“賢哉母也!”於是終身不就舉。

夏,四月,甲辰,命中書舍人蔡卞同修國史,以國子司業翟思為左司諫,左朝奉郎上官均為左正言,右朝散郎周秩、左朝散郎劉拯並為監察御史。

召淮南轉運副使張商英為右正言。商英在外久不召,積憾元祐大臣,攻之不遺餘力,上疏言:“神宗盛德大業,跨絕今古,而司馬光、呂公著、劉摯、呂大防,援引朋儔,敢行譏議。凡詳定局之見明,中書之勘會,戶部之行遣,言官之論列,詞臣之誥命,無非指擿決揚,鄙薄嗤笑,翦除陛下羽翼於內,擊逐股肱於外,天下之勢,岌岌殆矣!今天清日明,誅賞未正,乞下禁省檢索前後章牘,付臣等看詳簽揭以上,陛下與大臣斟酌而可否焉。”又指呂大防、梁燾、范祖禹為奸邪,以司馬光、文彥博為負國,言呂公著不當謚正獻,甚者至以宣仁雙呂、武。始,商英在元祐時,作《嘉禾頌》,以文彥博、呂公著比周公,又作文祭司馬光,極其稱美,至是乃追論其罪。又言:“願陛下無忘元祐時,章惇無忘汝州時,安燾無忘許昌時,李清臣、曾布無忘河陽時。”其以險語激怒當世概類此。

遼主駐春州北平淀。

乙巳,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緒,帝曰:“止用元豐法而減去寬剩錢,百姓何有不便邪?”范純仁曰:“四方利害不同,須因民立法,乃可久也。”帝曰:“令戶部議之。”

阿里骨遣使來獻獅子。

丙午,以旱,詔恤刑。

庚戌,以知江寧府曾布為翰林學士。布自瀛州徙江寧,詔許入覲,遂有是命。布言先帝政事,當復施行,且乞改元以順天意。

以龍圖閣直學士蔡京權戶部尚書。

台臣共言蘇軾行呂惠卿制詞,譏訕先帝:壬子,詔軾落職,如英州。

范純仁上疏曰:“熙寧法度,皆呂惠卿附會王安石建議,不副先帝愛民求治之意。至垂簾時,始用言者,特行貶竄,今已八年矣。言者多當時御史,何故畏避不即納忠,而今乃有是奏,豈非觀望邪?”

遼自準布侵邊,諸屬國多從之叛。邊臣間有斬獲,諸部亦有降者。而瑪古蘇猖獗太甚,遼主乃以耶律額特勒為都統,耶律圖多為副都統,耶律圖魯為都監,往討之。

癸丑,詔改元紹聖。

白虹貫日。

以侍講學士范祖禹為龍圖閣直學士、知陝州。先是帝欲以祖禹代蘇轍,而沮之者甚眾。祖禹力求出,乃有是命。

太子少師致仕馮京卒。帝臨奠,蔡確之子渭,京婿也,於喪次闌訴父冤。甲寅,詔復確右正議大夫。

詔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

以吏部尚書胡宗愈為通議大夫、知定州。

壬戌,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章惇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惇赴召,沙縣陳瓘隨眾道謁。惇素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訪當世之務,瓘曰:“請以所乘舟喻,偏重其可行乎?或左或右,其偏一也。明此,則行可矣。”惇默然。瓘復曰:“天子待公為政,敢問將何先?”惇佇思良久,曰:“司馬光奸邪,所當先辨。”瓘曰:“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也。果爾,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光輔母后,獨掌政柄,不務纂紹先烈,肆意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奸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而疑其跡,則不為無罪。若指為奸邪,又復改作,則誤國益甚矣。”乃為惇極論熙、豐、元祐之事,以為:“元豐之政,多異熙寧,則先志固已變而行之。溫公不明先志,而用母改子之說,行之太遽,所以紛紛至今。為今日計,唯當消朋黨,持中道,庶可救弊。若又以熙、豐、元祐為說,無以厭服公論。”瓘辭辨忼慨,議論勁正,惇雖迕意,亦頗驚異,遂有兼收元祐之語,留瓘共飯而別。

范純仁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帝既親政,言者急論垂簾時事。純仁數稱疾求罷,最後出居慈孝寺,請降詔以禁約言者,帝不從。純仁連章求罷,許之。陛辭日,命坐,賜茶,慰勞甚渥。帝曰:“卿耆德碩望,朝廷所倚賴,今雖在外,凡時政有可裨益者,但入文字言之,無事形跡。”純仁頓首受命。

命曾布修《神宗正史》。

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

丁卯,詔諸路使:“免役法依元豐八年見行條約施行。”

鄧溫伯言:“舊名潤甫,昨避高陳王諱,今請復舊名。”從之。

戊辰,同修國史蔡卞上疏言:“先帝盛德大業,卓然出千古之上,而《實錄》所紀,類多疑似不根,乞驗索審訂。重行刊定,使後世無所迷惑。”詔從之,以卞兼國史修撰。

己巳,遼除玉田、密雲流民租賦一年。

是月,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徙知袁州。責詞略曰:“垂簾之初,老奸擅國,置在言路,使詆先朝,反以君父為仇,無復臣子之義。”中書舍人林希所草。老奸,蓋陰斥宣仁也。希典書命,自司馬光、呂大防、公著、劉摯等數十人之制,極其醜詆。一日,草制罷,擲筆於地曰:“壞盡名節矣!”

閏月,壬申,以陸師閔等二十三人為諸路提舉常平官。

癸酉,罷十科舉士法,從井亮采言也。

翟思言:“先帝正史,將以傳示萬世。訪聞秉筆之臣,多刊落事跡,變亂美實,以外應奸人誣詆之說。今既改命史官,須別起文,請降旨取《日曆》、《時政記》與今《實錄》參對。。”從之。

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門下侍郎。

以禮部侍郎孔武仲為寶文閣待制、知宣州。

乙酉,以工部尚書李之純為寶文閣待制、知單州,御史劉拯言其為中丞時阿附蘇軾故也。

丙戌,虞策請復置天下義倉,每苗稅一石,出米五升,自來年為始,專充賑濟;從之。

貶通判杭州秦觀監處州茶鹽酒稅,以劉拯言其影附蘇軾、增損《實錄》也。

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癸巳,命知蘇州呂惠卿改知江寧府。

乙未,章惇入見,遂就職,命提舉修《神宗實錄》、《國史》。

戊戌,詔改隆祐宮曰慈德宮,前殿曰慈德,中曰仁明,後曰壽昌。

以黃履為御史中丞。元豐末,履嘗為中丞,與蔡確、章惇、邢恕相交結,每確、惇有所嫌惡,則使恕道風旨於履,履即排擊之,時謂之“四凶”,為劉安世所論而出。至是驚復引用,俾報復仇怨,元祐正臣,無一得免矣。

帝之初即位也,程顥知扶溝縣,以檄至河南府,留守韓宗師問:“朝事如何?”顥曰:“司馬君實、呂晦叔作相矣。”又問:“果作相,當如何?”曰:“當與元豐大臣同。若先分黨與,它日可憂。”宗師曰:“何憂?”曰:“元豐大臣皆嗜利者,使自變其已甚害民之法,則善矣。不然,衣冠之禍未艾也。”至是其言乃驗。宗師,絳之子也。

庚子,遼賜西北路貧民錢。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專治二經。

遼主駐赤勒嶺。

己酉,詔以王安石《日錄》參定《神宗實錄》、《正史》。

初,安石將死,悔其所作,命從子防焚之,防詭以它書代。至是蔡卞即防家取以上之,因芟落事實,文飾奸偽,盡改元祐所修。

辛亥,劉奉世罷。

奉世為人,簡重有法度,常云:“家世唯知事君,內省不愧作士大夫公論而已。得喪,常理也。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無病,正須安以處之。”時以章惇用事,力乞外。乃罷為真定府路安撫使,兼知成德軍。

癸丑,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捨生入官者,並罷。”

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甲寅,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先帝闢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據高臨下,宅險遏沖。元祐初,用事之臣委四寨而棄之,外示以弱,實生戎心。乞檢閱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凡十一人。惇奏曰:“棄地之議,司馬光、文彥博主之於內,趙昪、范純粹成之於外,故眾論莫能奪。若孫覺、王存輩,皆闇不曉事,妄議邊計者。至於趙昪、范純粹,明知其便,而首尾異同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奸罔上。夫妄議者猶可恕,挾奸者不可不深治。”帝以為然。

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以右正言上官均為工部員外郎。章惇方欲擅權,惡均異論,故罷均言職。尋以均權發遣京東西路刑獄。

戊午,遼有司言:“德勒諸部侵邊,統軍使出戰不利,招討使以兵擊破之。敦睦宮太師耶律安努及其子歿於陣。”

己未,以禮部侍郎楊畏為吏部侍郎。

初,呂大防既超遷畏,畏知章惇心復用,時惇居蘇州,有張擴者,惇妻之侄,畏托擴致意云:“畏度事勢輕重,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梁燾輩;又欲並逐大防及轍,而二人覺之,遽罷畏言職。畏跡在元祐,心在熙寧、元豐,首為公辟路者也。”及惇赴召,百官郊迎,畏獨請間,語多斥大防。有直省官聞之,嘆曰:“楊侍郎前日諂事呂相公,亦如今日見章相公也。”惇信畏言,故又遷吏部。

乙丑,尚書左丞鄧潤甫卒。潤甫首陳紹述,遂登政府。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無何,暴卒。

丁卯,嗣濮王宗暉卒。

是月,高麗國王運殂,遣使告於遼,遼遣蕭遵列等賻贈。

六月,知永興軍呂大防降授右正議大夫、知隨州,知青州劉摯落職,降授左朝議大夫、知黃州,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知袁州,以台諫交章論列故也。

來之邵等言知英州蘇軾詆斥先朝,甲戌,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

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為嗣濮王。

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甲申,禮部言太學博士詹文奏乞除去王安石《字說》之禁,從之。

乙酉,詔知鄆州梁燾改知鄂州,知成德軍劉安世改知南安軍,管句西京崇福宮吳安詩監光州鹽酒稅,知虢州韓川改知坊州,權知應天府孫升改知房州,並落職降官;從左司諫翟思言也。

乙酉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侍郎、新除廬州王欽臣,傅會呂大防以致進用,豈可以侍從職名,寄之方面!所有制詞,未敢撰進。”詔欽臣除集賢殿修撰、知和州。

詔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守本官、知懷州,以劉拯言公著父子世濟奸邪故也。

丙戌,詔蔡確追復觀文殿學士,贈特進。

戊子,詔翰林學士兼侍講蔡卞充國史院修撰兼知院事。

辛卯,三省以監察御史周秩所上二章進呈。讀至“向者有御批,欲增隆皇太妃儀物,又如治平中議濮事。呂大防所以求去”,帝曰:“大防何嘗有言!今秩越次及之,是迎合也。”又讀至“邪說甚行,使天子不得尊其母”,帝曰:“此言,激怒也。如秩趨操甚狂,若置之言職,朝廷無安靜之理。”遂罷秩知廣德軍。

己亥,遼禁邊民與蕃部為婚。

秋,七月,庚子朔,遼主獵於赤山。

丙辰,張商英言呂希純於元祐中嘗繳駁詞頭不當及附會呂大防、蘇轍事,帝曰:“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數輩,此何系外廷利害,而范祖禹、豐稷、文及甫並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希純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安燾對曰:“聞文及甫輩上書,亦為人所使。”帝曰:“必蘇轍也。”會中書舍人林希言呂希純嘗草宣仁皇后族人遷官誥,有曰“昔我祖妣正位宸極”,其言失當,及變亂奉祀禮文、薦牙盤食等數事,乃詔落希純職,知亳州如故。

丁巳,三省言:“范純仁、韓維朋附司馬光,毀訕先帝,變亂法度,純仁復首建棄地之議,滋養邊患。”詔純仁特降一官。

初,章惇請謫純仁,帝曰:“純仁持議公平,非黨也,但不肯為朕留耳。”惇曰:“不肯留,即黨也。”帝勉從惇請。

是日,追奪司馬光、呂公著等贈謚,貶呂大防、劉摯、蘇轍等官,詔諭天下。

元豐末,神宗嘗謂輔臣曰:“明年建儲,當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及公著卒,呂大防奉敕撰《神道碑》,首載神宗語,帝又親題其額。及章惇、蔡卞欲起史禍,先於《日曆》、《時政記》刪去“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語,又請發光、公著冢,斫棺暴屍。三省同進呈,許將獨不言。惇等退,帝留將問曰:“卿不言,何也?”將曰:“發冢斫棺,恐非盛德事。”帝曰:“朕亦以為無益公家。”遂寢其奏。會黃履、張商英、周秩、上官均、來之邵、翟思、劉拯、井亮采,交章言光等畔道逆理,未正典刑,大防等罪大罰輕,未厭公論,凡十九疏。章惇悉以進呈,遂詔追光、公著贈謚,毀所立碑,奪王岩叟贈官,貶大防郢州居住,摯蘄州,轍筠州。曾布密疏請罷毀碑事,不報。

蘇頌方執政時,見帝年幼,諸臣太紛更,常曰:“君長,誰任其咎邪?”每大臣奏事,但取決於宣仁,帝有言,或無對者。惟頌奏宣仁,必再稟帝,有宣諭,必告諸臣以聽聖語。及言者劾頌,帝曰:“頌知君臣之義,無輕議也。”又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之。”由是頌獲免,而燾與外祠。

初,李清臣冀為相,首倡紹述之說,以計去蘇轍、范純仁、亟復青苗、免役法。及章惇相,心甚不悅,復與為異。惇貶司馬光等,又籍文彥博以下三十人,將悉竄嶺表。清臣進曰:“更先帝法度,不能無過,然皆累朝元老,若從惇言,必大駭物聽。”帝然之。戊午,詔曰:“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各以等第行遣責降訖。至於射利之徒,脅肩成市,盍從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開爾自新之路。今後一切不問,議者亦勿復言,所有見行取會《實錄》修撰官以下及廢棄渠陽砦人,自別依敕處分。”

來之邵、劉拯等乞復免役錢法。

是月,準布諸部侵遼之倒塌嶺,盡掠西路群牧馬去,東北路統軍使耶律實埒以兵追及,盡獲所掠而還。

遼太子洗馬劉輝上書言:“西邊諸蕃為患,士卒遠戍,中國之民疲於飛挽,非長久之策。為今之務,莫若城於鹽濼,實以漢戶,使耕田聚糧,以為西北之費。”言雖不行,識者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