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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一百三十一

作者:沈昫等

○史憲誠 子孝章

何進滔 子弘敬

韓允忠 子簡

樂彥禎 子從 訓

羅弘信 子威

史憲誠,其先出於奚虜,今為靈武建康人。祖道德,開府儀同三司、試太常卿、 上柱國、懷澤郡王。父周洛,為魏博軍校,事田季安,至兵馬大使、銀青光祿大夫、 檢校太子賓客、兼御史中丞、柱國、北海郡王。憲誠始以材勇,隨父歷軍中右職, 兼監察御史。元和中,田弘正討李師道,令憲誠以先鋒四千人濟河,累下其城柵。 復以大軍齊進,乘勢逐北,魏之全師迫於鄆之城下。師道窮蹙,劉悟斬首投魏軍。 錄功,超授憲誠兼中丞。

鎮州王承宗死,弘正自魏移領鎮州。居數月,為王廷湊所殺,遂以兵叛。朝廷 以弘正子布為魏博節度使,領兵討伐,俾復父冤。時幽州硃克融援助廷湊,布不能 制,因自引決,軍情囂然。

憲誠為中軍都知兵馬使,乘亂以河朔舊事動其人心,諸軍即擁而歸魏,共立為 帥,國家因而命之。時克融、廷湊並據兵為亂,憲誠喜得旄節,雖外順朝旨,而中 與硃、王為輔車之勢,長慶二年正月也。

尋遣司門郎中韋文恪宣慰。時李絺為亂,與憲誠書問交通。憲誠表請與絺節鉞, 仍於黎陽艤舟,示欲渡河。及見文恪,舉止驕倨,其言甚悖。鏇聞絺為帳下所殺, 乃從改過,謂文恪曰:“憲誠蕃人,猶狗也,唯能識主。雖被棒打,終不忍離。” 其狡譎如此。朝廷每為優容,尋加左僕射。敬宗即位,進秩司空。

太和二年,滄景節度使李全略卒,其子同捷竊據軍城,表邀符節,舉兵伐之。 先是,憲誠與全略婚媾,及同捷叛,復潛以糧餉為助。上屢發使申諭,尋又就加平 章事。憲誠嘗遣驍將至闕下,恣為張大,宰相韋處厚以語折銼之,憲誠不敢復與同 捷為應。時憲誠示出師共討同捷。及滄景平,加司徒。憲誠心不自安,乃遣子孝章 入覲,又飛章願以所管奉命。上嘉之。乃加侍中,移鎮河中。憲誠素懷向背,不能 以忠誠感激其眾。未及出城,太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夜,為軍眾所害,冊贈太尉。

孝章,幼聰悟好學。元和中,李醖為魏帥,取大將子弟列于軍籍。孝章倡言願 效文職,醖奇之,令攝府參軍。及憲誠領節鉞,改士曹參軍、兼監察御史,賜緋。 孝章以父在鎮多違朝旨,嘗雪涕極諫,備陳逆順之理。朝廷聞而嘉之,乃授檢校太 子左諭德、兼侍御史,充節度副使。累遷至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賜紫。領本道 兵同平滄景,加工部尚書。尋請赴闕,文宗慰勞甚厚,憲誠亦因懇乞朝覲。上知憲 誠之入覲,自孝章之謀,遂加禮部尚書,分相、衛、澶三州別為一鎮,俾孝章領之。 孝章未到鎮,憲誠遇害。上以孝章有忠節,起復為右金吾衛將軍。間歲,授鄜坊節 度使。居四年,遷於滑。一歲,入為右領軍大將軍,改右金吾大將軍,俄授邠寧節 度。

孝章歷三鎮,雖無異績,而謹身畏法,以保初終。開成三年十月卒,贈右僕射。

何進滔,靈武人也。曾祖孝物,祖俊,並本州軍校。父默,夏州衙前兵馬使, 檢校太子賓客,試太常卿。以進滔之貴,贈左散騎常侍。進滔客寄於魏,委質軍門, 事節度使田弘正。弘正奉詔討鄆州,破李師道,時進滔為衙內都知兵馬使,以功授 兼侍御史。太和三年,軍眾害史憲誠,連聲而呼曰:“得衙內都知兵馬使何端公知 留後,即三軍安矣。”推而立之。朝廷因授進滔左散騎常侍、魏博等州節度觀察處 置等使。為魏帥十餘年,大得民情,累官至司徒、平章事卒。

子弘敬襲其位。朝廷時遣河中帥李執方、滄州帥劉約各遣使勸令歸闕,別俟朝 旨。弘敬不從,竟就加節制。及劉稹反,不時起兵。鎮州王元逵下邢、洺二州,兵 次上黨,弘敬方出師壓境。大中後,宣宗務其姑息,繼加官爵,亦至使相。鹹通初, 卒。子全皞嗣之。朝廷尋降符節,累官亦至同平章事。十一年,為軍人所害。子孫 相繼,四十餘年。

韓允忠,魏州人也。舊名君雄,懿宗改賜今名。父國昌,曆本州右職。會昌中, 從何弘敬破劉稹,以功為貝州刺史、兼御史中丞。以允忠故,累贈兵部尚書。允忠 少仕軍門,繼升裨校。潞州之役,亦與其行。鹹通十一年,何全皞為軍眾所殺,推 允忠為帥。時僖宗為普王,即降詔遙領節度,授允忠左散騎常侍、兼御史中丞,充 節度觀察留後。不數月,轉檢校工部尚書、魏州大都督府長史、充魏博節度觀察等 使。累加至檢校司空、同平章事。乾符元年十一月卒,年六十一。累贈太尉。

子簡,自允忠初授戎帥,便為節度副使。乾符初,累官至檢校工部尚書。允忠 卒,即起復為節度觀察留後。逾月,加檢校右僕射。其後累加至侍中,封昌黎郡王。

賊巢之亂,諸葛爽受其偽命河陽節度使。時僖宗在蜀,寇盜蜂起,簡據有六州, 甲兵強盛,竊懷僭亂之志,且欲啟其封疆,乃舉兵攻河陽,爽棄城而走。簡遂留兵 保守,因北掠邢、洺而歸,遂移軍攻鄆。鄆帥曹全晸出戰,為簡所敗,死之。鄆將 崔君裕收合殘眾,保鄆州。簡進攻其城,半年不下,河陽復為諸葛爽所襲。簡因欲 先討君裕,次及河陽,乃舉兵至鄆,君裕請降。尋移軍復攻河陽,行及新鄉,為爽 軍逆擊,敗之。簡單騎奔回,憂憤。疽發背而卒,時中和元年十一月也。

樂彥禎,魏州人也。父少寂,歷澶、博、貝三州刺史,贈工部尚書。彥禎少為 本州軍校。韓簡之領節旄也,以彥禎為馬步軍都虞候,轉博州刺史。下河陽,走諸 葛爽。有功,遷澶州刺史。簡再討河陽之敗也。彥禎以一軍先歸,魏人遂共立之。 朝廷尋授檢校工部尚書,知魏博留後。俄加戶部尚書,充節度觀察處置等使。中和 四年,累加至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僖宗自蜀回,加開府儀同三司,冊拜司徒。

彥禎志滿驕大,動多不法。一旦征六州之眾,板築羅城,約河門舊堤,周八十 里,月余而畢,人用怨咨。

又其子從訓天資悖逆。王鐸自滑移鎮滄州,過魏郊,從訓見其女妓,利之,先 伏兵於漳南高雞泊,俟鐸之至,圍而害之,掠其所有。時朝廷微弱,不能詰。魏人 素知鐸名望,議者惜之,而罪從訓。從訓又召亡命之徒五百餘輩,出入臥內,號為 “子將”,委以腹心。軍人籍籍,各有異議。從訓聞而忌之,易服遁出,止於近縣。 彥禎因命為六州都指揮使。未幾,又兼相州刺史。到任之後,般輦軍器,取索錢帛, 使人來往,交午塗路,軍府疑貳。

彥禎危憤而卒,眾推都將趙文弁知留後事。從訓自相州領兵三萬餘人至城下, 文弁按兵不出。眾懷疑懼,復害文弁,推羅弘信為帥。弘信以兵出戰,敗之。 從訓招集餘眾,次於洹水。弘信遣將程公佐領兵討擊,大敗之,梟從訓首于軍門, 時文德元年春也。

羅弘信,字德孚,魏州貴鄉人。曾祖秀,祖珍,父讓,皆為本州軍校。弘信少 從戎役,歷事節度使韓簡、樂彥禎。光啟末,彥禎子從訓忌牙軍,出居於外,軍眾 廢彥禎,推趙文弁權主軍州事。眾復以為不便,因推弘信為帥。先是,有鄰人密 謂弘信曰:“某嘗夜遇一白須翁,相告雲,君當為土地主。如是者再三。”弘信竊 異之。及廢文弁,軍人聚呼曰:“孰願為節度使者?”弘信即應之曰:“白須翁 早以命我。”眾乃環而視之,曰:“可也。”由是立之。僖宗聞之,文德元年四月, 詔加工部尚書,權知節度留後。七月,復加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右僕射,充魏 博節度觀察處置等使。龍紀中,加檢校司空、同平章事,封豫章郡公。

乾寧中,硃全忠急攻兗鄆,硃瑄求援於太原。太原發軍,假道於魏,令大將李 存信屯莘縣。存信御軍無法,侵魏之芻牧,弘信不平之。全忠復遣人謂之曰:“太 原志吞河朔,回戈之日,貴道堪憂。”弘信乃托好於汴,出師三萬攻存信,敗之。 太原怒,舉兵攻魏,營於觀音門外。汴將葛從周援之,屯於洹水。李克用子落落時 為鐵林軍使,為從周所擒,乃退歸。自是太原之師,每歲侵擾相、魏,魏人患之。

硃全忠方事兗鄆,懼弘信離貳,每歲時賂遺,必卑辭厚禮答貺。全忠對魏使北 面拜而受之,曰:“六兄比予倍年已上,兄弟之國,安得以常鄰遇之。”弘信以為 厚己,亦推心焉。弘信累官至檢校太師、守侍中、臨清王。光化元年九月卒,年六 十三,贈太師,追封北平王,謚曰莊肅。子威。

威,字端己。文德初,授左散騎常侍,充天雄軍節度副使。自龍紀至乾寧,十 年之中,累加官爵。弘信卒,襲父位為留後,朝廷從而命之。天復末,累加至檢校 太傅、兼侍中、長沙王。天祐初,授檢校太尉、守侍中,進封鄴王,賜號“忠勤宣 力致理功臣”。

魏之牙中軍者,自至德中,田承嗣盜據相、魏、澶、博、衛、貝等六州,召募 軍中子弟置之部下,遂以為號。皆豐給厚賜,不勝驕寵。年代浸遠,父子相襲,親 黨膠固。其凶戾者,強買豪奪,逾法犯令,長吏不能禁。變易主帥,有同兒戲,如 史憲誠、何進滔、韓君雄、樂彥禎,皆為其所立。優獎小不如意,則舉族被害。威 懲其往弊,雖以貨賂姑息,而心銜之。

威嗣世之明年,正月,幽州劉仁恭擁兵十萬,謀亂河朔,進陷貝州,長驅攻魏。 威求援於汴。硃全忠遣將李思安屯於洹水。葛從周自邢、洺引軍入魏。燕將劉守文、 單可及攻汴軍於內黃。思安逆戰,大敗之,乘勝追躡。從周出會掩擊,復敗燕軍, 斬首三萬。三年,威引汴軍攻滄州以報之。自是,威感全忠援助之恩,合從景附。

天祐二年七月十三日夜,牙軍裨校李公佺作亂,威僅以身免。公佺出奔滄州。 自是愈懼,遣使求援於全忠,密謀破之。全忠遣李思安會魏博軍,再攻滄州。全忠 女妻威子廷規,先是卒。全忠遣長直軍校馬嗣勛選兵千人,密於輿中實兵甲入魏, 言助女葬事。三年正月五日,嗣勛至,全忠親率大軍濟河,言視行營於滄景。威欲 因而出迎,至期,即假全忠帳下銳卒入而夾攻之。牙軍頗疑,堅請不出。威恐泄其 事,慰納之。是月十四日夜,率廝養百十輩,與嗣勛合攻之。時宿於牙城者千人, 遲明殺之殆盡;凡八千家,皆破其族。魏軍攻滄州者,在歷亭聞有變,其將史仁遇 擁之,保於高唐。六州之內,皆為讎敵,累月平之。威仕梁數年後卒,年三十四, 位至守太師、兼中書令,贈尚書令,謚曰貞壯。

威性明敏,達於吏道。伏膺儒術,招納文人,聚書至萬卷。每花朝月夕,與賓 佐賦詠,甚有情致。錢塘人羅隱者,有當世詩名,自號“江東生”。威遣使賂遺, 敘其宗姓,推為叔父。隱亦集其詩寄之。威酷嗜其作,目己所為曰《偷江東集》, 凡五卷,今鄴中人士諷詠之。

史臣曰:魏、鎮、燕三鎮,不能制之也久矣。兵強地廣,合從連衡。爵命雖假 於朝廷,群臣自謀於元帥。如史憲誠等五家,其初皆因此而得之,其後亦因此而失 之。蓋不知取之以權,守之以仁,則遠矣。若善繼者,史氏、羅氏之二子有焉,其 余不足觀也。

贊曰:逆取順守,古亦有之。如其逆守,滅亡必隨。史、何、韓、樂,世數盛 衰。足以為鑑,念茲在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