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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一百二十五

作者:歐陽修、宋祁等

儒學下

褚無量,字弘度,杭州鹽官人。幼授經於沈子正、曹福,刻意墳典。家濱臨平 湖,有龍出,人皆走觀,無量尚幼,讀書若不聞,眾異之。尤精《禮》、司馬《史 記》。擢明經第,累除國子博士,遷司業兼修文館學士。

中宗將南郊,詔定儀典。時祝欽明、郭山惲建言皇后為亞獻,無量與太常博士 唐紹、蔣欽緒固爭,以為:“郊祀,國大事,其折衷莫如《周禮》。《周禮》冬至 祭天圓丘,不以地配,唯始祖為主,亦不以妣配,故後不得與。又《大宗伯》: ‘凡大祭祀,王后不與,則攝而薦豆籩,徹。’是後不應助祭。又內宰職‘大祭祀, 後祼獻則贊瑤爵。’祭天無祼,知此乃宗廟祭耳。巾車、內司服,掌後六服與五路, 無後祭天之服與路,是後不助祭天也。惟漢有天地合祭,皇后參享事。末代黷神, 事不經見,不可為法。”時左僕射韋巨源佐欽明,故無量議格。以母老解官。

玄宗為太子,復拜國子司業兼侍讀,撰《翼善記》以進,厚被禮答。太子釋奠 國學,令講經,建端樹義,博敏而辯,進銀青光祿大夫,錫予蕃渥。及即位,遷左 散騎常侍兼國子祭酒,封舒國公。母喪解,詔州刺史薛瑩弔祭,賜物加等。廬墓左, 鹿犯所植松柏,無量號訴曰:“山林不乏,忍犯吾塋樹耶?”自是群鹿馴擾,不復 棖觸,無量為終身不御其肉。喪除,召復故官。以耆老,隨仗聽徐行,又為設腰輿, 許乘入殿中。頻上書陳得失。

開元五年,帝將幸東都而太廟壞,姚崇建言:“廟本苻堅故殿,不宜罷行。” 無量鄙其言,以為不足聽,乃上疏曰:“王者陰盛陽微,則先祖見變。今後宮非御 幸者,宜悉出之,以應變異。舉畯良,撙奢靡,輕賦,慎刑,納諫爭,察諂諛,繼 絕世,則天人和會,災異訖息。”帝是崇語,車駕遂東。無量又上言:“昔虞舜之 狩,秩山川,遍群神。漢孝景祠黃帝橋山,孝武祠舜九疑,高祖過魏祭信陵君墓, 過趙封樂毅後,孝章祠桓譚冢。願陛下所過名山、大川、丘陵、墳衍,古帝王、賢 臣在祀典者,並詔致祭。自古受命之君,必興滅繼絕,崇德報功。故存人之國,大 於救人之災;立人之後,重於封人之墓。願到東都,收敘唐初逮今功臣世絕者,雖 在支庶,鹹得承襲。”帝納其言,即詔無量祠堯平陽,宋璟祠舜蒲坂,蘇頲祠禹安 邑,在所刺史參獻。又求武德以來勛臣苗裔,紹續其封。

初,內府舊書,自高宗時藏宮中,甲乙叢倒,無量建請繕錄補第,以廣秘籍。 天子詔於東都乾元殿東廂部匯整比,無量為之使。因表聞喜尉盧僎、江夏尉陸去泰、 左監門率府胄曹參軍王擇從、武陟尉徐楚璧分部讎定。衛尉設次,光祿給食。又詔 秘書省、司經局、昭文、崇文二館更相檢讎,采天下遺書以益闕文。不數年,四庫 完治。帝詔群臣觀書,賜無量等帛有差。無量又言:“貞觀御書皆宰相署尾,臣位 卑不足以辱,請與宰相聯名跋尾。”不從。帝西還,徙書麗正殿,更以脩書學士為 麗正殿直學士,比京官預朝會。復詔無量就麗正纂續前功。皇太子及四王未就學, 無量以《孝經》、《論語》五通獻帝。帝曰:“朕知之矣。”乃選郗常亨、郭謙光、 潘元祚等為太子、諸王侍讀。七年,太子齒胄於學,詔無量升坐講勸,百官觀禮, 厚賚賜。卒,年七十五。病困語人,以麗正書未畢為恨。帝聞悼痛,詔宰相曰: “無量,朕師,今其永逝,宜用優典。”於是贈禮部尚書,謚曰文,葬事官給。所 撰述百餘篇。歿後有於書殿得講《史記》、《至言》十二篇上之,帝嘆息,以絹五 百匹賜其家。

始,無量與馬懷素為侍讀,後秘書少監康子原、國子博士侯行果亦踐其選,雖 賞賚亟加,而禮遇衰矣。

陸去泰,歷左右補闕內供奉。

王擇從,京兆人,終汜水令。

徐楚璧,初應制舉,三登甲科,開元時為中書舍人、集賢院學士,帝屬文多令 視草。終中書侍郎,東海縣子。在中書省久,是時李林甫用事,或言計議多所參助。 後更名安貞。

元澹,字行沖,以字顯,後魏常山王素蓮之後。少孤,養於外祖司農卿韋機。 及長,博學,尤通故訓。及進士第,累遷通事舍人。狄仁傑器之。嘗謂仁傑曰: “下之事上,譬富家儲積以自資也,脯臘膎胰以供滋膳,參術芝桂以防疾疢。門下 充旨味者多矣,願以小人備一藥石,可乎?”仁傑笑曰:“君正吾藥籠中物,不可 一日無也。”

景雲中,授太常少卿。行沖以系出拓拔,恨史無編年,乃撰《魏典》三十篇, 事詳文約,學者尚之。初,魏明帝時,河西柳谷出石,有牛繼馬之象。魏收以晉元 帝乃牛氏子冒司馬姓,以著石符。行沖謂昭成皇帝名犍,繼晉受命,獨此可以當之。 有人破古冢得銅器,似琵琶,身正圓,人莫能辨。行沖曰:“此阮鹹所作器也。” 命易以木,弦之,其聲亮雅,樂家遂謂之“阮鹹”。

開元初,罷太子詹事,出為岐州刺史,兼關內按察使。自以書生,非彈治才, 固辭。入為右散騎常侍、東都副留守。嗣彭王子志謙坐仇人告變,考訊自誣,株蔓 數十人,行沖察其枉,列奏見原。四遷大理卿,不樂法家,固謝所居官,改左散騎 常侍,封常山縣公。充使檢校集賢,再遷太子賓客、弘文館學士。先是,馬懷素撰 書志,褚無量校麗正四部書,業未卒,相次物故。詔行沖並代之。玄宗自注《孝經》, 詔行沖為疏,立於學官。以老罷麗正校書事。

初,魏光乘請用魏徵《類禮》列於經,帝命行沖與諸儒集義作疏,將立之學, 乃引國子博士范行恭、四門助教施敬本採獲刊綴為五十篇,上於官。於是右丞相張 說建言:“戴聖所錄,向已千載,與經並立,不可罷。魏孫炎始因舊書擿類相比, 有如鈔綴,諸儒共非之。至征更加整次,乃為訓注,恐不可用。”帝然之,書留中 不出。行沖意諸儒間己,因著論自辯,名曰《釋疑》。曰:

客問主人:“小戴之學,康成之注,魏氏乃有刊易,二經孰優?”主人曰: “《小戴禮》行於漢末,馬融為傳,盧植合二十九篇而為之解,世所不傳。鉤黨獄 起,康成於竄伏之中,理紛挐之典,雖存探究,咨謀靡所。具《鄭志》者百有餘科, 章句之徒,曾不是省。王肅因之,或多攻詆。而鄭學有孫炎,雖扶鄭義,條例支分, 箴石間起,增革百篇。魏氏病群言之冗脞,采眾說之精簡,刊正芟礱,書畢以聞, 太宗嘉賞,錄賜儲貳。陛下纂業,宜所循襲,乃制諸儒,甄分舊義。豈悟章句之士, 堅持昔言,擯壓不申,疑於知新,果於仍故?”

客曰:“當局稱迷,傍觀必審,何所為疑而不申列?”答曰:“改易章句,是 有五難:漢孔安國注《古文尚書》,族兄臧與書曰:‘相如常忿俗儒淫詞冒義,欲 撥亂反正而未能也。浮學守株,眾非非正,自古而然,恐此道未信,而獨智為譴。’ 一也。昔孔季產專古學,有孔扶者與俗浮沈,每誡產曰:‘今朝廷率章句內學,君 獨脩古義。古義非章句內學,危身之道也,獨善不容於世,君其殆哉!’二也。劉 歆好《左氏》,欲建學官,哀帝納之,諸儒遷延不肯置對。歆移書誚讓,諸博士皆 忿恨。龔勝時為光祿大夫,見歆議,乃乞骸骨。司空師丹因大發怒,詆歆改亂前志, 非毀先帝所立。歆懼,出為五原太守。以君賓之學,公仲之博,猶迫同門朋黨之議, 卒令子駿負謗。三也。王肅規鄭玄數千百條,鄭學馬昭詆劾肅短。詔遣博士張融按 經問詰,融推處是非,而肅酬對疲於歲時。四也。王粲曰:‘世稱伊、雒以東,淮、 漢以北,康成一人而已。鹹言先儒多闕,鄭氏道備。’粲竊嗟怪,因求所學,得 《尚書注》,退思其意,意皆盡矣,所疑猶未諭焉,凡有二篇。王邵曰:‘魏、晉 浮華,古道湮替,歷載三百,士大夫恥為章句。唯草野生專經自許,不能博究,擇 從其善,徒欲父康成,兄子慎,寧道孔聖誤,諱言鄭、服非。’然則鄭、服之外, 皆讎矣。五也。夫物極則變,比及百年,當有明哲君子,恨不與吾同世者。道之行 廢,必有其時者歟?何遽速近名之嫌邪?”

俄丐致仕,十七年卒,年七十七,贈禮部尚書,謚曰獻。

陳貞節,潁川人。開元初,為右拾遺。初,隱、章懷、懿德、節愍四太子並建 陵廟,分八署,置官列吏卒,四時祠官進饗。貞節以為非是,上言:“王者制祀, 以功德者猶親盡而毀,四太子廟皆別祖,無功於人,而園祠時薦,有司守衛,與列 帝侔。金奏登歌,所以頌功德,《詩》曰:‘鐘鼓既設,一朝饗之。’使無功而頌, 不曰舞詠非度邪?周制:始祖乃稱小廟。未知四廟欲何名乎?請罷卒吏,詔祠官無 領屬,以應禮典。古者別子為祖,故有大、小宗。若謂祀未可絕,宜許所後子孫奉 之。”詔有司博議。駕部員外郎裴子余曰:“四太子皆先帝冢嗣,列聖念懿屬而為 之享。《春秋》書晉世子曰:‘將以晉畀秦,秦將祀予。’此不祀也。又言:‘神 不歆非類,君祀無乃戾乎!’此有廟也。魯定公元年,立煬宮。煬,伯禽子,季氏 遠祖,尚不為限,況天子篤親親以及旁期,誰不曰然?”太常博士段同曰:“四陵 廟皆天子睦親繼絕也。逝者錫蘋繁,猶生者之開茅土。古封建子弟,詎皆有功?生 無所議,死乃援禮停祠,人其謂何?隱於上,伯祖也,服緦;章懷,伯父也,服期; 懿德、節愍,堂昆弟也,服大功。親未盡,廟不可廢。”禮部尚書鄭惟忠等二十七 人亦附其言。於是四陵廟惟減吏卒半,它如舊。

遷太常博士。玄宗奉昭成皇后祔睿宗室,又欲肅明皇后並升焉。貞節奏言: “廟必有配,一帝一後,禮之正也。昭成皇后有太姒之德,宜升配睿宗;肅明皇后 既非子貴,宜在別廟。周人‘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先妣,姜嫄也,以生 后稷,故特立廟曰閟宮。晉簡文帝鄭宣皇后不配食,築宮於外,以歲時致享。肅明 請準周姜嫄、晉宣後,納主別廟,時享如儀。”於是,留主儀坤廟,詔隸太廟,毋 置官屬。貞節又與博士蘇獻上言:“睿宗於孝和,弟也。按賀循說,兄弟不相為後。 故殷盤庚不序陽甲,而上繼先君;漢光武不嗣孝成,而上承元帝;晉懷帝繼世祖, 不繼惠帝。故陽甲、孝成出為別廟。”又言:“兄弟共世,昭穆位同,則毀二廟。 有天下者,從禰而上事七廟,尊者所統廣,故及遠祖。若容兄弟,則上毀祖考,天 子不得全事七世矣。請以中宗為別廟,大祫則合食太祖。奉睿宗繼高宗,則祼獻永 序。”詔可。乃奉中宗別廟,升睿宗為第七室。

五年,太廟壞,天子舍神主太極殿,營新廟,素服避正寢,三百不朝,猶幸東 都。伊闕男子孫平子上書曰:“乃正月太廟毀,此躋二帝之驗也。《春秋》:‘君 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今皆違之。魯文公之二年, 躋僖於閔上,後太室壞,《春秋》書其災,說曰:‘僖雖閔兄,嘗為之臣,臣居君 上,是謂失禮,故太室壞。’且兄臣於弟,猶不可躋;弟嘗臣兄,乃可躋乎?莊公 薨,閔公二年而禘,《春秋》非之。況大行夏崩,而太廟冬禘,不亦亟乎?太室尊 所,若曰魯自是陵夷,墮周公之祀。太廟今壞,意者其將陵夷,墮先帝之祀乎?陛 下未祭孝和,先祭太上皇,先臣後君。昔躋兄弟上,今弟先兄祭。昔太室壞,今太 廟毀,與《春秋》正同,不可不察。武后篡國,孝和中興有功,今內主別祠,不得 立於世,亦已薄矣。夫功不可棄,君不可下,長不可輕。且臣繼君,猶子繼父。故 禹不先鯀,周不先不窋,宋、鄭不以帝乙、厲王不肖,猶尊之也,況中興邪?晉太 康時,宣帝廟地陷梁折,又三年,太廟殿陷而及泉,更營之,梁又折。天之所譴, 非必朽而壞也。晉不承天,故及於亂。臣謂宜遷孝和還廟,何必違禮,下同魯、晉 哉?”帝異其言,詔有司複議。貞節、獻與博士馮宗質之曰:“天子七廟,三昭三 穆,與太祖而七。父昭子穆,兄弟不與焉。殷自成湯至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六。 《易乾鑿度》曰:‘殷之帝乙六世王。’則兄弟不為世矣。殷人六廟:親廟四,並 湯而六。殷兄弟四君,若以為世,方上毀四室,乃無祖禰,是必不然。古者繇禰極 祖,雖迭毀迭遷,而三昭穆未嘗闕也。《禮》:大宗無子,則立支子。又曰:‘為 人後者為之子。’無兄弟相為後者,故舍至親,取遠屬。父子曰繼,兄弟曰及,兄 弟不相入廟,尚矣。借有兄弟代立承統,告享不得稱嗣子、嗣孫,乃言伯考、伯祖, 何統緒乎?殷十二君,惟三祖、三宗,明兄弟自為別廟。漢世祖列七廟,而惠帝不 與。文、武子孫昌衍,文為漢太宗。晉景帝亦文帝兄,景絕世,不列於廟。及告謚 世祖,稱景為從祖。今謂晉武帝越崇其父,而廟毀及亡,何漢出惠帝而享世長久乎? 七廟、五廟,明天子、諸侯也;父子相繼,一統也;昭穆列序,重繼也。禮,兄弟 相繼,不得稱嗣子,明睿宗不父孝和,必上繼高宗者。偶室於廟,則為二穆,於禮 可乎?禮所不可,而使天子旁紹伯考,棄己親正統哉?孝和中興,別建園寢,百世 不毀,尚何議哉?平子猥引僖公逆祀為比,殊不知孝和升新寢,聖真方祔廟,則未 嘗一日居上也。”帝語宰相召平子與博士詳論。博士護前言,合軋平子。平子援經 辯數分明,獻等不能屈。蘇頲右博士,故平子坐貶都城尉。然諸儒以平子孤挺,見 迮於禮官,不平。帝亦知其直,久不決,然卒不復中宗於廟。

明年,帝將大享明堂,貞節惡武后所營,非古所謂“木不鏤、土不文”之制, 乃與馮宗上言:“明堂必直丙巳,以憲房、心布政,太微上帝之所。武后始以乾元 正寢占陽午地,先帝所以聽政,故毀殿作堂。撤之日,有音如雷,庶民嘩訕,以為 神靈不悅。堂成,災火從之。後不脩德,俄復營構,殫用極侈,詭禳厥變,又欲嚴 配上帝,神安肯臨?且密邇掖廷,人神雜擾,是謂不可放物者也。二京上都,四方 是則。天子聽政,乃居便坐,無以尊示群臣。願以明堂復為乾元殿,使人識其舊, 不亦愈乎?”詔所司詳議。刑部尚書王志愔等僉謂:“明堂瑰怪不法,天燼之餘, 不容大享。請因舊循制,還署乾元正寢。正、至,天子御以朝會。若大享,復寓圜 丘。”制曰可。貞節以壽卒。

施敬本,潤州丹陽人。開元中,為四門助教。玄宗將封禪,詔有司講求典儀。 舊制,盥手、洗爵,皆侍中主之;詔祀天神,太祝主之。敬本上言曰:“周制,大 宗伯郁人,下士二,掌祼事。漢無郁人,用近臣。漢世侍中微甚,籍孺、閎孺等幸 臣為之。後漢邵闔自侍中遷步兵校尉,秩千石,其職省起居,執虎子,蓋褻臣也。 今侍中位宰相,非郁人比。祝者薦主人意於神,非賤職也。古二君相見,卿為上儐, 況天人際哉!周太祝,下大夫二,上士四。下大夫,今郎中、太常丞之比;上士, 員外郎、博士之比。漢太祝令秩六百石,今太祝乃下士。以下士接天,以大臣奉天 子,輕重不倫,非禮也。舊制,謁者引太尉升壇。謁者位下,升壇禮重。漢尚書御 史屬,有謁者僕射一,秩六百石,銅印青綬;謁者三十五,以郎中滿歲稱給事中, 未滿歲稱謁者。光祿勛屬,有謁者,掌賓贊,員七十,秩比六百石。則古謁者名秩 差異等,今謁者班微,循空名,忘實事,非所以事天也。”帝詔中書令張說引敬本 熟悉其議,故侍中、祝、謁者,視禮輕重,以它官攝領。

敬本以太常博士為集賢院脩撰。逾年,遷右補闕、秘書郎,卒。

盧履冰,幽州范陽人,元魏都官尚書義僖五世孫。開元五年,仕歷右補闕。建 言:“古者父在為母期,徹靈而心喪。武后始請同父三年,非是,請如禮便。”玄 宗疑之,又以舅、嫂叔服未安,並下百官議。刑部郎中田再思曰:“會禮之家比聚 訟。循古不必是,而行今未必非。父在為母三年,高宗實行之,著令已久。何必乖 先帝之旨,閡人子之情,愛一期服於其親,使與伯叔母、姑姊妹同?嫂叔、舅甥服, 太宗實制之,閱百年無異論,不可改。”履冰因言:“上元中,父在為母三年,後 雖請,未用也,逮垂拱始行之。至有祖父母在而子孫婦沒,行服再期,不可謂宜。 禮,女子無專道,故曰‘家無二尊’。父在為母服期,統一尊也。今不正其失,恐 後世復有婦奪夫之敗,不可不察。”書留未下。履冰即極陳:“父在為母立几筵者 一期,心喪者再期,父必三年而後娶,以達子之志。夫聖人豈蔑情於所生?固有意 於天下。昔武后陰儲篡謀,豫自光崇,升期齊,抗斬衰,俄而乘陵唐家,以啟釁階。 孝和僅得反正,韋氏復出,■殺天子,幾亡宗社。故臣將以正夫婦之綱,非特母子 間也。議者或言:‘降母服,非《詩》所謂罔極者,而又與伯叔母、姑姊妹等。且 齊、斬已有升降,則歲月不容異也。’此迂生鄙儒,未習先王之旨,安足議夫禮哉? 罔極者,春秋祭祀,以時思之,謂君子有終身之憂,何限一期、二期服哉?聖人之 於禮,必建中制,使賢不肖共成文理而後釋,彼伯叔、姑姊,烏有筵杖之制、三年 心喪乎?母齊父斬,不易之道也。”左散騎常侍元行沖議曰:“古緣情制服:女天 父,妻天夫,斬衰三年,情禮俱盡者,因心立極也。妻喪杖期,情禮俱殺者,遠嫌 疑,尊乾道也。為嫡子三年斬衰而不去官,尊祖重嫡,崇其禮,殺其情也。孝莫大 於嚴父,故父在為母免官,齊需而期,心喪三年,情已申而禮殺也,自堯、舜、周 公、孔子所同。而今舍尊厭之重,虧嚴父之義,謂之禮,可乎?姨兼從母之名,以 母之女黨,加以舅服,不為無禮。嫂叔不服,則遠嫌也。請據古為適。”帝弗報。 是時言喪服,各以所見奮,交口紛騰。七年,乃下詔:“服紀一用古制。”自是人 間父在為母服,或期而禫,禫而釋,心喪三年;或期而禫,終三年;或齊衰三年。

後履冰以官卒。

王仲丘,沂州琅邪人。祖師順,仕高宗,議漕輸事有名當時,終司門郎中。仲 丘開元中歷左補闕內供奉、集賢脩撰、起居舍人。

時典章差駁,仲丘欲合《貞觀》、《顯慶》二禮,據“有其舉之,莫可廢之” 之誼,即上言:“《貞觀禮》,正月上辛,祀感帝於南郊。《顯慶禮》:祀昊天上 帝於圓丘以祈谷。臣謂《詩》‘春夏祈谷於上帝’,《禮》‘上辛祈谷於上帝’, 則上帝當昊天矣。鄭玄曰:‘天之五帝遞王,王者必感一以興。玭夏正月祭所生於 郊,以其祖配之,因以祈谷。’感帝之祀,《貞觀》用之矣。請因祈谷之壇,遍祭 五方帝。五帝者,五行之精,九穀之宗也。請二禮皆用。《貞觀禮》,雩祀五方上 帝、五人帝、五官於南郊。《顯慶禮》,祀昊天上帝於圓丘。臣謂雩上帝,為百穀 祈甘雨,故《月令》:‘大雩帝,用盛樂。’鄭玄說:‘帝,上帝也,乃天別號。 祀於圓丘,尊天位也。’《顯慶》祀昊天與《月令》合,而《貞觀》嘗祀五帝矣, 請二禮皆用。《貞觀禮》,季秋祀五方帝、五官於明堂。《顯慶禮》,祀昊天上帝 於明堂。臣謂周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先儒以天為感帝,引 太微五帝著之,上帝則屬之昊天。鄭玄稱《周官》旅上帝,祀五帝,各文而異禮, 不容並而為一。故於《孝經》天、上帝,申之曰:‘上帝亦天也。’神無二主,但 異其處,以避后稷。今《顯慶》享上帝,合於《經》,然《貞觀》嘗祀五方帝矣。 請二禮皆用。”詔可。

遷禮部員外郎。卒,贈秘書少監。

康子元,越州會稽人。仕歷獻陵令。開元初,詔中書令張說舉能治《易》、 《老》、《莊》者,集賢直學士侯行果薦子元及平陽敬會真於說,說藉以聞,並賜 衣幣,得侍讀。子元擢累秘書少監,會真四門博士,俄皆兼集賢侍講學士。

玄宗將東之泰山,說引子元、行果、徐堅、韋縚商裁封禪儀。初,高宗之封, 中書令許敬宗議:“周人尚臭,故前祭而燔柴。”說、堅、子元白奏:“《周官》: 樂六變,天神降。是降神以樂,非緣燔也。宋、齊以來,皆先嚌福酒,乃燎。請先 祭後燔,如《貞觀禮》便。”行果與趙冬曦議,以為:“先燎降神,尚矣。若祭已 而燔,神無由降。”子元議挺不徙。說曰:“康子獨出蒙輪,以當一隊邪?”議未 判,說請決於帝,帝詔後燔。

乘輿自岱還,減從官,先次東都,唯子元、毋煚、韋述以學士從。久乃徙宗正 少卿,以疾授秘書監,致仕。卒,贈汴州刺史。帝嘗制贊賜說、子元,命工圖其象, 詔冬曦、述、煚分為傅。

行果者,上穀人,歷國子司業,侍皇太子讀。卒,贈慶王傅。

始,行果、會真及長樂馮朝隱同進講。朝隱能推索《老》、《莊》秘義,會真 亦善《老子》,每啟篇,先薰盥乃讀。帝曰:“我欲更求善《易》者,然無賢行果 雲。”朝隱終太子右諭德,會真太學博士。

趙冬曦,定州鼓城人。進士擢第,歷左拾遺。神龍初,上書曰:“古律條目千 余。隋時奸臣侮法,著律曰:‘律無正條者,出罪舉重以明輕,入罪舉輕以明重。’ 一辭而廢條目數百。自是輕重沿愛憎,被罰者不知其然,使賈誼見之,慟哭必矣。 夫法易知,則下不敢犯而遠機阱;文義深,則吏乘便而朋附盛。律、令、格、式, 謂宜刊定科條,直書其事。其以準加減比附、量情及舉輕以明重、不應為之類,皆 勿用。使愚夫愚婦相率而遠罪,犯者雖貴必坐。律明則人信,法一則主尊。”當時 稱是。

開元初,遷監察御史,坐事流岳州。召還復官,與秘書少監賀知章、校書郎孫 季良、大理評事鹹廙業入集賢院脩撰。是時,將仕郎王嗣琳、四門助教範仙廈為校 勘,翰林供奉呂向、東方顥為校理。未幾,冬曦知史官事,遷考功員外郎。逾年, 與季良、廙業、知章、呂向皆為直學士。冬曦俄遷中書舍人內供奉,以國子祭酒卒。

冬曦性放達,不屑世事。兄夏日,弟和璧、安貞、居貞、頤貞、匯貞,皆擢進 士第。安貞給事中,居貞吳郡採訪使,頤貞安西都護。居貞子昌,別傳。

王嗣琳以太子校書郎罷。東方顥上書忤旨,左遷高安丞。廙業亦坐事左遷餘杭 令。仙廈善講論,後為道士。

開元集賢學士,又有尹愔、陸堅、鄭欽說、盧僎名稍著。

尹愔,秦州天水人。父思貞,字季弱。明《春秋》,擢高第。嘗受學於國子博 士王道珪,稱之曰:“吾門人多矣,尹子叵測也。”以親喪哀毀。除喪,不仕。左 右史張說、尹元凱薦為國子大成。每釋奠,講辨三教,聽者皆得所未聞。遷四門助 教,撰《諸經義樞》、《續史記》皆未就。夢天官、麟台交辟,寤而會親族敘訣, 二日卒,年四十。

愔博學,尤通老子書。初為道士,玄宗尚玄言,有薦愔者,召對,喜甚,厚禮 之,拜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兼脩國史,固辭不起。有詔以道士服視事,乃就職, 顓領集賢、史館圖書。開元末,卒,贈左散騎常侍。

陸堅,河南洛陽人。初為汝州參軍,以友婿李慈伏誅,貶涪州參軍,再遷通事 舍人。有詔起復,遣中官敦諭,不就。以給事中兼學士。善書。初名友悌,玄宗嘉 其剛正,更賜名。從封泰山,封建安男。帝待之甚厚,圖形禁中,親制贊。以秘書 監卒,年七十一,贈吏部尚書,謚曰懿。

郭欽說,後魏濮陽太守敬叔八世孫。開元初,繇新津丞請試五經,擢第,授鞏 縣尉、集賢院校理。歷右補闕內供奉。通曆術,博物。初,梁太常任昉大同四年七 月於鐘山壙中得銘曰:“龜言土,蓍言水,甸服黃鐘啟靈址。瘞在三上庚,墮遇七 中己。六千三百浹辰交,二九重三四百圮。”當時莫能辨者,因藏之,戒諸子曰: “世世以銘訪通人,有知之者,吾死無恨。”昉五世孫升之,隱居商洛,寫以授欽 說。欽說出使,得之於長樂驛,至敷水三十里而悟曰:“卜宅者廋葬之歲月,而先 識墓圮日辰。甸服,五百也,黃鐘十一也,繇大同四年卻求漢建武四年,凡五百一 十一年。葬以三月十日庚寅,三上庚也。圮以七月十二日己巳,七中己也。浹辰, 十二也,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七月,六千三百一十二月,月一交,故曰六千三 百浹辰交。二九,十八也。重三,六也。建武四年三月十日,距大同四年七月十二 日,十八萬六千四百日,故曰二九重三四百圮。”升之大驚,服其智。

欽說雅為李林甫所惡,韋堅死,欽說時位殿中侍御史,常為堅判官,貶夜郎尉, 卒。

子克鈞,為都官郎中。吐蕃圍靈州,軍餉匱竭,德宗以克鈞為靈、夏二州運糧 使,轉米峙塞下,守者遂安。

盧僎,吏部尚書從願三從父也。自聞喜尉為學士,終吏部員外郎。

兄俌,中宗時歷右補闕。默啜入寇,敗沙吒忠義,詔百官陳破賊勝策,獨俌上 疏以為:“治內可以及外,賞罰明則士盡節。鳴沙之役,主將先遁,中軍猶能死戰。 正法紀功,則戎行可勸。若忠義,騎將材,不可當大任。宜因古法,募人徙邊,免 行役,次廬伍,明教令,賞虜獲,近戰則守家,遠戰則利貨。購辯勇,強諸蕃,以 圖攻取。擇邊州刺史,搜乘積粟,謹烽燧以備守。”中宗善其言,然無施行者。俌 終秘書少監。

啖助,字叔佐,趙州人,後徙關中。淹該經術。天寶末,調臨海尉、丹陽主簿。 秩滿,屏居,甘足疏糗。

善為《春秋》,考三家短長,縫綻漏闕,號《集傳》,凡十年乃成,復攝其綱 條為例統。其言孔子脩《春秋》意,以為:“夏政忠,忠之敝野;商人承之以敬, 敬之敝鬼;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僿。救僿莫若忠。夫文者,忠之末也。設教於本, 其敝且末;設教於末,敝將奈何?武王、周公承商之敝,不得已用之。周公沒,莫 知所以改,故其敝甚於二代。孔子傷之曰:‘虞、夏之道,寡怨於民;商、周之道, 不勝其敝!’故曰:‘後代雖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蓋言唐、虞之化,難行於 季世,而夏之忠,當變而致焉。故《春秋》以權輔用,以誠斷禮,而以忠道原情雲。 不拘空名,不尚狷介,從宜救亂,因時黜陟。古語曰:‘商變夏,周變商,春秋變 周。’而公羊子亦言:‘樂道堯、舜之道,以擬後聖。’是知《春秋》用二帝、三 王法,以夏為本,不壹守周典明矣。”又言:“幽、厲雖衰,《雅》未為《風》。 逮平王之東,人習余化,苟有善惡,當以周法正之。故斷自平王之季,以隱公為始, 所以拯薄勉善,救周之敝,革禮之失也。”助愛公、谷二家,以左氏解義多謬,其 書乃出於孔氏門人。且《論語》孔子所引,率前世人老彭、伯夷等,類非同時;而 言“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丘明者,蓋如史佚、遲任者。又《左氏傳》、《國 語》,屬綴不倫,序事乖剌,非一人所為。蓋左氏集諸國史以釋《春秋》,後人謂 左氏,便傅著丘明,非也。助之鑿意多此類。

助門人趙匡、陸質,其高弟也。助卒,年四十七。質與其子異裒錄助所為《春 秋集注總例》,請匡損益,質纂會之,號《纂例》。匡者,字伯循,河東人,歷洋 州刺史,質所稱為趙夫子者。

大曆時,助、匡、質以《春秋》,施士丐以《詩》,仲子陵、袁彝、韋彤、韋 荅以《禮》,蔡廣成以《易》,強蒙以《論語》,皆自名其學,而士丐、子陵最卓 異。

士丐,吳人,兼善《左氏春秋》,以二經教授。繇四門助教為博士,秩滿當去, 諸生封疏乞留,凡十九年,卒於官。弟子共葬之。士丐撰《春秋傳》,未甚傳。後 文宗喜經術,宰相李石因言士丐《春秋》可讀。帝曰:“朕見之矣,穿鑿之學,徒 為異同,但學者如浚井,得美水而已,何必勞苦旁求,然後為得邪?”

子陵,蜀人,好古學,舍峨眉山。舉賢良方正,擢太常博士,通后蒼、大小戴 《禮》。有司請正太祖東向位,而遷獻、懿二主。子陵議藏主德明、興聖廟,其言 典正。後異論紛洄,復為《通難》示諸儒,諸儒不能詘。久之,典黔中選補,乘傳 過家,西人以為榮。終司門員外郎。子陵以文義自怡,及亡,其家所存,惟圖書及 酒數斛而已。

贊曰:《春秋》、《詩》、《易》、《書》,由孔子時師弟子相傳,歷暴秦, 不斷如系。至漢興,剗挾書令,則儒者肆然講授,經典浸興。左氏與孔子同時,以 《魯史》附《春秋》作《傳》,而公羊高、穀梁赤皆出子夏門人。三家言經,各有 回舛,然猶悉本之聖人,其得與失蓋十五,義或繆誤,先儒畏聖人,不敢輒改也。 啖助在唐,名治《春秋》,摭訕三家,不本所承,自用名學,憑私臆決,尊之曰 “孔子意也”,趙、陸從而唱之,遂顯於時。嗚呼!孔子沒乃數千年,助所推著果 其意乎?其未可必也。以未可必而必之,則固;持一己之固而倡茲世,則誣。誣與 固,君子所不取。助果謂可乎?徒令後生穿鑿詭辨,詬前人,舍成說,而自為紛紛, 助所階已。

韋彤,京兆人。四世從祖方質為武后時宰相。彤名治《禮》,德宗時為太常博 士。

先此,天寶中,詔尚食朔望進食太廟,天子使中人侍祠,有司不與也。貞元十 二年,帝始詔朔望食,畀宗正、太常合供。於是彤與博士裴堪議曰:“禮,宗廟朔 望不祭,園寢則有之。貞觀、開元間,在禮若令,不敢變古。天寶中,始有進食事, 殆王璵緣生事亡,用燕具褻饌,參瀆禮薦,不可示遠。傳曰:‘祭非外至,生於心 者也。’是故聖人等牲牢,布籩豆,昆蟲、草木可薦者,莫不鹹在,所以享宗廟, 交神明,全孝敬也。潔膳羞,八珍百品,可嗜之饌,美膬甘旨,謂之褻味,所以燕 賓客,接人情,示慈惠也。是則薦與宴,聖人判為二物,不可亂也。今若熟饔而享, 非以異為敬之意。且祭不欲數,亦不欲疏,感時致享,以制中也。今園寢月二祭, 不為疏,廟歲五享,不為數,有司奉承,得盡其恭。若又加盛饌於朔望,是失禮之 中,有司不得盡其恭也。故王者稽古,弗敢以孝思之極而溢禮,弗敢以餚品之多而 剩味。願罷天寶所增,奉園寢以珍,奉宗廟以禮,兩得所宜。”帝曰:“是禮先帝 裁定,遽更之,其謂朕何?徐議其可。”而朔望食卒不廢。

會昭陵寢宮為原火延燔,而客祭瑤台佛寺。又故宮在山上,乏水泉,作者憚勞, 欲即行宮作寢,詔宰相百官議。吏部員外郎楊於陵議曰:“園寢非三代制,自秦、 漢以來,附陵置寢,或遠若邇,則無聞焉。韋玄成等議園陵,於興廢初無適語。且 寢宮所占,在柏城中,距陵不遠,使諸陵之寢,皆有區限,故不可徙;若止柏城, 則故寢已燔,行宮已久,因以治飾,亦復何嫌?或曰:‘太宗創業,寢宮不輒易。’ 是不然。夫陵域宅神,神本靜,今大興荒廢,囂役密邇,非幽穸所安,改之便。” 彤曰:“先王建都立邑,不利則為之遷,況有故邪?今文寢災,徙而宮之,非無故 也。神安於徙,因而建寢,於禮至順。又它陵皆在柏城,隨便營作,不越封兆,力 省易從。”帝重改先帝制,還宮山顛。

彤卒後,武宗會昌五年,詔京城不許群臣作私廟。宰相李德裕等引彤所議: “古制:廟必中門之外,吉凶皆告,以親而尊之,不自專也。今俾立廟京外,不能 得其意於禮。宮之南九坊,三坊曰圍外,地荒左,立廟無嫌;餘六坊可禁。”詔不 許,聽準古即居所立廟。

陳京,字慶復,陳宜都王叔明五世孫。父兼,為右補闕、翰林學士。京善文辭, 常袞稱之,妻以兄子。擢進士第,遷累太常博士。

德宗在奉天,聞段秀實為賊所害,七日不朝。宰相以為“方多難時,不宜壅萬 機,天下其謂何?”京曰:“丞相之言非也。夫褒大節,恤賢臣,天下所以安,況 卓卓特異者乎?”帝曰:“善。”還京師,擢左補闕。帝以盧巳為饒州刺史,京 與趙需、裴佶、宇文炫、盧景亮、張薦共劾:“巳輔政要位,大臣逾時月不得對, 百官懍懍常若兵在頸。陛下復用之,奸賊唾掌復興。”帝不聽。京等爭尤確,帝大 怒,左右辟易,諫者稍引卻。京正色曰:“需等毋遽退!”極道不可,以死請, 巳遂廢。帝之立,迎訪太后,久不得,意且怠。京密白:“第遣使物色以求。”帝 大悟,終代不敢置。

初,玄宗、肅宗既附室,遷獻、懿二祖於西夾室,引太祖位東向。禮儀使於休 烈議:“獻、懿屬尊於太祖,若合食,則太祖位不得正,請藏二祖神主,以太宗、 中宗、睿宗、肅宗從世祖南向,高宗、玄宗從高祖北向。”禘祫不及二祖,凡十八 年。建中初,代宗喪畢,當大祫。京以太常博士上言:“《春秋》之義,毀廟之主 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合食於祖,無毀廟遷主不享之言。唐家祀制與周異,周以後 稷為始封祖,而毀主皆在后稷下,故太祖東向,常統其尊。司馬晉以高皇、太皇、 征西四府君為別廟,大禘祫則正太祖位,無所屈。別廟祭高、太以降,所以敘親也。 唐家宜別為獻、懿二祖立廟,禘祫則祭,太祖遂正東向位。德明、興聖二帝,向已 有廟,則藏祔二祖為宜。”

詔百官普議。禮儀使、太子少師顏真卿曰:“今議者有三:一謂獻、懿親遠而 遷,不當祫,宜藏主西室;二謂二祖宜祫食,與太祖並昭穆,闕東向位;三謂引二 祖祫禘,即太祖永不得全其始,宜以二主祔德明廟。雖然,於人神未厭也。景帝既 受命始封矣,百代不遷矣,而又配天,尊無與上,至禘祫時,蹔屈昭穆以申孝尊先, 實明神之意,所以教天下之孝也。況晉蔡謨等有成議,不為無據。請大祫享奉獻主 東向,懿主居昭,景主居穆,重本尚順,為萬代法。夫祫,合也。有如別享德明, 是乃分食,非合食也。”時議者舉然。於是還獻、懿主祫於廟,如真卿議。

貞元七年,太常卿裴郁上言:“商、周以卨、稷為祖,上無餘尊,故合食有序。 漢受命,祖高皇帝,故太上皇不以昭穆合食。魏祖武帝,晉祖宣帝,故高皇、處士、 征西等君,亦不以昭穆合食。景皇帝始封唐,唐推祖焉,而獻、懿親盡廟遷,猶居 東向,非禮之祀,神所不享。願下群臣議。”於是太子左庶子李嶸等上言:“謹按 晉孫欽議:‘太祖以前,雖有主,禘祫所不及;其所及者,太祖後未毀已升藏於二 祧者,故雖百代及之。’獻、懿在始封前,親盡主遷,上擬三代,則禘祫所不及。 太祖而下,若世祖,則《春秋》所謂‘陳於太祖’者。漢議罷郡國廟,丞相韋玄成 議:‘太上皇、孝惠親盡宜毀。太上主宜瘞於園,惠主遷高廟。’太上皇在太祖前, 主瘞於園,不及禘祫,獻、懿比也。惠遷高廟,在太祖後,而及禘祫,世祖比也。 魏明帝遷處士主置園邑,歲時以令丞奉薦;東晉以征西等祖遷入西除,同謂之祧, 皆不及祀。故唐初下訖開元,禘祫猶虛東向位。洎立九廟,追祖獻、懿,然祝於三 祖不稱臣。至德時,復作廟,遂不為弘農府君主,以祀不及也。廣德中,始以景皇 帝當東向位,以獻、懿兩主親盡,罷祫而藏。顏真卿引蔡謨議,復奉獻主東向,懿 昭景穆。不記謨議晉未嘗用,而唐一王法容可準乎?臣等謂嘗、禘、郊、社無二尊, 瘞、毀、遷、藏,各以義斷。景皇帝已東向,一日改易,不可謂禮,宜復藏獻、懿 二主於西室,以本《祭法》‘遠廟為祧,去祧而壇,去壇而墠,壇、墠,有禱祭, 無禱止’之義。太祖得正,無所屈。”

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議曰:“天子以受命之君為太祖,諸侯以始封之主為祖, 故自太祖、祖以下,親盡迭毀。洎秦滅學,漢不暇禮,晉失宋因,故有連王廟之制, 有虛太祖之位。且不列昭穆,非所謂有序;不建迭毀,非所謂有殺;連王廟,非所 謂有別;虛太祖位,非所謂一尊。此禮所由廢也。《傳》曰:‘父為士,子為天子, 祭以天子,葬以士。’今獻、懿二祖,在唐未受命時,猶士也。故高祖、太宗以天 子之禮祭之,而不敢奉以東向位。今而易之,無乃亂先帝序乎?周有天下,追王太 王、王季以天子禮;及其祭,則親盡而毀。漢有天下,尊太上皇以天子之禮;及祭 也,親盡而毀。唐家追王獻、懿二祖以天子禮;及其祭也,親盡而毀,復何所疑? 《周官》有先公之祧、先王之祧。先公遷主,藏后稷之廟,其周未受命之祧乎?先 王遷主,藏文、武之廟,其周已受命之祧乎?故有二祧,所以異廟也。今自獻而下, 猶先公也;自景而下,猶先王也。請別廟以居二祖,則行周道,復古制,便。”

工部郎中張薦等請自獻而降,悉入昭穆,虛東向位。司勛員外郎裴樞曰:“ 《禮》:‘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廟嚴,宗廟嚴故社稷 重。’太祖之上,復追尊焉,則尊祖之義乖。太廟之外,別祭廟焉,則社稷不重。 漢韋玄成請瘞主於園,晉虞喜請瘞廟兩階間。喜據左氏自證曰:‘先王日祭祖、考, 月祀曾、高,時享及二祧,歲祫及壇墠,終禘及郊宗石室,是謂郊宗之祖。’喜請 夾室中為石室以處之,是不然。何者?夾室所以居太祖下,非太祖上藏主所居。未 有卑處正、尊居傍也。若建石室於園寢,安遷主,采漢、晉舊章,祫禘率一祭,庶 乎《春秋》得變之正。”

是時,京以考功員外郎又言:“興聖皇帝則獻之曾祖,懿之高祖。以曾孫祔曾 高之廟,人情大順也。”京兆少尹韋武曰:“祫則大合,禘則序祧。當祫之歲,常 以獻東向,率懿而後以昭穆極親親。及禘,則太祖筵於西,列眾主左右,於是太祖 不為降,獻無所厭。”時諸儒以左氏“子齊聖,不先父食”,請迎獻主權東向,太 祖暫還穆位。同官尉仲子陵曰:“所謂不先食者,丘明正文公逆祀。儒者安知夏後 世數未足時,言禹不先鯀乎?魏、晉始祖率近,始祖上皆有遷主。引《閟宮》詩, 則永閟可也。因虞主,則瘞園可也。緣遠祧,則築宮可也。以太祖實卑,則虛位可 也。然永閟與瘞園,臣子所不安。若虛正位,則太祖之尊無時而申。請奉獻、懿二 祖遷於德明、興聖廟為順。或曰二祖別廟,非合食。且德明、興聖二廟禘祫之年, 皆有薦饗,是已分食,奚獨疑二祖乎?”

國子四門博士韓愈質眾議,自申其說曰:“一謂獻、懿二主宜永藏夾室,臣不 謂可。且禮,祫祭,毀主皆合食。今藏夾室,至祫得不食太廟乎?若二祖不豫,不 謂之合矣。二謂兩主宜毀而瘞之,臣不謂可。禮,天子七廟、一壇、一墠,遷主皆 藏於祧,雖百代不毀。祫則太廟享焉。魏晉以來,始有毀瘞之議,不見於經。唐家 立九廟,以周制推之,獻、懿猶在壇墠,可毀瘞而不禘祫乎?三謂二祖之主宜各遷 諸陵,臣不謂可。二祖享太廟二百年,一日遷之,恐眷顧依違,不即享於下國。四 謂宜奉主祔興聖廟而不禘祫,臣不謂可。禮,‘祭如在’。景皇帝雖太祖,於獻、 懿,子孫也。今引子東向,廢父之祭,不可謂典。五謂獻、懿宜別立廟京師,臣不 謂可。凡禮有降有殺,故去廟為祧,去祧為壇,去壇為墠,去墠為鬼,漸而遠者, 祭益希。昔魯立煬宮,《春秋》非之,謂不當取已毀之廟、既藏之主,復築宮以祭。 今議正同,故臣皆不謂可。古者殷祖玄王,周祖后稷,太祖之上,皆自為帝。又世 數已遠,不復祭之,故始祖得東向也。景皇帝雖太祖,於獻、懿,子孫也。當禘祫, 獻祖居東向位,景從昭若穆,是祖以孫尊,孫以祖屈,神道人情,其不相遠。又常 祭眾,合祭寡,則太祖所屈少,而所伸多。與其伸孫尊,廢祖祭,不以順乎?”

冕又上《禘祫議證》十四篇,帝詔尚書省會百官、國子儒官,明定可否。左司 郎中陸淳奏:“按《禮》及諸儒議,復太祖之位,正也。太祖位正,則獻、懿二主 宜有所安。今議者有四:曰藏夾室,曰置別廟,曰各遷於園,曰祔興聖廟。臣謂藏 夾室,則享獻無期,非周人藏二祧之義;置別廟,論始曹魏,《禮》無傳焉,司馬 晉議而不用;遷諸園,亂宗廟之制。唯祔興聖廟,禘若祫一祭,庶乎得禮。”帝依 違未決也。

十九年,將禘祭,京復奏禘祭大合祖宗,必尊太祖位,正昭穆。請詔百官議。 尚書左僕射姚南仲等請奉獻、懿主祔德明、興聖廟。鴻臚卿王權、申衍之曰:“周 人祖文王,宗武王,故《詩·清廟》章曰:‘祀文王也。’胡不言太王、王季?則 太王、王季而上,皆祔后稷,故清廟得祀文王也。太王、王季之尊,私禮也;祔後 稷廟,不敢以私奪公也。古者先王遷廟主,以昭穆合藏於祖廟。獻、懿主宜祔興聖 廟,則太祖東向得其尊,獻、懿主歸得其所。”是時,言祔興聖廟什七八,天子尚 猶豫未刪定。至是,群臣稍顯言二祖本追崇,非有受命開國之鴻構;又權根援《詩》、 《禮》明白。帝泮然,於是定遷二祖於興聖廟,凡禘祫一享。詔增廣興聖二室。會 祀日薄,廟未成,張繒為室,內神主廟垣間,奉興聖、德明主居之。廟成而祔。自 是景皇帝遂東向。

京自博士獻議,彌二十年乃決,諸儒無後言。帝賜京緋衣、銀魚。昭陵寢占山 上,宦侍憚輓汲乏,請更其所,宰相未能抗。京曰:“此太宗之志,其儉足以為後 世法,不可改。”議者多附宦人,帝曰:“京議善。”卒不徙。帝器京,謂有宰相 才,欲用之。會病狂易,自刺弗殊,又言中書舍人崔邠、御史中丞李汶訕己,帝使 詰辨無狀,然猶自考功員外再遷給事中,皆兼集賢殿學士。帝疑京為忌者中傷,中 人問賚相繼。後對延英,帝諭遣,京沮駭走出,罷為秘書少監,卒。

初,帝討李希烈,財用屈,京與戶部侍郎趙贊請稅民屋架,籍賈人貲力,以率 貸之。憲宗嘗問宰相李吉甫:“我在籓邸,聞德宗播遷梁、漢,久乃復,誰實召亂, 為我言之。”對曰:“德宗始即位,躬行慈儉,經崔祐甫輔政,四方企望至治。祐 甫歿,宰相非其人,奸佞營蠱,謂河北叛臣可以力服,甘語先入,主聽惑焉。而陳 京、趙贊為帝稅屋架,貸賈緡,內怨外忿,身及大亂。咎興信宵人,剝下佐上,賴 天之靈,敗不抵亡。”帝恨惋曰:“京與贊,真賊臣。”

京無子,以從子褒嗣。褒孫伯宣,辭著作佐郎不拜。

贊曰:德宗敝政,稅間架、借商錢、宮市為最甚。順宗為太子,欲極陳之,懲 王叔文之諫而止,其畏如此。區區之臣,冒顏而關說,難哉!其饗國日淺,志不在 民矣。憲宗聞暴斂之令首於賊臣,感憤太息,愛人之至也。及任程異、皇甫釒尃, 諫者不聽。興利之臣敗君之德甚矣!

暢當,河東人。父璀,左散騎常侍,代宗時,與裴冕、賈至、王延昌待制集賢 院,終戶部尚書。

當進士擢第,貞元初,為太常博士。昭德皇后崩,中外服除,皇太子、諸王將 服三年,詔太常議太子服。當與博士張薦、柳冕、李吉甫曰:“子為母齊衰三年, 蓋通喪也;太子為皇后服,古無文。晉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杜預議:‘古天子 三年喪,既葬除服,魏亦以既葬為節。皇太子與國為體,若不變除,則東宮臣僕亦 以衰麻出入殿省。’太子遂以卒哭除服。貞觀十年六月,文德皇后崩,十一月而葬, 太子喪服之節,國史不書。至明年正月,以晉王為并州都督。既命官,當已除矣。 今皇太子宜如魏、晉制:既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喪三年。”宰相劉滋、 齊映召問當等:“‘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今太子以衰服侍膳至葬,可 乎?令:群臣齊衰三十日公除。宜約以為服限。”乃請如宋、齊皇后為其父母服三 十日除,入謁則服墨慘,還宮衰麻。右補闕穆質上疏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 於庶人。’漢文帝以宗廟社稷之重自貶,乃以日易月,後世所不能革。太子,人臣 也,不得如人君之制,母喪宜無厭降。惟晉既葬公除,議者詭辭以甘時主,不足師 法。今有司之議,虧化敗俗,常情所郁。夫政以德為本,德以孝為大。後世記禮之 失,自今而始,顧不重哉!父在為母期,古禮也。國朝服之三年,臣謂三年則太重, 唯行古為得禮。”德宗遣內常侍馬欽敘謂質曰:“太子有撫軍、監國、問安、侍膳 之事,有司以三十日除,既葬釋服,以墨衰終,是何疑邪?”質又奏疏曰:“太子 於陛下,子道也,臣道也。君臣以義,則撫軍監國,有權奪。父子問安侍膳,固無 服衰之嫌,古未有服衰而廢者。舒王以下服三年,將不得問安侍膳邪?太子、舒王, 皆臣子也,不宜甚異。且皇后,天下之母,其父母,士庶也,以天下之母,為士庶 降服,可也。太子,臣子也,以臣子為母降,可乎?公除,非古也。入公門變服, 今期喪以下慘制是也。太子晨昏侍,非公除比。墨衰奪情,事緣金革。今不監國撫 軍,何抑奪邪?子之於父母,禮異而情均。太子奉君父之日遠,報母之日少,忍使 失令名哉?”乃詔宰臣與有司更議,當等曰:“《禮》有公門脫齊衰,《開元禮》, 皇后父母服十二月,從朝旨則十三日而除;皇太子外祖父母服五月,從朝旨則五日 而除。恐喪服入侍,傷至尊之意,非特以金革奪也。太子公除,以墨慘奉朝,歸宮 衰麻,酌變為制可也。”宰相乃令太常卿鄭叔則草奏:“既葬卒哭,十一月小祥, 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礻覃,內謁即墨服。”復詔問質,質以為雖不能循古禮,猶愈 於魏、晉之文遠甚。宰相乃言:“太子居皇后喪,至朝則抑哀承慈,實臣子至行。 唯心與服,內外宜稱。今質請降詔於外,無害墨衰於內。臣謂言行於外,而服異於 內,事非至誠,乖於德教。請下明詔如叔則議。”天子從之。及董晉代叔則為太常 卿,帝曰:“皇太子服期,繇諫官,初非朕意。暢當等請循魏、晉故事,至論也。”

當以果州刺史卒。

林蘊,字復夢,泉州莆田人。父披,字茂彥,以臨汀多山鬼淫祠,民厭苦之, 撰《無鬼論》。刺史樊晃奏署臨汀令,以治行遷別駕。

蘊世通經,西川節度使韋皋辟推官。劉辟反,蘊曉以逆順,不聽。復遺書切諫, 辟怒,械於獄,且殺之,將就刑,大呼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得死為幸 矣!”辟惜其直,陰戒刑人抽劍磨其頸,以脅服之。蘊叱曰:“死即死,我項豈頑 奴砥石邪?”辟知不可服,舍之,斥為唐昌尉。及辟敗,蘊名重京師。

李吉甫、李絳、武元衡為相,蘊貽書諷以:“國家有西土,猶右臂也。今臂不 附體,北彌豳郊,西極汧、隴,不數百里為外域。涇原、鳳翔、邠寧三鎮皆右臂, 大籓擁旄鉞數十百人,唯李抱玉請復河、湟,命將不得其人,宜拔行伍之長,使守 秦、隴。王者功成作樂,治定製禮。有權臣制樂曲,自立喪紀。舜命契:‘百姓弗 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唐以皋、佑、鍔、季安為司徒,官不擇人。盧從史、 於皋謨罪大而刑輕。農桑無百分之一,農夫一人給百口,蠶婦一人供百身,竭力於 下者,飢不得食,寒不得衣。邊兵菜色,而將帥縱侈自養。中人十戶不足以給一無 功之卒,百卒不足奉一驕將。”六事皆當時極敝。蘊亦韋皋所引重,嫉其專制,感 憤關說。然嗜酒多忤物,宰相置不用也。

滄景程權辟掌書記。既而權上四州版籍請吏,而軍中習熟擅地,畏內屬,挾權 拒命,不得出。蘊陳君臣大誼,諭首將,人人釋然,於是權得去。蘊遷禮部員外郎。 刑部侍郎劉伯芻薦之於朝,出為邵州刺史。嘗杖殺客陶玄之,投屍江中,籍其妻為 倡,復坐贓,杖流儋州而卒。

蘊辯給,嘗有姓崔者矜氏族,蘊折之曰:“崔杼弒齊君,林放問禮之本,優劣 何如邪?”其人俯首不能對。

韋公肅,隋儀同觀城公約七世孫。元和初為太常博士兼脩撰。憲宗將耕籍,詔 公肅草具儀典,容家善之。太子少傅判太常卿事鄭餘慶廟有二祖妣,疑於祔祭,請 諸有司。公肅議:“古諸侯一娶九女,故廟無二嫡。自秦以來有再娶,前娶後繼, 皆嫡也,兩祔無嫌。晉驃騎大將軍溫嶠繼室三,疑並為夫人,以問太學博士陳舒, 舒曰:‘妻雖先沒,榮辱並從夫。禮祔於祖姑,祖姑有三,則各祔舅之所生。是皆 夫人也。生以正禮,沒不可貶。’於是遂用舒議。且嫡繼於古有殊制,於今無異等, 祔配之典,安得不同?卿士之寢祭二妻,廟享可異乎?古繼以媵妾,今以嫡妻,不 宜援一娶為比,使子孫榮享不逮也。或曰:‘《春秋》,魯惠公元妃孟子卒,繼室 以聲子,聲子,孟侄娣也,不入惠廟。宋武公生仲子,歸於魯,生桓公而惠薨,立 宮而奉之,不合於惠公,而別宮者何?追父志也。然其比奈何?’曰:晉南昌府君 廟有荀、薛兩氏,景帝廟有夏侯、羊兩氏,唐家睿宗室則昭成、肅明二後,故太師 顏真卿祖室有殷、柳兩氏。二夫人並祔,故事則然。”諸儒不能異。

初,睿宗祥月,太常奏朔望弛朝,尚食進蔬具,止樂。余日御便殿,具供奉仗。 中書、門下官得侍,它非奏事毋謁。前忌與晦三日、後三日,皆不聽事。忌晦之明 日,百官叩側門通慰。後遂為常。及是,公肅上言:“《禮》,忌日不樂,而無忌 月。唯晉穆帝將納後,疑康帝忌月,下其議有司,於是荀納、王洽等引忌時、忌歲 譏破其言。今有司承前所禁,在二十五月限,有弛朝徹樂事。喪除則禮革,王者不 以私懷逾禮節,故禫禮徙月樂,漸去其情也,不容追遠,而立禮反重。今茲太常, 雖郊廟,樂且停習,是謂反重以慢神也。有司悉禁中外作樂,是謂無故而徹也。願 依經誼,裁正其違。”有詔中書門下召禮官、學官議,鹹曰宜如公肅所請。制可。 以官壽卒。

許康佐,貞元中舉進士、宏辭,連中之。家苦貧,母老,求為知院官,人譏其 不擇祿。及母喪已除,凡辟命皆不答,人乃知其為親屈,由是有名。

遷侍御史。以中書舍人為翰林侍講學士,與王起皆為文宗寵禮。帝讀《春秋》 至“閽弒吳子余祭”,問:“閽何人邪?”康佐以中官方強,不敢對,帝嘻笑罷。 後觀書蓬萊殿,召李訓問之,對曰:“古閽寺,今宦人也。君不近刑臣,以為輕死 之道,孔子書之以為戒。”帝曰:“朕邇刑臣多矣,得不慮哉!”訓曰:“列聖知 而不能遠,惡而不能去,陛下念之,宗廟福也。”於是內謀翦除矣。康佐知帝指, 因辭疾,罷為兵部侍郎。遷禮部尚書。卒,贈吏部,謚曰懿。

諸弟皆擢進士第,而堯佐最先進,又舉宏辭,為太子校書郎。八年,康佐繼之。 堯佐位諫議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