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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溫公客位榜

作者:洪邁

司馬溫公作相日,親書榜稿揭於客位,曰:“訪及諸君,若睹朝政闕遺,庶民疾苦,欲進忠言者,請以奏牘聞於朝廷,光得與同僚商議,擇可行者進呈,取旨行之。若但以私書寵諭,終無所益。若光身有過失,欲賜規正,即以通封書簡分付吏人,令傳入,光得內自省訟,佩服改行。至於整會官職差遣、理雪罪名,凡乾身計,並請一面進狀,光得與朝省眾官公議施行。若在私弟垂訪,不請語及。某再拜咨白。”乾道九年,公之曾孫伋出鎮廣州,道過贛,獲觀之。

譯文

司馬光當宰相的時候,親自寫了一段”座右銘”,張貼在會見客人的地方,說:“來訪的諸君,如看到朝廷政事有失誤遺漏,百姓疾苦,想提出忠懇意見的,請用書策上奏給朝廷,我和同僚們商議,選擇可以施行的,進呈給皇旁,經皇帝批准,即刻施行。如果只是把私書給我,始終沒有益處,如果我有錯誤,不吝踢正,就用全封書信交給吏員,讓他們給我,我用心考慮,佩帶改過。至於處理官職的委派、平反罪名等,凡牽涉到本身的,都請送來狀紙,我和朝里眾官商議施行。如果是到我家私訪,請大要來談。可馬光敬作說明。”宋孝宗乾道九年,溫公的曾孫司馬極去廣州作官,路過贛州,我看到了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