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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九十九

作者:沈昫等

○於休烈 子肅 肅子敖 敖子琮

令狐峘 歸崇敬 子登 登子融

奚 陟 張薦 子又新 希復 希復子讀

蔣乂 子系 伸

柳登 弟冕子璟 沈傳師 子詢

於休烈,河南人也。高祖志寧,貞觀中任左僕射,為十八學士。父默成,沛縣 令,早卒。休烈至性貞愨,機鑒敏悟。自幼好學,善屬文,與會稽賀朝、萬齊融、 延陵包融為文詞之友,齊名一時。舉進士,又應制策登科,授秘書省正字。累遷右 補闕、起居郎、集賢殿學士,轉比部員外郎,郎中。楊國忠輔政,排不附己者,出 為中部郡太守。

值祿山構難,肅宗踐祚,休烈自中部赴行在,擢拜給事中。遷太常少卿,知禮 儀事,兼修國史。肅宗自鳳翔還京,勵精聽受,嘗謂休烈曰:“君舉必書,良史也。 朕有過失,卿書之否?”對曰:“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有德之君,不忘規過, 臣不勝大慶。”時中原盪覆,典章殆盡,無史籍檢尋。休烈奏曰:“《國史》一百 六卷,《開元實錄》四十七卷,起居注並余書三千六百八十二卷,並在興慶宮史館。 京城陷賊後,皆被焚燒。且《國史》、《實錄》,聖朝大典,修撰多時,今並無本。 伏望下御史台推勘史館所由,令府縣招訪。有人別收得《國史》、《實錄》,如送 官司,重加購賞。若是史官收得,仍赦其罪。得一部,超授官資,得一卷賞絹十匹。” 數月之內,唯得一兩卷。前修史官工部侍郎韋述陷賊,入東京,至是以其家藏《國 史》一百一十三卷送於官。

肅宗以太常鐘磬,自隋已來,所傳五音,或有不調,乾元初謂休烈曰:“古者 聖人作樂,以應天地之和,以合陰陽之序,則人不夭扎,物不疵癘。且金石絲竹, 樂之器也。比親享郊廟,每聽懸樂,宮商不備,或鐘磬失度。可盡將鐘磬來,朕當 於內自定。”太常集樂工考試,數日審知差錯,然後令別鑄造磨刻。及事畢,上臨 殿親試考擊,皆合五音,群臣稱慶。

休烈尋轉工部侍郎、修國史,獻《五代帝王論》,帝甚嘉之。宰相李揆矜能忌 賢,以休烈修國史與己齊列,嫉之,奏為國子祭酒,權留史館修撰以下之。休烈恬 然自持,殊不介意。舊儀,元正冬至,百官不於光順門朝賀皇后,乾元元年,張皇 後遂行此禮。休烈奏曰:“《周禮》有命夫朝人主,命婦朝女君。自顯慶已來,則 天皇后始行此禮。其日,命婦又朝光順門,與百官雜處,殊為失禮。”肅宗詔停之。

代宗即位,甄別名品,宰臣元載稱之,乃拜右散騎常侍,依前兼修國史,尋加 禮儀使。遷工部侍郎。又改檢校工部尚書,兼判太常卿事,正拜工部尚書,累封東 海郡公,加金紫光祿大夫。在朝凡三十餘年,歷掌清要,家無提石之蓄。恭儉溫仁, 未嘗以喜慍形於顏色。而親賢下士,推轂後進,雖位崇年高,曾無倦色。篤好墳籍, 手不釋卷,以至於終。大曆七年卒,年八十一。有集十卷行於代。

嗣子益,次子肅,相繼為翰林學士。

是歲春,休烈妻韋氏卒。上以休烈父子儒行著聞,特詔贈韋氏國夫人,葬日給 鹵簿鼓吹。及聞休烈卒,追悼久之,褒贈尚書左僕射,賻絹百匹、布五十端,遣謁 者內常侍吳承倩就私第宣慰。儒者之榮,少有其比。

肅官至給事中。肅子敖。

敖字蹈中,以家世文史盛名。少為時彥所稱,志行修謹。登進士第,釋褐秘書 省校書郎。湖南觀察使楊憑闢為從事;府罷,鳳翔節度使李鄘、鄂岳觀察使呂元膺 相繼辟召。自協律郎、大理評事試監察御史,元和六年,真拜監察御史,轉殿中, 歷倉部司勛二員外、萬年令,拜右司郎中,出為商州刺史。長慶四年,入為吏部郎 中。其年,遷給事中。

昭愍初即位,李逢吉用事,與翰林學士李紳素不葉,遂誣紳以不測之罪,逐於 嶺外。紳同職駕部郎中知制誥龐嚴、司封員外郎知制誥蔣防,坐紳黨左遷信、汀等 州刺史。黜詔下,敖封還詔書。時人以為與嚴相善,訴其非罪,皆曰:“於給事犯 宰執之怒,伸龐、蔣之屈,不亦仁乎?”及駁奏出,乃是論龐嚴貶黜太輕,中外無 不大噱,而逢吉由是獎之。尋轉工部侍郎,遷刑部,出為宣歙觀察使、兼御史中丞。

敖溫裕長者,與物無忤,居官亦未嘗有立。周踐台閣,三為列曹侍郎,謹順自 容而已。太和四年八月卒,年六十六,贈禮部尚書。

四子:球、珪、瑰、琮,皆登進士第。

琮,落拓有大志,雖以門資為吏,久不見用。大中朝,駙馬都尉鄭顥以琮世故, 獨以器度奇之。會有詔於士族中選人才尚公主,衣冠多避之。顥謂琮曰:“子人才 甚佳,但不護細行,為世譽所抑,久而不調,能應此命乎?”琮然之。會李籓知貢 舉,顥托之登第;其年遂升諫列,尚廣德公主,拜駙馬都尉。累踐台閣,揚歷籓府。 乾符中同平章事。

黃寇犯京師,僖宗出幸,琮病不能從。既僭號,起琮為相。琮以疾辭。迫脅不 已,琮曰:“吾病亟矣,死在旦夕。加以唐室親姻,義不受命,死即甘心。”竟為 賊所害,而赦公主。主視琮受禍,謂賊曰:“妾李氏女也,義不獨存,願與於公並 命。”賊不許,公主入室自縊而卒。廣德閨門有禮,鹹通、乾符中譽在人口。於族 內外冠婚喪祭,主必自預行禮,諸婦班而見之,尊卑答勞,鹹有儀法,為時所稱。 珪、球皆至清顯。

令狐峘,德棻之玄孫。登進士第。祿山之亂,隱居南山豹林谷,谷中有亘別 墅。司徒楊綰未仕時,避亂南山,止於峘舍。峘博學,貫通群書,有口辯,綰甚稱 之。及綰為禮部侍郎,修國史,乃引峘入史館。自華原尉拜右拾遺,累遷起居舍人, 皆兼史職,修《玄宗實錄》一百卷、《代宗實錄》四十卷。著述雖勤,屬大亂之後, 起居注亡失,峘纂開元、天寶事,雖得諸家文集,編其詔策,名臣傳記十無三四, 後人以漏落處多,不稱良史。大曆八年,改刑部員外郎。

德宗即位,將厚奉元陵,峘上疏諫曰:

臣聞《傳》曰:“近臣盡規”,《禮記》曰:“事君有犯而無隱”。臣幸偶昌 運,謬參近列,敢竭狂愚,庶裨分寸,伏惟陛下詳察。

臣讀《漢書·劉向傳》,見論王者山陵之誡,良史稱嘆,萬古芬芳。何者?聖 賢之心,勤儉是務,必求諸道,不作無益。故舜葬蒼梧,不變其肆;禹葬會稽,不 改其列。周武葬於畢陌,無丘壠之處;漢文葬於霸陵,因山谷之勢。禹非不忠也, 啟非不順也,周公非不悌也,景帝非不孝也,其奉君親,皆從微薄。昔宋文公始為 厚葬,用蜃炭,益車馬,其臣華元、樂舉,《春秋》書為不臣。秦始皇葬驪山,魚 膏為燈燭,水銀為江海,珍寶之藏,不可勝計,千載非之。宋桓魋為石槨,夫子曰: “不如速朽”。子游問喪具,夫子曰:“稱家之有無”。張釋之對孝文曰:“使其 中無可欲,雖無石槨,又何戚焉?”漢文帝霸陵皆以瓦器,不以金銀為飾。由是觀 之,有德者葬逾薄,無德者葬逾厚,昭然可睹矣!

陛下自臨御天下,聖政日新。進忠去邪,減膳節用,不珍雲物之瑞,不近鷹犬 之娛。有司給物,悉依元估,利於人也。遠方底貢,唯供祀事,薄於己也。故澤州 奏慶雲,詔曰:“以時和為嘉祥”;邕州奏金坑,詔曰:“以不貪為寶”。恭惟聖 慮,無非至理。而獨六月一日制節文雲“應緣山陵制度,務從優厚,當竭帑藏,以 供費用”者,此誠仁孝之德,切於聖衷。伏以尊親之義,貴於合禮。陛下每下明詔, 發德音,皆比蹤唐、虞,超邁周、漢。豈取悅凡常之目,有違賢哲之心,與失德之 君競其奢侈者也?臣又伏讀遺詔曰:“其喪儀制度,務從儉約,不得以金銀錦彩為 飾。”陛下恭順先志,動無違者。若制度優厚,豈顧命之意耶?

伏惟陛下遠覽虞、夏、周、漢之制,深惟夫子、張釋之之誡,虔奉先旨,俯遵 禮經,為萬代法,天下幸甚!今赦書雖已頒行,諸條尚猶未出,此時奉遺制,敷聖 理,固未晚也。伏望速詔有司,悉從古禮。臣聞愚夫之言,明主擇焉。況臣忝職史 官,親逢睿德,恥同華元、樂舉之為不臣也,願以舜、禹之理,紀聖猷也。夙夜懇 迫,不敢不言,抵犯聖明,實憂罪譴。言行身黜,雖死猶生。

優詔答曰:“朕頃議山陵,心方迷謬,忘遵先旨,遂有優厚之文。卿聞見該通, 識度弘遠,深知不可,形於至言。援引古今,依據經禮,非唯中朕之病,抑亦成朕 之躬。免朕獲不子之名,皆卿之力也。敢不聞義而徙,收之桑榆,奉以始終,期無 失墜。古之遺直,何以加焉!”

初,大曆中,劉晏為吏部尚書,楊炎為侍郎,晏用峘判吏部南曹事。峘荷晏之 舉,每分闕,必擇其善者送晏,不善者送炎,炎心不平之。及建中初,亘為禮部 侍郎,炎為宰相,不念舊事。有士子杜封者,故相鴻漸子,求補弘文生。炎嘗出杜 氏門下,托封於峘。峘謂使者曰:“相公誠憐封,欲成一名,乞署封名下一字,峘 得以志之。”炎不意峘賣,即署名托封。峘以炎所署奏論,言宰相迫臣以私,臣若 從之,則負陛下,不從則炎當害臣。德宗出疏問炎,炎具言其事,德宗怒甚,曰: “此奸人,無可奈何!”欲決杖流之,炎苦救解,貶衡州別駕。遷衡州刺史。

貞元中,李泌輔政,召拜右庶子、史館修撰。性既僻異,動失人和。在史館, 與同職孔述睿等爭忿細故,數侵述睿。述睿長者,讓而不爭。無何,泌卒,竇參秉 政,惡其為人,貶吉州別駕。久之,授吉州刺史。

齊映廉察江西,行部過吉州。故事,刺史始見觀察使,皆戎服趨庭致禮;映雖 嘗為宰相,然驟達後進,峘自恃前輩,有以過映,不欲以戎服謁。入告其妻韋氏, 恥抹首趨庭。謂峘曰:“卿自視何如人,白頭走小生前,卿如不以此禮見映,雖黜 死,我亦無恨。”

峘曰“諾”,即以客禮謁之。映雖不言,深以為憾。映至州,奏峘糾前政過失, 鞫之無狀,不宜按部臨人,貶衢州別駕。衢州刺史田敦,峘知舉時進士門生也。初 峘當貢部,放榜日貶逐,與敦不相面。敦聞峘來,喜曰:“始見座主。”迎謁之禮 甚厚。敦月分俸之半以奉峘。峘在衢州殆十年。順宗即位,以秘書少監征,既至而 卒。

元和三年,峘子太僕寺丞丕,始獻峘所撰《代宗實錄》四十卷。初,亘坐李 泌貶,監修國史奏峘所撰實錄一分,請於貶所畢功。至是方奏,以功贈工部尚書。

歸崇敬,字正禮,蘇州吳郡人也。曾祖奧,以崇敬故,追贈秘書監。祖樂,贈 房州刺史。父待聘,亦贈秘書監。

崇敬少勤學,以經業擢第。遭喪哀毀,以孝聞,調授四門助教。天寶末,對策 高第,授左拾遺,改秘書郎。遷起居郎、贊善大夫,兼史館修撰,又加集賢殿校理。 以家貧求為外職,歷同州、潤州長史,會玄宗、肅宗二帝山陵,參掌禮儀,遷主客 員外郎。又兼史館修撰,改膳部郎中。

崇敬以百官朔望朝服褲褶非古,上疏云:“按三代典禮,兩漢史籍,並無褲褶 之制,亦未詳所起之由。隋代已來,始有服者。事不師古,伏請停罷。”從之。

又諫:“東都太廟,不合置木主。謹按典禮,虞主用桑,練主用栗。作桑主則 埋栗主,作栗主則埋桑主,所以神無二主,天無二日,土無二王也。東都太廟,是 則天皇后所建,以置武氏木主。中宗去其主而存其廟,蓋將以備行幸遷都之置也。 且殷人屢遷,前八後五,則前後遷都一十三度,不可每都而別立神主也。議者或云: ‘東都神主已曾虔奉而禮之,豈可一朝廢之乎?’且虞祭則立桑主而虔祀,練祭則 立栗主而埋桑主,豈桑主不曾虔祀而乃埋之?又所闕之主,何須更作?作之不時, 恐非禮也。”

又議云:“每年春秋二時釋奠文宣王,祝板御署訖,北面揖,臣以為禮太重。 謹按《大戴禮》,師尚父授周武王丹書,武王東面而立。今署祝板,伏請準武王東 面之禮,輕重庶得其中。”

時有術士巨彭祖上疏云:“大唐土德,千年合符,請每四季郊祀天地。”詔禮 官儒者議之。崇敬議曰:“按舊禮,立春之日,迎春於東郊,祭青帝。立夏之日, 迎夏於南郊,祭赤帝。先立秋十八日,迎黃靈於中地,祀黃帝。秋、冬各於其方。 黃帝於五行為土王,在四季生於火,故火用事之末而祭之,三季則否。漢、魏、周、 隋,共行此禮。國家土德乘時,亦以每歲六月土王之日,祀黃帝於南郊,以后土配, 所謂合禮。今彭祖請用四季祠祀,多憑緯候之說,且據陰陽之說。事涉不經,恐難 行用。”又議祭五人帝不稱臣云:“太昊五帝,人帝也,於國家即為前後之禮,無 君臣之義。若於人帝而稱臣,則於天帝復何稱也?議者或云:‘五人帝列於《月令》, 分配五時。’則五神、五音、五祀、五蟲、五臭、五穀皆備,以備其時之色數,非 謂別有尊崇也。”又請太祖景皇帝配天,事已具《禮儀志》。自是國典大禮,崇敬 常參議焉。

大曆初,以新羅王卒,授崇敬倉部郎中、兼御史中丞,賜紫金魚袋,充弔祭、 冊立新羅使。至海中流,波濤迅急,舟船壞漏,眾鹹驚駭。舟人請以小艇載崇敬避 禍,崇敬曰:“舟中凡數十百人,我何獨濟?”逡巡,波濤稍息,竟免為害。故事, 使新羅者,至海東多有所求,或攜資帛而往,貿易貨物,規以為利。崇敬一皆絕之, 東夷稱重其德。使還,授國子司業,兼集賢學士。與諸儒官同修《通志》,崇敬知 《禮儀志》,眾稱允當。

時皇太子欲以仲秋之月,於國學行齒胄之禮。崇敬以國學及官名不稱,請改國 學之制,兼更其名,曰:

《禮記·王制》曰,天子學曰“辟雍”。又《五經通義》云:“辟雍,養老教 學之所也。”以形制言之,雍,壅也;辟,璧也,壅水環之,圓如璧形。以義理言 之,辟,明也;雍,和也,言以禮樂明和天下。《禮記》亦謂之澤宮。《射義》云: 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宮。故前代文士,亦呼雲璧池,亦曰璧沼,亦謂之學省。 後漢光武立明堂、辟雍、靈台,謂之三雍宮。至明帝,躬行養老於其中。晉武帝亦 作明堂、辟雍、靈台,親臨辟雍,行鄉飲酒之禮。又別立國子學,以殊士庶。永嘉 南遷,唯有國子學,不立辟雍。北齊立國子寺,隋初亦然。至煬帝大業十三年,改 為國子監。今國家富有四海,聲明文物之盛,唯辟雍獨闕,伏請改國子監為辟雍省。

又以:

祭酒之名,非學官所宜。按《周禮》:“師氏掌以義詔王,教國子。”請改祭 酒為太師氏,位正三品。又司業者,義在《禮記》,雲“樂正司業”。正,長也, 言樂官之長,司主此業。《爾雅》云:“大板謂之業。”按《詩·周頌》:“設業 設虡,崇牙樹羽。”則業是懸鐘磬之栒虡也。今太學既不教樂,於義則無所取,請 改司業一為左師,一為右師,位正四品。

又以:

《五經》六籍,古先哲王致理之式也。國家創業,製取賢之法,立明經,發微 言於眾學,釋回增美,選賢與能。自艱難已來,取人頗易,考試不求其文義,及第 先取於帖經,遂使專門業廢,請益無從,師資禮虧,傳受義絕。今請以《禮記》、 《左傳》為大經;《周禮》、《儀禮》、《毛詩》為中經;《尚書》、《周易》為 小經,各置博士一員。其《公羊》、《穀梁》文疏少,請共準一中經,通置博士一 員。所擇博士,兼通《孝經》、《論語》,依憑章疏,講解分明,注引旁通,問十 得九;兼德行純潔,文詞雅正,儀形規範,可為師表者。令四品以上各舉所知。在 外者給驛,年七十已上者蒲輪。其國子、太學、四門、三館,各立五經博士,品秩 上下,生徒之數,各有差。其舊博士、助教、直講、經直及律館、算館助教,請皆 罷省。

其教授之法,學生至監,謁同業師。其所執贄,脯脩一束、清酒一壺,衫布一 段,其色隨師所服。師出中門,延入與坐,割脩斟酒,三爵而止。乃發篋出經,摳 衣前請。師為依經辨理,略舉一隅,然後就室。每朝、晡二時請益,師亦二時居講 堂,說釋道義,發明大體,兼教以文行忠信之道,示以孝悌睦友之義。旬省月試, 時考歲貢。以生徒及第多少,為博士考課上下。其有不率教,者,則檟楚撲之。國 子不率教者,則申禮部,移為太學。太學之不變者,移之四門。四門之不變者,歸 本州之學。州學之不變者,複本役,終身不齒。雖率教九年而學不成者,亦歸之州 學。

其禮部考試之法,請無帖經,但於所習經中問大義二十,得十八為通;兼《論 語》、《孝經》各問十得八,兼讀所問文注義疏,必令通熟者為一通。又於本經問 時務策三道,通二為及第。其中有孝行聞於鄉閭者,舉解具言於習業之下。省試之 日,觀其所實,義少兩道,亦請兼收。其天下鄉貢,亦如之。習業考試,並以明經 為名。得第者,授官之資與進士同。若此,則教義日深,而禮讓興;禮讓興,則強 不犯弱,眾不暴寡。此由太學而來者也。

詔下尚書集百僚定議以聞。議者以為省者,禁也,非外司所宜名。《周禮》代 掌其職者曰氏,國學非代官,不宜曰太師氏。其餘大抵以習俗既久,重難改作,其 事不行。

會國學胥吏以餐錢差舛,御史台按問,坐貶饒州司馬。建中初,又拜國子司業。 尋選為翰林學士,遷左散騎常侍,加銀青光祿大夫。尋兼普王元帥參謀,累加光祿 大夫。以兩河叛渙之徒初稟朝命,令崇敬以本官兼御史大夫持節宣慰,奉使稱旨。 及還,上表請歸拜墓,許之,賜以繒帛,儒者榮之。尋加特進、檢校戶部尚書,遷 工部尚書,並依前翰林學士,充皇太子侍讀。累表辭,以年老乞骸骨,改兵部尚書 致仕。貞元十五年卒,時年八十,廢朝一日,贈左僕射。子登嗣。

登,字沖之。雅實弘厚,事紀母以孝稱。大曆七年,舉孝廉高第,補四門助教。 貞元初,復登賢良科,自美原尉拜右拾遺。時裴延齡以奸佞有恩,欲為相,諫議大 夫陽城上疏切直,德宗赫怒。右補闕熊執易等亦以危言忤旨。初執易草疏成,示登, 登愕然曰:“願寄一名。雷電之下,安忍令足下獨當!”自是同列切諫。登每聯署 其奏,無所迴避,時人稱重。轉右補闕、起居舍人,三任十五年。同列嘗出其下者, 多以馳騖至顯官,而登與右拾遺蔣武,退然自守,不以淹速介意。後遷兵部員外郎, 充皇子侍讀,尋加史館修撰。

順宗初,以東朝舊恩,超拜給事中,鏇賜金紫,仍錫衫笏焉。遷工部侍郎。與 孟簡、劉伯芻、蕭俛受詔同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又為東宮及諸王侍讀,獻 《龍樓箴》以諷。久之,改左散騎常侍。因中謝,憲宗問時所切,登以納諫為對, 時論美之。轉兵部侍郎,兼判國子祭酒事,遷工部尚書。元和十五年卒,年六十七, 贈太子少保。

登有文學,工草隸。寬博容物。嘗使僮飼馬,馬蹄踶,僮怒,擊折馬足,登知 而不責。晚年頗好服食,有饋金石之藥者,且雲先嘗之矣,登服之不疑。藥發毒幾 死,方訊雲未之嘗;他人為之怒,登視之無慍色。常慕陸象先之為人,議者亦以為 近之。子融嗣。

融,進士擢第,自監察拾遺入省,拜工部員外郎,遷考功員外。六年,轉工部 郎中,充翰林學士。八年,正拜舍人。九年,轉戶部侍郎。開成元年,兼御史中丞。 湖南觀察使盧周仁違敕進羨餘錢十萬貫。融奏曰:“天下一家,何非君土?中外財 賦,皆陛下府庫也。周仁輒陳小利,妄設異端,言南方火災,恐成灰燼,進於京國, 姑徇私誠。入財貨以希恩,待朝廷而何淺!臣恐天下放效,以羨餘為名,因緣刻剝, 生人受弊。周仁請行重責,以例列籓。其所進錢,請還湖南,代貧下租稅。”詔周 仁所進於河陰院收貯,以備水旱。金部員外郎韓益判度支案,子弟受人賂三千餘貫, 半是擬贓。上問融曰:“韓益所犯,與盧元中、姚康孰甚?”對曰:“元中與康枉 破官錢三萬餘貫,益所取受人事,比之殊輕。”乃貶梧州司戶。

尋遷京兆尹。時府司物力不充,特敕賜錢五萬貫;府司以所賜之半還司農寺菜 錢,融因對言之。上以融學家,因問“‘蔬糲’字有賴音,何也?‘糲’是飯之極 粗者耶?”融以義類對之。時兩公主出降,府司供帳事殷,又俯近上巳,曲江賜宴 奏請改日。上曰:“去年重陽,取九月十九日,未失重陽之意,今改取十三日可也。” 既而李固言作相,素不悅融,罷尹。月余,授秘書監。俄而固言罷,楊嗣復輔政, 以融權知兵部侍郎。一年內拜吏部。三年檢校禮部尚書、興元尹、兼御史大夫,充 山南西道節度使。

融子仁晦、仁翰、仁憲、仁召、仁澤,皆登進士第。鹹通中並至達官。

奚陟,字殷卿,亳州人也。祖翰繹,天寶中弋陽郡太守。陟少好讀書,登進士 第,又登制舉文詞清麗科,授弘文館校書,尋拜大理評事。佐入吐蕃使,不行,授 左拾遺。丁父母憂,哀毀過禮,親朋愍之。車駕幸興元,召拜起居郎、翰林學士。 辭以疾病,久不赴職,改太子司議郎。歷金部、吏部員外郎、左司郎中,彌綸省闥。 又累奉使,皆稱旨。

貞元八年,擢拜中書舍人。是歲,江南、淮西大雨為災,令陟勞問巡慰,所在 人安悅之。中書省故事,姑息胥徒,以常在宰相左右也,陟皆以公道處之。先是右 省雜給,率分等第,皆據職田頃畝,即主書所受與右史等。陟乃約以料錢為率,自 是主書所得減拾遺。時中書令李晟所請紙筆雜給,皆不受;但告雜事舍人,令且貯 之,他日便悉以遺舍人。前例,雜事舍人自攜私入,陟以所得均分省內官。又躬親 庶務,下至園蔬,皆悉自點閱,人以為難,陟處之無倦。遷刑部侍郎。

裴延齡惡京兆尹李充有能政,專意陷害之,誣奏充結陸贄,數厚賂遺金帛。充 既貶官,又奏充比者妄破用京兆府錢穀至多,請令比部勾覆,以比部郎中崔元翰陷 充,怨惡贄也。詔許之。元翰曲附延齡,劾治府史。府史到者,雖無過犯,皆笞決 以立威,時論喧然。陟乃躬自閱視府案,具得其實,奏言:“據度支奏,京兆府貞 元九年兩稅及已前諸色羨餘錢,共六十八萬餘貫,李充並妄破用。今所勾勘,一千 二百貫已來是諸縣供館驛加破,及在諸色人戶腹內合收,其斛斗共三十二萬石,唯 三百餘石諸色輸納所由欠折,其餘並是準敕及度支符牒,給用已盡。”陟之寬平守 法,多如此類。元翰既不遂其志,因此憤恚而卒。

陟尋以本官知吏部選事,銓綜平允,有能名,遷吏部侍郎。所蒞之官,時以為 稱職。貞元十五年卒,年五十五,贈禮部尚書。

張薦,字孝舉,深州陸澤人。祖翾,字文成,聰警絕綸,書無不覽。為兒童時, 夢紫色大鳥,五彩成文,降於家庭。其祖謂之曰:“五色赤文,鳳也;紫文,趯翾 也,為鳳之佐,吾兒當以文章瑞於明廷。”因以為名字。初登進士第,對策尤工, 考功員外郎謇味道賞之曰:“如此生,天下無雙矣!”調授岐王府參軍。又應下筆 成章及才高位下、詞標文苑等科。翾凡應八舉,皆登甲科。再授長安尉,遷鴻臚丞。 凡四參選,判策為銓府之最。員外郎員半千謂人曰:“張子之文如青錢,萬簡萬中, 未聞退時。”時流重之,目為“青錢學士”。然性褊躁,不持士行,尤為端士所惡, 姚崇甚薄之。開元初,澄正風俗,翾為御史李全交所糾,言翾語多譏刺,時坐貶嶺 南。刑部尚書李日知奏論,乃追敕移於近處。開元中,入為司門員外郎卒。翾下筆 敏速,著述尤多,言頗詼諧。是時天下知名,無賢不肖,皆記誦其文。天后朝,中 使馬仙童陷默啜,默啜謂仙童曰:“張文成在否?”曰:“近自御史貶官。”默啜 曰:“國有此人而不用,漢無能為也。”新羅、日本東夷諸蕃,尤重其文,每遣使 入朝,必重出金貝以購其文,其才名遠播如此。

薦少精史傳,顏真卿一見嘆賞之。天寶中,浙西觀察使李涵表薦其才可當史任, 乃詔授左司御率府兵曹參軍。既至闕下,以母老疾,竟不拜命。母喪闋,禮部侍郎 於邵舉前事以聞,召充史館修撰,兼陽翟尉。硃泚之亂,變姓名伏匿城中,因著 《史遁先生傳》。德宗還宮,擢拜左拾遺。貞元元年冬,上親郊。時初克復,簿籍 多失,禮文錯亂,乃以薦為太常博士,參典禮儀。四年,回紇和親,以檢校右僕射、 刑部尚書關播充使,送鹹安公主入蕃,以薦為判官,轉殿中侍御史。使還,轉工部 員外郎,改戶部本司郎中。十一年,拜諫議大夫,仍充中館修撰。

時裴延齡恃寵,譖毀士大夫。薦欲上書論之,屢揚言未果。延齡聞之怒,奏曰: “諫官論朝政得失,史官書人君善惡,則領史職者不宜兼諫議。”德宗以為然。薦 為諫議月余,改秘書少監。延齡排擯不已,會差使冊回紇毗伽懷信可汗及弔祭,乃 命薦兼御史中丞,入回紇。二十年,吐蕃贊普死,以薦為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 充入吐蕃弔祭使。涉蕃界二千餘里,至赤嶺東被病,歿於紇壁驛,吐蕃傳其柩以歸。 順宗即位,凶問至,詔贈禮部尚書。

薦自拾遺至侍郎,僅二十年,皆兼史館修撰。三使絕域,皆兼憲職。以博洽多 能,敏於占對被選。有文集三十卷,及所撰《五服圖》、《宰輔略》、《靈怪集》、 《江左寓居錄》等,並傳於時。子又新、希復,皆登進士第。

又新,幼工文,善於傅會。長慶中,宰相李逢吉用事,翰林學士李紳深為穆宗 所寵,逢吉惡之;求朝臣中兇險敢言者掎摭紳陰事,俾暴揚於搢紳間。又新與拾遺 李續之、劉棲楚,尤蒙逢吉睠待,指為鷹犬。穆宗崩,昭愍初即位,又新等構紳, 敗端州司馬,朝臣表賀,又至中書賀宰相。及門,門者止之曰:“請少留,緣張補 闕在齋內與相公談。”俄而又新揮汗而出,旅揖群官曰:“端溪之事,又新不敢多 讓。”人皆辟易憚之。與續之等七人,時號“八關十六子”。

寶曆三年,逢吉出為山南東道節度使,請又新為副使,李續之為行軍司馬。逢 吉為宰相時,用門下省主事田伾。伾犯贓亡命,逢吉保之於外。及罷相,裴度發其 事,逢吉坐罰俸。又詔曰:“朕在億兆人之上,不令而人化,不言而人信者,法也。 法行則君主重,法廢則朝廷輕。田伾常掛亡命之章,偷請養賢之祿,跡在搜捕,公 行人間,而更冒選吏曹,顯擬郡佐。及黃樞覆驗,烏府追擒,證逮皆明,奸狀盡得。 三移憲牒,一無申陳。眾狀滿前,群議溢耳,終則步健不至,琅璫空來。蔑視紀綱, 頗同侮謔,顧茲參畫,負我上台。閱視連名,伊爾二子,又新可汀州刺史,李續之 可涪州刺史。”及逢吉致仕,李訓用事,復召二子為尚書郎。訓貶,復貶而卒。

希復子讀,登進士第,有俊才。累官至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典貢舉,時稱得 士。位終尚書左丞。

蔣乂,字德源,常州義興人也。祖瑰,太子洗馬,開元中弘文館學士。 父將明, 累遷至左司郎中、國子司業、集賢殿學士、副知院事,代為名儒。而乂, 史官吳兢 之外孫,以外舍富墳史,幼便記覽不倦。七歲時,誦庾信《哀江南賦》,數遍而成 誦在口,以聰悟強力,聞於親黨間。弱冠博通群籍,而史才尤長。其父在集賢時, 以兵亂之後,圖籍溷雜,乃白執政,請攜乂入院,令整比之。宰相張鎰見而奇之, 乃署為集賢小職。乂編次逾年,於亂中勒成部帙,得二萬餘卷,再遷王屋尉,充太 常禮院修撰。貞元九年,轉右拾遺,充史館修撰。

十三年,以故河中節度使張茂昭弟光祿少卿同正茂宗尚義章公主,茂宗方居母 喪,有詔起復雲麾將軍成禮。詔下,乂上疏諫曰:“墨縗之禮,本緣金革。從古已 來,未有駙馬起復尚主者。既乖典禮,且違人情,切恐不可。”上令中使宣諭云: “茂宗母臨亡有請,重違其心。”乂又拜疏,辭逾激切。德宗於延英特召入對,上 曰:“卿所言,古禮也。朕聞如今人家,往往有借吉為婚嫁者,卿何苦固執?”對 曰:“臣聞里俗有不甚知禮法者,或女居父母服內,家既貧匱,旁無至親,即有借 吉以就禮者。男子借吉而娶,臣未嘗聞之。況陛下臨御已來,每事憲章典禮。建中 年郡縣主出降,皆詔有司依禮,不用俗儀,天下慶戴。忽今駙馬起復成禮,實恐驚 駭物聽。臣或聞公主年甚幼小,即更俟一年出降,時既未失,且合禮經,實天下幸 甚!”上曰:“卿言甚善,更俟商量。”俄而韋彤、裴堪諫疏繼入,上不悅,促令 奉行前詔,然上心頗重乂。

上嘗登凌煙閣,見左壁頹剝,文字殘缺,每行僅有三五字,命錄之以問宰臣。 宰臣遽受宣,無以對;即令召乂至,對曰:“此聖歷中《侍臣圖贊》,臣皆記憶。” 即於御前口誦,以補其缺,不失一字。上嘆曰:“虞世南暗寫《列女傳》,無以加 也。”十八年,遷起居舍人,轉司勛員外郎,皆兼史職。時集賢學士甚眾,會詔問 神策軍建置之由。相府討求,不知所出,諸學士悉不能對,乃訪於乂。乂徵引根源, 事甚詳悉,宰臣高郢、鄭珣瑜相對曰:“集賢有人矣!”翌日,詔兼判集賢院事。 父子代為學士,儒者榮之。時順宗祔廟,將行祧遷之禮,詔公卿議。鹹云:“中宗 中興之主,不當遷。”乂建議云:“中宗既正位柩前,乃受母后篡奪,五王翼戴, 方復大業。此乃由我失之,因人得之,止可同於返正,不得號為中興。”群議紛然, 竟依乂所執。

元和二年,遷兵部郎中。與許孟容、韋貫之等受詔刪定製敕,成三十卷,奏行 用。改秘書少監,復兼史館修撰。尋奉詔與獨孤郁、韋處厚同修《德宗實錄》。五 年,書成奏御,以功拜右諫議大夫。明年監修國史裴垍罷相,李吉甫再入,以乂垍 之修撰,改授太常少卿。久之,遷秘書監。

乂性樸直,不能事人,或遇權臣專政,輒數歲不遷官。在朝垂三十年,前後每 有大政事、大議論,宰執不能裁決者,必召以咨訪。乂徵引典故,以參時事,多合 其宜,然亦以此自滯。而好學不倦,老而彌篤,雖甚寒暑,手不釋卷。旁通百家, 尤精歷代沿革。家藏書一萬五千卷。本名武,因憲宗召對,奏曰,“陛下已誅群寇, 偃武修文,臣名於義未允,請改名乂。”上忻然從之。時帝方用兵兩河,乂亦因此 諷諭耳。乂居史任二十年,所著《大唐宰輔錄》七十卷、《凌煙閣功臣》、《秦府 十八學士》、《史臣》等傳四十卷。長慶元年卒,年七十五,贈禮部尚書,謚曰懿。 子系、伸、偕、仙、佶。

系,太和初授昭應尉,直史館。二年,拜右拾遺、史館修撰,典實有父風。與 同職沈傳師、鄭浣、陳夷行、李漢等受詔撰《憲宗實錄》。四年,書成奏御,轉尚 書工部員外,遷本司郎中,仍兼史職。宰相宋申錫為北軍羅織,罪在不測,系與諫 官崔玄亮泣諫於玉階之下,申錫亦減死,時論稱之。開成中,轉諫議大夫。武宗朝, 李德裕用事,惡李漢,以系與漢僚婿,出為桂管都護御觀察使。中宗即位,征拜給 事中、集賢殿學士、判院事。轉吏部侍郎,改左丞。出為興元節度使,入為刑部尚 書。俄檢校戶部尚書、鳳翔尹,充鳳翔隴節度使,入為兵部尚書。以弟伸為丞相, 懇辭朝秩,檢校尚書左僕射、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封淮陽縣開國公,食邑 五百戶。

伸,登進士第,歷佐使府。大中初入朝,右補闕、史館修撰,轉中書舍人,召 入翰林為學士。自員外郎中,至戶部侍郎、學士承旨,轉兵部侍郎。大中末,中書 侍郎、平章事。

仙、佶,皆至刺史。

偕,有史才,以父任歷官左拾遺、史館修撰,轉補闕。鹹通中,與同職盧耽、 牛叢等受詔修《文宗實錄》。

蔣氏世以儒史稱,不以文藻為事,唯伸及系子兆有文才,登進士第,然不為文 士所譽。與柳氏、沈氏父子相繼修國史實錄,時推良史,京師雲《蔣氏日曆》,士 族靡不家藏焉。

柳登,字成伯,河東人。父芳,肅宗朝史官,與同職韋述受詔添修吳兢所撰 《國史》;殺青未竟而述亡,芳緒述凡例,勒成《國史》一百三十卷。上自高祖, 下止乾元,而敘天寶後事,絕無倫類,取捨非工,不為史氏所稱。然芳勤於記注, 含毫罔倦。屬安、史亂離,國史散落,編綴所聞,率多闕漏。上元中坐事徙黔中, 遇內官高力士亦貶巫州,遇諸途。芳以所疑禁中事,咨於力士。力士說開元、天寶 中時政事,芳隨口志之。又以《國史》已成,經於奏御,不可復改,乃別撰《唐歷》 四十卷,以力士所傳,載於年曆之下。芳自永寧尉、直史館,轉拾遺、補闕、員外 郎,皆居史任,位終右司郎中、集賢學士。

登少嗜學,與弟冕鹹以該博著稱。登年六十餘,方從宦遊,累遷至膳部郎中。 元和初,為大理少卿,與刑部侍郎許孟容等七人,奉詔刪定開元已後敕格。再遷右 庶子,以衰病改秘書監,不拜,授右散騎常侍致仕。長慶二年卒,時九十餘,輟朝 一日,贈工部尚書。弟冕。

冕,文史兼該,長於吏職。貞元初,為太常博士。二年,昭德王皇后之喪,論 皇太子服紀。左補闕穆質請依禮周期而除,冕與同職張薦等奏議曰:

準《開元禮》,子為母齊衰三年,此王公已下服紀。皇太子為皇后喪服,國禮 無聞。昔晉武帝元皇后崩,其時亦疑太子所服。杜元凱奏議曰:“古者天子三年之 喪,既葬除服。魏氏革命,亦以既葬為節。故天子諸侯之禮,嘗已具矣,惡其害己 而削去其節。今其存者唯《士喪禮》一篇,戴勝之記錯雜其內,亦難以取正。皇太 子配二尊,與國為體,固宜卒哭而除服。”於是山濤、魏舒並同其議,晉朝從之。 歷代遵行,垂之不朽。

臣謹按實錄,文德皇后以貞觀十年九月崩,十一月葬,至十一年正月,除晉王, 治為并州都督。晉王即高宗在籓所封,文德皇后幼子,據其命官,當已除之義也。 今請皇太子依魏、晉故事,為大行皇后喪服,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喪 終制,庶存厭降之禮。

事下中書,宰臣召問禮官曰:“《語》云:‘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 今豈可令皇太子衰服侍膳,至於既葬乎?準令,群臣齊衰,給假三十日即公除。約 於此制,更審議之。”張薦曰:“請依宋、齊間皇后為父母服三十日公除例,為皇 太子喪服之節。”三十日公除詣於正內,則服墨慘,歸至本院,衰麻如故。穆質曰: “杜元凱既葬除服之論,不足為法。臣愚以為遵三年之制則太重,從三十日之變太 輕,唯行古之道,以周年為定。”詔宰臣與禮官定可否。宰臣以穆質所奏問博士, 冕對曰:“準《禮》,三年喪,無貴賤一也。豈有以父母貴賤而差降喪服之節乎? 且《禮》有公門脫齊衰,《開元禮》皇后為父母服十三月,其稟朝旨,十三日而除; 皇太子為外祖父母服五月,其從朝旨,則五日而除。所以然者,恐喪服侍奉,有傷 至尊之意也。故從權制,昭著國章,公門脫衰,義亦在此,豈皆為金革乎?皇太子 今若抑哀,公除墨慘朝覲,歸至本院,依舊衰麻,酌於變通,庶可傳繼。”宰臣然 其議,遂命太常卿鄭叔則草奏,以冕議為是。而穆質堅執前義,請依古禮,不妨太 子墨衰於內也。宰臣齊映、劉滋參酌群議,請依叔則之議,制從之。及董晉為太常 卿,德宗謂之曰:“皇太子所行周服,非朕本意,有諫官橫論之。今熟計之,即禮 官請依魏、晉故事,斯甚折衷。”明年冬,上以太子久在喪,合至正月晦受吉服, 欲以其年十一月釋衰麻,以及新正稱慶。有司皆論不可,乃止。

六年十一月,上親行郊享。上重慎祀典,每事依禮。時冕為吏部郎中,攝太常 博士,與司封郎中徐岱、倉部郎中陸質、工部郎中張薦,皆攝禮官,同修郊祀儀注, 以備顧問。初,詔以皇太子亞獻終獻,當受誓戒否,冕對曰:“準《開元禮》有之, 然誓詞雲‘不供其職,國有常刑’,今太子受誓,請改雲‘各揚其職,肅奉常儀’。” 上又問升郊廟去劍履,及象劍尺寸之度,祝文輕重之宜,冕據禮經沿革聞奏,上甚 嘉之。

冕言事頗切,執政不便之,出為婺州刺史。十三年,兼御史中丞、福州刺史, 充福建都團練觀察使。冕在福州,奏置萬安監牧,於泉州界置群牧五,悉索部內馬 五千七百匹、驢騾牛八百頭、羊三千口,以為監牧之資。人情大擾,期年,無所滋 息,詔罷之。以政無狀,詔以閻濟美代歸而卒。子璟,登進士第,亦以著述知名。

璟,寶曆初登進士第,三遷監察御史。時郊廟告祭,差攝三公行事,多以雜品; 璟時監察,奏曰:“準開元二十三年敕,宗廟大祠,宜差左右丞相、嗣王、特進、 少保、少傅、尚書、賓客、御史大夫。又二十五年敕,太廟五享,差丞相、師傅、 尚書、嗣、郡王通攝,余司不在差限。又元和四年敕,太廟告祭攝官,太尉以宰相 充,其攝司空、司徒,以僕射、尚書、師傅充,余司不在差限。比來吏部因循,不 守前後敕文,用人稍輕。請自今年冬季,勒吏部準開元、元和敕例差官。”從之。 再遷度支員外郎,轉吏部。開成初,換庫部員外郎、知制誥,尋以本官充翰林學士。

初,璟祖芳精於譜學,永泰中按宗正譜牒,自武德已來宗枝昭穆相承,撰皇室 譜二十卷,號曰《永泰新譜》,自後無人修續。

璟因召對,言及圖譜事,文宗曰:“卿祖嘗為皇家圖譜,朕昨觀之,甚為詳悉。 卿檢永泰後試修續之。”璟依芳舊式,續德宗後事,成十卷,以附前譜,仍詔戶部 供紙筆廚料。五年,拜中書舍人充職。武宗朝,轉禮部侍郎,再司貢籍,時號得人。 子韜亦以進士擢第。

沈傳師,字子言,吳人。父既濟,博通群籍,史筆尤工,吏部侍郎楊炎見而稱 之。建中初,炎為宰相,薦既濟才堪史任,召拜左拾遺、史館修撰。既濟以吳兢撰 《國史》,以則天事立本紀,奏議非之曰:

史氏之作,本乎懲勸,以正君臣,以維家邦。前端千古,後法萬代,使其生不 敢差,死不妄懼。緯人倫而經世道,為百王準的;不止屬辭比事,以日系月而已。 故善惡之道,在乎勸誡;勸誡之柄,存乎褒貶。是以《春秋》之義,尊卑輕重升降, 幾微仿佛,雖一字二字,必有微旨存焉。況鴻名大統,其可以貸乎?

伏以則天皇后,初以聰明睿哲,內輔時政,厥功茂矣。及弘道之際,孝和以長 君嗣位,而太后以專制臨朝;俄又廢帝,或幽或徙。既而握圖稱籙,移運革名,牝 司燕啄之蹤,難乎備述。其後五王建策,皇運復興,議名之際,得無降損。必將義 以親隱,禮從國諱,苟不及損,當如其常,安可橫絕彝典,超居帝籍?昔仲尼有言, 必也正名,故夏、殷二代為帝者三十世矣,而周人通名之曰王;吳、楚、越之君為 王者百餘年,而《春秋》書之為子。蓋高下自乎彼,而是非稽乎我。過者抑之,不 及者援之,不為弱減,不為僭奪。握中持平,不振不傾,使其求不可得,而蓋不可 掩,斯古君子所以慎其名也。

夫則天體自坤順,位居乾極,以柔乘剛,天紀倒張,進以強有,退非德讓。今 史臣追書,當稱之太后,不宜曰“上”。孝和雖迫母后之命,降居籓邸,而體元繼 代,本吾君也,史臣追書,宜稱曰“皇帝”,不宜曰“廬陵王”。睿宗在景龍已前, 天命未集,徒稟後制,假臨大寶,於倫非次,於義無名,史臣書之,宜曰“相王”, 未宜曰“帝”。若以得失既往,遂而不舉,則是非褒貶,安所辨正,載筆執簡,謂 之何哉?則天廢國家歷數,用周正朔,廢國家太廟,立周七廟。鼎命革矣,徽號易 矣,旂裳服色,既已殊矣!今安得以周氏年曆而列為《唐書》帝紀?征諸禮經,是 謂亂名。且孝和繼天踐祚,在太后之前,而敘年制紀,居太后之下;方之躋僖。是 謂不智,詳今考古,並未為可。

或曰:班、馬良史也,編述漢事,立高后以續帝載,豈有非之者乎?答曰:昔 高后稱制,因其曠嗣,獨有分王諸呂,負於漢約,無遷鼎革命之甚。況其時孝惠已 歿,孝文在下,宮中二子,非劉氏種,不紀呂后,將紀誰焉?雖雲其然,議者猶為 不可,況遷鼎革命者乎?

或曰:若天后不紀,帝緒缺矣,則二十二年行事,何所系乎?曰:孝和以始年 登大位,以季年復舊業,雖尊名中奪,而天命未改,足以首事,足以表年,何所拘 閡,裂為二紀?昔魯昭之出也,《春秋》歲書其居,曰“公在乾侯”。且君在,雖 失位,不敢廢也。今請並《天后紀》合《孝和紀》,每於歲首,必書孝和所在以統 之,書曰某年春正月,皇帝在房陵,太后行某事,改某制云云。則紀稱孝和,而事 述太后,俾名不失正,而禮不違常;名禮兩得,人無間矣!其姓氏名諱,入宮之由, 歷位之資,才藝智略,年辰崩葬,別纂錄入《皇后傳》,列於廢后王庶人之下,題 其篇曰“則天順聖武后”雲。

事雖不行,而史氏稱之。

德宗初即位,銳於求理。建中二年夏,敕中書、門下兩省,分置待詔官三十員, 以見官前任及同正試攝九品已上,擇文學理道、韜鈐法度之深者為之,各準品秩給 俸錢,廩餼、乾力、什器、館宇之設,以公錢為之本,收息以贍用。物論以為兩省 皆名侍臣,足備顧問,無勞別置冗員。既濟上疏論之曰:

臣伏以陛下今日之理,患在官煩,不患員少;患在不問,不患無人。且中書、 門下兩省常侍、諫議、補闕、拾遺,總四十員,及常參待制之官,日有兩人,皆備 顧問,亦不少矣。中有二十一員,尚闕人未充,他司缺職,累倍其數。陛下若謂見 官非才,不足與議,則當選求能者,以代其人。若欲務廣聰明,畢收淹滯,則當擇 其可者,先補缺員。則朝無曠官,俸不徒費。且夫置錢息利,是有司權宜,非陛下 經理之法。今官三十員,皆給俸錢,乾力及廚廩什器、建造宇,約計一月不減百 萬,以他司息例準之,當以錢二千萬為之本,方獲百萬之利。若均本配人,當復除 二百戶,或許其入流。反覆計之,所損滋甚。當今關輔大病,皆為百司息錢,傷人 破產,積於府縣。實思改革,以正本源。又臣嘗計天下財賦耗篸之大者,唯二事焉: 最多者兵資,次多者官俸。其餘雜費,十不當二事之一。所以黎人重困,杼軸猶空。 方期緝熙,必藉裁減。今四方形勢,兵罷未得,資費之廣,蓋非獲已。陛下躬行儉 約,節用愛人,豈俾閒官,復為冗食?籍舊而置,猶可省也,若之何加焉?陛下必 以制出不可改,請重難慎擇,遷延寢罷。

其事竟不得行。既而楊炎譴逐,既濟坐貶處州司戶。後復入朝,位終禮部員外 郎。

傳師擢進士,登制科乙第,授太子校書郎、鄠縣尉,直史館,轉左拾遺、左補 闕,併兼史職。遷司門員外郎、知制誥,召充翰林學士。歷司勛、兵部郎中,遷中 書舍人。性恬退無競,時翰林未有承旨,次當傳師為之,固稱疾,宣召不起,乞以 本官兼史職。俄兼御史中丞,出為潭州刺史、湖南觀察使。入為尚書右丞。出為洪 州刺史、江南西道觀察使,轉宣州刺史、宣歙池觀察使。入為吏部侍郎。太和元年 卒,年五十九,贈吏部尚書。

初,傳師父既濟撰《建中實錄》十卷,為時所稱。傳師在史館,預修《憲宗實 錄》未成,廉察湖南,特詔齎一分史稿,成於理所。

有子樞、詢,皆登進士第。

詢歷清顯,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禮部侍郎。鹹通中,檢校戶部尚書、潞州長 史、昭義節度使。為政簡易,性本恬和。奴歸秦者,通詢侍者,詢將戮之未果;奴 結牙將為亂,夜攻府第,詢舉家遇害。

史臣曰:前代以史為學者,率不偶於時,多罹放逐,其故何哉?誠以褒貶是非 在於手,賢愚輕重系乎言,君子道微,俗多忌諱,一言切己,嫉之如仇。所以峘、 薦坎壈於仕塗,沈、柳不登於顯貫,後之載筆執簡者,可以為之痛心!道在必伸, 物不終否,子孫藉其餘祐,多至公卿者,蓋有天道存焉!

贊曰:褒貶以言,孔道是模。誅亂以筆,亦有董狐。邦家大典,班、馬何辜? 懲惡勸善,史不可無。

部分譯文

於休烈,河南人氏。高祖于志寧,貞觀年間任左僕射,為十八學士之一。父於默成,任沛縣令,早逝。於休烈天性忠誠,機警聰慧。自幼好學,善做文章,與會稽賀朝、萬齊融及延陵包融為文詞朋友,一時都很著名。應舉進士,又應制策考試登科,授秘書省正字之職。屢次升遷至右補闕、起居郎、集賢殿學士,調任比部員外郎、郎中。楊國忠任宰相時,排擠不依附自己的人,於休烈被調出京師任中部郡太守。

時值安祿山叛亂,肅宗即位,於休烈自中部奔赴皇上行宮,被擢升拜給事中。又調任太常少卿,知禮儀事,兼修國史。肅宗自鳳翔還京,振作精神,聽納諫議,曾對於休烈說道:“君主的一舉一動必定記錄,是傑出的史官。如果朕有過失,卿是否要記錄?”於休烈回答道:“禹、湯能批評自己的過失,因此勃然興盛。有德行的君主,不忘規勸己身過失,臣極力慶賀不已。”此時中原動盪顛覆,典章喪失殆盡,無史籍文獻可供檢尋。於休烈啟奏道:“《國史》一百零六卷,《開元實錄》四十七卷,《起居注》連同其他書籍三千六百八十二卷,一併收藏在興慶宮史館。京城被賊攻陷後,盡遭焚燒。而且《國史》、《實錄》,皆聖朝重大典籍,編撰已久,如今並無刻本。伏望下詔御史台查勘史館藏書之來源,令府縣徵收尋訪。有人從別處收得《國史》、《實錄》,如送交官府,重金收購併賞賜。若是史官收得,則赦免其瀆職之罪。得一部者越級授給官位,得一卷者賞絹十匹。”數月之內,僅收得一兩卷。前任編修史官工部侍郎韋述陷入賊中,滯留東京,到這時便將其家所藏《國史》一百一十三卷呈送官府。

肅宗因太常寺鐘磬自隋代以來,所傳送五音,有時不協調,乾元初年對於休烈說:“古時聖人創作演奏音樂,用以應合天地之和諧、陰陽之順序,則人不夭折,物不疵癘。而金石絲竹,是演奏音樂的器具。近來親自祀郊廟,每聽懸樂演奏,皆覺宮商五音不全,有時鐘磬之音失調。可盡將鐘磬送來,朕當在宮內親自校正。”太常寺集合樂工檢驗調試數日,審察了解樂器之差錯,然後命人重新鑄造磨刻。及至製作完畢,皇上臨殿親自試驗敲擊,皆合於五音,群臣稱賀。

於休烈隨即調任工部侍郎、修國史,進獻《五代帝王論》,皇上甚為稱讚。宰相李揆恃才自誇而嫉妒賢能,因於休烈修撰國史與自己平列,便嫉恨他,奏請他任國子祭酒,暫且留在史館從事修撰以貶低他。於休烈安然自處,毫不介意。傳統禮儀,改元之初年冬至,百官不在光順門朝賀皇后,乾元元年(758),張皇后要行接受百官朝賀之禮。於休烈奏道:“《周禮》有受封之男子朝拜人主、受封之婦人朝拜女君的規定。自顯慶以來,則天皇后開始實行這一禮儀。當天,命婦又朝拜於光順門,與百官混雜相處,極為失禮。”肅宗便下詔停止這次朝賀。

代宗即位,審察鑑定官員之優者,宰臣元載稱讚於休烈,於是拜於休烈為右散騎常侍,仍舊兼修國史,隨即又加授禮儀使,調任工部侍郎。又改任檢校工部尚書,兼判太常卿事,正式拜工部尚書,接著又封東海郡公,加授金紫光祿大夫。在朝前後三十餘年,歷任清要之職,家中沒有些微積蓄。為人恭儉溫良仁慈,從未以喜怒形於顏色。而親賢下士,提攜後進,雖位崇年高,卻無半點厭倦之意。一心沉浸於研習古代典籍,手不釋卷,直至生命終結。大曆七年(772)去世,年八十一。有文集十卷刊行於世。嗣子於益,次子於肅,相繼任翰林學士。

當年春天,於休烈之妻韋氏去世。皇上因於休烈父子儒雅著稱,特別降詔追贈韋氏為國夫人,下葬日派給儀仗鼓吹。及至聽說於休烈去世,追思痛悼許久,褒獎追贈尚書左僕射,賜給助喪用絹百匹,布五十段,派遣謁者內常侍吳承倩去宅第宣旨慰問。儒者所受之恩寵,少有能與之相比的。於肅官至給事中。於肅之子名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