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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唐人告命

作者:洪邁

唐人重告命,故顏魯公自書告身,今猶有存者。韋述《集賢註記》,記一事尤著,漫載於此:“開元二十三年七月,制加皇子榮王已下官爵,令宰相及朝官工書者,就集賢院寫告身以進,於是宰相張九齡、裴耀卿、李林甫、朝士蕭太師嵩,李尚書暠,崔少保琳、陳黃門希烈,嚴中書挺之,張兵部均,韋太常陟,褚諫議庭誨等十三人,各寫一通,裝縹進內,上大悅,賜三相絹各三百匹,余官各二百匹。”以《唐書》考之,是時,十三王並授開府儀同三司,詔詣東宮、尚書省,上日百宮集送,有司供帳設樂,悉拜王府官屬,而不書此事。

譯文

唐人最看重任官的憑證,所以頗真卿自已寫的任官的憑證,今天還保留著。韋述《 集緊註記》 記載一個事尤其明了,隨便記在這裡:“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七月,朝廷封皇子榮王以下諸王的官爵,命令宰相和朝中官員書法好的,去集賢院寫任官的憑證呈上,於是宰相張九齡、裴耀卿、李林甫、朝士蕭太師嵩,李尚書暠,崔少保琳、陳黃門希烈,嚴中書挺之,張兵部均,韋太常陟,褚諫議庭誨等十三人,各寫一道,裝裱進上,玄宗非常喜歡,踢給三位宰相絹各三百匹,其餘官員各二百匹。”取《 唐書》 考察,當時,十三王子都授予開府儀同三司,命令他們去東宮、尚書省一進上任官憑證。那天,百官奉送,有關官員設帷帳音樂,都任命為王府的官屬。但沒有記載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