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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部·卷一

作者:李昉

○果

《易·解卦》曰: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

《爾雅》曰:果不熟曰荒。

《周禮·天官上》甸師職曰:甸師,供野果之屬。

《禮記·曲禮上》曰: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

又《玉藻》曰:果實未熟,不鬻於市。凡食,果實者後君子,火熟者先君子。

《春秋玄命苞》曰:織女星主果。

謝承《後漢書》曰:劉祐,字伯祖,中山安國人。仕郡為主簿。郡將小子,常出錢付之市買果實,祐悉以買筆墨書具與之。

華嶠《後漢書》曰:桓榮為博士,會庭中詔賜奇果,受賜者懷之,榮獨舉手奉以拜。光武笑指之,曰:"桿真儒生也!"

《陳書》曰:徐孝克侍宴,無所食啖。至食散,當其前膳羞損減。帝密記,以問中書舍人管斌,斌自是伺之。見孝克以珍果內紳帶中,斌當時莫識其意,後尋訪,方知其以遺母。斌以啟,宣帝嗟嘆良久,乃敕:"自今宴享,孝克前饌並遣將還,以餉其母。"時論美之。

《北史》曰:後魏淮陽王欣,好營產業,多所樹藝。京師明妍,皆出其園。

《唐書》曰:李泳為河陽,所至以貪殘為務。犒宴所陳果實,以木刻彩繢之。

《說文》曰:在木曰果,在草曰蓏。(郎果切。)

《山海經》曰:不周之山,爰有嘉果,其實如桃李,其葉華赤,食之不飢。

《符子》曰:趙之相者曰林氏,有九子,皆賢。國人美而稱之,號曰九德之父,十德之門。趙王疾之。王乃使擇其果之煩者伐之。其父曰:"果之茂者,猶伐之,況其人乎?吾將以爾為累矣,去之則免!"乃攜老持子,逃趙相於白雲之岩,終身不返。趙人思之。

《郭子》曰:王丞相儉,帳下甘果盈溢,涉春敗爛。

《呂氏春秋》曰:昔古朱襄氏治天下也,(炎帝別號,)多風。陽氣畜積,萬物散解,果實不成。故士達作為五弦之琴,以來陽氣,以定群生。(士達,朱襄氏臣。)

《杜蘭香傳》曰:神女姓杜,名蘭香,降張碩,常食粟飯,並有非時果。碩食之,亦不甘,然一食可七八日不飢。

《鄴中記》曰:石虎有華林園,種眾果。民間有明妍,虎作蝦蟆車,四搏掘根,面去一丈,深一丈,合土載之,植之無不生。

闞駰《十三州記》曰:舍衛國在月氏南萬里,果大如三斗〈土瓦〉。

《食經》曰:種明妍法:取好直枝,內著芋魁中種之。

張衡《東京賦》曰:奇樹珍果,鉤盾所職。

左思《魏都賦》曰:馳道周屈於果下。(劉逵注曰:漢廄舊有樂浪所獻果下馬,高三尺,以駕輦車。)

又《蜀都賦》曰:百果甲坼,異色同榮。

劉楨《魯都賦》曰:芳果萬名,攢羅廣庭。霜滋露熟,時至則零。

《石崇金谷詩序》曰:雜果幾乎萬株。

陸機《與弟雲書》曰:天淵池東南角,有果,各作一林,無處不有,縱橫成行,一果之稼箠作一堂。

郭璞《五果贊》曰:果蓏之品,剖〈口筮〉因宜。雖曰微餚,貴賤有差。

○栗

《毛詩·山有樞》曰:山有漆,隰有栗。

《韓詩》曰:"東門之栗,有靖家室。"栗,木名。靖,善也。言東門之外,栗樹之下,有善人,可與成為室家者。

《毛詩疏義》曰:五方皆有栗,周、秦、吳、楊特饒。惟漁陽、范陽栗甜美長味。倭、韓國上栗,大如雞子,亦短味不美。桂陽有栗,叢生,大如杼子。

《儀禮·士喪禮》曰:設豆右菹,南栗痘袁。

《大戴禮》曰:八月栗零。零也者,降也。零而後取之,故不言剝也。

《周禮·天官·籩人》曰:饋食之籩,其實栗。

《禮記·內則》曰:栗曰撰之。

《左傳》曰:女贄不過榛、栗、棗、修,以告虔也。

《論語》曰: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慄。"

《爾雅》曰:栵,(例、列二音。)栭。(樹似桷樕而卑小,子如細栗,可食,匠箔東亦呼為栭栗。)

《漢書》曰:種千樹栗,其人與千戶侯等。

謝承《後漢書》曰:豫章宗度拜定陵令,縣人杜伯夷清高不仕,度與談論,致棗、栗而已。

《魏略》曰:太子與鍾繇書曰:"竊見玉書稱美,玉赤擬雞冠,黃侔蒸栗。"

《魏志》曰:東夷韓國出大栗,如梨。

《宋書》曰:劉秀之為丹陽尹。先是,秀之從叔穆之為丹陽,與子弟廳事上宴。廳事柱有一穿,穆之謂子弟及秀之曰:"汝等試以栗遙擲柱,入穿者,後必得此郡。"惟秀之獨入焉,其言遂驗。

又曰:王恭幼敏悟。年數歲時,祖母戲諸孫侄,散栗於床,群兒競之,恭獨不取。問其故,對曰:"不取自當得賜。"由是中表異之。

《梁書》曰:沉約常侍宴,會豫州獻栗,徑寸半,帝奇之,問眾栗事多少,與約各疏所知。約少帝三事。約出,謂人曰:"此公護前,不讓即羞死。"帝以其言不遜,欲抵其罪,徐勉固諫,乃止。

又曰:蕭琛常預御筵,醉伏。上以棗投琛,琛乃取栗擲上,中面。御史中丞在席,帝動色曰:"席中有人,不得如此,豈有說也?"琛曰:"陛下投臣以赤心,臣敢報之以戰慄。"

《莊子》曰:宋有狙公者,(好養猴者。)恐眾狙之不馴於己也,先誑之曰:"與若芧,(芧,栗也。)朝三而暮四,足乎?"眾狙皆超然而怒。

《范子計然》曰:栗出三輔。

《莊子》曰:莊週遊乎調陵之樊,(樊,蕃。)睹一異鵲,感周之顙,而集於栗林。(感,觸也。)

又曰:古者禽獸多而人民少,於是皆巢居以避之,晝拾橡栗,暮棲木上,故命曰有巢氏之民。

《國語》曰:夫婦贄,不過棗、栗,以告虔也。(棗取蚤起,栗取戰慄。虔,敬也。《曲禮》:婦人之贄:脯脩棗栗也。)

《韓子》曰:秦飢,應侯謂王曰:"五苑之果蔬橡棗栗,以活民,請發之。"王曰:"今發五苑以活民,是使有功與無功爭取也。人生而亂,不如死治。"

《說苑》曰:田饒曰:"果園梨栗,後宮婦人摭以相擿,而士不曾得一常。且夫財者,君之所輕也;世者,士之所重也。"

《呂氏春秋》曰:伊尹說曰:"果之美者,江浦之橘,箕山之栗。"

《正部》曰:《玉府》云:"赤如雞冠,黃如蒸栗。"

盧毓《冀州論》曰:中山好栗,地產不為無珍。

盧諶《祭法》曰:春秋冬祠,皆用栗。

《會稽先賢傳》曰:光武詔嚴遵詣行所,遇蜀都獻橘、栗,上令公卿以下各以手所及取,遵獨不取。上曰:"不敢取者誰?"竹對曰:"君賜臣以禮,臣奉君以忠。今賜無所主,臣是以不取。"

《西京雜記》曰:上林苑有侯栗、榛栗、瑰栗、嶧陽栗。(嶧陽太守曹寵所獻,大如拳。)

《三秦記》曰:漢武帝果園,有大栗,十五枚為一升。

《水經注》曰:汝水灣中有地數頃,上有栗園,栗小殊不並,固安之實也。然贖貢三百石,以充天府。水渚,即栗植蘙。樹高茂,望若屯雲積氣矣。林中有栗堂,甚閒敞,牧宰及英彥多所游薄。

《山海經》曰:南山,其上多栗。葛山、銅山,其木多栗。

《廣志》曰:栗有侯栗、關中大栗,大如雞子。

《晉宮閣名》曰:華林園中,栗一株,侯栗六株。

《華山記》曰:西山麓中有栗林,藝植以來,蕭森繁茂。

《神異經》曰:東北荒中有栗樹,高三十丈,栗徑三尺,其殼赤,肉黃白,味甜,食之令短氣而渴。

《地理記》曰:諸暨如拳之栗。(案,出會稽部也。)

杜寶《大業拾遺錄》曰:洛陽儀鸞殿南有烏勃林、栗林;有蒲桃架四行,行長百餘步。

《嶺表錄異》曰:廣州無栗,惟勒州山中有石栗,一年方熟,皮厚而肉少,味似胡桃人。熟時,或為群鸚鵡至啄食略盡。只此石栗,亦甚稀少。

王彪之賦曰:王檀侯栗。

王逸《荔枝賦》曰:北燕薦朔濱之巨栗。

蔡邕《傷故栗賦序》曰:人有折蔡氏祠前故栗者,故作斯賦。

王褒《僮約》曰:南安拾栗彩橘。(南安,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