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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唐·列傳二十三

作者:薛居正等

馬郁,其先范陽人。郁少警悟,有俊才智數,言辯縱橫,下筆成文。乾寧末, 為府刀筆小吏。李匡威為王鎔所殺,鎔書報其弟匡儔。匡儔遣使於鎔,問謀亂本末, 幕客為書,多不如旨。郁時直記室,即起草,為之條列事狀,雲可疑者十,詞理俊 贍,以此知名。嘗聘王鎔於鎮州,官妓有轉轉者,美麗善歌舞,因宴席,郁累挑之。 幕客張澤亦以文章名,謂郁曰:“子能座上成賦,可以此妓奉酬。”郁抽筆操紙, 即時成賦,擁妓而去。郁在武皇幕,累官至檢校司空、秘書監。武皇與莊宗禮遇俱 厚,歲時給賜優異。監軍張承業,本朝舊人,權貴任事,人士脅肩低首候之。郁以 滑稽侮狎,其往如歸,有時直造臥內。每賓僚宴集,承業出珍果陳列於前,食之必 盡。承業私戒主膳者曰:“他日馬監至,唯以乾藕子置前而已。”郁至,窺其不可 啖;異日,靴中出一鐵楇,碎而食之。承業大笑曰:“為公設異饌,勿敗餘食案。” 其俊率如此。

郁在莊宗幕,寄寓他土,年老思鄉,每對莊宗欷歔,言家在范陽,乞骸歸國, 以葬舊山。莊宗謂之曰:“自卿去國已來,同舍孰在?守光尚不能容父,能容卿乎! 孤不惜卿行,但卿不得死爾。”郁既無歸路,衷懷嗚悒,竟卒於太原。

司空頲,貝州人。唐僖宗時,舉進士不中,屬天子播遷,三輔大亂,乃還鄉里。 羅紹威為節度副大使,頲以所業乾之,幕客公乘億為延譽,羅宏信署為府參軍,辟 館驛巡官。張彥之亂,命判官王正言草奏,正言素不能文,不能下筆,彥怒詬曰: “鈍漢乃辱我!”推之下榻。問孰可草奏者,有言頲,羅王時書記,乃馳騎召之。 頲揮筆成文,詆斥梁君臣,彥甚喜,為判官。及張彥復脅賀德倫降於唐,德倫遣頲 先奉狀太原。《北夢瑣言》載其狀詞云:屈原哀郢,本非怨望之人;樂毅歸燕,且 異傾邪之行。莊宗仍以頲為判官,後以頲權軍府事。頲有侄在梁,遣家奴以書召之, 都虞候張裕擒其家奴,以謂通於梁,遂見殺。《通鑑》:晉王責頲曰:“自吾得魏 博,庶事悉以委公,公何得見欺如是,獨不可先相示耶!”揖令歸第,是日族誅於 軍門。

曹廷隱,魏州人也,為本州典謁虞候。賀德倫使西迎莊宗於晉陽,莊宗既得鄴 城,擢為馬步都虞候,以其稱職,自是遷拜日隆。天成初,除齊州防禦使。下車嚴 整,頗有清白之譽。時有孔目吏范弼者,為人剛愎,視廷隱蔑如也。弼監軍廩,鬻 空乏以取貲;又私貨官鹽,廷隱按之,遂奏其事。弼家人訴於執政,並下御史府劾 之。弼雖伏法,廷隱以所奏不實,並流永州,續敕賜自盡,時人冤之。

蕭希甫,宋州人也。少舉進士,為梁開封尹袁象先書記。象先為青州節度使, 以希甫為巡官,希甫不樂。乃棄其母妻,變姓名,亡之鎮州,自稱青州掌書記,進 謁王鎔。鎔以希甫為參軍,尤不樂,居歲余,又亡之易州,削髮為僧,居百丈山。 莊宗將建國,置百官,李紹宏薦為魏州推官。同光初,有詔定內宴儀,問希甫樞密 使得坐否,希甫以為不可。樞密使張居翰聞之怒,謂希甫曰:“老夫歷事三朝天子, 見內宴數百,子本田舍兒,安知宮禁事!”希甫不能對。初,莊宗欲以希甫知制誥, 宰相豆盧革等附居翰,共排斥之,以為駕部郎中。希甫失志,尤怏怏。莊宗滅梁室, 遣希甫宣慰青、齊,希甫始知其母已死,妻袁氏亦改嫁。希甫乃發哀服喪,居於魏 州。人有引漢李陵書以譏之曰:“老母終堂,生妻去室。”天成初,欲召為諫議, 豆盧革、韋說沮之。明宗卒以希甫為諫議大夫,復為匭函使。其後革、說為安重誨 所惡,希甫希旨,誣奏革縱田客殺人,而說與鄰人爭井,井有寶貨。有司推勘井中, 惟破釜而已,革、說卒皆貶死。希甫拜左散騎常侍,躁進尤甚,引告變人李筠夜扣 內門,通變書云:“修堤兵士,欲取郊天日舉火為叛。”安重誨不信之。斬告變者, 軍人訴屈,請希甫啖之。既而詔曰:“左散騎常侍、集賢殿學士判院事蕭希甫,身 處班行,職非警察,輒引凶狂之輩,上陳誣骫之詞,逼近郊禋,扇搖軍眾。李筠既 當誅戮,希甫寧免謫遷,可貶嵐州司戶參軍,仍馳驛發遣。”長興中,卒於貶所。

子士明,仕周,終於邑宰。

藥縱之,太原人,少為儒。明宗刺代州,署為軍事衙推。從明宗鎮邢州,為掌 書記,歷天平、宣武兩鎮節度副使。明宗鎮常山,被病不從。及即位,縱之見於洛 邑,安重誨怒其觀望,久無所授。明宗曰:“德勝用兵時,縱之饑寒相伴,不離我 左右。今有天下,何人不富貴,何為獨棄縱之!”浹旬,授磁州刺史。歲余,自戶 部侍郎遷吏部侍郎,銓總之法,惘然莫知。長興初,為曹州刺史。清泰元年九月, 以疾受代而卒。

賈馥,故鎮州節度使王鎔判官也。家聚書三千卷,手自刊校。張文禮殺王鎔, 時莊宗未即尊位,文禮遣馥至鄴都勸進,因留鄴下,棲遲郵舍。莊宗即位,授鴻臚 少卿。後以鴻臚卿致仕,復歸鎮州,結茅於別墅,自課兒孫耕牧為事。馥初累為鎮、 冀屬邑令,所蒞有能政,性恬澹,與物無競,乃鎮州士人之秀者也。

馬縞,少嗜學儒,以明經及第,登拔萃之科。仕梁,為太常修撰,累歷尚書郎, 參知禮院事,遷太常少卿。梁代諸王納嬪,公主下嫁,皆於宮殿門庭行揖讓之禮, 縞以為非禮,上疏止之,物議以為然。案:以下有闕文。長興四年,為戶部侍郎。 縞時年已八十,及為國子祭酒,八十餘矣,形氣不衰。於事多遺忘,言元稹不應進 士,以父元魯山名進故也,多如此類。又上疏:“古者無嫂叔服,文皇創意,以兄 弟之親,不宜無服,乃議服小功。今令文省服制條為兄弟之妻大功,不知何人議改, 而置於令文。”諸博士駁云:“律令,國之大經。馬縞知禮院時,不曾論定,今遽 上疏駁令式,罪人也。”

羅貫,不知何許人。進士及第,累歷台省官,自禮部員外郎為河南令。貫為人 強直,正身奉法,不避權豪。時宦官伶人用事,凡請託於貫者,其書盈閣,一無所 報,皆以示郭崇韜,因奏其事,由是左右每言貫之失。先是,梁時張全義專制京畿, 河南、洛陽僚佐,皆由其門下,事全義如廝仆。及貫授命,持本朝事體,奉全義稍 慢,部民為府司庇護者,必奏正之。全義怒,因令女使告劉皇后從容白於莊宗,宦 官又言其短,莊宗深怒之。會莊宗幸壽安山陵,道路泥濘,莊宗訪其主者,宦官曰; “屬河南縣。”促令召貫至,奏曰:“臣初不奉命,請詰稟命者。”帝曰:“卿之 所部,反問他人,何也?”命下府獄,府吏榜笞,促令伏款。翌日,傳詔殺之。郭 崇韜奏曰:“貫別無贓狀,橋道不修,法未當死。”莊宗怒曰:“母后靈駕將發, 天子車輿往來,橋道不修,是誰之過也?”崇韜奏曰:“貫縱有死罪,俟款狀上奏, 所司議讞,以朝典行之,死當未晚。今以萬乘之尊,怒一縣令,俾天下人言陛下使 法不公矣!”莊宗曰:“既卿所愛,任卿裁決。”因投袂入宮。崇韜從而論列,莊 宗自闔殿門,不得入。即令伏法,曝屍於府門,冤痛之聲,聞於遠邇。

淳于晏,案:以下有闕文。以明經登第,自霍彥威為小校,晏寄食於門下。彥 威嘗因兵敗,獨脫其身,左右莫有從者,惟晏杖劍從之,徒步草莽,自是彥威高其 義,相得甚歡。及歷數鎮,皆為從事,軍府之事,至於私門,事無巨細,皆取決於 晏;雖為幕賓,有若家宰。爾後公侯門客,往往效之,時謂之“效淳”。故彥威所 至稱治,由晏之力也。

張格,字承之,故宰相浚之子也。浚為梁祖所忌,潛遣人害於長水。格易姓名, 流轉入蜀。《舊唐書·張浚傳》:永寧縣吏葉彥者,張氏待之素厚,告格曰:“相 公之禍不可免,郎君宜自為計。”浚曰:“留則並命,去或可免,冀存後嗣。”格 拜辭而去,葉彥率義士三十人送渡漢江而鏇。格由荊江上峽入蜀。王建僭號,以格 為宰相。格所生母,當浚之遇害,潛匿於民間,落髮為尼,流浪於函、洛。王建聞 之,潛使人迎之入蜀,賜紫,加號慈福大師。及建卒,蜀人以格為山陵使,格有難 色。未幾得罪,出為茂州刺史,偽制責詞云:“送往辭命,不忠也;喪母匿喪,非 孝也。”王衍嗣偽位後數年,復用為宰相。同光末,蜀平,格至洛陽,《舊唐書》: 任圜攜格還洛,格感葉彥之惠,訪之,身已歿,厚恤其家。又考張浚第三子仕吳, 改名李儼,見《九國志》。授太子賓客。任圜愛其才,奏為三司副使,尋卒於位。 格有文章,明吏事,時頗稱之。

許寂,字閒閒。祖秘,名聞會稽。寂少有山水之好,泛覽經史,窮三式,尤明 《易》象。《太平廣記》云:寂學《易》於晉征徵。久棲四明山,不乾時譽。昭宗 聞其名,征赴闕,召對於內殿。會昭宗方與伶人調品篳篥,事訖,方命坐賜果,問 《易》義。既退,寂謂人曰:“君淫在聲,不在政矣。寂聞君人者,將昭德塞違, 以臨照百官,百官或象之。今不厭賤事,自求其工,君道替矣。”尋請還山,寓居 於江陵,以茹芝絕粒,自適其性。天祐末,節度使趙匡凝昆季深禮遇之,師授保養 之道。唐末,除諫官,不起,漢南謂之徵君。梁攻襄陽,匡凝兄弟棄鎮奔蜀,寂偕 行。歲余,蜀主王建待以師禮,位至蜀相。同光末,平蜀,與王衍俱從於東,授工 部尚書致仕,卜居於洛。時寂已年高,精彩猶健,沖漠寡言,時蜀語云“可怪可怪”, 人莫知其際。清泰三年六月卒,時年八十餘。子孫位至省郎。

同光時,以方術著者,又有僧誠惠。誠惠初於五台山出家,能修戒律,稱通皮、 骨、肉三命,人初歸向,聲名漸遠,四方供饋,不遠千里而至者眾矣。自雲能役使 毒龍,可致風雨,其徒號曰降龍大師。京師旱,莊宗迎至洛下,親拜之,六宮參禮, 士庶瞻仰,謂朝夕可致甘澤。禱祝數旬,略無征應。或謂官以祈雨無驗,將加焚燎, 誠惠懼而遁去。及卒,賜號法雨大師,塔曰“慈雲之塔。”

周元豹者,本燕人,世為從事。元豹少為僧,其師有知人之鑑,從游十年余, 苦辛無憚,師知其可教,遂以袁、許之術授之。大略狀人形貌,比諸龜魚禽獸,目 視臆斷,鹹造其理。及還鄉,遂歸俗。初,盧程寄褐游燕,與同志二人謁焉。元豹 謂鄉人張殷袞曰:“適二君子,明年花發,俱為故人。惟彼道士,他年甚貴。”至 來歲,二子果卒。又二十年,盧程登庸於鄴下。元豹歸晉陽,張承業信重之,言事 數中。承業俾明宗易衣列於諸校之下,以他人詐之,而元豹指明宗於末綴言曰: “骨法非內衙太保歟!”鹹伏其異。或問明宗之福壽,惟雲末後為鎮州節度使,時 明宗為內衙都校,才兼州牧而已。昭懿皇后夏氏方侍巾櫛,偶忤旨,大為明宗檟楚。 元豹見之曰:“此人有籓侯夫人之位,當生貴子。”明宗赫怒因解,後其言果驗。 太原判官司馬揆謁元豹,謂揆曰:“公五日之中,奉使萬里,未見回期。”揆數日 後,因酒酣,為衣領扼之而卒。莊宗署元豹北京巡官。明宗即位之明年,一日,謂 侍臣曰:“方士周元豹,昔曾言朕諸事有徵,可詔北京津置赴闕。”趙鳳奏曰: “袁、許之事,元豹所長者,以陛下貴不可言,今既驗矣,余無可問。若詔赴闕下, 則奔競之徒,爭問吉凶,恐近於妖惑。”乃止。令以金帛厚賜之,授光祿卿致仕。 尋卒於太原,年八十餘。

部分譯文

馬郁,他的祖先是范陽人。馬郁年少時機警敏悟,有俊才智謀,言語辯論縱橫無礙,下筆成文。乾寧末年,任幽州府刀筆小吏。李匡威被王..殺害後,王..寫信告訴他的弟弟李匡儔,李匡儔派使者去王..那裡詢問謀亂的詳細經過,幕客寫信,大多不能表達清楚意思。馬郁這時正任記室,即刻起草信稿,列舉事狀,陳列可疑者十條,詞語條理俊秀豐贍,因此而知名。曾在鎮州聘問於王..,官妓中有一名叫轉轉的,美麗善歌舞,在宴席上,馬郁多次挑逗她。幕客張澤也以文章出名,對馬郁說:“你能在座席上寫成一篇賦,就可以把這個妓女作為酬謝。”馬郁拿出紙筆,立刻寫成一篇賦,摟著妓女就走了。

馬郁在武皇幕中,當官當到檢校司空、秘書監。武皇和莊宗對他的待遇都很優厚,賞賜很多。監軍張承業是唐朝舊臣,以權貴身份管事,人們都脅肩低頭侍候他,馬郁對他滑稽侮狎,到他家就像到自己家一樣,有時直接闖進他的臥室。每次賓客幕僚宴會,張承業把珍果放在前面,都被馬郁吃光。張承業私下告誡主管膳食的人說:“以後馬郁來了,只用乾藕子放在前面算了。”馬郁來到,看到它不能吃,下一次來,就從靴中拿出一把鐵錘,敲碎而吃掉它,張承業大笑說“:我還是為你擺上珍果,不要打壞我的飯桌。”他往往總是這樣率直幽默。

馬郁在莊宗幕下時,寄住他鄉,年老時思念故鄉,常常對著莊宗嘆氣,說家在范陽,請求回歸故國,以便安葬在家鄉山間。莊宗對他說:“自你離開故國以來,同村同室的還有誰在?劉守光不能容忍自己的父親,還能容得下你嗎?我不是捨不得你走,只是你去了死也不得其所。”馬郁既然沒了歸路,痛心嗚咽,終於死在太原。

蕭希甫,宋州人。少年中進士,任梁朝開封尹袁象先的文書。袁象先當青州節度使時,任蕭希甫為巡官,蕭希甫不高興,於是離開母親妻子,改姓換名,流亡到鎮州,自稱是青州掌書記,進見王..。王..任他為參軍,蕭希甫更加不高興,過了一年多,又逃到易州,剃去頭髮當了和尚,住在百丈山。莊宗將要建立後唐,設定百官,李紹宏推薦蕭希甫為魏州推官。

莊宗同光初年,有詔書要求議定內宴儀禮,詢問蕭希甫樞密使能否在內宴時上坐,他認為不可以。樞密使張居翰聽說後發怒,對他說:“老夫我歷事三朝天子,見過數百次內宴,你原來不過是個鄉下佬,怎么知道宮禁中的事?”蕭希甫不能回答。起初,莊宗想任蕭希甫為知制誥,宰相豆盧革等人附和張居翰,共同排擠他,任為駕部郎中,蕭希甫失意,更加怏怏不樂。莊宗消滅梁朝後,派蕭希甫到青、齊二州宣示慰勞,這時他才知道自己母親已死,妻子袁氏也改嫁了。蕭希甫於是發哀服喪,住在魏州。有人引用漢朝李陵信中的句子譏諷他說“:老母死在堂上,生妻離開家室。”

明宗天成初年,準備想召他為諫議,被豆盧革、韋說阻止住。明宗去世後任蕭希甫為諫議大夫,又為匭函使。後來豆盧革、韋說受到安重誨的厭惡,蕭希甫迎合安重誨的意思,誣奏豆盧革縱容莊客殺人,又說韋說和鄰居爭井,井裡有寶貝。官員們勘查井中,只有一個破鍋而已,豆盧革、韋說後來都受懲罰致死。蕭希甫官拜左散騎常侍,更加急切想往上爬,帶著舉報人李筠夜裡敲開內門,遞上舉報信說:“修堤的士兵,想在祭天的時候舉火叛亂。”安重誨不相信此事,殺了舉報人。修堤士兵要求伸冤,要吃掉蕭希甫。後來下詔說:“左散騎常侍、集賢殿學士判院事蕭希甫,身處朝官,職非警察,卻領來凶狂之人,陳述誣告之詞,逼近郊禮,動搖軍心。李筠既然應當殺掉,蕭希甫怎么能免於貶謫流放,可貶為嵐州司戶參軍,仍由馳驛遣送。”長興年中,死在被貶的地方。

羅貫,不知是哪裡人。進士及第,歷任台省官,自禮部員外郎任為河南縣令。羅貫的為人強硬剛直,正身守法,不避權貴。當時宦官伶人掌權,凡是向羅貫請託的書信,堆滿桌子,全無回音,都拿給郭崇韜看,並且報告這些事,因此身邊的人總是說羅貫的過失。在這之前,梁朝張全義專權管制京城及附近地方,河南、洛陽的僚佐,都出自他的門下,服侍張全義就像僕人似的。到羅貫受任為河南令時,按照本朝的體制行事,奉侍張全義稍有點怠慢,部下民眾被府司庇護的,必上奏糾正。張全義發怒,便通過女使告訴劉皇后,皇后從容說給莊宗聽,宦官又說他的短處,莊宗十分惱怒他。碰上莊宗到壽安山陵,道路泥濘,莊宗問是誰管理這裡,宦官說屬河南縣,急令羅貫趕來,上奏說“:我事先沒接到命令,請詢問受命的人。”皇帝說:“是你管的部分,反而問別人,什麼道理?”命令關在獄中,府吏鞭打他,要他認罪。第二天,下詔令殺他。郭崇韜上奏說“:羅貫並沒有別的罪狀,橋道沒有修理,按法律也不夠死罪。”莊宗怒道:“母后靈柩就要運來,天子的車輛往來,橋道不修理,是誰的罪過?”郭崇韜說“:羅貫即使有死罪,也應等供狀出來,由有關官員議定,按朝廷法典施行,那時處死也不晚。現在您以萬乘之尊,對一縣令發怒,會使天下人說陛下使用法律不公正!”莊宗說“:既然是你喜愛的人,任憑你去裁決。”說完拂袖入宮去了。郭崇韜跟在後面還要講理,莊宗自己關上殿門,不能進去。隨即對羅貫行刑,曝屍府門之外。冤嘆痛惜之聲,遠近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