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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社神

《孝經》說:“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報功也。”《周禮》說:“二十五家置一社,但為田祖報求。”詩云:“乃立冢土。”又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

謹按《春秋左氏傅》曰:“共工有子曰勾龍,佐顓頊,能平九土,為后土。”故封為上公,祀以為社,非地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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