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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兌為羊

作者:洪邁

《兌》為羊,《易》之稱羊者凡三卦。《夬》之九四曰“牽羊悔亡”,《歸妹》之上六曰“土刲羊,無血”,皆《兌》也。《大壯》內外卦為《震》與《乾》,而三爻皆稱羊者,自《復》之一陽推而上之,至二為《臨》,則《兌》體已見,故九三曰“羝羊觸藩,羸其角,”言三陽為《泰》而消《兌》也。自是而陽上進,至於《乾》而後已。六五“喪羊於易”,謂九三、九四、六五為《兌》也,上六復“觸藩不能退”,蓋陽方《夬》決,豈容上《兌》儼然乎?九四中爻亦本《兌》,而雲“羸”者,賴《震》陽之壯耳。

譯文

《 兌》 卦表示“羊”《 易經》 中稱為“羊”的共有三卦。《 央》 卦的九四爻辭是“牽羊悔亡”,《 歸妹》 卦的上六爻辭是“土到羊,無血”,都是《 兌》 卦。《 大壯》 卦的內卦、外卦為“震”為“乾”,而三爻都稱為“羊”,都是從《 復》 卦的一陽往上推,到二爻為《 臨》 卦,那么《 兌》 卦就出現了,所以九三爻辭是“羝羊觸藩,羸其角,”,即是說三陽為《 泰》 卦而消《 兌》 卦。從這而陽上進,至於《 乾》 卦就算完了。六五爻辭是“喪羊於易”,即謂九三、九四、六五三爻組成《 兌》 卦,上六爻又是“觸藩不能退”,因為陽方《夬》卦決,難道能儼然包容上《 兌》 卦嗎?九四中爻也來源於《 兌》 卦,反而說“羸”,都是依賴《 震》 卦的陽過分壯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