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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致仕之失

作者:洪邁

大夫七十而致事,謂之得謝,美名也。漢韋賢、薛廣德、疏廣、疏受,或縣安車以示子孫,賣黃金以侈君賜,為榮多矣。至於龔勝、鄭弘輩,亦詔策褒表,郡縣存問,合於三代敬老之義。本朝尤重之。大臣告老,必寵以東宮師傅、侍從。耆艾若晁迥、孫奭、李柬之亦然。宣和以前,蓋未有既死而方乞致仕者,南渡之後,故實散亡,於是朝奉、武翼郎以上,不以內外高卑,率為此舉。其最甚而無理者,雖宰相輔臣,考終於位,其家發哀即服,降旨聲鍾給賻,既已閱日,方且為之告廷出命,綸書之中,不免有親醫藥、介壽康之語。如秦太師、万俟丞相、陳魯公、沈必先、王時亨、鄭仲益是已。其在外者,非易簀屬纊,不復有請,間千百人中有一二焉,則知與不知,駭惜其死,子弟遊宦遠地,往往飲泣不寧,謁急奔命,故及無事日,不敢為之。紹興二十九年,予為吏部郎,因輪對,奏言:“乞令吏部立法,自今日以往,當得致仁恩澤之人物故者,即以告所在州,州上省部,然後夷考其平生,非有贓私過惡於式有累者,輒官其後人。若真能陳義引年,或辭榮知止者,乞厚其節禮,以厲風谷,賢於率天下為偽也。”太上覽奏,欣納曰:“朕記得此事之廢,方四十年,當如卿語。”既下三省,諸公多以為是,而首相湯岐公獨難之,其議遂寢,今不復可正雲。

譯文

士大夫七十歲辭官退位,稱為“得謝”,這是美好的名聲。漢朝韋賢、薛廣德、疏廣、疏受這些人,有的懸掛所坐的馬車來向子孫們誇示,有的變賣黃金來顯示君主的恩賜之多,表現的榮耀多了。至於龔勝、鄭弘這班人,也受到皇上的詔令表彰,郡守、縣令給予慰問,符合三代尊敬元老的本義。宋朝尤其重視這一點,大臣年老辭官,一定優寵為東宮師傅或侍從。象晃迥、孫爽、李柬之這樣高壽的人也是這樣。宣和年以前,大概沒有死後才封官的事,南渡以後,可效法的舊事散失亡佚,於是朝奉、武翼郎以上的,不分朝廷內外、地位高低,一律都這樣做。其中最嚴重而又沒有道理的是,即使是宰相輔政大臣在職期間老死,他家裡發出哀聲,穿上喪服,降下旨意敲響計聲,讓人補給助喪之資,已過了一天了,正要為他報告朝廷。下詔追封時,皇上的詔書已經到了,裡面還不免有親近醫生藥物,祝福長壽康健的話。象秦太師、萬侯宰相、陳魯公、沈必先、王時亨、鄭仲益就是這樣的。那些在京城之外的,若不是臨終病重,就不再請求辭職,.間或千百人中有一兩個辭職的,那么跟他相知和不相知的人,都為他的死而驚駭嘆惜,子孫兄弟在遠地遊學為官的,往往哭泣不安,拚命奔走急於趕回去見面,所以在沒有發生什麼事時,人們不敢告老辭官。宋紹興二十九年,我作為吏部郎,趁著向皇上奏明政事,奏道:“請求皇上命令吏部建立制度:從今以後,應當獲得辭官待遇的人死去時,應馬上報告所在的州,州上報省或部,然後考察他的一生,如果沒有貪贓拘私沒有過失惡跡,沒有在原則上犯毛病的話,就給他的後人封官。如果真能陳述大義告老辭官,或者推辭榮耀而知退知止的話,請加重對他的禮節,好激勵風氣習俗,這比起整個社會做假來要強得多。”皇上看了奏文後欣然接納說:“我記得這件事的廢止才四十年,應該依你的建議做。”奏文下發到三省,諸位首長多數認為是對的,唯獨宰相湯歧公卻認為這事困難,這項提議於是被扣壓下來,現在不再能夠改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