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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逸詩書

作者:洪邁

逸《書》、逸《詩》,雖篇名或存,既亡其辭,則其義不復可考。而孔安國注《尚書》,杜預注《左傳》,必欲強為之說。《書》“汨作”注云“言其治民之功”,“咎單作《明居》”注云:“咎單,主土地之官。作《明居》,民法”,《左傳》“國了賦轡之柔矣”注云“義取寬政以安諸侯,若柔轡之御剛馬”,如此之類。予頃教授福州日,林之奇少穎為《書》學諭,講“帝厘下土”數語,曰:“知之為知之,《堯典》《舜典》之所以可言也;不知為不知,《九共》、《槁飫》略之可也。”其說最純明可嘉,林君有《書解》行於世,而不載此語,故為表出之。

譯文

散失的《 尚書》 、散失的《 經》 ,雖然有些篇名留存著,但既然它的內容亡佚了,那么它的意義就不再能夠考證了。可是孔安國注《 尚書》 ,杜預注《 左傳》 ,一定要想給它們作出解釋。《 尚書》 的“淚作”,孔安國注釋說,“這是說他治理百姓功勞”, “咎單作《 明居》 ”,註解說:“咎單,是管理土地的官,寫了《 明居》 ,是關於民法的”,《 左傳》 中“國子賦髻之柔矣”,杜預註解道:“它的意義在於,要用寬鬆的政治來使諸侯安定,就象柔軟的緩繩駕馭剛烈的駿馬一樣。”象這一類的很多。我不久前在福州任儒學教授時,林之奇(字少穎)做了《 尚書》 學的教諭,在講“帝厘下土”幾句的時候,他說:“知道就是知道, 這就是《 堯典》 、《 舜典》 可以解說的道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九共》 、《槁飫》 略去它也是可以的。”這種觀點是最精純明白值得表彰的,林之奇有《 書解》 流行在社會上,可是沒有寫上這幾句話,因此我為他發表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