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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部·卷十二

作者:李昉

○甘蕉

《晉宮閣名》曰:華林園,芭蕉二株。

《南夷志》曰:南詔,土無食器,以芭蕉葉藉之。

《廣志》曰:芭蕉菹,或曰甘蕉莖,如荷芋,重皮相裹,大如盂升。葉廣二尺,長一丈。子有角。子長六七寸,或三四寸。生為行列,兩兩共對,若相抱形。剝其上皮,色黃白,味似蒲萄,迢獰蘘飽人。其根大如芋魁,大一石,青色。其莖解散如絲,織以為葛,謂之蕉葛。雖脆而好,色黃白,不如葛色。出交趾建安。

《南州異物志》曰:甘蕉,草類,望之如樹。株大者一圍餘,葉長一丈,或七八尺,廣尺餘、二尺許。花大,如酒杯形,色如芙蓉,著莖末。百餘子,大名為房,根似芋塊,大者如車轂。實隨華,每華一闔,各有六子,先後相次。子不俱生,花不俱落。此焦有三種:一種子大如拇指,長而銳,有似羊角,名羊角蕉,味最甘好,一種子大如雞卵,有似牛乳,味微減羊角蕉;一種大如耦子,長六七寸,形正方,少甘味,最弱。其莖如芋,取以灰練之,可以紡績。

《異物志》曰:芭蕉,葉大如筵席,其莖如芋,取鑊煮之為絲,可紡績,女工以為絺綌,匠不趾葛也。其內心如蒜鵠頭生,大如合柈蚌。因為實房,一房有數十枚。其實皮赤如火,剖擲晷黑。剝其皮,食其肉,如蜜甚美。食之四五枚可飽,而餘滋味猶在齒牙間。一名甘蕉。

顧徽《廣州記》曰:甘蕉,與吳花實根葉不異,真是南土暖,不經霜凍,四時花葉展,其熟、其未熟時,亦苦澀也。

《南方草木狀》曰:蕉樹子,房相連累,甜美,亦可蜜藏。

《游名山志》曰:赤岩山水石之間,惟有甘蕉林,高者十丈。

卞敬宗《甘蕉贊》曰:扶疏似樹,質則非木。

○扶留

《吳錄·地理志》曰:始興有扶留藤,緣木而生,味辛,可以食檳榔。

《蜀記》曰:扶留木,根大如箸,視之似柳根。又有蛤,明迮賁,生死晷,取燒為灰,曰牡厲粉。先以檳榔著口中,又扶留長寸,古賁灰少許,同嚼之,除胸中惡氣。

《異物志》曰:古賁灰,牡厲灰也。與扶留、檳榔,三物合食而後善也。扶留藤,似木防已,扶留、檳榔,所生相去遠,為物甚異而相成,俗曰:"檳榔、扶留,可以忘憂。"

《交州記》曰:扶留有三種:一名獲扶留,其根香美;一名南扶留,葉青味辛;一名扶留藤,味亦辛。

《廣志》曰:扶留藤,緣樹生,其花實即蒟也,可為醬。

左思《吳都賦》曰:石帆水松,東風扶留。

○芋

《說文》曰:齊人謂芋為莒。

《孝經援神契》曰:仲冬,昴星中,收莒芋。(宋均注曰:莒亦芋。)

《廣雅》曰:藉如,水芋也,亦曰烏芋。

《漢書》曰:汝南郡有鴻隙大陂,翟方進為丞相,秦破之。郡中追怨,童謠曰:"壞陂誰?翟子威。飯我豆食羹芋魁。"

《漢書》曰:秦破趙,遷卓氏,曰:"吾聞岷山之沃野下有蹲鴟,至死不飢。乃求遠遷,致之臨邛,至僮百人。

崔鴻《十六國春秋·蜀錄》曰:李雄克成都,眾甚飢餒,乃將民就穀於郪,掘野芋而食之。

《南史·孝義傳》曰:鮮于文宗,漁陽人,年七歲喪父。父以種芋時亡,至明年芋時,對芋嗚咽,如此終身。

《氾勝之書》曰:區種芋法:區收三石。

《汝南先賢傳》曰:袁安,字召公,除陰平長。時年饑荒,貿蒼菜食租入不畢,安聽使輸芋,曰:"百姓飢困,長何得食穀?"先自引芋,吏皆從之。

《汝南先賢傳》曰:薛包歸先人蒙側種稻芋,稻以祭祠,芋以充飢。耽道說禮,玄虛無為。

《列仙傳》曰:酒客為梁丞,使民益種芋,三年當大餓,卒如其言,梁民不死。

《風土記》曰:博土芋,蔓生,根如雞鴨卵。

《華陽國志》曰:何隨,字季業,蜀郫人。母亡歸送,吏飢,輒取道側民芋,隨以帛系其處,使足所取直。民相語曰:"聞何安漢清,民取糧,令為之償。"

《博物志》曰:野芋,食之煞人。家芋,種之三年不收,後旅生,亦不可食。

《廣志》曰:凡十四芋:有君芋,大如魁;有車轂芋,有旁巨芋,有邊芋。此四芋,魁大如瓶,少子,葉如傘蓋,緗色,紫莖,長丈餘,易熟,長味,芋之最善者也,莖可作羹臛。有蔓芋,緣支生,大者二三升。有雞子芋,色黃。有百果芋,畝收百斛。有卑芋,七月熟。有九面芋,大不美。有蒙控芋,有青芋,有曹芋,子皆不可食,莖可為菹。又有百子芋,出葉榆縣。有魁芋,無旁子,生永昌。

《本草經》曰:芋,土芝,八月彩。

左思《蜀都賦》曰:瓜疇芋區。

○菱

《爾雅》曰:菱,蕨〈木麋〉。(郭璞症曰:今死晷芰也。)

《尚書大傳》曰:鉅野菱。(鉅野,大野也,魯藪,今蜀山陽也。)

《周書》曰:冬食菱藕。

《周禮·天官下》籩人職曰:加籩之實,菱。

《國語》曰: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屬之,(屈到,楚卿;宗老,家臣,)曰:"祭我必以芰!"及祥,宗老將薦芰,屈建命去之,(建,屈到之子子木,)曰:"夫子不以私慾乾國之典也。"

《漢書·循吏傳》曰:龔遂為渤海太守,勸民秋冬益畜果實菱芡。

謝承《後漢書》曰:袁閎父賀為彭城相,亡,閎到郡迎喪,飢食菱芡,渴飲行潦。

《梁書》曰:魚弘為湘東王鎮西司馬,述職西上,道中乏食,緣路彩菱,作菱飯,給所部。弘度之所,後人覓一菱不得。又於窮洲之上,捕得獼猴數百,為脯,以供酒食。

《淮南子》曰:楚靈王作章華之台,棄疾承民之怨而立公子比,百姓避而去之,乃食菱飲水,枕塊而死。

《呂氏春秋》曰:厲叔事莒閔公,自以為不知,而去居於海上,夏日則食菱芡,冬日則餐橡栗。

杜恕《篤論》曰:夫萍之浮,與菱之浮相似也,菱植根,萍隨波。是以堯、舜嘆巧言之亂德,仲尼惡紫之奪朱。

《風俗通》曰:殿堂像東井形,刻作荷菱水物,所以厭火也。

《羅浮山記》曰:綏寧縣玄龜淵中出菱,甚為甘旨。

《廣志》曰:鉅野閣菱,大於常菱。淮漢以南,凶年以芰為蔬。

范汪《祠祭》曰:孟秋之祭菱芡。

《楚辭》曰:制芰荷以為衣兮,集芙蓉以為裳。

左思《蜀都賦》曰:其沃瀛則有綠菱紅蓮。

潘岳《西征賦》曰:鳧躍鴻漸,唼喋菱芡。

郭璞《江賦》曰:忽忘夕而宵歸,詠彩菱以叩舷。

曹植《九愁》曰:彩菱華而結辭。

孫楚《論屈建文》曰:加籩之品,菱芰存焉。楚多陂塘,菱芰所生。父自嗜之而抑案。宰祝既毀就養無方之禮,又失奉死如生之義,奪乎素欲,建何忍焉!

○芡

《周禮·天官下』噸人》職曰:加籩之實,芡。

《漢書》曰:龔遂為渤海太守,勸民冬益畜果實菱芡。

《淮南子》曰:狸頭愈鼠,雞頭已瘺。(音漏。鼠齧人創,狸愈之。瘺,頸腫疾。雞頭,死晷草,幽州謂之雁頭,亦愈瘺。)

崔豹《古今注》曰:芡,雞頭也,一名雁頭,一名芰。葉似荷而大,葉上蹙衄如沸。實有芒刺,其里如珠,可以療飢止渴。

《方言》曰:{艹役},芡,雞頭也。北燕謂之{艹役},青徐淮泗之間謂之芡。

《說文》曰:芡,雞頭也。

《廣雅》曰:南楚江湖之間謂之雞頭,或謂之雁頭。

《本草經》曰:雞頭,一名雁實,生雷澤。

劉騊駼《玄根賦》曰:芳林臻臻,朱竹離離。菱芡吐榮,若攄錦而布繡。

○蓮

《爾雅》曰:荷,芙蕖,其實蓮,(蓮謂房也,)其中的(蓮中子也,)的中薏。(中心苦者也。)

《毛詩曰·陳·宛丘·澤陂》曰:彼澤之陂,有蒲與蓮。有美一人,碩大且卷。

《史記》曰:龜千歲,游於蓮葉之上焉。

《吳時外國志》曰:大秦國有蓮藕雜果。

《宋起居注》曰:玄嘉十八年,有司奏:揚州刺史王浚解稱,州治後池有兩蓮駢生,雙房分體。又十六年,華林丞伍泳刺:雙蓮同幹,秀出華池。

又曰:泰始二年八月,嘉蓮雙葩並實,合跗同莖,生豫州鱧湖。又六年,雙蓮一蒂,生東宮玄圃池。

《三國典略》曰:齊王還鄴,高麗、新羅並遣使朝貢。先是,徐州蓮一莖兩蒂,占云:"異木連枝,遠人入欸。"斯其應也。

《北齊書》曰:後主武平中,特進侍中崔季舒宅中池內,蓮莖皆作胡人面,仍著鮮卑帽,俄而季舒見煞。

《三國典略》曰:周平齊,齊幼主、胡太后等並歸於長安。初,武成殂後有謠云:"千錢買果園,中有芙蓉樹。破券不分明,蓮子隨他去。"調甚悲苦,至是應焉。

又曰:高緯所幸馮淑妃,名小憐也。

《後唐書》曰:監軍張承業,本朝舊人,權貴任事,人士脅肩低首候之,惟馬郁以猾稽侮狎。每賓僚宴集,承業出異方珍果陳列於前,客無敢先常者,當郁前者,食必盡。承業私戒主膳者曰:"他日馬監至,惟以乾蓮子置前而已!"郁至,窺之,知其不可啖。異日,靴中置鐵錘,出以擊之。承業大笑,曰:"為公易饌,勿敗予案!"

夏侯孝若《芙蓉賦》曰:綠房翠葉,紫飾紅敷。黃螺圓出,垂甤散須。纓以金牙,點以素珠。

孫楚《蓮華賦》曰:攢聚星列,纖離相扶。皎若玄黎投幽夜,粲若鄧林飛鵷雛。

《樂府歌》曰:江南可彩蓮,蓮葉何田田!

○藕

《爾雅》曰:荷,芙蕖,其根藕。

《吳時外國志》曰:大秦國有蓮藕雜果。

《齊書》曰:永明中,巴東王子響殺行事劉夤等。武帝聞之,謂群臣曰:"子響遂反。"戴僧靜大言曰:"諸王應自反,豈惟巴東!"武帝問其故,咎曰:天王無罪,而一時被囚!一挺藕,一杯漿,皆諮簽師;簽師不在,則竟日忍渴。"

《唐史》曰:蘇州進藕,其最上者名傷藕。或雲荷名,或雲葉甘為蟲所傷,或雲故傷其葉,以長其根。近多重台荷蓋,蓮實中又生花,亦甚異也。

司馬相如《子虛賦》曰:咀嚼菱藕。

夏侯湛《芙蓉賦》曰:咀菱藕於玄泉。

謝朓詩曰:秋藕折輕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