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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類

作者:劉勰

事類者,蓋文章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者也。昔文王繇《易》,剖判爻位。《既濟》九三,遠引高宗之伐,《明夷》六五,近書箕子之貞:斯略舉人事,以征義者也。至若胤征羲和,陳《政典》之訓;盤庚誥民,敘遲任之言:此全引成辭以明理者也。然則明理引乎成辭,征義舉乎人事,乃聖賢之鴻謨,經籍之通矩也。《大畜》之象,“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亦有包於文矣。

觀夫屈宋屬篇,號依詩人,雖引古事,而莫取舊辭。唯賈誼《鵩賦》,始用鶡冠之說;相如《上林》,撮引李斯之書,此萬分之一會也。及揚雄《百官箴》,頗酌於《詩》、《書》;劉歆《遂初賦》,歷敘於紀傳;漸漸綜采矣。至於崔班張蔡,遂捃摭經史,華實布濩,因書立功,皆後人之範式也。

夫薑桂因地,辛在本性;文章由學,能在天資。才自內發,學以外成,有學飽而才餒,有才富而學貧。學貧者迍邅於事義,才餒者劬勞於辭情,此內外之殊分也。是以屬意立文,心與筆謀,才為盟主,學為輔佐;主佐合德,文采必霸,才學褊狹,雖美少功。夫以子云之才,而自奏不學,及觀書石室,乃成鴻采。表里相資,古今一也。故魏武稱張子之文為拙,以學問膚淺,所見不博,專拾掇崔杜小文,所作不可悉難,難便不知所出。斯則寡聞之病也。

夫經典沉深,載籍浩瀚,實群言之奧區,而才思之神皋也。揚班以下,莫不取資,任力耕耨,縱意漁獵,操刀能割,必裂膏腴。是以將贍才力,務在博見,狐腋非一皮能溫,雞庶必數千而飽矣。是以綜學在博,取事貴約,校練務精,捃理須核,眾美輻輳,表里發揮。劉劭《趙都賦》雲∶“公子之客,叱勁楚令歃盟;管庫隸臣,呵強秦使鼓缶。”用事如斯,可稱理得而義要矣。故事得其要,雖小成績,譬寸轄制輪,尺樞運關也。或微言美事,置於閒散,是綴金翠於足脛,靚粉黛於胸臆也。

凡用舊合機,不啻自其口出,引事乖謬,雖千載而為瑕。陳思,群才之英也,《報孔璋書》雲∶“葛天氏之樂,千人唱,萬人和,聽者因以蔑《韶》、《夏》矣。”此引事之實謬也。按葛天之歌,唱和三人而已。相如《上林》雲∶“奏陶唐之舞,聽葛天之歌,千人唱,萬人和。”唱和千萬人,乃相如推之。然而濫侈葛天,推三成萬者,信賦妄書,致斯謬也。陸機《園葵》詩云∶“庇足同一智,生理合異端。”夫葵能衛足,事譏鮑莊;葛藟庇根,辭自樂豫。若譬葛為葵,則引事為謬;若謂庇勝衛,則改事失真:斯又不精之患。夫以子建明練,士衡沉密,而不免於謬。曹洪之謬高唐,又曷足以嘲哉!夫山木為良匠所度,經書為文士所擇,木美而定於斧斤,事美而制於刀筆,研思之士,無慚匠石矣。

贊曰∶

經籍深富,辭理遐亘。皓如江海,郁若昆鄧。

文梓共采,瓊珠交贈。用人若己,古來無懵。

譯文

《事類》是《文心雕龍》的第三十八篇,論述文中引用有關事類的問題。所謂“事類”,包括故實或典故在內,但劉勰在本篇所講“事類”,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文學作品中引用前人有關事例或史實,一是引證前人或古書中的言辭。這比通常所說“典故”的範圍要大得多。

本篇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講“事類”的含義、作用以及古來運用事類的概貌。劉勰認為運用事類的主要意義,在於“援古證今”、“明理”、“征義”。

第二部分由才與學的關係進而論述廣博學識的必要。對才與學兩個方面,劉勰除強調二者必須“表里相資”、“主佐合德”外,更提出“將贍才力,務在博見”,這是很值得注意的觀點。他認為文學創作是“才為盟主,學為輔佐”,這種說法似近於天才論,特別是“文章由學,能在天資”之論,更是如此。但劉勰並非天才決定論者,而強調才與學必須“表里相資”才能發揮作用;更不認為作者的才力是天生不變的,只要堅持學習,廣聞博見,就可豐富其才力。所以,這部分正以論述必須有廣博的學識為主。最後提出運用事類的基本要求是:學識要博,取用應約,選擇必精,道理須核:事類要用在文章的關鍵地方,而不要用於無關緊要的閒散之處。

第三部分主要是舉前人用事之誤,以說明用典引文必須準確得當而如自出其口。

從古到今,善於運用事類的作者,曾為作品增色不少。劉勰對這問題的論述,如要求精約準確,“用人若己”等,基本觀點是對的。但劉勰所處的,正是作者大量堆砌典故而使“文章殆同書鈔”(《詩品》)的時期,略晚於劉勰的鐘嶸尚對此進行猛烈地批評,本篇卻是繼續強調事類的好處,提倡運用事類的技巧,而對劉勰之前已用得過甚過濫的傾向不置一辭,這就是劉勰不及鍾嶸的地方了。

(一)
所謂“事類”,就是在文章本身的寫作之外,利用有關故實來表明意義,引用古事以證明今事。從前周文王作解釋《易經》的卦爻辭,辨析卦爻的位置,在《既濟》卦陽爻的第三位,遠的引到殷高宗討伐鬼方的事;在《明夷》卦陰爻的第五位,近的寫到殷末箕子的貞操:這只是簡要地舉出古人的事跡,用以證明意義的例子。至如《尚書·胤征》所載胤君征討羲和時,舉出夏代《政典》中的教訓;《尚書·盤庚》所載殷王盤庚告誡國人之辭,講到上古賢人遲任的話:這就是完整地引用前人的成辭,用以說明道理的例子。由此可見,引用前人現成的話來說明道理,列舉古人有關事跡來證明意義,這是聖賢對重大問題的議論,更是經典中運用的通則。《易經·大畜》的《象辭》中說,“君子應多多記住前人的言論和行事”,這也有助於文章的豐富。考查屈原、宋玉的作品,據說是依照《詩經》的作者而寫的,其中雖講到不少古代的事,卻不採用原來的辭句。到漢初賈誼的《鵩鳥賦》,才開始引用《鶡冠子》中的話;司馬相如的《上林賦》,引用了李斯的《諫逐客書》:這也只是偶然引用罷了。到揚雄寫《百官箴》,就採取《詩經》、《尚書》中的話頗多了;劉歆寫《遂初賦》,更歷述了不少周晉史實:這就逐漸錯綜引用各種古書了。及至東漢的崔駰、班固、張衡、蔡邕等,便蒐集種種經書史書,把文章寫得華實滿布;憑藉古書以獲得成就,這方面他們都是後人的典範。

(二)
姜和桂都從地上生長,它們的辛辣卻是其本性決定的;寫好文章要通過學識,創作的才能在於作者的天資。才能由作家內部產生,學識則是從外部積累而成;有的人學識豐富但才力不足,有的人才力較強但學識貧乏。學識貧乏的作者,在引事明義方面比較困難;才力不足的作者,在遣辭達情方面相當吃力:這就是內才外學的區分。所以,命意為文,在心和筆共同謀劃之中,作者的才力起著主要作用,學識則起著輔助作用。如果才力和學識兼善並美,就必然在創作上取得突出成就;如果才力和學識都欠缺,雖有小巧也很難有大的成效。像揚雄那樣有才華的作者,還上奏書說自己學識不足,到他在石渠閣閱讀大量圖書之後,便寫成了優美的文學作品。內才外學相輔而成,古往今來的作者無不如此。所以魏武帝曹操說:“張子的文章其所以拙劣,就由於他學問膚淺,見聞不博,只知拾取崔駰、杜篤的小文章;因此,他的作品不能完全追究,追究起來便不知源頭何在。”這就是孤陋寡聞的毛病了。儒家經典內容既深厚,書籍也十分豐富,的確是各種言辭的淵藪,啟迪才思的寶庫。從漢代揚雄、班固以後的作者,無不從中各取所需:憑自己的努力去學習,任自己的心意去採取;只要善於吸取儒家經典,就必能從中獲得豐富的營養。所以,要充實作者的才力,必須首先博見廣聞。一張狐皮不能製成皮襖,少量的雞掌也不能吃飽。因此,綜聚學識須要廣博,採用事例則應簡約,考校選擇必須精確,吸取的道理應該核實:這些優點集中起來,就使才力和學識相互發揮。三國時劉劭在《趙都賦》中說:“平原君的門客毛遂,呵叱強勁的楚王,迫使他同意訂盟;趙國的小臣藺相如,斥責強盛的秦王,迫使他擊缶為樂。”能夠像這樣運用故實,就可算是抓住道理而又意義重要了。所以,用事如能抓住要害,雖然事小也能有所成就,這就如像小小的銅鍵能夠控制車輪,門戶的轉軸可以承運開關。如果把精微的言辭、美妙的故實,用在無關宏旨的地方,就如像把金玉珠寶掛在腳上,把脂粉黛墨抹在胸前了。

(三)
大凡引用故實得當,就像自己說的話一樣;如果所引之事和自己講的內容不吻合,就成了千年抹不掉的污點。陳思王曹植,可算是群才中的英俊了,但他在《報孔璋書》中說:“葛天氏時的音樂,千人合唱,萬人相和,聽了這種音樂的人,對古代的《韶樂》和《大夏》都有所輕視了。”這就是引用古事的謬誤。查葛天氏時所唱的歌,唱與和的一共只有三人而已。司馬相如《上林賦》中說:“演奏陶唐氏的樂舞,聽葛天氏的音樂,千人齊唱,萬人齊和。”所謂唱和千萬人,不過是司馬相如的主觀推測。其所以不真實地誇大《葛天氏之樂》,把“三”擴大為“萬”,是由於作者根據《上林賦》亂寫,以致造成這種荒謬的。又如陸機的《園葵》詩中說:“葵能蔭庇其足,只不過一點小小的智慧,但生存的道理卻有千千萬萬。”關於“葵能保衛其足”,原是孔子譏諷齊國鮑牽的說法;“葛藤庇護其根”,原是宋國樂豫對宋昭公說的話:這本是兩碼事。如果把“葛”比作“葵”,就是張冠李戴的錯誤;如果認為“庇”字比“衛”字好,則又改變事實而有失其真,這是不精確的毛病。以曹植的精明熟練、陸機的深沉細緻,還難免有誤;曹洪在《與魏文帝書》中,把“河西”誤作“高唐”,又有什麼可嘲笑的呢?山中樹木為良好的工匠所度量,儒家經書被後世文人所選取;木材美好的,便用斧子加工;事義美好的,就用筆墨寫下。能如此,從事文學創作的人,也就無愧於古代善於準確斫削的匠石了。

(四)
總之,儒家經籍精深宏富,文辭和義理都具有永恆的意義。它像江海那樣廣大,像崑崙山的珠玉和鄧林那樣繁盛。優質的梓木都可採伐,美好的珠寶全可贈送。只要引用前人的故事如自出其口,古往今來的讀者都是歡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