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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章 備城門

作者:佚名

禽滑厘問於子墨子曰:“由聖人之言,鳳鳥之不出,諸侯畔殷周之國,甲兵方起於天下,大攻小,強執弱,吾欲守小國,為之奈何?”子墨子曰:“何攻之守?”禽滑厘對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臨、鉤、沖、梯、堙、水、穴、突、空洞、蟻傅、轒轀、軒車,敢問守此十二者奈何?”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推粟足,上下相親,又得四鄰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且守者雖善,則猶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然則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後可以守也。”凡守圍城之法,厚以高;壕池深以廣;樓撕揗,守備繕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眾以選;吏民和;大臣有功勞於上者,多主信以義,萬民樂之無窮;不然,父母墳墓在焉;不然,山林草澤之饒足利;不然,地形之難攻而易守也;不然,則有深怨於適而有大功於上;不然,則賞明可信而罰嚴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則民亦不宜上矣,然後城可守。十四者無一,則雖善者不能守矣。

故凡守城之法,備城門為縣門,沉機長二丈,廣八尺,為之兩相如;門扇數合相接三寸。施土扇上,無過二寸。塹中深丈五,廣比扇,塹長以力為度,塹之末為之縣,可容一人所。客至,諸門戶皆令鑿而慕孔。孔之,各為二慕二,一鑿而繫繩,長四尺。城四面四隅皆為高磨■,使重室子居其上候適,視其態狀與其進左右所移處,失候斬。

適人為穴而來,我亟使穴師選本,迎而穴之,為之且內弩以應之。

民室杵木瓦石,可以蓋城之備者,盡上之。不從令者斬。

昔築,七尺一居屬,五步一壘。五築有銻。長斧,柄長八尺。十步一長鐮,柄長八尺。十步一斗,長椎,柄長六尺,頭長尺,斧其兩端。三步一大鋌,前長尺,蚤長五寸。兩鋌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兌其兩末。

穴隊若沖隊,必審如攻隊之廣狹,而令邪穿其穴,令其廣必夷客隊。

疏束樹木,令足以為柴摶,毋前面樹,長丈七尺一,以為外面,以柴摶從橫施之,外面以強塗,毋令土漏。令其廣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為故。前面之長短,豫蚤接之,令能任塗,足以為堞,善塗其外,令毋可燒拔也。

大城丈五為閨門,廣四尺。為郭門,郭門在外,為衡,以兩木當門,鑿其木維敷上堞。為斬縣梁,■穿斷城,以板橋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殺如城報。城內有傅壤,因以內壤為外。鑿其間,深丈五尺,室以樵,可燒之以待適。令耳屬城,為再重樓,下鑿城外堞,內深丈五,廣丈二。樓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敵,善射者主發,佐皆廣矢。

治裾。諸延堞高六尺,部廣四尺,皆為兵弩簡格。

轉射機,機長六尺,貍一尺。兩材合而為之轀,轀長二尺,中鑿夫之為道臂,臂長至桓。二十步一,令善射之者,佐一人,皆勿離。

城上百步一樓,樓四植,植皆為通舄,下高丈,上九尺,廣、喪各丈六尺,皆為寧。三十步一突,九尺,廣十尺,高八尺,鑿廣三尺,表二尺,為寧。城上為攢火,夫長以城高下為度,置火其末。城上九尺一弩、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積參石、蒺藜。

渠長丈六尺,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其貍者三尺,樹渠毋傅堞五

寸。藉莫長八尺,廣七尺,其木也廣五尺,中藉苴為之橋,索其端;適攻,令一人下上之,勿離。

城上二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此數。城上三十步一■灶。

持水者必以布麻斗、革盆,十步一。柄長八尺,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敝裕、新布長六尺,中拙柄,長丈,十步一,必以大繩為箭。城上十步一鈂。水缻,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盆、蠡各二財。

為卒乾飯,人二斗,以備陰雨,面使積燥處。令使守為城內堞外行餐。置器備,殺沙礫、鐵。皆為坯斗。令陶者為薄缻,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即用取,三秘合束。堅為斗城上隔。棧高丈二,剡其一末。為閨門,閨門兩扇,令可以各自閉也。

救闉池者,以火與爭,鼓橐,馮埴外內,以柴為燔。靈丁,三丈一,火耳施之。十步一人,居柴,內弩;弩半,為狗犀者環之。牆七步而一。救車火,為煙矢射火城門上,鑿扇上為棧,塗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門扇薄植,皆鑿半尺一寸,一涿弋,弋長二寸,見一寸相去七寸,厚塗之以備火。城門上所鑿以救門火者,各一垂水,火三石以上,小大相雜。門植關必環錮,以錮金若鐵鍱之。門關再重,鍱之以鐵,必堅。梳關,關二尺,梳關一莧,封以守印,時令人行貌封,及視關入桓淺深。門者皆無得挾斧、斤、鑿、鋸、椎。

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丈三尺,冠長十丈,辟長六尺。二步一荅,廣九尺,袤十二尺。二步置連梃,長斧、長椎各一物;槍二十枚,周置二步中。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為矢,節毋以竹箭,楛、趙、■、榆,可。蓋求齊鐵夫,播以射■及櫳樅。二步積石,石重千鈞以上者,五百枚。毋百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二步積苙,大一圍,長丈,二十枚。五步一罌,盛水。有奚,奚蠡大容一斗。五步積狗屍五百枚,狗屍長三尺,喪以弟,瓮其端,堅約弋。十步積摶,大二圍以上,長八尺者二十枚。二十五步一灶,灶有鐵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為湯。及持沙,毋下千石。三十步置坐候樓,樓出於堞四尺,廣三尺,廣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蓋其上。五十步一藉車,藉車必為鐵纂。五十步一井屏,周垣之,高八尺。五十步一方,方尚必為關籥守之。五十步積薪,毋下三百石,善蒙塗,毋令外火能傷也。百步一櫳樅,起地高五丈;三層,下廣前面八尺,後十三尺,其上稱議衰殺之。百步一木樓,樓廣前面九尺,高七尺,樓■居■,出城十二尺。百步一井,井十瓮,以木為系連。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百步一積雜稈,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百步為櫓,櫓廣四尺,高八尺,為沖術。百步為幽■,廣三尺高四尺者千。二百步一立樓,城中廣二丈五尺二,長二丈,出樞五尺。城上廣三步到四步,乃可以為使斗。俾倪廣三尺,高二尺五寸。陛高二尺五,廣長各三尺,遠廣各六尺。城上四隅童異,高五尺,四尉舍焉。

城上七尺一渠,長丈五尺,貍三尺,去堞五寸;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半植一鑿,內後長五寸。夫兩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適。鑿渠、鑿坎,覆以瓦,冬日以馬夫寒,皆待命,若以瓦為坎。

城上千步一表,長丈,棄水者操表搖之。五十步一廁,與下同圂。之廁者不得操。城上三十步一藉車,當隊者不用。城上五十步一道陛,高二尺五寸,長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樓■,■勇勇必重。土樓百步一,外門發樓,左右渠之。為樓加藉幕,棧上出之以救外。城上皆毋得有室,若也可依匿者,

盡除去之。城下州道內百步一積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塗之。城上十人一什長,屬一吏士、一帛尉。

百步一亭,高垣丈四尺,厚四尺,為閨門兩扇,令各可以自閉,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杯、馬矢,皆謹收藏之。

城上之備:渠譫、藉車、行棧、行樓、到、頡皋、連梃、長斧、長椎、長茲、距、飛沖、縣□、批屈。樓五十步一,堞下為爵穴,三尺而一為薪皋,二圍,長四尺半,必有潔。瓦石重二升以上,上城上。沙,五十步一積。灶置鐵鐟焉,與沙同處。木大二圍,長丈二尺以上,善耿其本,名曰長從,五十步三十。木橋長三丈,毋下五十。復使卒急為壘壁,以蓋瓦復之。用瓦木罌,容十升以上者,五十步而十,盛水且用之。五十二者十步而二。

城下里中家人,各葆其左右前後,如城上。城小人眾,葆離鄉老弱國中及他大城。寇至,度必攻,主人先削城編,唯勿燒。寇在城下,時換吏卒署,而毋換其養,養毋得上城。寇在城下,收諸盆瓮耕,積之城下,百步一積,積五百。城門內不得有室,為周官桓吏,四尺為倪。行棧內閉,二關一堞。

除城場外,去池百步,牆垣樹木小大俱壞伐,除去之。寇所從來,若昵道、傒近若城場,皆為扈樓,立竹箭天中。

守堂下為大樓,高臨城,堂下周散道;中應客,客待見。時召三老在葆宮中者,與計事得先。行德計謀合,乃入葆。葆入守,無行城,無離舍。諸守者審知卑城淺池,而錯守焉。晨暮卒歌以為度,用人少易守。

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計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樓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客馮面而蛾傅之,主人則先之知,主人利,客適。客攻以遂,十萬物之眾,攻無過四隊者,上術廣五百步,中術三百步,下術五十步。諸不盡百五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廣五百步之隊,丈夫千人,丁女子二知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應之,此守術之數也。使老小不事者,守於城上不當術者。

城持出必為明填,令吏民皆智知之。從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從人非其故人乃其稹章也,千人之將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從之,皆斬,具以聞於上。此守城之重禁之。夫奸之所生也,不可不審也。

城上為爵穴,下堞三尺,廣其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苴,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數自適為之。

塞外塹,去格七尺,為縣梁。城■陝不可塹者勿塹。城上三十步一聾灶。

人擅苣,長五節。寇在城下,聞鼓音,燔苣,復鼓,內苣爵穴中,照外。

諸藉車皆鐵什。藉車之柱長丈七尺,其貍者四尺;夫長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馬頰長二尺八寸,試藉車之力而為之困,失四分之三在上。藉車,夫長三尺,四二三在上,馬頰在三分中。馬頰長二尺八寸,夫長二十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車輪。藉車桓長丈二尺半。諸藉車皆鐵什,復車者在之。

寇■池來,為作水甬,深四尺,堅慕貍之。十尺一,覆以瓦而

待令。以木大圍長二尺四分而早鑿之,置炭火其中合慕之,而以藉車投之。

為疾犁投,長二尺五寸,大二圍以上。

涿弋,弋長七寸,弋間六寸,剡其末。

狗走,廣七寸,長尺八寸,蚤長四寸,犬耳施之。

子墨子曰:“守城之法,必數城中之木,十人之所舉為十挈,五人之所舉為五挈,凡輕重以挈為人數。為薪樵挈,壯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稱其任。凡挈輕重所為,吏人各得其任。”城中無食則為大殺。

去城門五步大塹之,高地三丈,下地至,施賊其中,上為發梁,而機巧之,比傳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溝壘,毋可逾越,而出佻且比,適人遂入,引機發梁,適人可禽。適人恐懼而有疑心,因而離。

譯文及注釋

譯文
禽滑厘問墨子說:“從聖人的說法來看,現在鳳鳥沒有出現,諸侯背叛王朝,天下兵爭方起,大國攻打小國,強國攻打弱國。我想為小國防守,應怎么做呢?”墨子說:“防禦什麼方式的進攻呢?”禽滑厘回答說:“現在世上常用的進攻方法有:築山臨攻、鉤梯爬城、衝車攻城、雲梯攻城、填塞城溝、決水淹城、隧道攻城、穿突城牆、城牆打洞、如蟻一般密集爬城、使用蒙上牛皮的四輪車、使用高聳的軒車。請問防守這十二種攻城方式應怎么

辦?”墨子說:“我方城池修固,守城器具備好,柴禾糧草充足,上下相親,又取得四鄰諸侯的救助,這就是用來長久守御的條件。而且,守城的人雖有本事,而國君不信任他,那么仍然不可防守。如果國君用來防守的人,一定是有能力防守的人;如果他沒有能力而國君信任他,也是不能防守的。既然如此,那么守城的人必須有能力,而國君又信任他,這才可以防守得住。”

凡守城的方法共有:(城牆)厚而高,濠溝深而寬,修好望敵之樓,防守器械精良,糧食柴草足以支持三月以上,防守的人多而經過挑選,官吏和民眾相互和睦,為國家建立功勞的大臣多,國君講信義,萬民安樂無窮。或者,父母的墳墓就在這裡;或者,具備富饒的山林草澤;或者,地形難攻易守;或者,(守者)對敵人有深仇大恨而對君主有大功;或者,獎賞明確可信,懲罰嚴厲可怕。這十四個條件具備,那么民眾就不會懷疑君主,這以後城池才可以守住。這十四者一個沒有,那么即使防守的人善於防守也守不住。

所以凡守城的方法:在城門上準備好懸門和左右懸門的機關。懸門長二丈,寬八尺,兩扇相同,兩扇間有三寸重疊銜接;門扇上塗上泥土,不要厚於二寸。濠溝有一丈五尺深,寬度相當於門扇的長度,長短以人才為度,濠溝邊修一管理懸門的房間,大概可以容納一人。敵兵到了,各門都叫人鑿開兩個洞;一個洞繫上繩子,繩長四尺。城牆的四邊和四角都建高高的望敵樓,使貴家子在樓上瞭望敵人,觀察敵人的勢態,進(退)及左右移動的地方。失職者處以斬刑。

敵兵打隧道來進攻,我方立即派穴地之師確定穴地之處,迎頭穴地以待,準備好短弩射擊敵人。

民家的木材瓦石,凡可用來增加城池守備的,全部上繳。不服從命令的處斬。

準備各種築城工具:每七尺一把鋤頭,五步一筐,五築有一鐵鋤,一柄長八尺的斧頭,十步一把長鐮刀,柄長八尺。十步一斫,一長錐,柄長六尺,頭長一尺,用斧削其兩端。三步一短矛,長一尺,刀尖五寸。兩矛尖交叉安上,放得很平,不平不方便,兩頭要鋒利。

用打隧道的方法來抵禦敵方的隧道進攻,我方所打隧道必要恰好相當敵方隧道的寬狹,使它斜穿敵方隧道,使之可以填平敵方的隧道。

把木柴綑紮起來,使之能成為一捆捆的柴摶,穿前面樹連起來,長一丈七尺一,作為外面,把柴摶橫放在內面,外面塗上粘土,不要讓土脫漏。柴摶推積的寬度和厚度,要足以充當三丈五尺高的城牆的屏障,用柴摶、樹木、泥土來加固城牆,越堅固越好。柴摶前面的長短,要預先弄好,以便塗上泥土,可充城堞之用,妥善塗好外面,使敵方無法燒掉或拔掉。

大城,要在一丈五尺之外做閨門,寬四尺。做一郭門,在閨門之外。做好兩根橫木,以關閉郭門。橫木上鑿孔,穿上繩子,牽到城堞上。做好懸樑,用木板做成,讓它從城坎處向外斜著伸出。懸樑的斜度,符合城牆的形勢。城牆內修傅堞,作為外堞的輔助。在其中鑿穴,深一丈五尺,放柴草於內,可以焚燒禦敵。連著城牆修築令耳,令耳是兩重的樓房。在城牆外堞下鑿穴,深一丈五尺,寬一丈二尺。城樓與令耳,都派有勇力的人負責殺敵,善於射箭的人放箭,輔佐的人勇敢善射。

編造樊籬,與城堞相連,高六尺,各寬四尺,都設定兵弩弓箭,格殺敵人。

轉射機,機身長六尺,埋入土中一尺。用兩根木頭合為車轀,轀長二尺,

在中間鑿之為道,插入橫臂,臂長至趺足。二十步放一機,令善射的人主之,派一人輔助,都不要離開。

城上百步築一樓,樓有四根柱子,柱子安在基石上。下面高一丈,上面高九尺,長寬都一丈六尺,都安上窗戶。三十步一個突門,長九尺,寬十尺,高八尺,鑿一窗,寬三尺,長二尺。城上設定火捽,火捽長短以城牆的高下為度,置火於末端。城上每九尺置一弩、一戟、一椎、一斧、一鐮。各處都貯備礌石、蒺藜。

(用以防守的)渠長一丈六尺,箭長一丈二尺,臂長六尺,埋在地下三尺,豎立渠柱不要附著城堞,要離開五寸。藉幕長八尺,寬七尺。它的木架寬五尺。在藉幕中部,設立一橋,橋端繫上繩索,以便牽拉上下。敵方來攻,派一人上下牽拉,不得離開。

城上隔二十步安置一藉車,當攻隧道時不按此數,城上每三十步設定一壟灶。持水的必須用布麻斗、皮盆,十步一件。斗柄長八尺,斗的大小可以容納兩斗到三斗水。舊布、新布長六尺;麻斗中間安上柄,長一丈,每十步放一件。必以粗大的繩子為箭。城上隔十步有一支鈂。水缸要能裝三尺以上,大小相雜。盆、蠡各二具。

做好士卒的乾糧,每人二斗,以防備陰雨天,而使之積貯於乾燥處。派遣士卒為守衛內外城堞的人送餐。設定器備,撒放沙礫、鐵屑。各處都準備好粗製陶斗。使陶工做小罐,大小為裝一斗至二斗水,用時即取,壘著捆在一起。堅固地做好鬥城上的隔棧,高一丈二尺,削其一端。造好閨門,閨門由兩扇組成,使之可以各自關閉。

搶救敵方填濠溝,用火攻與之爭奪,鼓動風箱,在牆內外堆著木柴,以之焚燒。隔三丈安一個靈丁,犬牙交錯地安放。每十步有一人管理柴摶和弩箭,弩邊用狗犀環繞。

搶救薰火,若敵人用燃著煙火的箭射到城門上,我方要鑿門扇,安上木棧,塗上泥,拿盛水的麻斗、皮盆救火。門扇上安木樁的地方都鑿上一寸深的穴,每穴安一根木樁,木樁長兩寸,有一寸露在外面。木樁間隔七寸,厚厚地塗上泥巴來防火。城門下鑿下救火的地方,各備一缸水,裝三石以上,大小相雜。城門的直木和橫栓,一定要完好堅固,用堅韌的鋼鐵包裹著。門的橫栓要上下兩根,用鐵包裹,必須堅固。門楗長兩尺,鎖一把,加上封條,蓋上守印。經常派人察看封條的情況,並視察門楗插入的深淺。守門的人都不得挾帶斧、鑿、鋸和椎子。

城上每兩步設立一渠柱。渠是立著的木柱。丈三尺,頂長十丈,臂長六尺。每兩步設立一排竹答,寬九尺,長一丈二尺。每兩步設立連梃,長斧、長椎各一件,槍二十支,在兩步範圍內分開放置。每兩步設一弓弩,射程在五十步以上。多做些箭。如果沒有竹箭,楛木、挑木、柘木、榆木也可以做箭桿。再求齊鐵為箭頭。弩箭分布城上,用以射敵人的沖梯和櫳樅。每二步堆積石頭,石頭重達半鈞以上的,共五十塊。如果沒有石頭可用來抗擊敵人,蒺藜、磚瓦也可用作好的防備工具。每二步堆積火炬,大一圍,長一丈,共二十根。每五步一罈子盛水。罈子旁有葫蘆瓢,葫蘆瓢可盛一斗水。每五步堆積狗屍五百條。狗屍長三尺,用茅草覆蓋,削其尖端,牢牢捆好。每十步堆積柴摶,大二圍以上,長八尺,共二十捆。每二十五步修一座灶,灶上有鐵甑一個,可盛水一石以上,準備著燒熱水。還要儲備沙石,不下一千石。每三十步共建一座候樓。樓伸出女牆四尺,寬三尺,下面寬四尺,三面圍上

木板,密密塗泥,夏天蓋住上面。每五十步一個藉車,藉車必用鐵作車軸。每五十步一座廁所,周圍的圍牆,高八尺。每五十步一房,房上必須安置門柱和鐵鎖,以便住守。每五十步堆積柴木,不下於三百尺,好好用泥土封蓋,使城外放的火不能燃燒它。每百步建一木樓,樓寬前面九尺,高七尺,樓窗安在城牆上,伸出城牆外十二尺。每百步挖一口井,每井安排十瓮,用木製造提水的桔槔。貯水器可容納四斗到六斗水,共一百個。每百步堆積一堆禾稈,大於二圍以上的五十捆。每百步樹立一塊木盾牌,寬四尺,高八尺。做好衝鋒的大路。每百步要開暗溝,寬三尺高四尺的十條。每兩百步建一座立樓,寬二丈五尺,其中五尺伸到女牆外。城牆上寬三步到四步,才可以使士兵活動戰鬥。俾倪(之牆)寬三尺,高二尺五寸。階陛高二尺五,寬廣各三尺,路寬六尺。城上四角為重樓,高五尺,四個尉官駐紮於此。

城上每七尺建一渠柱,長一丈五尺,埋在地下三尺,離開城堞五寸;露在外者長一丈二尺,臂長六尺。在中部鑿一孔,內徑長五寸。外露部分鑿兩孔,渠柱頂端比女牆低四寸為宜。鑿渠、鑿坎,以瓦覆蓋,冬天以馬草覆蓋。都待命而行,或以瓦為坎。

城上每千步立一表,長一丈。要向城下頌倒廢水的人,拿表搖動。每五十步一廁所,與城下的廁所同一糞坑。上廁所的人不準手拿武器。城上三十步一藉車,當攻打隧道時不按此數。城上五十步一道台階,高二尺五寸,長十步。城上五十步一樓,樓必多層。每百步一座土樓,外面安上懸門,左右開渠。建樓加上藉幕,有棧道出城以救外面。城牆上都不能蓋房屋,或其他可隱匿的處所,若有則必須全部拆除。城下道路每百步堆積柴薪,不少於三千石以上,用泥土好好塗上。城上每十人任命一名什長,管理十名士卒。

每百步一座亭。牆高一丈四尺,厚四尺,做兩扇閨門,使兩扇門可以各自開關。每亭一尉,尉必須選穩重忠信能勝任的人擔任。兩舍共一井灶。灰、糠、秕谷、穀皮、馬尿都要小心收藏。

城上的守備工具:渠答、籍車、行棧、行樓、斫、桔槔、連梃、長斧、長椎、長鋤、鉤鉅、飛沖、懸(梁)、批屈。樓五十步一座,城堞下挖掘“爵穴”。每三尺設立一個桔槔,大二圍,長四尺半,必須有挈。瓦石重二斤以上,搬上城。沙土,五十步一堆。灶上安放鐵甑,和沙堆放在一起。木大二圍,長一丈二尺以上。把它的底部好好連在一起,叫作“長從”。每五十步放三十個。木橋長三丈,不下五十個。再派士卒急造壘壁,以瓦覆蓋起來。用陶製或木製的罈子,能裝十升以上的,每十步放十個,盛水時將使用它們。能盛水五斗的十步放兩個。

城牆下里巷中的人家,各保衛其左右前後,像城上一樣。如果城小人眾,就保護老弱離鄉到國中的其他大城去。敵人來了,估計他們必定進攻,主方必定先拆除城外附屬物,只是不燒毀。敵人在城下,我方應不時更換吏卒防守,但不要更換給養人員,給養人員不能上城。敵方在城下,我方收集盆、罐,堆在城下,百步一堆,堆五百堆。城門內不可有房子,只築周宮派吏駐守。四尺為倪,行棧內閈,二關一堞。

清除城外離開護城河百步內的牆垣,大小樹木都伐毀,除掉。敵人從來之處,如便道、近道,或城場,都修建扈樓,並在水中插上竹箭。守官堂下造大樓,高可臨視全城。堂下四往有路。在堂中應客,客等待接見。不時召見在有保護的室中的三老,與之計議事之得失。行事有得,計謀相合,就回入保護之屋。保者入屋,不要逃城,不要離開房屋。各個擔負守衛的人要詳

知卑城淺池,而措意防守。早晚士卒歌以為度,用人少有變換。

守衛之法:每五十步男子十人,成年女子二十人,老小十人,總計五十步四十人。城下守樓士卒,一步一人,計二十步二十人。按城的大小以此為標準,才足以守御。

如果敵人附城如蛾進攻,主人預先知道,主人有利,進攻者不利。如果敵方以隊進攻,十萬之眾,進攻不會超過四隊,最大的排路五百步,中等三百步,下等五十步。各種不到百五十步寬的,主人有利而客方不利。防禦寬五百步的隊伍,需男子一千人,成年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共四千人,就足以應付,這是防守道路之數。使老小不能任事,在城上不當路的地方防守。

城中將軍出城,必須持“明填”,要使官民都了解“明填”。將軍率一百人以上出城,不帶“明填”,或不是由本人持有“明填”,千夫長以上的官可以制止他,不讓他通行。如果出行或吏卒放縱他出行,都要殺頭,要把具體情況報告給上級。這是守城的重大禁令。奸細往往出在這裡,不能不詳細考察。

城上建爵穴,在城堞下三尺之處,它的外口要大,每五步建一穴。爵穴的大小能放得下火炬,高的有六尺,低的有三尺,它的密度可視情況而定。

於城外挖壕溝,離“杜格”(柵欄)七尺遠,溝上作吊橋。城外狹窄不能作壕溝處可以不挖。

城上每三十步建一個壟灶。

守城的人都備有火炬,有五個竹節長。敵人到了城下,聽到鼓聲後,點燃火炬;再次聽到鼓聲後,將火炬放入爵穴中,照亮城外。

各種藉車皆用鐵。藉車的柱子長一丈七尺,埋於地下部分長四尺;車座長三丈至三丈五尺,馬頰長二尺八寸,根據所測試的籍車的力度而製作車困,車座四分之三在地面上。籍車,車座長三丈,四分之三在地面上,馬頰在地面以上部分正中間。馬頰長二尺八寸,車座長二丈四尺,更短的不用。用大車輪作車困。藉車的車桓長一丈二尺半。各種藉車都用鐵包裹,後面的車輔助它。

敵人填塞護城河來進攻,我方就製作水甬,深為四尺,封固,埋於地下。每十尺一個,蓋上瓦待命而用。用圍長二尺四寸的木頭,鑿空中間,把炭火放進去再封上,然後用藉車投向敵軍。制“疾犁投”,長為二尺五寸,粗兩圍以上。門上釘小木樁,長七寸,木樁間距為六寸,末端削尖。“狗走”寬為七寸,長一尺八寸,鉤長四寸,犬牙交錯地安設。

墨子說:“守城的方法,一定要計算城中的木頭,十人所能舉起的便是十挈,五人所能舉起的便是五挈,挈的輕重與守城人數相符。把木柴捆成挈,強壯的人用重挈,弱小的人用輕挈,與他們的力量相稱。總之,挈的輕重要使每個人各自能勝任。”城中缺乏糧食就要大大減輕挈的重量。在離城門五步遠的地方挖掘大壕溝,地勢高的地方挖一丈五尺深,地勢低的地方挖到有地下水之後再向下挖三尺即止。在壕溝上架設棧板,棧板上設定懸樑,裝置機關,棧板表面鋪上草木泥土,使人可以行走,兩旁有溝牆不能翻越。然後派兵出城挑戰,並假裝戰敗逃回,引誘敵人走的棧板,開動懸樑的機關,敵人便可以擒到。若敵人恐懼生疑,就會因此撤離。

注釋
(1)《備城門》是墨子研究城池攻防戰術的主要篇章之一。春秋戰國時期,由於諸侯割據分裂,互相兼併,戰爭頻繁,給人口帶來極大的殺傷。因此,研究戰爭中的戰略戰術是當時社會的迫切需要,特別是當時的中小國家,面臨大國的進攻和威脅,首先考慮的便是如何利用高城深池,在劣勢的情況下以抵禦敵人的進攻,保護自己的城邑和國家。即使是大國,有時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備城門》便是墨子針對當時實際需要而做出的研究成果之一。
(2)畔:通“叛”。
(3)“推”應作“樵”。
(4)“且守者雖善”下應加“而君不用之”五字。
(5)“撕揗”應作“■修”。
(6)“且”應作“具”。
(7)“杵”應作“材”。
(8)“蓋”應作“益”。
(9)“昔”應作“皆”。
(10)壘:“■”。
(11)“斗”應作“斫”。
(12)“鋌”應作“ ”。
(13)“報”應作“勢”。
(14)(15)“壤”應作“堞”。
(16)“廣”應作“厲”。
(17)治裾,即“作薄”。
(18)轉射機,一種能鏇轉的機弩。
(19)“者”後應加“主之”二字。
(20)“喪”應為“袤”之誤。
(21)“夫”為“矢”字之誤。
(22)“■”應作“壟”。
(23)此句末詳。
(24)“面”應作“而”。
(25)殺:散。
(26)三秘:即為“壘施”之誤。
(27)“火耳”應作“犬牙”。
(28)“車”應作“熏”。
(29)“火”應作“容”。
(30)“程”應作“桯”。
(31)“節”應作“即”。“竹箭”前“以”字應移至“楛”前。
(32)“夫”應作“矢”。
(33)“苙”應作“苣”。
(34)“弟”應作“茅”。
(35)“■”應作“■”。“■”應作“坫”。
(36)“乾”應作“十”。
(37)“遠”應作“道”。
(38)“後”應作“經”,“長”字疑衍。
(39)“■勇勇必”應作“樓撕必再”。
(40)“一”當作“十”。
(41)“譫”應作“襜”。
(42)“到”應作“斫”。
(43)“潔”應作“絜”。
(44)“升”應作“斤”。
(45)“十二”應作“斗以上”。
(46)“官”應作“宮”。“桓”應作“植”。
(47)“傒近“應作“近傒”。
(48)“天”應作“水”。
(49)“先”應作“失”。
(50)“面”字衍。
(51)“適”應作“病”。
(52)“持”應作“將”。
(53)“智”應作“習”。
(54)“稹”應作“填”。
(55)“之”應作“也”。
(56)“苴”應作“苣”。
(57)“塞”應作“穿”。
(58)“聾”應作“壟”。
(59)“失”應作“夫”。
(60)“尺”應作“丈”。
(61)“二”應作“之”。
(62)復:當為“後”。
(63)“■”應作“■”。
(64)“慕”應作“冪”。
(65)“分”應作“寸”。“早”應作“中”。
(66)“耳”應作“牙”。
(67)“吏”應作“使”。
(68)“三”字疑衍;“丈”後應加“五尺”二字。
(69)“下地至”後應加“泉三尺”三字。
(70)“賊”應作“棧”。
(71)“傳”應作“傅”。
(72)“比”應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