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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則

作者:王永彬

讀《論語》公子荊一章,富者可以為法;讀《論語》齊景公一章,貧者可以自興。捨不得錢,不能為義士;捨不得命,不能為忠臣。

譯文及注釋

譯文
讀《論語•子路篇》公子荊那章,可以讓富有的人效法;讀《論語•季氏篇》有關齊景公那一章,貧窮的人可以為之而奮發。如果捨不得金錢,不可能成為義士;捨不得性命,就不可能成為忠臣。

注釋
公子荊:《論語•子路篇》:“子謂衛公子荊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敬美矣!’。”孔讚美衛公子荊,不但知足,而且善於治理家產。齊景公:《論語•季氏篇》:“齊景公有馬千匹,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伯夷叔齊餓於首陽之下,民到於今稱之。”自興:自我奮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