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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一百三十八

作者:沈昫等

孝友

○李知本 張志寬 劉君良 宋興貴 張公藝附

王君操 周智壽智爽 許坦 王少玄附

趙弘智 陳集原 元讓 裴敬彝 裴守真 子子余 李 日知 崔沔 陸南金 弟趙璧

張琇 兄瑝

梁文貞 李處恭 張義貞 呂元簡附

崔衍 丁公著 羅讓

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友。夫善於父母,必能隱身錫類,仁惠逮於胤嗣矣;善 於兄弟,必能因心廣濟,德信被於宗族矣!推而言之,可以移於君,施於有政,承 上而順下,令終而善始,雖蠻貊猶行焉,雖窘迫猶亨焉!自昔立身揚名,未有不偕 孝友而成者也。前代史官,所傳《孝友傳》,多錄當時旌表之士,人或微細,非眾 所聞,事出閭里,又難詳究。今錄衣冠盛德,眾所知者,以為稱首。至於州縣薦飾 者,必覆其殊尤,可以勸世者,亦載之。

李知本,趙州元氏人,後魏洛州刺史靈六世孫也。父孝端,隋獲嘉丞。初,孝 端與族弟太沖,俱有世閥,而太沖官宦最高,孝端方之為劣。鄉族為之語,曰: “太沖無兄,孝端無弟。”知本頗涉經史,事親至孝,與弟知隱甚稱雍睦。子孫百 余口,財物僮僕,纖毫無間。隋末,盜賊過其閭而不入,因相讓曰:“無犯義門。” 同時避難者五百餘家,皆賴而獲免。

知本貞觀初官至夏津令,知隱至伊闕丞。知本孫瑱,開元中為給事中、揚州刺 史。知隱孫顒,有文詞,亦歷給事中、太常少卿。從祖兄弟,凡為給事者四人。

張志寬,蒲州安邑人。隋末喪父,哀毀骨立,為州里所稱。賊帥王君廓屢為寇 掠,聞其名,獨不犯其閭,鄰里賴之而免者百餘家。後為里正,詣縣稱母疾,急求 歸。縣令問其狀,對曰:“母嘗有所苦,志寬亦有所苦。向患心痛,知母有疾。” 令怒曰:“妖妄之辭也!”系之於獄。馳驗其母,竟如所言。令異之,慰喻遣去。

及丁母憂,負土成墳,廬於墓側,手植松柏千餘株。高祖聞之,遣使就吊,授 員外散騎常侍,賜物四十段,表其門閭。

劉君良,瀛州饒陽人也。累代義居,兄弟雖至四從,皆如同氣,尺布斗粟,人 無私焉。大業末,天下饑饉,君良妻勸其分析,乃竊取庭樹上鳥芻,交置諸巢中, 令群鳥斗競。舉家怪之,其妻曰:“方今天下大亂,爭鬥之秋,禽鳥尚不能相容, 況於人乎!”君良從之。分別後月余,方知其計。中夜,遂攬妻發大呼曰:“此即 破家賊耳!”召諸昆弟,哭以告之。是夜棄其妻,更與諸兄弟同居處,情契如初。

屬盜起,閭里依之為堡者數百家,因名為義成堡。武德七年,深州別駕楊弘業 造其第,見有六院,唯一飼,子弟數十人,皆有禮節,咨嗟而去。貞觀六年,詔加 旌表。

又有宋興貴者,雍州萬年人。累世同居,躬耕致養,至興貴已四從矣。高祖聞 而嘉之,武德二年,詔曰:

人稟五常,仁義為重;士有百行,孝敬為先。自古哲王,經邦致治,設教垂範, 皆尚於斯。叔世澆訛,人多偽薄,修身克己,事資誘勸。朕恭膺靈命,撫臨四海, 愍茲弊俗,方思遷導。宋興貴立操雍和,志情友穆,同居合爨,累代積年,務本力 農,崇謙履順。弘長名教,敦勵風俗,宜加褒顯,以勸將來。可表其門閭,蠲免課 役。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興貴尋卒。

鄆州壽張人張公藝,九代同居。北齊時,東安王高永樂詣宅慰撫旌表焉。隋開 皇中,大使、邵陽公梁子恭亦親慰撫,重表其門。貞觀中,特敕吏加旌表。麟德中, 高宗有事泰山,路過鄆州,親幸其宅,問其義由。其人請紙筆,但書百餘“忍”字。 高宗為之流涕,賜以縑帛。

王君操,萊州即墨人也。其父隋大業中與鄉人李君則斗競,因被毆殺。君操時 年六歲,其母劉氏告縣收捕,君則棄家亡命,追訪數年弗獲。貞觀初,君則自以世 代遷革,不慮國刑,又見君操孤微,謂其無復仇之志,遂詣州府自首。而君操密袖 白刃刺殺之,刳腹取其心肝,啖食立盡,詣刺史具自陳告。州司以其擅殺戮,問曰: “殺人償死,律有明文,何方自理,以求生路?”對曰:“亡父被殺,二十餘載。 聞諸典禮,父仇不可同天。早願圖之,久而未遂,常懼亡滅,不展冤情。今大恥既 雪,甘從刑憲。”州司據法處死,列上其狀,太宗特詔原免。

 

周智壽者,雍州同官人。其父永徽初被族人安吉所害。智壽及弟智爽乃候安吉 於途,擊殺之。兄弟相率歸罪於縣,爭為謀首,官司經數年不能決。鄉人或證智爽 先謀,竟伏誅。臨刑神色自若,顧謂市人曰:“父仇已報,死亦何恨!”智壽頓絕 衢路,流血遍體。又收智爽屍,舐取智爽血,食之皆盡,見者莫不傷焉。

豫州人許坦,年十歲余,父入山採藥,為猛獸所噬,即號叫以杖擊之,獸遂奔 走,父以得全。太宗聞而謂侍臣曰:“坦雖幼童,遂能致命救親,至孝自中,深可 嘉尚。”授文林郎,賜帛五十段。

博州聊城人王少玄者,父隋末於郡西為亂兵所害。少玄遺腹生,年十餘歲,問 父所在。其母告之,因哀泣,便欲求屍以葬。時白骨蔽野,無由可辨。或曰:“以 子血霑父骨,即滲入焉。”少玄乃刺其體以試之。凡經旬日,竟獲父骸以葬。盡體 病瘡,歷年方愈。貞觀中,本州聞薦,拜除王府參軍。

趙弘智,洛州新安人。後魏車騎大將軍肅孫。父玄軌,隋陝州刺史。弘智早喪 母,事父以孝聞。學通《三禮》、《史記》、《漢書》。隋大業中,為司隸從事。 武德初,大理卿郎楚之應詔舉之,授詹事府主簿。又預修《六代史》。

初,與秘書丞令狐德棻、齊王文學袁朗等十數人同修《藝文類聚》,轉太子舍 人。貞觀中,累遷黃門侍郎,兼弘文館學士。以疾出為萊州刺史。弘智事兄弘安, 同於事父,所得俸祿,皆送於兄處。及兄亡,哀毀過禮。事寡嫂甚謹,撫孤侄以慈 愛稱。稍遷太子右庶子。及宮廢,坐除名。尋起為光州刺史。

永徽初,累轉陳王師。高宗令弘智於百福殿講《孝經》,召中書門下三品及弘 文館學士、太學儒者,並預講筵。弘智演暢微言,備陳五孝。學士等難問相繼,弘 智酬應如響。高宗怡然曰:“朕頗耽墳籍,至於《孝經》,偏所習睹。然孝之為德, 弘益實深,故云‘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是知孝道之為大也。”顧謂弘智: “宜略陳此經切要者,以輔不逮。”弘智對曰:“昔者天子有諍臣七人,雖無道不 失其天下。微臣顓愚,願以此言奏獻。”帝甚悅,賜彩絹二百匹、名馬一匹。尋遷 國子祭酒,仍為崇賢館學士。四年卒,年八十二,謚曰宣。有文集二十卷。

陳集原,瀧州開陽人也。代為嶺表酋長。父龍樹,欽州刺史。集原幼有孝行, 父才有疾,即終日不食。永徽中,喪父,嘔血數升,枕服苫廬,悲感行路。資財田 宅及僮僕三十餘人,並以讓兄弟。則天時,官至左豹韜衛將軍。

元讓,雍州武功人也。弱冠明經擢第。以母疾,遂不求仕。躬親藥膳,承侍致 養,不出閭里者數十餘年。及母終,廬於墓側,蓬髮不櫛沐,菜食飲水而已。

鹹亨中,孝敬監國,下令表其門閭。永淳元年,巡察使奏讓孝悌殊異,擢拜太 子右內率府長史。後以歲滿還鄉里。鄉人有所爭訟,不詣州縣,皆就讓決焉。聖歷 中,中宗居春宮,召拜太子司議郎。及謁見,則天謂曰:“卿既能孝於家,必能忠 於國。今授此職,須知朕意。宜以孝道輔弼我兒。”尋卒。

裴敬彝,絳州聞喜人也。曾祖子通,隋開皇中太中大夫。母終,廬於墓側,哭 泣無節,目遂喪明。俄有白鳥巢於墳樹。子通弟兄八人,復以友悌著名,詔旌表其 門,鄉人至今稱為“義門裴氏”。

敬彝少聰敏,七歲解屬文。性又端謹,宗族鹹重之,號為“甘露頂”。年十四, 侍御史唐臨為河北巡察使,敬彝父智周時為內黃令,為部人所訟,敬彝詣臨論其冤。 臨大奇之,因令作詞賦。智周事得釋,特表薦敬彝,補陳王府典簽。智周在官暴卒, 敬彝時在長安,忽泣涕不食,謂所親曰:“大人每有痛處,吾即輒然不安。今日心 痛,手足皆廢,事在不測,得無戚乎?”遂請急還,倍道言歸。果聞父喪,羸毀逾 禮。事母復以孝聞。

乾封初,累轉監察御史。時母病,有醫人許仁則,足疾不能乘馬,敬彝每肩輿 之以候母焉。及母卒,特詔贈以縑帛,仍官造靈輿。服闋,拜著作郎,兼修國史。 儀鳳中,自中書舍人歷吏部侍郎、左庶子。則天臨朝,為酷吏所陷,配流嶺南,尋 卒。

裴守真,絳州稷山人也。後魏冀州刺史叔業六世孫也。父慎,大業中為淮南郡 司戶。屬郡人楊琳、田瓚據郡作亂,盡殺官吏。以慎素有仁政,相誡不許驚害,仍 令人護送慎及妻子還鄉。貞觀中,官至酇令。

守真早孤,事母至孝。及母終,哀毀骨立,殆不勝喪。復事寡姊及兄甚謹,閨 門禮則,士友所推。初舉進士,及應八科舉,累轉乾封尉,屬永淳初關中大飢,守 真盡以祿俸供姊及諸甥,身及妻子粗糲不充,初無倦色。尋授太常博士。

守真尤善禮儀之學,當時以為稱職。高宗時封嵩山,詔禮官議射牲之事,守真 奏曰:

據《周禮》及《國語》,郊祀天地,天子自射其牲。漢武唯封太山,令侍中儒 者射牲行事。至於余祀,亦無射牲之文。但親舂射牲,雖是古禮,久從廢省。據封 禪祀禮曰:未明十五刻,宰人以鸞刀割牲,質明而行事。比鸞駕至時,宰牲總畢, 天皇唯奠玉酌獻而已。今祀前一日射牲,事即傷早;祀日方始射牲,事又傷晚。若 依漢武故事,即非親射之儀,事不可行。

又《神功破陣樂》、《功成慶善樂》二舞,每奏,上皆立對。守真又議曰:

竊唯二舞肇興,謳吟攸屬,贊九功之茂烈,葉萬國之歡心。義均《韶》、《夏》, 用兼賓祭,皆祖宗盛德,而子孫享之。詳覽傳記,未有皇王立觀之禮。況升中大事, 華夷畢集,九服仰垂拱之安,百蠻懷率舞之慶。甄陶化育,莫匪神功,豈于樂舞, 別申嚴敬。臣等詳議,奏二舞時,天皇不合起立。

時並從守真議。會高宗不豫,事竟不行。及高宗崩,時無大行兇儀,守真與同 時博士韋叔夏、輔抱素等討論舊事創為之,當時稱為得禮之中。

守真天授中為司府丞,則天特令推究詔獄,務存平恕,前後奏免數十家。由是 不合旨,出為汴州司錄,累轉成州刺史。為政不務威刑,甚為人吏所愛。俄轉寧州 刺史,成州人送出境者數千人。長安中卒。

子子余,事繼母以孝聞。舉明經,累補鄠縣尉。時同列李朝隱、程行諶皆以文 法著稱,子余獨以詞學知名。

或問雍州長史陳崇業,子余與朝隱、行諶優劣,崇業曰:“譬如春蘭秋菊,俱 不可廢也。”景龍中,為左台監察御史。時涇、岐二州有隋代蕃戶子孫數千家,司 農卿趙履溫奏,悉沒為官戶奴婢,仍充賜口,以給貴幸。子余以為官戶承恩,始為 蕃戶,又是子孫,不可抑之為賤,奏劾其事。時履溫依附宗楚客等,與子余廷對曲 直。子余詞色不撓,履溫等詞屈,從子余奏為定。

開元初,累遷冀州刺史。政存寬惠,人吏稱之。又為岐王府長史,加銀青光祿 大夫。十四年卒,謚曰孝。子余居官清儉,友愛諸兄弟。

兄弟六人,皆有志行。次弟巨卿,衛尉卿;耀卿,別有傳。

李日知,鄭州滎陽人也。舉進士。天授中,累遷司刑丞。時用法嚴急,日知獨 寬平,無冤濫。嘗免一死囚,少卿胡元禮請斷殺之,與日知往復至於數四。元禮怒, 曰:“元禮不離刑曹,此囚終無生理。”答曰:“日知不離刑曹,此囚終無死法。” 因以兩狀列上,日知果直。

神龍初,為給事中。日知事母至孝。時母老,嘗疾病,日知取急,調侍數日而 鬢髮變白。尋加朝散大夫。其母未受命婦邑號而卒,將葬發引,吏人齎告身而至, 日知於路上即時殞絕,久之乃蘇。左右皆哀慟,莫能仰視。巡察使、衛州司馬路敬 潛將聞其孝悌之跡,使求其狀,日知辭讓不報。服闋,累遷黃門侍郎。

時安樂公主池館新成,中宗親往臨幸,從官皆預宴賦詩。日知獨存規誡,其末 章曰:“所願暫思居者逸,莫使時稱作者勞。”論者多之。

景雲元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轉御史大夫,知政事如故。明年,進拜侍中。 先天元年,轉刑部尚書,罷知政事。頻乞骸骨,請致仕,許之。

初,日知將有陳請,而不與妻謀,歸家而使左右飾裝,將出居別業。妻驚曰: “家產屢空,子弟名宦未立,何為遽辭職也?”日知曰:“書生至此,已過本分。 人情無厭,若恣其心,是無止足之日。”及歸田園,不事產業,但葺構池亭,多引 後進,與之談宴。開元三年卒。

初,日知以官在權要,諸子弟年才總角,皆結婚名族,時議以為失禮之中。卒 後,少子伊衡,以妾為妻,費散田宅,仍列訟諸兄,家風替矣。

崔沔,京兆長安人,周隴州刺史士約玄孫也。自博陵徙關中,世為著姓。父皚, 庫部員外郎、汝州長史。沔淳謹,口無二言,事親至孝,博學有文詞。初應制舉, 對策高第。俄被落第者所援,則天令所司重試,沔所對策,又工於前,為天下第一, 由是大知名。再轉陸渾主簿。秩滿調遷,吏部侍郎岑羲深賞重之,謂人曰:“此今 之郄詵也。”特表薦擢為左補闕,累遷祠部員外郎。沔為人舒緩,訥於造次,當官 正色,未嘗撓沮。

睿宗時,征拜中書舍人。時沔母老疾在東都,沔不忍舍之,固請閒官,以申侍 養,由是改為虞部郎中。無何,檢校御史中丞。時監察御史宋宣遠,恃盧懷慎之親, 頗犯法,沔舉劾之。又姚崇之子光祿少卿彝,留司東都,頗通賓客,廣納賄賂,沔 又將按驗其事。姚、盧時在政事,遽薦沔有史才,轉為著作郎,其實去權也。

開元七年,為太子左庶子。母卒,哀毀逾禮,常於廬前受吊,賓客未嘗至於靈 座之室,謂人曰:“平生非至親者,未嘗升堂入謁,豈可以存亡而變其禮也。”中 書令張說數稱薦之。服闋,拜中書侍郎。或謂沔曰:“今之中書,皆是宰相承宣制 命。侍郎雖是副貳,但署位而已,甚無事也。”沔曰:“不然。設官分職,上下相 維,各申所見,方為濟理。豈可俯默偷安,而為懷祿士也!”自是每有制敕及曹事, 沔多所異同,張說頗不悅焉。尋出為魏州刺史,奏課第一,征還朝廷,分掌吏部十 銓事。以清直,歷秘書監、太子賓客。

二十四年,制令禮官議加籩豆之數及服制之紀。太常卿韋縚奏請加宗廟之奠, 每坐籩豆各十二。外祖服,請加至大功九月,舅服加至小功五月,堂姨、堂舅、舅 母服,請加至袒免。時又令百官詳議可否。沔建議曰:

竊聞識禮樂之情者能作,達禮樂之文者能述。述作之義,聖賢所重;禮樂之本, 古今所崇。變而通之,所以久也。所謂變者,變其文也;所謂通者,通其情也。祭 祀之興,肇於太古,人所飲食,必先嚴獻。未有火化,茹毛飲血,則有毛血之薦; 未有曲糵,污樽抔飲,則有玄酒之奠。施及後王,禮物漸備,作為酒醴,伏其犧牲, 以致馨香,以極豐潔,故有三牲八簋之盛,五齊九獻之殷。然以神道至玄,可存而 不可測也;祭禮主敬,可備而不敢廢也。是以血腥爛熟,玄樽犧象,靡不畢登於明 薦矣!

然而薦貴於新,味不尚褻,雖則備物,猶存節制。故《禮》云:“天之所生, 地之所長,苟可薦者,莫不鹹在。”備物之情也。“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 矣;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此則節制之文也。鉶俎、籩豆、簠簋、 樽罍之實,皆周人之時饌也,其用通於宴饗賓客。而周公制禮,鹹與毛血玄酒同薦 於先。晉中郎盧諶,近古之知禮、著《家祭禮》者也。觀其所薦,皆晉時常食,不 復純用禮經舊文。然則當時飲食,不可闕於祭祀明矣,是變禮文而通其情也!

我國家由禮立訓,因時制范,考圖史於前典,稽周、漢之舊儀。清廟時享,禮 饌畢陳,用周制也,而古式存焉;園寢上食,時膳具設,遵漢法也,而珍味極焉。 職貢來祭,致遠物也;有新必薦,順時令也。苑囿之內,躬稼所收,蒐狩之時,親 發所中,莫不割鮮擇美,薦而後食,盡誠敬也。若此至矣,復何加焉!但當申敕有 司,祭如神在,無或簡怠,勖增虔誠。其進貢珍羞,或時物鮮美,考諸祠典,無有 漏落。皆詳名目,編諸甲令,因宜而薦,以類相從。則新鮮肥濃,盡在是矣,不必 加於籩豆之數也。至於祭器,隨物所宜。故大羹,古食也,盛於。,古器也; 和羹,時饌也。盛於鉶。鉶,時器也。亦有古饌而盛於時器,故毛血盛於盤,玄酒 盛於樽。未有薦時饌而追用古器者,由古質而今文,便於事也。雖加籩豆十二,未 足以盡天下美物,而措諸清廟,有兼倍之名,近於侈矣!魯人丹桓宮之楹,又刻其 桷,《春秋》書以“非禮”。御孫諫曰:“儉,德之恭也;侈,惡之大也。先君有 恭德,而君納諸惡,無乃不可乎!”是不可以越禮而崇侈於宗廟也。又據《漢書· 藝文志》:“墨家之流,出於清廟,是以貴儉”。由此觀之,清廟之不尚於奢,舊 矣。太常所請,恐未可行。

又按太常奏狀:“今酌獻酒爵,制度全小,僅未一合,執持甚難,不可全依古 制,猶望稍須廣大。”竊據禮文,有以小為貴者,獻以爵,貴其小也。小不及制, 敬而非禮,是有司之失其傳也。固可隨失釐正,無待議而後革。然禮失於敬,猶奢 而寧儉,非大過也。未知今制,何所依準。請兼詳令式,據文而行。

又按太常奏狀“外祖服請加至大功九月,舅服請加至小功五月,堂姨、堂舅、 舅母請加至袒免”者。竊聞大道既隱,天下為家,聖人因之,然後制禮。禮教之設, 本於正家,家道正而天下定矣!正家之道,不可以貳;總一之義,理歸本宗。所以 父以尊崇,母以厭降,豈亡愛敬,宜存倫序。是以內有齊斬,外服皆緦,尊名所加, 不過一等,此先王不易之道。前聖所志,後賢所傳,其來久矣。昔辛有適伊川,見 被發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往修新禮,時改舊 章,漸廣《渭陽》之恩,不遵洙、泗之典。及弘道之後,唐元之間,國命再移於外 族矣。禮亡徵兆,倘或斯見,天人之際,可不戒哉!

開元初,補闕盧履冰嘗進狀論喪服輕重,敕令僉議。於時群議紛挐,各安積習, 太常禮部奏依舊定。陛下運稽古之明,特降別敕,一依古禮。事符典故,人知向方, 式固宗盟,社稷之福。更圖異議,竊所未詳。

時職方郎中韋述、戶部郎中楊伯成、禮部員外郎楊沖昌、監門兵曹劉秩等,亦 建議與沔相符。俄又令中書門下參詳為定。於是宗廟之典,籩豆每座各加至六,親 姨、舅為小功,舅母加緦麻,堂姨至袒免,余依舊定,乃下制施行焉。沔既善禮經, 朝廷每有疑議,皆取決焉。二十七年卒,時年六十七,贈禮部尚書。

陸南金,蘇州吳郡人也。祖士季,從同郡顧野王學《左氏傳》,兼通《史記》、 《漢書》。隋末,為越王侗記室兼侍讀。侗稱制,授著作郎。時王世充將行篡奪, 侗不平之,謂士季曰:“隋有天下,三十餘載,朝廷文武,遂無烈者乎?”士季對 曰:“見危授命,臣之宿心。請因其啟事,便加手刃。”事頗泄,遂停士季侍讀。

貞觀初,為太學博士,兼弘文館學士,尋卒。

南金初為奉禮郎。開元初,太常少卿盧崇道犯罪,流嶺表,逃歸東都。時南金 以母喪在家,崇道事急,假稱吊賓,造南金,言其情,南金哀而納焉。崇道俄為仇 人所發,詔使侍御史王旭按其事,遂捕獲崇道,連引南金,旭遂繩以重法。

南金弟趙璧詣旭,自言藏崇道,請代兄死。南金固稱:“弟實自誣,身請當罪。” 兄弟讓死,旭怪而問其故。趙璧曰:“兄是長嫡,又能幹家事。亡母未葬,小妹未 嫁,自惟幼劣,生無所益,身自請死。”旭遂列上狀,上嘉其友義,並特宥之。南 金由是大知名。

南金頗涉經史,言行修謹,左丞相張說及宗人太子少保象先,皆欽重之。累轉 庫部員外郎,以疾,固辭不堪繁劇,轉為太子洗馬。卒,年五十餘。

張琇者,蒲州解人也。父審素,為巂州都督,在邊累載。俄有糾其軍中贓罪, 敕監察御史楊汪馳傳就軍按之。汪在路,為審素黨與所劫,對汪殺告事者,脅汪令 奏雪審素之罪。俄而州人翻殺審素之黨,汪始得還。至益州,奏稱審素謀反,因深 按審素,構成其罪。斬之,籍沒其家。琇與兄瑝,以年幼坐徙嶺外。尋各逃歸,累 年隱匿。汪後累轉殿中侍御史,改名萬頃。

開元二十三年,瑝、琇候萬頃於都城,挺刃殺之。瑝雖年長,其發謀及手刃, 皆琇為之。既殺萬頃,系表於斧刃,自言報仇之狀。便逃奔,將就江外,殺與萬頃 同謀構父罪者。行至汜水,為捕者所獲。時都城士女,皆矜琇等幼稚孝烈,能復父 仇,多言其合矜恕者。中書令張九齡又欲活之。

裴耀卿、李林甫固言:“國法不可縱報仇。”上以為然,因謂九齡等曰:“復 仇雖禮法所許,殺人亦格律具存。孝子之情,義不顧命,國家設法,焉得容此!殺 之成復仇之志,赦之虧律格之條。然道路誼議,故須告示。”乃下敕曰:“張瑝等 兄弟同殺,推問款承。律有正條,俱各至死。近聞士庶,頗有誼詞,矜其為父復仇, 或言本罪冤濫。但國家設法,事在經久,蓋以濟人,期於止殺。各申為子之志,誰 非徇孝之夫,展轉相繼,相殺何限!咎由作士,法在必行;曾參殺人,亦不可恕。 不能加以刑戮,肆諸市朝,宜付河南府告示決殺。”

瑝、琇既死,士庶鹹傷愍之,為作哀誄,榜於衢路。市人斂錢,於死所造義井, 並葬瑝、琇於北邙。又恐萬頃家人發之,並作疑冢數所。其為時人所傷如此。

梁文貞,虢州閿鄉人。少從征役,比回而父母皆卒。文貞恨不獲終養,乃穿壙 為門,磴道出入,晨夕灑掃其中。結廬墓側,未嘗暫離。自是不言三十年,家人有 所問,但畫字以對。其後山水沖斷驛路,更於原上開道,經文貞墓前。由是行旅見 之,遠近莫不欽嘆。有甘露降塋前樹,白兔馴擾,鄉人以為孝感所致。

開元初,縣令崔季友刊石以紀之。十四年,刺史許景先奏:“文貞孝行絕倫, 泣血廬墓,三十餘年,請宣付史官。”是歲,御史大夫崔隱甫廷奏:“恆州鹿泉人 李處恭、張義貞兩家,祖父自國初已來,異姓同居,至今三代,百有餘年。又青州 北海人呂元簡,四代同居,至所畜牛馬羊狗,皆異母共乳。請加旌表,仍編入史館。” 制皆許之。

崔衍,左丞倫之子。繼母李氏,不慈於衍。衍時為富平尉,倫使於吐蕃,久方 歸,李氏衣弊衣以見倫。倫問其故,李氏稱:“自倫使於蕃中,衍不給衣食。”倫 大怒,召衍責詬,命仆隸拉於地,袒其背,將鞭之。衍涕泣,終不自陳。倫弟殷, 聞之趨往,以身蔽衍,杖不得下。因大言曰:“衍每月俸錢,皆送嫂處,殷所具知, 何忍乃言衍不給衣食!”倫怒乃解。由是倫遂不聽李氏之譖。及倫卒,衍事李氏益 謹。李氏所生子郃,每多取子母錢,使其主以契書征負於衍。衍歲為償之,故衍官 至江州刺史,而妻子衣食無所余。

後歷蘇、虢二州刺史。虢居陝、華二州之間,而稅重數倍。其青苗錢,華、陝 之郊,畝出十有八;而虢之郊,每征十之七。衍乃上其事。時裴延齡領度支,方務 聚斂,乃紿衍以前後刺史無言者。衍又上陳人困,曰:“臣所治多是山田,且當郵 傳衝要,屬歲不登,頗甚流離。舊額賦租,特望蠲減。臣伏見比來諸郡論百姓間事, 患在長吏因循不為申請,不詣實,不患朝廷不矜放。有以不言受譴者,未有言而獲 罪者。陛下拔臣牧大郡,委臣撫疲民,臣所以不敢顧望,苟求自安,敢罄狂瞽,上 乾聖覽。”帝以衍詞理切直,乃特敕度支,令減虢州青苗錢。

遷宣歙池觀察使,政務簡便,人頗懷之。其所擇從事,多得名流。時有位者待 賓僚率輕傲,衍獨加禮敬,幕中之士,後多顯達。

貞元中,天下好進奉以結主恩,徵求聚斂,州郡耗竭,韋皋、劉贊、裴肅為之 首。贊死而衍代其位。衍雖不能驟革其弊,居宣州十年,頗勤儉,府庫盈溢。及穆 贊代衍,宣州歲饉,遂以錢四十二萬貫代百姓稅,故宣州人不至流散。貞元二十一 年,詔加工部尚書。

丁公著,字平子,蘇州吳郡人。祖衷,父緒,皆不仕。公著生三歲,喪所親。 七歲,見鄰母抱其子,哀感不食,因請於父,絕粒奉道,冀其幽贊,父憫而從之。 年十七,父勉令就學。年二十一,《五經》及第。明年,又通《開元禮》,授集賢 校書郎。秩未終,歸侍鄉里,不應請辟。居父喪,躬負土成墳,哀毀之容,人為憂 之,里閭聞風,皆敦孝悌。觀察使薛華表其行,詔賜粟帛,旌其門閭。

淮南節度使李吉甫慕其才行,薦授太子文學,兼集賢殿校理。吉甫自淮南入相, 廷薦其行,即日授右補闕。遷集賢直學士,尋授水部員外郎,充皇太子及諸王侍讀。 著《皇太子及諸王訓》十卷。轉駕部員外,仍兼舊職。

穆宗即位,未及聽政,召居禁中,詢訪朝典,以宰相許之。公著陳情,詞意極 切,超授給事中,賜紫金魚袋。未幾,遷工部侍郎,仍兼集賢殿學士,寵青宮之舊 也。知吏部選事。公著知將欲大用,以疾辭退,因求外官,遂授浙江西道都團練觀 察使。二年,授河南尹。皆以清靜為理。改尚書右丞,轉兵部、吏部侍郎,遷禮部 尚書、翰林侍講學士。上以浙西災寇,詢求良帥,命檢校戶部尚書領之。詔賜米七 萬碩以賑給,浙民賴之。改授太常卿,以疾請歸鄉里,未至而終,年六十四。贈右 僕射,廢朝一日。著《禮志》十卷。

公著清儉守道,每得一官,未嘗不憂色滿容。年四十四喪室,以至終身,無妓 妾聲樂之好。凶問至日,中外痛惜之。

羅讓,字景宣。祖懷操。父珦,官至京兆尹。讓少以文學知名,舉進士,應詔 對策高等,為鹹陽尉。丁父憂,服除,尚衣麻茹菜,不從四方之辟者十餘年。李獻 為淮南節度使,就其所居,請為從事。除監察御史,轉殿中,歷尚書郎、給事中, 累遷至福建觀察使、兼御史中丞,甚著仁惠。有以女奴遺讓者,讓問其所因,曰: “本某寺家人。兄姊九人,皆為官所賣,其留者唯老母耳。”讓慘然,焚其券書, 以女奴歸其母。入為散騎常侍。未幾,除江西都團練觀察使、兼御史大夫。年七十 一卒。贈禮部尚書。

子劭京,字子峻,進士擢第,又登科。讓再從弟詠。詠子劭權,字昭衡,進士 擢第。劭京、劭權知名於時,並歷清貫。

贊曰:麒麟鳳凰,飛走之類。唯孝與悌,亦為人瑞。表門賜爵,勸乃錫類。彼 禽者梟,傷仁害義。

部分譯文

趙弘智,洛州新安人。北魏車騎大將軍趙肅的孫子。父親趙玄軌,為隋朝陝州刺史。弘智早年喪母,以奉事父親孝順聞名。勤於治學,精通《三禮》、《史記》、《漢書》。隋朝大業年間,為司隸從事。武德初(618),大理卿郎楚之應詔命舉薦他,授官詹事府主簿。曾參與修撰《六代史》。開始時即與秘書丞令狐德..、齊王文學袁郎等十多人共同撰寫大型類書《藝文類聚》,後轉任太子舍人。貞觀年間,轉任黃門侍郎,兼弘文館學士。因病出京為官任萊州刺史。弘智奉事哥哥弘安,如同侍奉父親一樣,所得到的俸祿都送到哥哥手中。到哥哥去世時,他悲哀得形銷骨立超過禮儀。他侍奉寡嫂也很謹慎周到,撫養侄兒以慈愛著稱。隨即遷任太子右庶子。到東宮太子位被廢時,獲罪除名。不久起用為光州刺史。

永徽初(650),轉任陳王師。高宗下令讓弘智在百福殿講授《孝經》,召來中書門下三品官及弘文館學士、太學儒生,一道參與講解經義。弘智闡發暢敘經義的通達幽微之言,備陳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人、庶人等五種人的孝行。學士們連續不斷地進行問難,弘智則應答如流。高宗很高興地說:“我很專心研習古代典籍,至於《孝經》,更是偏愛反覆翻閱。而孝作為一種道德,加以弘揚的話,意義確實深遠,所以說:‘以道德教化施加於百姓,作為治理天下的法典。’由此可知孝道所以重要的原因了。”並對弘智說:“應該概略地陳述孝經的要領,以輔助有所不及的地方。”弘智回答說:“從前皇帝有直言諫諍的臣子七人,雖然暴虐無德政而不失天下。小臣愚昧,願意將此言進獻皇上。”高宗很高興,賜給他彩絹二百匹、名馬一匹。不久轉任國子祭酒,仍為崇賢館學士。永徽四年(653)去世,享年八十二歲,諡號為宣。有文集二十卷。

裴守真,絳州稷山縣人。北魏冀州刺史裴叔業六世孫。父親裴膕,大業年間為淮南郡司戶。適逢淮南郡人楊琳、田瓚依憑本郡造反,盡殺官吏,因為裴膕平素施行仁政,便互相告誡不許驚嚇殺害他,還派人護送裴膕和他的妻子兒女回鄉。貞觀年間,官職做到贊阝縣令。

裴守真幼年喪父,侍奉母親極為孝順,到母親去世時,他因悲哀而骨瘦如柴,幾乎不能忍受喪母的痛苦。他奉事寡居的姐姐以及兄長也很恭謹,所遵閨門禮法的情形,被士人朋友們推崇。開始時考中進士,後應制舉考試入仕,轉任乾封縣縣尉。碰到永淳初(682)關中遭遇大饑荒,守真把他的俸祿全部給了姐姐和眾外甥。自己和妻子兒女則連粗糧糙米還填不飽肚子,卻始終沒有厭倦的意思。不久授官太常博士。

守真尤其善長禮儀之學,當時都認為他的才能很稱職。高宗時封嵩山築壇祭天。詔命禮官商議有關射殺牲畜的事宜,守真奏稟道:“根據《周禮》及《國語》來看,到郊外祭祀天地,古代確是天子親自射殺祭祀用牲畜。漢武帝只封了泰山,他是命令侍中儒官射殺牲畜來祭天。至於其餘的祭祀,也沒有射殺牲畜的文字記載。只是君王親自動手射殺牲畜,雖是古禮,長時間以來已簡省廢除了。據封禪祭祀天地的禮儀來看,天亮前三四個小時,宰人用有鈴的鸞刀斬殺牲畜,待天亮時進行祭祀。等到皇帝的車駕到達祭祀地點,宰殺牲口的事已全部完畢,皇上只需用玉器祭奠,酌酒以獻神罷了。如今若於祭祀前一天射殺牲畜,行事失之於過早;若祭祀那天才開始射牲,事情又有損於太晚。如果依照漢武帝的先例,就不是天子親自射牲的禮儀,射牲的事不可行。”

又有《神功破陣樂》、《功成慶善樂》二部舞樂每次演奏時,皇帝都要面對著站立,守真對這事又議論道:“這兩部舞樂開始興起時,謳歌盛世長久百代相續,讚美六府三事功業的盛大輝煌,與萬國民眾之心相諧和。其意義與《韶》、《夏》之樂相同,兼用作接待賓客以及祭祀的禮儀,都是祖宗盛德,而子孫享用的意思。詳細閱覽各種傳記,並沒有皇帝君主站立觀賞的禮節。何況帝王祭天上告成功這樣的大事,中外人士畢集,全國民眾仰望垂衣拱手而治的安康,外國使臣懷著嚮往朝拜天子的慶典。所有推行教化長育萬物的事,沒有什麼不是神靈的功績,豈能在樂舞方面,特別地表明嚴肅敬畏之意?我們這些臣子仔細商議過了,覺得演奏二部舞樂時,天皇不應當起立。”當時大家都同意守真的意見。恰逢高宗生病,事情就未能實行。及高宗去世,當時沒有大行喪禮儀式,守真與同時的博士韋叔夏、輔抱素等人對過去的先例加以討論創製一種喪禮儀式,當時人認為很符合於禮。

守真天授年間為司府丞,武則天特別任命他重新審理奉武則天詔命關押的犯人的案子,他堅持公平仁恕之心,前後上奏章免去數十人的罪行。因為這樣做的結果不合則天旨意,他被貶為汴州司錄,後轉任成州刺史。守真施政不追求威嚴重刑,很被百姓官吏所喜愛。不久轉任寧州刺史,成州人送他離任送出境的有數千人。守真長安年間(701~704)去世。

裴守真的兒子裴子余,侍奉繼母以孝行聞名。考中明經科入仕,後補官..縣縣尉。當時他的同事李朝隱、程行諶都以寫法令條文著稱,子余獨以文章學問知名。有人問雍州長史陳崇業,子余與朝隱、行諶誰優誰劣,崇業說:“好比春蘭和秋菊,都不可偏廢。”景龍年間(707~710),為左台監察御史。當時涇州、岐州二州有隋代番戶的子孫數千家,司農卿趙履溫上奏章,提出將他們全部沒收為官戶奴婢,用來做賞賜的人口,賞給位尊受寵幸的人。子余則認為因犯罪而沒入官府服雜役的官戶,受到皇帝恩澤遇赦宥才成為番戶,這些人又是番戶的子孫,不可貶抑為賤民,上奏章檢舉了這件事。開元初(713),轉任冀州刺史,為政寬厚仁惠,百姓官吏都稱讚他。後又任歧王府長史,加官銀青光祿大夫。開元十四年(726)去世,諡號為孝。子余居官清廉寬簡,與諸位兄弟相親相愛。他兄弟六人,都有志向與操守。二弟巨卿,為衛尉卿;另一個弟弟耀卿,另外有傳。

崔沔,京兆長安縣人,北周隴州刺史崔士約的玄孫。先祖從博陵遷居陝西後,世代為望族。父親崔皚,為庫部員外郎、汝州長史。崔沔敦厚恭謹,口中從無二話,侍奉父母很孝順,學問廣博善於寫文章。開始應制舉考試時,對策高中。不久被落第的人援引議論,武則天就命令主考官重新考核,崔沔所回答的策問,比前次的更加精工,為天下第一,從此大為知名。後轉任陸渾(今河南嵩縣東北)縣主簿。任職期滿待調任遷官時,吏部侍郎岑羲非常賞識看重他,對人說:“這人是當今的郄詵。”特為上表舉薦提拔為左補闕,後轉任祠部員外郎。崔沔為人從容謙和,急遽間不能以言詞自我表達,為官端直嚴肅,未曾屈從沮喪。

睿宗時,徵召授官中書舍人。當時崔沔的母親年老患病住在東都洛陽,崔沔不忍離母而去,堅決請求擔任職務清簡的閒官,以盡奉養母親之責,因此改授虞部郎中。不久,授官檢校御史中丞。其時監察御史宋宣遠,依仗與盧懷慎的親近,屢屢觸犯刑法,崔沔加以檢舉揭發。還有姚崇的兒子光祿少卿姚彝,為東都留守,與賓客交往頻繁,廣為收受賄賂,崔沔又要審查這件事。姚崇、盧懷慎當時執掌政事,馬上舉薦崔沔有史才,轉而授官著作郎,其實是奪去他的權柄。

開元七年(719),任太子左庶子。母親去世,他悲哀瘦損超出禮儀,常在倚廬前接受弔唁,賓客不曾進入安放靈座牌位的房子裡。他對人說:“生平並非至親的人,未曾升堂入室謁見,豈能因生死存亡而改變禮節呢。”中書令張說屢次稱讚並舉薦他。為母服喪期滿,授官中書侍郎。有人對崔沔說:“今日的中書省,都是宰相承奉宣諭擬訂命令。侍郎雖然是中書省的副長官,卻只是徒設職位而已,完全沒有什麼事。”崔沔說:“並非如此。設官分有不同職位,上下要互相配合,各申己見,才是成事之理。哪能馴服聽命默默無聞而偷生,成為留戀官爵的人呢!”從此每當有擬訂詔敕或其他官署里的事時,崔沔常有不同的意見,張說為此很不高興。不久被貶為魏州刺史,後因考核政績為第一,被徵召回到朝廷,分工執掌吏部十銓事。因清廉正直,歷任秘書監、太子賓客。

開元二十四年(736),詔命禮官議論增加祭祀用籩豆(竹編盛食禮器)數目以及服喪制度的法度準則。太常卿韋糹舀奏請增加宗廟的祭奠,每座靈位各增放到十二個籩豆。外祖父母的喪服加到服期九個月的大功服,舅氏的喪服加到服期五個月的小功服,為堂姨、堂舅、舅母服喪請袒衣免冠以示哀思。當時皇上又命令百官對韋糹舀的意見可行與否詳加討論。崔沔仔細地闡述了自己不同的主張。其時職方郎中韋述、戶部郎中楊伯成、禮部員外郎楊沖昌、監門兵曹劉秩等人,也提出與崔沔相同的建議。不久又詔命中書門下省參照這些意見詳加研究定奪。於是宗廟祭祀大典,每座靈位的籩豆數各加到六個,親姨舅的喪服為五個月喪期的小功服,舅母喪服為服期三個月的緦麻服,堂姨喪服增至袒衣免冠以示哀思,其餘的依照以前的定製,然後下詔施行。崔沔既善長於《儀禮》等禮經,朝廷每有疑惑難解的不同議論,都依靠他進行決斷。開元二十七年(739)去世,享年六十七歲,追贈禮部尚書。

張琇,蒲州解縣人。父親張審素,為..州都督,呆在邊境多年。後有人檢舉審素在軍中有貪贓的罪行,詔命監察御史楊汪乘驛站車馬急行趕往軍中審查這件事。楊汪在路途中被張審素的同黨所劫持,當著楊汪的面殺了檢舉的人,脅迫楊汪上奏章為張審素洗雪罪名。不久蒲州人反過來殺掉了審素的同黨,楊汪才得以返回。到了益州,楊汪上書稱張審素謀反,於是苛刻地審查張審素,構成他的罪行,把他殺了,抄沒了他的家產入官。張 琇與哥哥張王皇,因年幼僅被罰流放嶺南。不久兩人分別逃回,長年隱藏起來。楊汪後來轉任殿中侍御史,改名為萬頃。

開元二十三年(735),張王皇、張 琇在京城守候到楊萬頃,拔刀把他殺了。張王皇雖為年長的,而首謀及動手殺人,都是張琇乾的。殺了楊萬頃後,張琇把表狀系在刀刃上,自己說明報仇的情況。然後逃跑,準備趕到江南,殺掉與楊萬頃同謀羅織父親罪名的人。走到汜水,被追捕的人所俘獲。當時京城裡的男女老少,都同情張 琇兄弟年紀幼小而行孝剛烈,能報父仇,多數認為應予憐憫寬恕。中書令張九齡也想讓他們活下來。裴耀卿、李林甫堅持說:“國法不能縱容復仇。”皇帝同意這種意見,便對張九齡等人說:“復仇雖然為禮法所容許,殺了人也有刑法律令俱在。孝子的情意,守義而不顧性命,然國家設立法令,又哪能容忍殺人!殺了張 琇兄弟仍可成就他們復仇的志向,赦免他們就會有損刑法律令的莊嚴。然而民眾喧譁議論影響很大,所以必須告示天下。”於是頒發詔敕道:“張王皇兄弟共同殺人,經推究審問已從實招供,法律有治罪條文,兩人都各犯死罪。近來聽說士大夫及百姓中,很有些喧譁議論,同情他們為父復仇,有的說本來所定治罪條文枉曲過分。然而國家設立法令,行事在於久長,是用以幫助人們的,希望制止殺人。各人都要表明為人子的心意,誰又不是遵守孝道的大丈夫,若如此反覆不絕,互相殺戮哪有了結。皋陶做士大夫,法令在於必行;曾參殺人,也不可饒恕。對張 琇兄弟不宜施加酷刑處死,於市井上陳屍示眾;而宜交河南府出告示加以處決。”

張王皇、張琇死後,百姓士大夫都憐憫傷悼他們,為他們寫作哀祭文章,張貼在大路邊。市民們為他們集資在他們被處死的地方修了一口義井,並把張王皇、張 琇安葬在洛陽市東北的北邙山上,又恐怕楊萬頃家的人來掘墓,一起修了好幾個疑惑人的墳墓。當時的人傷悼他們竟如此深情。

崔衍,左丞崔倫的兒子。繼母李氏對崔衍不慈惠。崔衍做富平縣尉時,崔倫出使到吐藩去,很長時間才回家,李氏穿著破衣服來見崔倫。崔倫問她怎么會這樣,李氏聲稱:“從你出使吐蕃以後,崔衍就不供給衣食費用。”崔倫聽後極為憤怒,召喚崔衍前來大加責罵,命令僕人把他推倒在地上,袒露他的上身,準備鞭打他。崔衍流著淚,始終不自行申辯。崔倫的弟弟崔殷,聽說這種情況後趕緊前來,用身體遮蔽崔衍,木杖不能落下。崔殷隨即大聲說道:“崔衍每個月的俸錢都送到嫂嫂的手上,這些情況我知道,怎么還忍心說崔衍不供給衣食!”崔倫的怒氣這才消解了。從此崔倫便不聽李氏的讒言。到崔倫去世後,崔衍侍奉李氏更加恭謹。李氏所生的兒子崔..,常常借很多高利貸,卻讓債主拿著借據去找崔衍索取欠債款。崔衍每年都要為崔..償還欠債,所以儘管他官做到了江州刺史,而妻子兒女的衣食用度沒有寬裕過。

後來歷任蘇州、虢州二州刺史。虢州在陝州、華州之間,而賦稅要比兩州重好多倍。所收青苗錢,華州、陝州郊外畝產十成可擁有八成;而虢州郊外,常常要徵收到十成里的七成。崔衍於是上書談論這件事,當時裴延齡兼任度支,正極力聚斂錢財,便欺騙崔衍說前後的刺史都沒有說到這點。崔衍又上書陳述本州民眾困窘的情形道:“我所治理的地方多是山田,而且正當驛站傳舍衝要之地,連年穀物欠收,民眾流轉離散嚴重。過去所定賦稅數額,特望予以減免。我看到近來各郡談論百姓中的事,都擔心長官因循守舊,不為民眾申訴請託,不務實,而不擔心朝廷不予體恤解脫。只有因不說明真情而受譴責的,沒有說明情況反而獲罪的。陛下選拔為臣治理大郡,委派臣下撫恤疲睏的民眾,臣下所以不敢瞻前顧後而苟活自安,而敢於罄盡狂悖不明的見解,上書乾犯聖上玉覽。”皇上因崔衍言詞事理懇切耿直,便特地敕命度支,命令他減少虢州的青苗錢。

轉任宣州、歙州、池州觀察使,政務簡便,人們都很懷念他。他所選擇的從事官員,多為名流。當時有地位的人對待賓客幕僚都很輕視傲慢,崔衍獨加禮敬,他幕府中的人士,後來多顯貴通達。貞元年間,天下人喜好進貢錢財以贏得君主的恩寵,因而極力徵求聚斂,州郡都被搜刮殆盡,韋皋、劉贊、裴肅是其中為首的。劉贊死後崔衍代理了他的職務,崔衍雖然不能立即革除聚斂弊政,而他在宣州十年,很勤勉節儉,使得府庫充盈。到穆贊代替崔衍為刺史時,宣州發生饑荒,於是拿出四十二萬貫錢代繳了百姓的賦稅,所以宣州人不至於四處流散。貞元二十一年(805),詔命加官工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