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列傳四原文賞析注釋譯文
史宏肇,字化元,鄭州滎澤人也。父潘,本田家。宏肇少遊俠無行,拳勇健步, 日行二百里,走及奔馬。梁末,每七戶出一兵,宏肇在籍中,後隸本州開道都,選 入禁軍。嘗在晉祖麾下,遂留為親從,及踐阼,用為控鶴小校。高祖鎮太原,奏請 從行,升為牙校,後置武節左右指揮,以宏肇為都將,遙領雷州刺史。高祖建號之 初,代州王暉叛,以城歸契丹,宏肇征之,一鼓而拔,尋授許州節度使,充侍衛步 軍都指揮使。會王守恩以上黨求附,契丹主命大將耿崇美率眾登太行,欲取上黨, 高祖命宏肇以軍應援。軍至潞州,契丹退去,翟令奇以澤州迎降。會河陽武行德遣 人迎宏肇,遂率眾南下,與行德合。故高祖由蒲、陝赴洛如歸,宏肇前鋒之功也。
宏肇嚴毅寡言,部轄軍眾,有過無舍,兵士所至,秋毫不犯。部下有指揮使, 嘗因指使少不從命,宏肇立撾殺之,將吏股慄,以至平定兩京,無敢幹忤。從駕征 鄴回,加同平章事,充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兼鎮宋州。高祖大漸,與樞密使楊邠、 周太祖、蘇逢吉等同受顧命。隱帝嗣位,加檢校太師、兼侍中。居無何,河中、永 興、鳳翔連橫謀叛,關輔大擾,朝廷日有徵發,群情憂揣,亦有不逞之徒,妄構虛 語,流布京師。宏肇都轄禁軍,警衛都邑,專行刑殺,略無顧避,無賴之輩,望風 匿跡,路有遺棄,人不敢取。然而不問罪之輕重,理之所在,但云有犯,便處極刑, 枉濫之家,莫敢抗訴。巡司軍吏,因緣為奸,嫁禍脅人,不可勝紀。《宋史·邊歸 讜傳》:史宏肇怙權專殺,閭里告訐成風,歸讜言曰:「邇來有匿名書及言風聞事, 構害良善,有傷風化,遂使貪吏得以報復私怨,讒夫得以肆其虛誕。請明行條制, 禁遏誣罔,凡顯有披論,具陳姓名。其匿名書及風聞事者,並見止絕。」論者韙之。 時太白晝見,民有仰觀者,為坊正所拘,立斷其腰領。又有醉民抵忤一軍士,則誣 以訛言棄市。其他斷舌、決口、斫筋、折足者,僅無虛日。故相李崧為部曲誣告, 族戮於市,取其幼女為婢。自是仕宦之家畜仆隸者,皆以姑息為意,而舊勛故將失 勢之後,為廝養輩之所脅制者,往往有之。軍司孔目吏解暉,性狡而酷,凡有推劾, 隨意鍛鍊。人有抵軍禁者,被其苦楚,無不自誣以求死所,都人遇之,莫敢仰視。 有燕人何福殷者,以商販為業。嘗以十四萬市得玉枕,遣家僮及商人李進賣於淮南, 易茗而回。家僮無行,隱福殷貨財數十萬,福殷責其償,不伏,遂杖之。未幾,家 僮詣宏肇上變,言契丹主之入汴也,趙延壽遣福殷齎玉枕陰遺淮南,以致誠意。宏 肇即日遣捕福殷等系之。解暉希旨,榜掠備至,福殷自誣,連罪者數輩,並棄市。 妻女為宏肇帳下分取之,其家財籍沒。
宏肇不喜賓客,嘗言:「文人難耐,輕我輩,謂我輩為卒,可恨可恨!」宏肇 所領睢陽,其屬府公利,委親吏楊乙就府檢校,貪戾兇橫,負勢生事,吏民畏之, 副戎已下,望風展敬。聚劍刻剝,無所不至,月率萬緡,以輸宏肇,一境之內,嫉 之如仇。《東都事略·薛居正傳》:史宏肇領侍衛親軍,威震人主,殘忍自恣,人 莫敢忤其意。其部下吏告民犯鹽禁,法當死。居正疑其不實,召詰之,乃其吏以私 憾而誣之也。逮捕吏鞫之,具伏,以吏抵法。宏肇雖怒甚,竟亦無以屈也。周太祖 平河中班師,推功於眾,以宏肇有翊衛鎮重之功,言之於隱帝,即授兼中書令。隱 帝自關西賊平之後,昵近小人,太后親族,頗行乾托,宏肇與楊邠甚不平之。太后 有故人子求補軍職,宏肇怒而斬之。帝始聽樂,賜教坊使玉帶,諸伶官錦袍,往謝 宏肇,宏肇讓之曰:「健兒為國戍邊,忍寒冒暑,未能遍有沾賜,爾輩何功,敢當 此賜!」盡取袍帶還官,其凶戾如此。
周太祖有鎮鄴之命,宏肇欲兼領機樞之任,蘇逢吉異其議,宏肇忿之。翌日, 因竇貞固飲會,貴臣悉集,宏肇厲色舉爵屬周太祖曰:「昨晨廷論,一何同異!今 日與弟飲此。」楊邠、蘇逢吉亦舉大爵曰:「此國家之事也,何足介意!」俱飲釂。 宏肇又厲聲言曰:「安朝廷,定禍亂,直須長槍大劍,至如毛錐子,焉足用哉!」 三司使王章曰:「雖有長槍大劍,若無毛錐子,贍軍財賦,自何而集?」宏肇默然, 少頃而罷。未幾,三司使王章於其第張酒樂,時宏肇與宰相、樞密使及內客省使閻 晉卿等俱會。酒酣,為手勢令,宏肇不熟其事,而閻晉卿坐次宏肇,屢教之。蘇逢 吉戲宏肇曰:「近坐有姓閻人,何憂罰爵!」宏肇妻閻氏,本酒妓也,宏肇謂逢吉 譏之,大怒,以醜語詬逢吉。逢吉不校,宏肇欲毆逢吉,逢吉策馬而去,宏肇遽起 索劍,意欲追逢吉。楊邠曰:「蘇公是宰相,公若害之,致天子何地,公細思之!」 邠泣下。宏肇索馬急馳而去,邠慮有非常,連鑣而進,送至第而還。自是將相不協 如水火矣。隱帝遣王峻將酒樂於公子亭以和之,竟不能解。其後李業、郭允明、後 贊、聶文進居中用事,不悅執政。又見隱帝年漸長,厭為大臣所制,嘗有忿言,業 等乃乘間譖宏肇等,隱帝稍以為信。業等乃言宏肇等專權震主,終必為亂,隱帝益 恐。嘗一夕,聞作坊鍛甲之聲,疑外有兵仗卒至,達旦不寐。自是與業等密謀禁中, 欲誅宏肇等。議定,入白太后,太后曰:「此事豈可輕發耶!更問宰臣等。」李業 在側,曰:「先皇帝言,朝廷大事,莫共措大商量。」太后又言之,隱帝怒曰: 「閨門之內,焉知國家之事!」拂衣而出。內客省使閻晉卿潛知其事,乃詣宏肇私 第,將欲告之,宏肇以他事拒之不見。乾祐三年冬十一月十三日,宏肇入朝,與樞 密使楊邠、三司使王章同坐於廣政殿東廡下,俄有甲士數十人自內而出,害宏肇等 於閣,夷其族。先是,宏肇第數有異,嘗一日,於階砌隙中有煙氣蓬勃而出。禍前 二日昧爽,有星落於宏肇前三數步,如迸火而散,俄而被誅。周太祖踐阼,追封鄭 王,以禮葬,官為立碑。
宏肇子德珫,乾祐中,授檢校司空,領忠州刺史。粗讀書,親儒者,常不悅父 之所為。貢院嘗錄一學科於省門叫噪,申中書門下,宰相蘇逢吉令送侍衛司,請痛 笞刺面。德珫聞之,白父曰:「書生無禮,有府縣御史台,非軍務治也。公卿如此, 蓋欲彰大人之過。」宏肇深以為然,即破械放之。後之識者尤嘉德珫之為人焉。
宏肇弟福,比在滎陽別墅,聞禍,匿於民間。周太祖即位,累遷閒廄使。仕皇 朝,歷諸衛將軍。《宋史·李崇矩傳》:史宏肇為先鋒都校,聞崇矩名,召署親吏。 乾祐初,宏肇總禁兵,兼京城巡檢,多殘殺軍民,左右稍稍引去,惟崇矩事之益謹。 及宏肇誅,獨得免。周祖與宏肇素厚善,即位,訪求宏肇親舊,得崇矩,謂之曰: 「我與史公受漢厚恩,戮力同心,共獎王室,為奸邪所構,史公卒罹大禍,我亦僅 免。汝史家故吏也,為我求其近屬,我將恤之。」崇矩上其母弟福。崇矩素主其家, 盡籍財產以付福,周祖嘉之。
楊邠,魏州冠氏人也。少以吏給事使府,後唐租庸使孔謙,即其妻之世父也。 謙領度支,補勾押官,歷孟、華、鄆三州糧料使。高祖為鄴都留守,用為左都押衙, 高祖鎮太原,益加親委。漢國建,遷檢校太保、權樞密使。汴、洛平,正拜樞密使、 檢校太傅。及高祖大漸,與蘇逢吉、史宏肇等同受顧命,輔立嗣君。隱帝即位,宰 臣李濤上章,請出邠與周太祖為籓鎮,邠等泣訴於太后,由是罷濤而相邠,加中書 侍郎兼吏部尚書、同平章事,仍兼樞密使。時中書除吏太多,訛謬者眾。及邠居相 位,帝一以委之,凡南衙奏事,中書除命,先委邠斟酌,如不出邠意,至於一簿一 掾,亦不聽從。邠雖長於吏事,不識大體,常言:「為國家者,但得帑藏豐盈,甲 兵強盛,至於文章禮樂,並是虛事,何足介意也。」平河中,邠加右僕射。邠既專 國政,觸事苛細,條理煩碎。前資官不得於外方居止,自京師至諸州府,行人往來, 並須給公憑。所由司求請公憑者,朝夕填咽,旬日之間,民情大擾,行路擁塞,邠 乃止其事。時史宏肇恣行慘酷,殺戮日眾,都人士庶,相目於路,邠但稱宏肇之善。 太后弟武德使李業求為宣徽使,隱帝與太后重違之,私訪於邠,邠以朝廷內使,遷 拜有序,不可超居,遂止。隱帝所愛耿夫人,欲立為後,邠亦以為太速。夫人卒, 隱帝欲以後禮葬,邠又止之,隱帝意不悅,左右有承間進甘言者,隱帝益怒之。案: 此下疑有闕文。邠繕甲兵,實帑廩,俾國用不闕,邊鄙粗寧,亦其功也。《宣和書 譜》云:邠末年留意縉紳,延客門下,知經史有用,乃課吏傳寫。
王章,大名南樂人也。少為吏,給事使府。同光初,隸樞密院,後歸本郡,累 職至都孔目官。後唐清泰末,屯駐捧聖都虞候張令昭作亂,逐節度使劉延皓,自稱 留後,章以本職為令昭役使。末帝遣范延光討平之,搜尋叛黨甚急。章之妻即白文 珂之女也,文珂與副招討李敬周善,以章為托。及攻下逆城,敬周匿之,載於橐駝 褚中,竄至洛下,匿於敬周之私第。及末帝敗,章為省職,歷沔陽糧料使。高祖典 侍衛親軍,詔為都孔目官,從至河東,專委錢穀。國初,授三司使、檢校太傅,從 征杜重威於鄴下。明年,高祖崩,隱帝即位,加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居無何,蒲、 雍、岐三鎮畔。是時,契丹去汴之後,國家新造,物力未充。章與周太祖、史宏肇、 楊邠等盡心王室,知無不為,罷不急之務,惜無用之費,收聚財賦,專事西征,軍 旅所資,供饋無乏。及三叛平,賜與之外,國有餘積。然以專於權利,剝下過當, 斂怨歸上,物論非之。舊制,秋夏苗租,民稅一斛,別輸二升,謂之「雀鼠耗」。 乾祐中,輸一斛者,別令輸二斗,目之為「省耗」。百姓苦之。又,官庫出納緡錢, 皆以八十為陌,至是民輸者如舊,官給者以七十七為陌,遂為常式。《歸田錄》: 用錢之法,自五代以來,以七十七為百,謂之「省陌」。今市井交易,又克其五, 謂之「依除」。民有訴田者,雖無十數戶,章必命全州覆視,幸其廣有苗額,以增 邦賦,曾未數年,民力大困。章與楊邠不喜儒士,郡官所請月俸,皆取不堪資軍者 給之,謂之「閒雜物」,命所司高估其價,估定更添,謂之「抬估」,章亦不滿其 意,隨事更令更添估。章急於財賦,峻於刑法,民有犯鹽礬酒麴之令,雖絲毫滴瀝, 盡處極刑。吏緣為奸,民不堪命。
章與楊邠同郡,尤為親愛,其獎用進拔者,莫非鄉舊。常輕視文臣,曰:「此 等若與一把運算元,未知顛倒,何益於事!」後因私第開宴席,召賓客,史宏肇、蘇 逢吉乘醉喧詬而罷。章自是忽忽不樂,潛求外任。邠與宏肇深沮其意。而私第數有 怪異,章愈懷憂恐。乾祐三年冬,與史宏肇、楊邠等遇害,夷其族。妻白氏,禍前 數月而卒。無子,惟一女,適戶部員外郎張貽肅,羸疾逾年,扶病就戮。
李洪建,太后母弟也。事高祖為牙將,高祖即位,累歷軍校,遙領防禦使。史 宏肇等被誅,以洪建為權侍衛馬步軍都虞候。及鄴兵南渡,命洪建誅王殷之族,洪 建不即行之,但遣人監守其家,仍令給饌,竟免屠戮。周太祖入京城,洪建被執, 王殷感洪建之恩,累祈周太祖乞免其死,不從,遂殺之。洪建弟業。
業,昆仲凡六人,業處其季,故太后尤憐之。高祖置之麾下,及即位,累遷武 德使,出入禁中。業恃太后之親,稍至驕縱。隱帝嗣位,尤深倚愛,兼掌內帑,四 方進貢二宮費委之出納。業喜趨權利,無所顧避,執政大臣不敢禁詰。會宣徽使闕, 業意欲之,太后亦令人微露風旨於執政。時楊邠、史宏肇等難之,業由是積怨,蕭 牆之變,自此而作。楊、史既誅,業權領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北郊兵敗,業自取金 寶懷之,策馬西奔。行至陝郊,其節度使洪信,即其長兄也,不敢匿於家。業將奔 太原,至絳州境,為盜所殺,盡奪而去。
閻晉卿者,忻州人也。家世富豪,少仕並門,歷職至客將,高祖在鎮,頗見信 用。乾祐中,歷閣門使,判四方館。未幾,關西亂,郭從義討趙思綰於京兆,晉卿 偏師以攻賊壘。《宋史·李韜傳》:周祖征三叛,韜從白文珂攻河中,兵傅其城。 文珂夜詣周祖議犒軍,留韜城下。時營柵未備,李守貞乘虛來襲,營中忽見火發, 知賊驟至,惶怖失據。客省使閻晉卿率左右數十人,遇韜於月城側,謂韜曰:「事 急矣。城中人悉被黃紙甲,為火光所照,色俱白,此殊易辨,奈軍士無鬥志何!」 韜憤怒曰:「豈有食君祿而不為國致死耶!」即援槊而進,軍中死士十餘輩,隨韜 犯賊鋒。蒲有猛將,躍馬持戈擬韜,韜刺之,洞胸而墜,又連殺數十人,蒲軍遂潰, 因擊大破之。賊平,為內客省使,丁父憂,起復前職。時宣徽使闕,晉卿以職次事 望,合當其任,既而久稽拜命,晉卿頗怨執政。會李業等謀殺楊、史,詔晉卿謀之。 晉卿退詣宏肇,將告其事,宏肇不見。晉卿憂事不果,夜懸高祖御容於中堂,泣禱 於前,遲明戎服入朝。內難既作,以晉卿權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北郊兵敗,晉卿乃 自殺於家。
聶文進,井州人。少給事於高祖帳下,高祖鎮太原,甚見委用,職至兵馬押司 官。高祖入汴,授樞密院承旨,歷領軍、屯衛大將軍,遷右衛大將軍,仍領舊職。 遇周太祖出征,稍至驕橫,久未遷改,深所怨望,與李業輩構成變亂。史宏肇等遇 害之前夕,文進與同黨預作宣詔,制置朝廷之事,凡關文字,並出文進之手。明日 難作,文進點閱兵籍,徵發軍眾,指揮取捨,以為己任,內外咨稟,前後填咽。太 祖在鄴被構,初謂文進不預其事,驗其事跡,方知文進亂階之首也,大詬詈之。太 祖過封丘,帝次於北郊,文進告太后曰:「臣在此,請宮中勿憂。」兵散之後,文 進召同黨痛飲,歌笑自若。遲明,帝遇禍,文進奔竄,為軍士所追,梟其首。
後贊,為飛龍使。贊母本倡家也,與父同郡,往來其家,生贊。從職四方,父 未嘗離郡,贊既長,疑其所生。及為內職,不欲父之來,寓書以致其意。父自郡至 京師,直抵其第,贊不得已而奉之。乾祐末,宰相楊祐、侍衛親軍使史宏肇執權, 贊以久次未遷,頗懷怨望,乃與樞密承旨聶文進等構變。及難作,贊與同黨更侍帝 側,剖判戎事,且防間言。北郊兵敗,贊竄歸兗州,慕容彥超執之以獻,有司鞫贊 伏罪,周太祖命誅之。
郭允明者,小名竇十,河東人也。幼隸河東制置使范徽柔,被誅,允明遂為高 祖廝養,服勤既久,頗得高祖之歡心。高祖鎮太原,稍歷牙職,及即位,累遷至翰 林茶酒使兼鞍轡庫使。隱帝嗣位,尤見親狎,每恃寵驕縱,略無禮敬。與相州節度 使郭謹以同宗之故,頗交結。謹在鎮,允明常齎御酒以遺之,不以僭上犯禁為意。 其他輕率,悉皆類此,執政大臣頗姑息之。嘗奉使荊南,車服導從,有同節度使將, 州縣郵驛,賓士畏懾,節度使高保融承迎不暇。允明潛使人步度城壁之高庳、池隍 之廣隘,以動荊人,冀得重賄。乾祐末,兼飛龍使。未幾,與李業輩構變,楊邠等 諸子,允明親刃之於朝堂西廡下。王章女婿戶部員外郎張貽肅,血流逆注,聞者哀 之。及北郊之敗,允明迫帝就民舍,手行弒逆,尋亦自殺。
劉銖,陝州人也。少事梁邵王硃友誨為牙將。晉天福中,高祖為侍衛親軍都指 揮使,與銖有舊,乃表為內職。高祖出鎮並門,用為左都押牙。銖性慘毒好殺,高 祖以為勇斷類己,深委遇之。國初,授永興軍節度使,從定汴、洛、移鎮青州,加 同平章事。隱帝即位,加檢校太師、兼侍中。銖立法深峻,令行禁止,吏民有過, 不問輕重,未嘗貸免。每親事,小有忤旨,即令倒曳而出,至數百步外方止,膚體 無完者。每杖人,遣雙杖對下,謂之「合歡杖」;或杖人如其歲數,謂之「隨年杖」。 在任擅行賦斂,每秋苗一畝率錢三千,夏苗一畝錢二千,以備公用,部內畏之,脅 肩重跡。乾祐中,淄、青大蝗,銖下令捕蝗,略無遺漏,田苗無害。先是,濱海郡 邑,皆有兩浙回易務,厚取民利,自置刑禁,追攝王民,前後長吏利其厚賂,不能 禁止。銖即告所部,不得與吳越征負,擅行追攝,浙人惕息,莫敢幹命。朝廷懼銖 之剛戾難制,因前浙州刺史郭瓊自海州用兵還,過青州,遂留之,即以府彥卿代銖, 銖即時受代。《隆平集·郭瓊傳》云:劉銖守平盧,稱疾不朝,隱帝疑其叛,詔瓊 領兵屯青州。銖將害之,張宴伏兵幕下,瓊無懼色,銖亦不敢發。瓊為言去就禍福, 銖趨召。離鎮之日,有私鹽數屋,雜以糞穢,填塞諸井,以土平之。彥卿發其事以 聞,銖奉朝請久之,每潛戟手於史宏肇、楊邠第。會李業輩同誅宏肇等,銖喜,謂 業輩曰:「君等可謂僂羅兒矣。」尋以銖權知開封府事,周太祖親族及王峻家,並 為銖所害。周太祖入京城,執之下獄。銖謂妻曰:「我則死矣,君應與人為婢耳!」 妻曰:「明公所為如是,雅合為之。」周太祖遣人讓銖曰:「昔日與公常同事漢室, 寧無故人之情,家屬屠滅,公雖奉君命,加之酷毒,一何忍哉!公家亦有妻子,還 顧念否?」銖但稱死罪。遂啟太后,並一子誅之,而釋其妻。周太祖踐阼,詔賜銖 妻陝州莊宅各一區。《五代史闕文》:漢隱帝朝,銖為開封尹,周祖自鄴起兵,銖 盡誅周祖之家子孫婦女十數人,極其慘毒。及隱帝遇害,周祖以漢太后令,收銖下 獄,使人責之。銖對曰:「某為漢家戮叛族耳,不知其他。」周祖怒,遂殺之。
史臣曰:臣觀漢之亡也,豈繫於天命哉!蓋委用不得其人,聽斷不符於理故也。 且如宏肇之淫刑,楊邠之秕政,李業、晉卿之設計,文進、允明之狂且,雖使成王 為君,周公作相,亦不能保宗社之安,延歲月之命,況隱帝、逢吉之徒,其能免乎! 《易》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必亂邦也。」當乾祐之末也,何斯 言之驗歟!惟劉銖之忍酷,又安能逭於一死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