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社神《孝經》說:“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報功也。”《周禮》說:“二十五家置一社,但為田祖報求。”詩云:“乃立冢土。”又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謹按《春秋左氏傅》曰:“共工有子曰勾龍,佐顓頊,能平九土,為后土。”故封為上公,祀以為社,非地只。上一章目錄下一章完善長按關注少小雖非投筆吏,論功還欲請長纓。綁定公眾號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