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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一)

作者:萬民英

甲子金,為寶物,喜金木旺地。進神喜,福星,平頭,懸針,破字。

乙丑金,為頑礦,喜火及南方日時。福星,華蓋,正印。

丙寅火,為爐炭,喜冬及木。福星,祿刑,平頭,聾啞。

丁卯火,為爐煙,喜巽地及秋冬。平頭,截路,懸針。

戊辰木,山林山野處不材之木,喜水。祿庫,華蓋,水祿馬庫,棒杖,伏神,平頭。

己巳木,山頭花草,喜春及秋。祿庫,八吉,闕字,曲腳。

庚午土,路旁乾土,喜水及春。福星,官貴,截路,棒杖,懸針。

辛未土,含萬寶,待秋成,喜秋及火。華蓋,懸針,破字。

壬申金,戈戟,大喜子午卯酉。平頭,大敗,妨害,聾啞,破字,懸針。

癸酉金,金之椎鑿,喜木及寅卯。伏神,破字,聾啞。

甲戌火,火所宿處,喜春及夏。正印,華蓋,平頭,懸針,破字,棒杖。

乙亥火,火之熱氣,喜土及夏。天德,曲腳。

丙子水,江湖,喜木及土。福星,官貴,平頭,聾啞,交神,飛刃。

丁丑水,水之不流清澈處,喜金及夏。華蓋,進神,平頭,飛刃,闕字。

戊寅土,堤阜城郭,喜木及火。伏神,俸杖。聾啞。

己卯土,破堤敗城,喜申酉及火。進神,短夭,九醜,闕字,曲腳,懸針。

庚辰金,錫蠟,喜秋及微木。華蓋,大敗,棒杖,平頭。

辛巳金,金之幽者,雜沙石,喜火及秋。天德,福星,官貴,截路,大敗,懸針,曲腳。

壬午木,楊柳乾節,喜春夏。官貴,九醜,飛刃、平頭、聾啞,懸針。

癸未木,楊柳根,喜冬及水,亦宜春。正印,華蓋,短夭,伏神,飛刃,破字。

甲申水,甘井,喜春及夏。破祿馬,截路,平頭,破字,懸針。

乙酉水,陰壑水,喜東方及南。破祿,短夭,九醜,曲腳,破字,聾啞。

丙戌土,堆阜,喜春夏及水。天德,華蓋,平頭,聾啞。

丁亥土,平原,喜火及木。天乙,福星,官貴,德合,平頭。

戊子火,雷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天。伏神,短夭,九醜,杖刑,飛刃。

己丑火,電也,喜水及春夏,得地而晦。華蓋,大敗,飛刃,曲腳,闕字。

庚寅木,松柏乾節,喜秋冬。破祿馬,相刑,杖刑,聾啞。

辛卯未,松柏之根,喜水土及宜春。破祿,交神,九醜,懸針。

壬辰水,龍水,喜雷電及春夏。正印,天德,水祿馬庫,退神,平頭,聾啞。

癸巳水,水之不息,流入海,喜亥子,乃變化。天乙,官貴,德合,伏馬,破字,曲腳。

甲午金,百鍊精金,喜水木土。進神,德合,平頭,破字,懸針。

乙未金,爐炭余金,喜大火及土。華蓋,截路,曲腳,破字。

丙申火,白茅野燒,喜秋冬及木。平頭,聾啞,大敗,破字,懸針。

丁西火,鬼神之靈響,火無形者,喜辰戌醜未。天乙,喜神,平頭,破字,聾啞,大敗。

戊戌木,蒿艾之枯者,喜火及春夏。華蓋,大敗,八專,杖刑,截路。

己亥木,蒿艾之茅,喜水及春夏。闕字,曲腳。

庚子土,土中空者,屋宇也,喜木及金。木德合,杖刑。

辛丑土,墳墓,喜木及火與春。華蓋,懸針,闕字。

壬寅金,金之華飾者,喜木及微火。截路,平頭,聾啞。

癸卯金,環鈕鈐鐸,喜盛火及秋。貴人,破字,懸針。

甲辰火,燈也,喜夜及水,惡晝。華蓋,大敗,平頭,破字,懸針。

乙巳火,燈光也,同上,尤喜申酉及秋。正祿馬,大敗,曲腳,闕字。

丙午火,月輪,喜夜及秋,水旺也。喜神,羊刃,交神,平頭,聾啞,懸針。

丁未水,火光也,同上。華蓋,羊刃,退神,八專,平頭,破字。

戊申土,秋間田地,喜申酉及火。福星,伏馬,杖刑,破字,懸針。

己酉土,秋間禾稼,喜申酉及冬。退神,截路,九醜,闕字,曲腳,破字,聾啞。

庚戌金,刃劍之餘,喜微火及木。華蓋,杖刑。

辛亥金,鐘鼎實物,喜木火及土。正祿馬,懸針。

壬子木,傷水多之木,喜火土及夏。羊刃,九醜,平頭,聾啞。

癸丑木,傷水少之木,喜金水及秋。華蓋,福星,八專,破字,闕字,羊刃。

甲寅水,雨也,喜夏及火。正祿馬,福神,八專,平頭,破字,懸針,聾啞。

乙卯水,露也,喜水及火。建祿,喜神,八專,九刃,曲腳,懸針。

丙辰土,堤岸,喜金及木。祿庫,正印,華蓋,截路,平頭,聾啞。

丁巳土,土之沮,喜火及西北。祿庫,平頭,闕字,曲腳。

戊午火,日輪,夏則人畏,冬則人愛,忌戊子、己丑、甲寅、乙卯。伏神,羊刃,九醜,棒杖,懸針。

已未火,日光,忌夜,亦畏四者。福星,華蓋,羊刃,闕字,曲腳,破字。

庚申木,榴花,喜夏,不宜秋冬。建祿馬,八專,杖刑,破字,懸針。

辛酉木,榴子,喜秋及夏。建祿,交神,九醜,八專,懸針,聾啞。

壬戌水,海也,喜春夏及木。華蓋,退神,平頭,聾啞,杖刑。

癸亥水,百川,喜金土火。伏馬,大敗,破字。截路。

以上六十甲子,盛大者忌變為小弱,小弱者欲變盛大也耶。先貧賤而後富貴則榮華,先富貴而後貧賤則卑辱;不可以其先貧賤而不論其富貴,亦不可以其先富貴而不論其貧賤也。且生年屬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則木之盛大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松柏論,萬一上見楊柳木或柘榴木,則舍大就小,不以松柏論也。假令是壬午癸未生人,則木之小弱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楊柳論,萬一見松柏木或大林木,則棄小論大,不可以楊柳論也。以至天上火、劍鋒金、大海水、大驛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燈火,金泊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盛大者,或引凡而入聖,或先重而後輕,皆當從其變者而論之,不可拘於一端。

甲子,從革之金。其氣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則吉,戊申乃金臨官之地,土者更旺於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於巳,水旺於子,納音各有所歸。又為朝元祿,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

乙丑,自庫之金。火不能克。蓋已藏之金自無克害衝破,未有不顯榮者,獨忌己丑、己未之火。閻東叟云:“乙丑為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貴壽考,春夏吉中有凶;入格則建功享福,帶煞類為凶會。”《玉霄寶鑑》云:“甲子乙丑未成器,金見火則成,多見則吉。”

丙寅,赫曦之火。無水制之則有燔灼炎熱之患,水不可過,獨愛甲寅之水,就位濟之。又名朝元祿。《五行要論》云:“丙寅火含靈明沖粹之氣,四時生生之德,入貴格則文采發應,主魁甲之貴。”

丁卯,伏明之火。氣弱,宜木生之,遇水則凶,乙卯、乙酉水最毒。

戊辰,兩土下木。眾金不能克,蓋土生金,有子母之道。得水生之為佳。《五行要論》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剛德清健之數,生於春夏,能特立獨奮,隨變成功;更逢旺氣,則有凌霄聳壑之志。惟忌秋生,雖懷志節,屈而不伸。”

己巳,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於我無傷;忌見生旺之金。閻東叟云:“己巳在巽,為風動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運規東南,方成材用,雖外陽內陰,別無輔助,則其氣虛散,更為金鬼所克,乃不材之木也。”

午辛未,始生之土。木不能克,惟忌水多,反傷其氣。木多卻有歸,蓋木歸未也。閻東叟云:“庚午、辛未、戊申、己酉皆厚德之土,含容鎮靜,和氣融洽,福祿優裕,入格則多歷方岳之任,有普惠博愛之功。”

壬申,臨官之金,利見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則為災害。《玉宵寶鑑》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復旺,旺則傷物;不可見火,見火則自傷。”

甲戌,自庫之火。不嫌眾水,只忌壬戌。所謂墓中受克,其患難逃。《五行要論》云:“甲戌火為印為庫,含至陽藏伏之氣,貴格逢之,富貴光大。惟忌復生,防吉中有凶。”

乙亥,伏明之火。其氣湮鬱而不發,借己亥、辛卯、己巳、壬午發,未木生之則精神旺相,癸亥、丙午水有之則不吉。

丙子,流衍之水。不忌眾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五行要論》云:“丙子自旺之水,陽上陰下,精神俱全,稟之者天資曠達,識量淵深;春夏為濟物之氣,多建利澤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最愛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五行要論》云:“丁丑、乙酉,在數為渙弱之水,陰盛陽弱,稟之者器識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氣,則陰陽均協,為貴達崇顯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