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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五十三

作者:沈約

張茂度 子永 庾登之 弟炳之 謝方明 江夷

張茂度,吳郡吳人,張良後也。名與高祖諱同,故稱字。良七世孫為長沙太守, 始遷於吳。高祖嘉,曾祖澄,晉光祿大夫。祖彭祖,廣州刺史。父敞,侍中、尚書、 吳國內史。

茂度郡上計吏,主簿,功曹,州命從事史,並不就。除琅邪王衛軍參軍,員外 散騎侍郎,尚書度支郎,父憂不拜。服闋,為何無忌鎮南參軍。頃之,出補晉安太 守,盧循為寇,覆沒江州,茂度及建安太守孫蚪之並受其符書,供其調役。循走, 俱坐免官。復以為始興相,郡經賊寇,廨宇焚燒,民物凋散,百不存一。茂度創立 城寺,吊死撫傷,收集離散,民戶漸復。在郡一周,征為太尉參軍,尋轉主簿、揚 州治中從事史。高祖西伐劉毅,茂度居守。留州事悉委之。軍還,遷中書侍郎。出 為司馬休之平西司馬、河南太守。高祖將討休之,茂度聞知,乘輕船逃下,逢高祖 於中路,以為錄事參軍,太守如故。江陵平,驃騎將軍道憐為荊州,茂度仍為咨議 參軍,太守如故。還為揚州別駕從事史。高祖北伐關洛,復任留州事。出為使持節、 督廣交二州諸軍事、建武將軍、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綏靜百越,嶺外安之。以 疾求還,復為道憐司馬。丁繼母憂,服闋,除廷尉,轉尚書吏部郎。

太祖元嘉元年,出為使持節、督益寧二州梁州之巴西梓潼宕渠南漢中秦州之懷 寧安固六郡諸軍事、冠軍將軍、益州刺史。三年,太祖討荊州刺史謝晦,詔益州遣 軍襲江陵,晦已平而軍始至白帝。茂度與晦素善,議者疑其出軍遲留,時茂度弟邵 為湘州刺史,起兵應大駕,上以邵誠節,故不加罪,被代還京師。七年,起為廷尉, 加奉車都尉,領本州中正。入為五兵尚書,徙太常。以腳疾出為義興太守,加秩中 二千石。上從容謂茂度曰:“勿復以西蜀介懷。”對曰:“臣若不遭陛下之明,墓 木拱矣。”頃之,解職還家。征為都官尚書,加散騎常侍,固辭以疾。就拜光祿大 夫,加金章紫綬。

茂度內足於財,自絕人事,經始本縣之華山以為居止,優遊野澤,如此者七年。 十八年,除會稽太守。素有吏能,在郡縣,職事甚理。明年,卒官,時年六十七。 謚曰恭子。

茂度同郡陸仲元者,晉太尉玩曾孫也。以事用見知,歷清資,吏部郎,右衛將 軍,侍中,吳郡太守。自玩洎仲元,四世為侍中,時人方之金、張二族。弟子真, 元嘉十年,為海陵太守。中書舍人狄當為太祖所信委,家在海陵,死還葬,橋路毀 壞,不通喪車,縣求發民修治,子真不許。司徒彭城王義康聞而善之,召為國子博 士,司徒左西掾,州治中,臨海東陽太守。

茂度子演,太子中舍人;演弟鏡,新安太守,皆有盛名,並早卒。鏡弟永。永 字景雲,初為郡主簿,州從事,轉司徒士曹參軍,出補餘姚令,入為尚書中兵郎。 先是,尚書中條制繁雜,元嘉十八年,欲加治撰,徙永為刪定郎,掌其任。二十二 年,除建康令,所居皆有稱績。又除廣陵王誕北中郎錄事參軍。永涉獵書史,能為 文章,善隸書,曉音律,騎射雜藝,觸類兼善,又有巧思,益為太祖所知。紙及墨 皆自營造,上每得永表啟,輒執玩咨嗟,自嘆供御者了不及也。二十三年,造華林 園、玄武湖,並使永監統。凡諸制置,皆受則於永。徙為江夏王義恭太尉中兵參軍、 越騎校尉、振武將軍、廣陵南沛二郡太守。二十八年,又除江夏王義恭驃騎中兵參 軍,沛郡如故。

永既有才能,所在每盡心力,太祖謂堪為將。二十九年,以永督冀州青州之濟 南樂安太原三郡諸軍事、揚威將軍、冀州刺史,督王玄謨、申坦等諸將,經略河南。 攻確磝城,累旬不能拔。其年八月七日夜,虜開門燒樓及攻車,士卒燒死及為虜所 殺甚眾,永即夜撤圍退軍,不報告諸將,眾軍驚擾,為虜所乘,死敗塗地;永及申 坦並為統府撫軍將軍蕭思話所收,繫於歷城獄。太祖以屢征無功,諸將不可任,責 永等與思話詔曰:“虜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脫敢送死,兄弟父子,自共當之耳。 言及增憤,可以示張永、申坦。”又與江夏王義恭書曰:“早知諸將輩如此,恨不 以白刃驅之,今者悔何所及!”

三十年,元兇弒立,起永督青州徐州之東安東莞二郡諸軍事、輔國將軍、青州 刺史。司空南譙王義宣起義,又板永為督冀州青州之濟南樂安太原三郡諸軍事、輔 國將軍、冀州刺史。永遣司馬崔勛之、中兵參軍劉則二軍馳赴國難。時蕭思話在彭 城,義宣慮二人不相諧緝,與思話書,勸與永坦懷。又使永從兄長史張暢與永書曰: “近有都信,具汝刑網之原,可謂雖在縲紲,而腹心無愧矣。蕭公平厚,先無嫌隙, 見汝翰跡,言不相傷,何其滔滔稱人意邪!當今世故艱迫,義旗雲起,方藉群賢, 共康時難。當遠慕廉、藺在公之德,近效平、勃忘私之美,忽此蒂芥,克申舊情。 公亦命蕭示以疏達,兼令相報,共遵此旨。”事平,召為江夏王義恭大司馬從事中 郎,領中兵。

時使百僚獻讜言,永以為宜立諫官,開不諱之路,講師旅,示安不忘危。世祖 孝建元年,臧質反,遣永輔武昌王渾鎮京口。其年,出為揚州別駕從事史。明年, 召入為尚書左丞。時將士休假,年開三番,紛紜道路。永建議曰:“臣聞開兵從稼, 前王以之兼隙,耕戰遞勞,先代以之經遠。當今化寧萬里,文同九服,捐金走驥, 於焉自始。伏見將士休假,多蒙三番,程會既促,裝赴在早。故一歲之間,四馳遙 路,或失遽春耜,或違要秋登,致使公替常儲,家闕舊粟,考定利害,宜加詳改。 愚謂交代之限,以一年為制,使徵士之念,勞未及積;游農之望,收功歲成。斯則 王度無騫,民業斯植矣。”從之。

大明元年,遷黃門侍郎,尋領虎賁中郎將、本郡中正。三年,遷廷尉。上謂之 曰:“卿既與釋之同姓,欲使天下須無冤民。”加寧朔將軍、尚書吏部郎、司徒右 長史、尋陽王子房冠軍長史。四年,立明堂,永以本官兼將作大匠。事畢,遷太子 右衛率。七年,為宣貴妃殷氏立廟,復兼將作大匠。轉右衛將軍。其年,世祖南巡, 自宣城候道東入,使永循行水路。是歲旱,塗逕不通,上大怒,免。時上寵子新安 王子鸞為南徐州刺史,割吳郡度屬徐州。八年,起永為別駕從事史。其年,召為御 史中丞。前廢帝永光元年,出為吳興太守,遷度支尚書。

太宗即位,除吏部尚書。未拜,會四方反叛,復以為吳興太守,加冠軍將軍。 假節。未拜,以將軍假節,徙為吳郡太守,率軍東討。又為散騎常侍、太子詹事。 未拜,遷使持節、監青冀幽并四州諸軍事、前將軍,青冀二州刺史,統諸將討徐州 刺史薛安都,累戰克捷,破薛索兒等,事在《安都傳》。又遷散騎常侍、鎮軍將軍、 太子詹事,權領徐州刺史。又都督徐、兗、青、冀四州諸軍事,又為使持節、都督 南兗徐二州諸軍事、南兗州刺史,常侍、將軍如故。時薛安都據彭城請降,而誠心 不款,太宗遣永與沈攸之以重兵迎之,加督前鋒軍事,進軍彭城。安都招引索虜之 兵既至,士卒離散,永狼狽引軍還,為虜所追,大敗。復值寒雪,士卒離散,永腳 指斷落,僅以身免,失其第四子。

三年,徙都督會稽東陽臨海永嘉新安五郡諸軍事、會稽太守,將軍如故。以北 討失律,固求自貶,降號左將軍。永痛悼所失之子,有兼常哀,服制雖除,猶立靈 座,飲食衣服,待之如生。每出行,常別具名車好馬,號曰侍從,有事輒語左右報 郎君。以破薛索兒功,封孝昌縣侯,食邑千戶。在會稽,賓客有謝方童等,坐贓下 獄死,永又降號冠軍將軍。四年,遷使持節、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隨二郡 諸軍事、右將軍、雍州刺史。未拜,停為太子詹事,加散騎常侍、本州大中正。六 年,又加護軍將軍,領石頭戍事;給鼓吹一部。七年,遷金紫光祿大夫,尋復領護 軍。後廢帝即位,進右光祿大夫,加侍中,領安成王師,加親信二十人。又領本州 中正,出為吳郡太守,秩中二千石,侍中、右光祿如故。元徽二年,遷使持節、都 督南兗徐青冀益五州諸軍事、征北將軍、南兗州刺史,侍中如故。

永少便驅馳,志在宣力,年雖已老,志氣未衰,優遊閒任,意甚不樂,及有此 授,喜悅非常,即日命駕還都。未之鎮,值桂陽王休范作亂,永率所領出屯白下。 休范至新亭,大桁不守,前鋒遂攻南掖門。永遣人覘賊,既返,唱云:“台城陷矣。” 永眾於此潰散,永亦棄軍奔走,還先所住南苑。以永舊臣不加罪,止免官削爵,永 亦愧嘆發病。三年,卒,時年六十六。順帝升明二年,追贈侍中、右光祿大夫。子 瑰,升明末,達官。永弟辯,太宗亦見任遇,歷尚書吏部郎,廣州刺史,大司農。 辯弟岱,升明末,吏部尚書。

庾登之,字元龍,潁川鄢陵人也。曾祖冰,晉司空。祖蘊,廣州刺史。父廓, 東陽太守。登之少以強濟自立,初為晉會稽王道子太傅參軍。義旗初,又為高祖鎮 軍參軍。以預討桓玄功,封曲江縣五等男。參大司馬琅邪王軍事,豫州別駕從事史, 大司馬主簿,司徒左西曹屬。登之雖不涉學,善於世事,王弘、謝晦、江夷之徒, 皆相知友。轉太尉主簿。義熙十二年,高祖北伐,登之擊節驅馳,退告劉穆之,以 母老求郡。於是士庶鹹憚遠役,而登之二三其心,高祖大怒,除吏名。大軍發後, 乃以補鎮蠻護軍、西陽太守。入為太子庶子,尚書左丞。出為新安太守。

謝晦為撫軍將軍、荊州刺史,請為長史、南郡太守,仍為衛軍長史,太守如故。 登之與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為之佐,意甚不愜。到箋,唯雲“即日恭到,” 初無感謝之言。每入覲見,備持箱囊幾席之屬,一物不具不坐。晦常優容之。晦拒 王師,欲使登之留守,登之不許,語在《晦傳》。晦敗,登之以無任免罪,禁錮還 家。

元嘉五年,起為衡陽王義季征虜長史。義季年少,未親政,眾事一以委之。尋 加南東海太守。入為司徒右長史,尚書吏部郎,司徒左長史,南東海太守。府公彭 城王義康專覽政事,不欲自下厝懷,而登之性剛,每陳己意,義康甚不悅,出為吳 郡太守。州郡相臨,執意無改,因其蒞任贓貨,以事免官。弟炳之時為臨川內史, 登之隨弟之郡,優遊自適。俄而除豫章太守,便道之官。登之初至臨川,吏民鹹相 輕侮,豫章與臨川接境,郡又華大,儀迓光赫,士人並驚嘆焉。十八年,遷江州刺 史。疾篤,征為中護軍。未拜。二十年,卒,時年六十二。即以為贈。

子沖遠,太宗鎮姑孰,為衛軍長史,卒於豫章太守,追贈侍中。炳之,字仲文, 初為秘書、太子舍人,劉粹征北長史、廣平太守。兄登之為謝晦長史,炳之往省之。 晦時位高權重,朝士莫不加敬,炳之獨與抗禮,時論健之。為尚書度支郎,不拜。 出補錢塘令,治民有績。轉彭城王義康驃騎主簿,未就,徙為丹陽丞。炳之既未到 府,疑於府公禮敬,下禮官博議。中書侍郎裴松之議曰:“案《春秋》桓八年,祭 公逆王后於紀。《公羊傳》曰:‘女在國稱女,此其稱王后何?王者無外,其辭成 矣。’推此而言,則炳之為吏之道,定於受命之日矣,其辭已成,在官無外,名器 既正,則禮亦從之。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職,未接之民,必有其敬者,以既受王 命,則成君民之義故也。吏之被敕,猶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見闕其被禮,吏安可以 未到廢其節乎?愚懷所見,宜執吏禮。”從之。遷司徒左西屬。左將軍竟陵王義宣 未親府板炳之為咨議參軍,眾務悉委焉。後將軍長沙王義欣鎮壽陽,炳之為長史、 南梁郡太守,轉鎮國長史,太守如故。出為臨川內史。後將軍始興王浚鎮湘州,以 炳之為司馬,領長沙內史。浚不之任,除南太山太守,司馬如故。

於時領軍將軍劉湛協附大將軍彭城王義康,而與僕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游殷 氏者,不得入劉氏之門,獨炳之游二人之間,密盡忠於朝廷。景仁稱疾不朝見者歷 年,太祖常令炳之銜命去來,湛不疑也。義康出籓,湛伏誅,以炳之為尚書吏部郎, 與右衛將軍沈演之俱參機密。頃之,轉侍中,本州大中正。遷吏部尚書,領義陽王 師。內外歸附,勢傾朝野。

炳之為人強急而不耐煩,賓客乾訴非理者,忿詈形於辭色。素無術學,不為眾 望所推。性好潔,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戶,輒令人拭席洗床。時陳郡殷沖亦好淨, 小史非淨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潔,每容接之。炳之好潔反是,沖每 以此譏焉。領選既不緝眾論,又頗通貨賄。炳之請急還家,吏部令史錢泰、主客令 史周伯齊出炳之宅咨事。泰能彈琵琶,伯齊善歌,炳之因留停宿。尚書舊制,令史 咨事,不得宿停外,雖有八座命,亦不許。為有司所奏。上於炳之素厚,將恕之, 召問尚書右僕射何尚之,尚之具陳炳之得失。又密奏曰:“夫為國為家,何嘗不謹 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慮非哲王御世之長術。炳之所行,非曖昧而已。臣所聞既 非一旦,又往往眼見,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縱而不糾,不知復何以為治。晉武 不曰明主,斷鬲令事,遂能奮發,華暠見待不輕,廢錮累年,後起,止作城門校尉 耳。若言炳之有誠於國,未知的是何事?政當雲與殷景仁不失其舊,與劉湛亦復不 疏。且景仁當時事意,豈復可蔑,朝士兩邊相推,亦復何限,縱有微誠,復何足掩 其惡。今賈充勛烈,晉之重臣,雖事業不勝,不聞有大罪,諸臣進說,便遠出之。 陛下聖睿,反更遲遲於此。炳之身上之釁,既自藉藉,交結朋黨,構扇是非,實足 亂俗傷風。諸惡紛紜,過於范曄,所少賊一事耳。伏願深加三思,試以諸聲傳,普 訪諸可顧問者。群下見陛下顧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傷;顧問之日,宜布嫌責之旨。 若不如此,亦當不辯有所得失。臣蠢,既有所啟,要欲盡其心,如無可納,伏願宥 其觸忤之罪。”

時炳之自理:“不諳台制,令史並言停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事 不足傷大臣。尚之又陳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駱宰,宰雲不通, 吏部曹亦鹹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說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聽納。此非為不解,直 是苟相留耳。由外悉知此,而誣於信受,群情豈了,陛下不假為之辭。雖是令史, 出乃遠虧朝典,又不得謂之小事。謝晦望實,非今者之疇,一事錯誤,免侍中官。 王珣時賢小失,桓胤春搜之謬,皆白衣領職。況公犯憲制者邪?不審可有同王、桓 白衣例不?於任使無損,兼可得以為肅戒。孔萬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當,語駱宰 云:‘炳之貴要,異他尚書身,政可得無言耳。’又云:‘不痴不聾,不成姑公。’ 敢作此言,亦為異也。”

太祖猶優遊之,使尚之更陳其意。尚之乃備言炳之愆過,曰:“尚書舊有增置 乾二十人,以元、凱丞郎乾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詢處乾闕,不得時補。 近得王師,猶不遣還,臣令人語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復 留。’得臣此信,方復遣耳。大都為人好率懷行事,有諸紜紜,不悉可曉。臣思張 遼之言,關羽雖兄弟,曹公父子,豈得不言。觀今人憂國實寡,臣復結舌,日月之 明,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豈不謂臣有爭競之跡,追以悵悵。臣與炳之周鏇,俱 被恩接,不宜復生厚薄。太尉昨與臣言,說炳之有諸不可,非唯一條,遠近相崇畏, 震動四海,凡短人辦得致此,更復可嘉。虞秀之門生事之,累味珍餚,未嘗有乏, 其外別貢,豈可具詳。炳之門中不問大小,誅求張幼緒,幼緒轉無以堪命。炳之先 與劉德願殊惡,德願自持琵琶甚精麗。遺之,便復款然。市令盛馥進數百口材助營 宅,恐人知,作虛買券。劉道錫驟有所輸,傾南俸之半。劉雍自謂得其力助,事之 如父,夏中送甘庶,若新發於州。國吏運載樵荻,無輟於道。諸見人有物,鮮或不 求。聞劉遵考有材;便乞材,見好燭盤,便復乞之。選用不平,不可一二。太尉又 雲,炳之都無共事之體,凡所選舉,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論虞秀之作黃門, 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太尉近與炳之疏,欲用德原兒作州西曹,炳之乃啟用為主 簿,即語德願,德願謝太尉。前後漏泄志恩,亦復何極,縱不加罪,故宜出之。士 庶忿疾之,非直項羽楚歌而已也。自從裴、劉刑罰以來,諸將陳力百倍,今日事實 好惡可問。若赫然發憤,顯明法憲,陛下便可閒臥紫闥,無復一事也。”

太祖欲出炳之為丹陽,又以問尚之。尚之答曰:“臣既乏賈生應對之才,又謝 汲公犯顏之直,至於侍坐仰酬,每不能盡。昨出伏復深思,祇有愚滯,今之事跡, 異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測得物之數耳。可為蹈罪負恩,無所復少。且居官失和, 未有此比。陛下遲遲舊恩,未忍窮法,為弘之大,莫復過此。方復有尹京赫赫之授, 恐悉心奉國之人,於此而息;貪狼恣意者,歲月滋甚。非但虧點王化,乃治亂所由。 如臣所聞天下論議,炳之常塵累日月,未見一豪增輝。今曲阿在水南,恩寵無異, 而協首郡之榮,乃更成其形勢,便是老王雅也。古人云:‘無賞罰,雖堯、舜不能 為治也。’陛下豈可坐損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事若復在可否之間,亦不敢苟陳穴 管。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賈誼、劉向重生,豈不慷慨 流涕於聖世邪!臣昔啟范曄,當時亦懼犯觸之尤,苟是愚懷所挹,政自不能不舒達, 所謂雖九死而不悔者也。謂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職著稱,還亦不難,則可得 少明國典,粗酬四海之誚。今愆釁如山,榮任不損,炳之若復有彰大之罪,誰復敢 以聞述。且自非殊勛異績,亦何足塞今日之尤。歷觀古今,未有眾過藉藉,受貨數 百萬,更得高官厚祿如今者也。臣每念聖化中有此事,未嘗不痛心疾首。設令臣等 數人縱橫狼藉復如此,不審當復云何處之。近啟賈充遠鎮,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 策之良者。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故是臣不能盡己之愚至耳。今蒙恩榮者不少,臣 何為獨懇懇於斯,實是尊主樂治之意。伏願試更垂察”

又曰:“臣見劉伯寵大慷慨炳之所行,雲有人送張幼緒,幼緒語人,吾雖得一 縣,負三十萬錢,庾沖遠乃當送至新林,見縛束,猶示得解手。荀萬秋嘗詣炳之, 值一客姓夏侯,主人問‘有好牛不?’云:‘無。’問‘有好馬不?’又云:‘無。 政有佳驢耳。’炳之便答:‘甚是所欲。’客出門,遂與相聞索之。劉道錫雲是炳 之所舉,就道錫索嫁女具及祠器,乃當百萬數。猶謂不然。選令史章龍向臣說,亦 嘆其受納之過,言‘實得嫁女具,銅爐四人舉乃勝,細葛斗帳等物,不可稱數。’ 在尚書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閣所無,不審少簡聖聽不?恐仰傷日 月之明,臣竊為之嘆息。”

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是歲,元嘉二十五年也。二十七年,卒於家, 時年六十三。太祖錄其宿誠,追複本官。二子季遠、弘遠。

謝方明,陳郡陽夏人,尚書僕射景仁從祖弟也。祖鐵,永嘉太守。父沖,中書 侍郎。家在會稽,謝病歸,除黃門侍郎,不就。為孫恩所殺,追贈散騎常侍。

方明隨伯父吳興太守邈在郡,孫恩寇會稽,東土諸郡皆回響,吳興民胡桀、郜 驃破東遷縣,方明勸邈避之,不從,賊至被害,方明逃竄遂免。初,邈舅子長樂馮 嗣之及北方學士馮翊仇玄達,俱往吳興投邈,並舍之郡學,禮待甚簡。二人並忿慍, 遂與恩通謀。恩嘗為嗣之等從者,夜入郡,見邈眾,遁,不悟。本欲於吳興起兵, 事趣不果,乃遷於會稽。及郜等攻郡,嗣之、玄達並豫其謀。劉牢之、謝琰等討恩, 恩走入海,嗣之等不得同去,方更聚合。方明結邈門生義故得百餘人,掩討嗣之等, 悉禽而手刃之。

於時荒亂之後,吉凶禮廢。方明合門遇禍,資產無遺,而營舉凶事,盡其力用; 數月之間,葬送並畢,平世備禮,無以加也。頃之,孫恩重沒會稽,謝琰見害。恩 購求方明甚急。方明於上虞載母妹奔東陽,由黃櫱嶠出鄱陽,附載還都,寄居國子 學。流離險厄,屯苦備經,而貞立之操,在約無改。元興元年,桓玄克京邑,丹陽 尹卞范之勢傾朝野,欲以女嫁方明,使尚書吏部郎王騰譬說備至,方明終不回。桓 玄聞而賞之,即除著作佐郎,補司徒王謐主簿。

從兄景仁舉為高祖中兵主簿。方明事思忠益,知無不為。高祖謂之曰:“愧未 有瓜衍之賞,且當與卿共豫章國祿。”屢加賞賜。方明嚴恪,善自居遇,雖處暗室, 未嘗有惰容。無他伎能,自然有雅韻。從兄混有重名,唯歲節朝宗而已。丹陽尹劉 穆之權重當時,朝野輻輳,不與穆之相識者,唯有混、方明、郗僧施、蔡廓四人而 已;穆之甚以為恨。方明、廓後往造之,大悅,白高祖曰:“謝方明可謂名家駒。 直置便自是台鼎人,無論復有才用。”頃之,轉從事中郎,仍為左將軍道憐長史、 高祖命府內眾事,皆咨決之。隨府轉中軍長史。尋更加晉陵太守,復為驃騎長史、 南郡相,委任如初。

嘗年終,江陵縣獄囚事無輕重,悉散聽歸家,使過正三日還到。罪應入重者有 二十餘人,綱紀以下,莫不疑懼。時晉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壽之並隨在西,固 諫以為:“昔人雖有其事,或是記籍過言。且當今民情偽薄,不可以古義相許。” 方明不納,一時遣之。囚及父兄皆驚喜涕泣,以為就死無恨。至期,有重罪二人不 還,方明不聽討捕。其一人醉不能歸,逮二日乃反;餘一囚十日不至,五官硃千期 請見欲白討之,方明知為囚事,使左右謝五官不須入,囚自當反。囚逡巡墟里,不 能自歸,鄉村責讓之,率領將送,遂竟無逃亡者。遠近鹹嘆服焉。遭母憂,去職。 服闋,為宋台尚書吏部郎。

高祖受命,遷侍中。永初三年,出為丹陽尹,有能名。轉會稽太守。江東民戶 殷盛,風俗峻刻,強弱相陵,奸吏蜂起,符書一下,文攝相續。又罪及比伍,動相 連坐,一人犯吏,則一村廢業,邑里驚擾,狗吠達旦。方明深達治體,不拘文法, 闊略苛細,務存綱領。州台符攝,即時宣下,緩民期會,展其辦舉;郡縣監司,不 得妄出,貴族豪士,莫敢犯禁,除比伍之坐,判久系之獄。前後征伐,每兵運不充, 悉發倩士庶;事既寧息,皆使還本。而屬所刻害,或即以補吏。守宰不明,與奪乖 舛,人事不至,必被抑塞。方明簡汰精當,各慎所宜,雖服役十載,亦一朝從理, 東土至今稱詠之。性尤愛惜,未嘗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其政。有必宜改者, 則以漸移變,使無跡可尋。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

子惠連,幼而聰敏,年十歲,能屬文,族兄靈運深相知賞,事在《靈運傳》。 本州辟主簿,不就。惠連先愛會稽郡吏杜德靈,及居父憂,贈以五言詩十餘首,文 行於世。坐被徙廢塞,不豫榮伍。尚書僕射殷景仁愛其才,因言次白太祖:“臣小 兒時,便見世中有此文,而論者雲是謝惠連,其實非也。”太祖曰:“若如此,便 應通之。”元嘉七年,方為司徒彭城王義康法曹參軍。是時義康治東府城,城塹中 得古冢,為之改葬,使惠連為祭文,留信待成,其文甚美。又為《雪賦》,亦以高 麗見奇。文章並傳於世。十年,卒,時年二十七。既早亡,且輕薄多尤累,故官位 不顯。無子。弟惠宣,竟陵王誕司徒從事中郎,臨川內史。

江夷,字茂遠,濟陽考城人也。祖霖彡,晉護軍將軍。父敳,驃騎咨議參軍。 夷少自藻厲,為後進之美。州辟主簿,不就。桓玄篡位,以為豫章王文學。義旗建, 高祖板為鎮軍行參軍,尋參大司馬琅邪王軍事,轉以公事免。頃之,復補主簿。豫 討桓玄功,封南郡州陵縣五等侯。孟昶建威府司馬,中書侍郎,中軍太尉從事中郎, 征西大將軍道規長史、南郡太守,尋轉太尉咨議參軍,領錄事,遷長史,入為侍中, 大司馬,從府公北伐,拜洛陽園陵,進至潼關。還領寧遠將軍、琅邪內史、本州大 中正。高祖命大司馬府、琅邪國事,一以委焉。

宋台初建,為五兵尚書。高祖受命,轉掌度支。出為義興太守,加秩中二千石, 以疾去職。尋拜吏部尚書,為吳郡太守。營陽王於吳縣見害,夷臨哭盡禮。又以兄 疾去官。復為丹陽尹,吏部尚書,加散騎常侍,遷右僕射。夷美風儀,善舉止,歷 任以和簡著稱。出為湘州刺史,加散騎常侍,未之職,病卒,時年四十八。遺命薄 斂蔬奠,務存儉約。追贈前將軍,本官如故。子湛,別有傳。

史臣曰:為國之道,食不如信,立人之要,先質後文。士君子當以體正為基, 蹈義為本,然後飾以藝能,文以禮樂,苟或難備,不若文不足而質有餘也。是以小 心翼翼,可祗事於上帝,嗇夫喋喋,終不離於虎圈。江夷、謝方明、謝弘微、王惠、 王球,學義之美,未足以成名,而貞心雅體,廷臣所罕及。《詩》云:“溫溫恭人, 惟德之基,”信矣!

部分譯文

謝方明,陳郡陽夏人,是尚書僕射謝景仁的叔祖的孫子。謝方明的祖父謝鐵,官至永嘉太守。父親謝沖,官至中書侍郎。謝沖家在會稽,因病辭官在家,被任為黃門侍郎,謝沖未應命。後,被孫恩殺死,被追封散騎常侍。

謝方明隨同伯父吳興太守謝邈在郡上,孫恩侵犯會稽,東邊各郡都回響,吳興百姓胡粲、郜驃攻破東遷縣,謝方明勸謝邈躲避一下,謝邈不聽從。起義部隊一到,謝邈便被殺了。謝方明逃脫免除禍害。當初謝邈的舅表兄長樂人馮嗣之和北方學士馮翊、仇玄達,都到吳興投奔謝邈。謝邈把他們安置在本郡學舍,招待很簡略。二人都很怨憤,於是和孫恩私通。孫恩曾經冒充馮嗣之的隨從人員,半夜到郡城中,看到謝邈手下人員不少,逃跑了,但並沒有改變計畫。孫恩本來打算在吳興起義,這裡沒有成功,於是轉到會稽。到郜驃等人進攻吳興時,馮嗣之、仇玄達都參與其事。劉牢之、謝琰等討伐孫恩,孫恩逃到海上,馮嗣之等不能一起逃走,於是便聚集一起。謝方明結聚謝邈的門生故吏一百多人,掩襲馮嗣之等,都抓住了,並將他們全部親手殺死。

當時正當饑荒禍亂之後,喜禮和喪禮的儀式都被廢棄不用。謝方明全家遇到禍亂,資產全部喪失,但經營安葬事務,竭盡全力,幾月之間,安葬事情結束。而這些禮儀在平時候也不會多到哪去。不久以後,孫恩再次攻下會稽郡,謝琰被殺。孫恩通緝謝方明,很急迫。謝方明在上虞用車載著母親和妹妹逃奔東陽,從黃..嶠奔鄱陽,送母親和妹妹回到首都,寄居在國子學校。其中的流落險阻,艱難萬分。但謝方明的堅韌獨立精神,絲毫不改。元興元年(402),桓玄攻克京城,丹陽尹卞范之權傾當時,想把女兒嫁給謝方明,叫尚書吏部郎王騰說服開導他,謝方明最終沒有順從。桓玄聽說此事,非常稱讚他,馬上任命他為著作佐郎,補任司徒王謐的主簿。

方明的堂兄謝景仁推薦方明為高祖的中兵主簿。謝方明碰到任何事都非常忠心賣力,無所不至。高祖對他說:“很慚愧,我沒有給你什麼財物賞賜,姑且和你共享豫章國的俸祿。”多次賞賜他,謝方明嚴肅而恭敬,善於自處,即使在暗室中,也未曾表現出懈惰的儀表。他沒有什麼特別技能,卻天然表現出一副高雅的風度。他的堂兄謝混名重天下,謝方明也不過是在逢年過節的時候過去拜謁一下而已。丹陽尹劉穆之權蓋當時,朝廷民間人物都惟恐趨奉不及。而未和劉穆之相結交的只有謝混、謝方明、郗僧施、蔡廓四個人而已。劉穆之相當怨恨他們。謝方明、蔡廓後來拜訪他,劉穆之高興萬分,對高祖說:“謝方明可說是名家的千里馬,一任職便可當三公宰相,更不用說他還有其他本領。”

不久,謝方明轉任從事中郎,同時當左將軍劉道憐的長史。高祖叫道憐把府中雜事都交謝方明決定。隨同本府轉任中軍長史、不久又兼任晉陵太守,再當驃騎長史,南郡國相,對他的委任和當初一樣。當年年終,江陵縣的獄中犯人,無論罪行大小,謝方明都把他們放回家,叫他們過了正月初三再來。其中重罪的人有二十多名,謝方明的部下各吏無不懷疑而擔心。當時晉陵郡送行前主簿弘季盛、徐壽之都隨同到西方,復進諫說:“古人雖然也有這種事,也許是書中的誇大之辭。況且當今民心虛偽而刻薄,不能用古人大義來期待他們。”謝方明沒有採納這個建議,一下子便把犯人給放了。犯人及其父兄都驚喜流淚,認為就是死了也沒有遺憾。期限一到,犯有重罪的有兩人沒有返回,方明不允許討捕。原來其中一人喝醉了未能回來,到了第二天才來。另一個犯人十天還不回來,五官朱千期請見謝方明說要逮捕那個人,謝方明知道朱千期為的是犯人事,叫身邊的人謝絕五官朱千期,叫他不需進去,犯人自然會返回。那個犯人在村中躑躅不想回去,鄉人們責怪他,一起把他送回郡中監獄,最後沒有一個逃跑的。遠近的人聽說此事,又感嘆又佩服。恰遇他的母親去世,方明於是辭了官職,服喪期滿後,又當宋國的台府的尚書吏部郎。

宋高祖稱帝,謝方明遷任侍中。永初三年(422)出外當丹陽尹,很有能幹的名聲。再轉任會稽太守。江東地區人口繁盛,風俗刻薄,強欺弱,奸猾小吏到處都是。每次上面文書一下,下面便符令逼迫相繼。又喜歡株連犯罪的人,一人犯罪,鄰人也不放過,以至一村百姓放棄了生活生產,村莊驚動不安,狗叫聲日夜不斷。謝方明深知政治方法,不按文法辦事,無論大事小事,只提綱挈領,大處著眼,小處忽略。州中的文書一到,他馬上公布下去,緩和人民交租的期限,讓他們能完成任務。郡縣中的官吏不能輕易外出,貴族豪紳沒有人敢犯規。除去株連法律,判決長期關押的犯人。前前後後的征討,每次後勤兵力不夠他都徵發士族,庶族人士,事情完成以後,都叫他們回去。他的部屬做了對不起百姓的事,謝方明便叫那人當小吏。官員不賢明、處事昏亂、人事弄得不好的,必然被禁錮,不得升遷。謝方明削減冗員,留下精幹官吏,各人明確自己的職責。東邊人民到今天還稱讚他。他性格非常寬容,記住別人的優點,從未對別人有任何否定,代理前人的事務,不改變其中的方法,有必須更改的,必定以漸近的辦法改過來,使無跡可查。元嘉三年(426),他在任上逝世,享年四十七歲。

江夷字茂遠,濟陽考城人。祖父江..,是晉朝的護軍將軍。父親江豈攵,官至驃騎諮議參軍。

江夷少年時努力學習,是年輕一輩中出眾人才。本州徵用他為主簿,他未應命。桓玄篡位時用他當豫章王文學。義兵奮起時,高祖任他為鎮軍行參軍,不久又當大司馬琅王牙王軍事。因為公事沒處理好,被免職。不久再補任主簿。因為參與討伐桓玄有功,他被封為南郡州陵縣五等侯。又當孟昶的建威府司馬、中書侍郎、中軍太尉從事中郎、征西大將軍劉道規的長史、南郡太守。不久又轉任太尉諮議參軍、兼任錄事,遷任長史,進宮當侍中、大司馬,隨從劉裕北伐。江夷拜謁洛陽的晉朝皇陵,進軍到潼關。回來又兼寧遠將軍、琅王牙的內史、本州的大中正。高祖委託他管理大司馬府和琅王牙國的大小事務。

宋國府台機構剛設立,江夷當五兵尚書。高祖稱帝,轉任掌度支,又出外當義興太守,加俸祿到二千石,因病離職。不久拜任吏部尚書,當吳郡太守。營陽王在吳縣被殺,江夷親臨哭泣,很符合禮節。又因為兄長病了,離職。後又再當丹陽尹、吏部尚書,加官散騎常侍,遷任右僕射。江夷外表美麗,舉動灑脫,在歷屆任職中,以和平簡潔著稱。再出為湘州刺史,加官散騎常侍,未到任,便病死了,享年四十八歲。他留下遺言讓簡單安葬,祭祀用蔬菜,必須節儉樸素。被追認為前將軍,原來官職照舊。他的兒子江湛,另外有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