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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部·卷十八

作者:李昉

○笛

《釋名》曰:笛,滌滌然也。

《史記》曰:黃帝使伶倫伐竹於昆溪,斬而作笛,吹之作鳳鳴。

《風俗通》曰:笛,漢武帝時工人丘仲所造也。本出羌中。笛,滌也,所以滌邪穢,納之雅正也。長尺四寸,七孔。

《樂書》曰:笛者,滌也,丘仲所作。可以滌盪邪氣,出揚正聲。是故列和善吹,裁十二之音應律。荀勖樞問,依三尺二調成均,剪雲夢之霜筠,法龍吟之異韻。三孔為龠,文舞執之,邠人吹也。五孔為笛,祴里衩,周師掌之。六孔為笛,羌人吹之。七孔下調,漢部用也。今之七星,古之長笛。一定為調,合鍾磬之均,各有短長,應律呂之度,雅樂部內鹹用之。

馬融《自敘》曰:融性好音,能鼓琴吹笛。為督郵,獨臥郿平陽塢中,有洛客舍逆旅,吹笛相和。融去京師逾年,蹔聞甚悲而樂之。逆慕簫琴皆有頌,而笛獨無,乃作《笛賦》。

《晉書》曰:桓伊字叔夏,善音樂,有蔡邕柯亭笛,嘗吹之。王徽之越京,泊舟青溪側。伊素不相識,於岸上過,徽之便使人謂之曰:"聞君善吹笛,試為我一奏。"伊時已貴顯,素聞徽之名,便下車,踞胡床,為作三調之弄,便上車去。客主不交一言。

《晉書》向秀作《思舊賦》曰:鄰家有吹笛,發聲寥亮,追想疇昔游宴之好。

《晉中興書》曰:帝舅王愷嘗置酒,王遵、王敦俱往。女妓吹笛小失聲,愷意便令黃門毆殺之,一座改容,敦神色自若。

沈約《宋書》曰:晉太始十年,中書監荀勖、中書令張華令郝生鼓琴,宋同吹笛,以為新引相和。

《唐書》曰:文宗時,雲朝霞以善吹笛進,上為新聲雅樂,朝霞能承意變聲,頗符上旨,猶是有寵。

《世說》曰:謝仁祖妾阿紀有國色,善吹笛。仁祖死,阿紀誓死不嫁。郗曇時為北中郎,設權計,遂得阿紀為妾。阿紀終身不與曇言。

《幽明記》曰:永嘉中,泰山巢氏先為相縣令,居在晉陵。家婢採薪,忽有一人隨追,尋隨婢還家,不使人見,見形者惟婢而已。每與婢飲宴,輒吹笛而歌,歌曰:"閒夜寂以清,長笛亮且鳴。若欲知我者,姓郭名長生。"

又曰:代郡界有一亭,常有怪,不可詣止。有諸生壯勇,行歌正宿。鬼吹五孔笛,有一手,都不能得攝笛。諸生不耐,忽便笑,謂:"汝止有一手,那得遍笛?我為汝吹來。"鬼云:"為我少指耶?"乃數十指出。諸生知其可擊,拔劍斫之,得一老雄雞,從者並雞雛。

《文士傳》曰:蔡邕告吳人,曰:"吾昔常經會稽高遷亭,見屋椓竹東間第十六可為笛。取用,果有異聲。"

《古歌辭》曰:長笛續矩笛,長願陛下保壽無極。

《傅子傳》曰:列和善吹笛,吳姬之聲,無以加也。

《西京雜記》曰:高祖初入鹹陽宮,周行府庫,金玉珍寶不可稱言。其尤驚異者,玉笛,長二尺三寸,六孔,銘曰"昭華之琯"。

《樂纂》曰:唐玄宗時,樂人孫處秀善吹笛,好作犯聲。當時皆以為新意流美,樂人皆效之。其聲變態日增,因有犯調。犯調,即今之所尚也。

又曰:太和十年,中書監荀勖、中書令張華出御府銅竹律二十五具,命太樂郎劉秀等校試其三具,與杜夔及左延年法律同其二十二具。視其銘題尺寸,是笛律也。問協律中郎將列和,辭:"昔魏明帝時,令和永受笛聲,以作此律。欲使學者別居一坊,歌詠講習,依此律調。但識其尺寸之名,則竹絲歌詠皆得均含。歌聲濁者,用長笛長律;歌聲清者,用短笛短律。凡弦歌調張清濁之制,不依笛尺寸之名,則不可知也。"

又曰:黃鍾笛,晉時三尺八寸。元嘉九年,太樂令鍾宗之減為三尺七寸。十四年,治書令史奚縱又減五分,為三尺六寸五分。劉和之東箱長笛四尺二寸。

又曰:蕤賓箱笛,晉時二尺九寸,宗之減為二尺六寸,縱又減二分,為二尺五寸八分。

又曰:姑洗箱笛,晉時三尺五寸,宗之減為二尺九寸七分,縱又減五分,為二尺九寸二分。

又曰:《司馬法》軍中之樂,鼓笛為上,使聞之者壯勇而樂和。細絲高竹不可用也,慮悲聲感人,士卒思歸之故也。

又曰:橫笛,小篪也。漢靈帝好胡笛,有胡笛篪出於胡吹,即此也。梁胡歌云:"快馬不須鞭,拗折楊柳枝,下馬吹橫笛,愁殺路傍兒。"此歌辭元出北國,知橫笛是北國名。今橫笛皆去義觜,其有觜者,謂之義觜笛。

《國史補》曰:李舟好事,嘗得村舍煙竹,截以為笛,堅如鐵石,以遺李牟。牟吹笛天下第一,月夜泛江,與舟吹之,溜亮逸發。俄有客立於岸,呼船請載。既至,請笛而吹,其為精壯,山石可裂,牟平生未嘗見。及入破呼吸盤辟,應指粉碎,客散不知所之。舟著記疑其蛟龍也。

又曰:李牟秋夜吹笛於瓜州,舟楫甚隘,初發調,群動皆息,及數奏,微風然而至。俄頃,舟人賈客有怨嗟悲泣之聲。

○篪

《釋名》曰:篪,啼也。聲從孔出,如嬰兒啼聲也。

《毛詩》曰:彼何人斯,伯氏吹塤,仲氏吹篪。

《周官》曰:巫師,掌教吹篪。

《爾雅》曰:大篪謂之沂。(郭璞曰:篪以竹為之,長一尺四寸,圍三寸,一孔上出,寸三分,名翹模,吹之。小者尺二。犍為舍人曰:大篪其聲悲沂鏘然也。《詩》云:"仲氏吹篪"也。)

《廣雅》曰:篪,以竹為之,長大四寸,有八孔,前有一孔,後有四孔,頭有一孔。

《月令》:仲夏之月,命樂師調篪。

《詩·節南山》云:伯氏吹塤,仲氏吹篪。(土曰塤,竹曰篪。箋云:伯仲喻兄弟也。我為汝思,如兄如弟;其相應和,如塤如篪。言俱為王臣,宜相親愛之。)

《史記》曰:伍子胥至於江上,無以湖其口。行蒲伏,肉袒吹篪,乞食於吳市。

《東觀漢記》曰:明帝幸南陽舊宅,召校宮子弟作雅樂,奏《鹿鳴》,上御塤篪和之,以娛嘉賓。

《齊書》曰:世祖於南康郡內作伎,有絲無管,空中聞有篪聲,調節相應。

《世本》曰:蘇成公造篪,吹孔有觜,如酸棗。蘇成公,平王時諸侯也。

《古史考》曰:古有篪尚矣,蘇成公善篪,而記者因以為作,謬也。

又曰:暴新公所造。舊志曰:一曰管史臣。案:非也。雖不知暴新公何代人,而非舜前人明矣。舜時,西王母獻管,則是已有器,新公安得造篪?

《洞冥記》曰:建元二年,帝幸騰充台,以望四遠於台上。撞磬玉鍾,懸黎離之磬,吹霜條之篪,唱《來雲依日》之曲。

《洛陽伽藍記》曰:後魏河間王琛有婢朝雲,善吹篪,能為《團扇歌》、《隴上聲》。琛為秦州刺史,羌叛,屢討不勝。琛令朝雲假為貧女,吹篪而乞。羌聞之,皆流涕,相謂曰:"何故舍墳井,在山谷為寇耶?"即相率而降。秦民語曰:"快馬健兒,不如老嫗吹篪。"

○管

蔡邕《章句》曰:管者,形長一尺,圍寸,有孔無底,其器今亡。

《風俗通》曰:管,漆竹,長一尺,六孔,十二月之音,象物貫地而牙,故謂之管。

《爾雅》曰:大管謂之簥,其中謂之篞,小者謂之篎。(郭璞注曰:管長尺,圍寸,並漆之,有底。賈氏謂之,如篪,六孔。犍為舍人曰:大管者聲高大,故曰篙者高也。中者聲精密,故曰稍{沮}々,密也。小者聲音清妙也。)

《廣雅》曰:管象篪,長尺,圍寸,有六孔,無底。

班固曰:黃帝作律,以玉為管,長尺,六孔,為十二月音。至舜時,西王母獻白玉管。漢章十二年,零陵文學奚景於泠道舜祠下得笙一、白玉管,則古者又以玉為管矣。班氏用銅之言外然之義,未為得也。求律所生,大極之數。起於一在子,以三乘之得三,在醜。以次至酉,得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篇。黃鍾之母以為法,周十二辰,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黃鍾之子以為實,實始法而一得則九寸,則諸律也。

《大戴禮記》曰:舜時,西王母獻白玉琯。《說文》:管如篪,六孔,十二月之音,物關地而牙,故謂之管。從竹,管聲。琯者,古者有玉管焉。

《樂法圖》曰:次主東律,東律主黃鍾,聖人承天樂,用管。(宋均注曰:管,黃鍾寸管也。)吹管者以知律,管音調則律歷正。

《周禮·春官·小師》曰:小師掌教簫、管。(鄭司農曰:管如篪,六孔。玄謂管如{遂}而小,並兩而吹之。)

又曰:孤竹之管於圓丘奏之,孫竹之管於方丘奏之,陰竹之管於宗廟奏之。(鄭玄云:孤竹,竹特生者也。孫竹,竹枝根未生者也。陰竹生山北。)

○龠

《釋名》曰:龠,躍也。氣躍出也。

《爾雅》曰:大龠謂之產,中者曰仲,小者曰箹。(郭璞曰:龠也,笛三孔而短。犍為舍人曰:仲,其聲適仲呂也。小者形聲細小,曰筠也。)

《禮記》曰:葦龠,伊祁氏之樂也。龠,春分之音,萬物振躍而出也。

《周官》:笙師掌教吹龠。龠師教國子舞羽、吹龠。龠章掌幽龠。(鄭玄曰:卯地之竹也。)

又曰:龠師掌教國子,秋冬吹笛龠,歷代文舞之樂,所執羽龠。

《毛詩》曰:左手執龠,右手秉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