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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卦

作者:佚名

(水地比)坎上坤下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六三,比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貞吉。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上六,比之無首,凶。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比卦:吉利。三人同時再占問,占問長久吉凶,沒有災禍。不願服從的邦國來了,遲遲不來的諸侯要受罰。
初六:抓到俘虜,安撫他們。沒有災禍。抓到俘虜,裝滿酒飯款待他們。即使有變故,結果吉利。
六二:自己內部團結一致,貞兆吉利
六三:與不正派的人結黨營私。
六四:與外國結盟親善,貞兆吉利。
九五:廣泛親善。君王打獵時三面包圍,只留一面讓獵物逃走。邑中百姓毫不驚駭,吉利。 上六:小人互相傾軋,不能團結一心,凶兆。

注釋
(1)比是本卦標題。比的本義是親密,在本卦中為一詞多義。由於“比”字 多次出現,本卦用它來作標題。全卦的內容主要講交往和團結。
(2)原筮: 再筮,指三人同時再占問。
(3)不寧方:不安寧的邦國,不願臣服的邦國。
(4)後夫:遲到的諸侯。
(5)比:親近、安撫。
(6)缶(fou):瓦盆。 盈缶:用瓦盆裝滿酒飯。
(7)終來:即使。有它:有變故,有意外。
(8)比:團結一致。自內:自己內部。
(9)比:結黨營私。匪人:不正派的 人。
(10)外:外部,外國。
(11)顯:外,這裡表示廣泛。
(12)王用三 驅:君王打獵時讓衛隊從左右後三面把獵物驅趕到中間以便射獵。
(13)誡: 用作“駭”,驚嚇。(14)比:互相傾軋。無首:沒有頭腦,指沒有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