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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部·卷六十一

作者:李昉

○別駕

應劭《漢官儀》曰:元帝時,丞相於定國條州大小為設吏員,治中別駕、諸部從事秩皆百石。

《漢書》曰:黃霸為揚州刺史。三歲,宣帝詔賜車蓋特高一尺別駕主簿車,緹屏星於軾前,以彰有德。

《東觀漢記》曰:郭伋在并州行部,童兒騎竹馬迎拜,問使君何日當還,伋語別駕,計日告之。

《後漢書》曰:袁紹領冀州,以審配為別駕,委以腹心,並總幕府。紹又以田豐為別駕,豐勸迎天子,紹不納,及敗,曰:"吾慚田別駕。"

謝承《後漢書》曰:周景為豫州,辟陳蕃為別駕,不就。景題別駕輿曰:"陳仲舉座也。"不復更辟。蕃惶懼,起視職。

又曰:陳茂,豫州刺史周敞闢為別駕從事。與俱行部,到潁川陽翟傳。傳中有置美酒一押,敞去,敕御騶載酒以行。茂見,於外取押擊柱破之,敞問茂:"刺史年老酒益氣,別駕破押,名亦何益?"茂答曰:"所過皆有,以明使君傳車騑驂載酒非宜也。"

《魏志》曰:崔琰,字季珪。太祖破袁氏,領冀州牧,辟琰為別駕,語琰曰:"比案戶籍,可得三十萬眾,故為大州也。"琰曰:"今天下分崩,九州幅裂,二袁兄弟親尋干戈,冀方蒸庶暴骨原野。未聞王師仁聲先路,存問風俗,救其塗炭,而計校甲兵,惟此為先,斯豈彼州士女所望於明公哉!"太祖改容謝之。於時賓客皆復失色。

又曰:李膺自蜀使至都,武帝悅之,謂曰:"今李膺何如昔?"對曰:"今勝昔。"問其故,對曰:"昔事桓靈之主,今逢堯舜之君。"帝嘉其對,以如意擊席者久之,乃以為益州別駕。

又曰:王基,字伯輿,東萊人。時青土初定,刺史王凌表請基為別駕。凌流稱青土,蓋亦由基協和之輔也。

《吳書》曰:陸遜為右護軍、鎮西將軍。權嘉遜功德,欲殊顯之,雖為上將軍、列侯,猶欲令曆本州舉命,乃使揚州牧呂范就辟別駕從事。

《晉書》曰:王祥,徐州刺史呂虔檄為別駕。祥乃應召,虔委以州事。於時寇盜充斥,祥率勵兵士,頻討破之。州界清靖,政化大行。時人歌之曰:"海沂之康,實賴王祥。邦國不空,別駕之功。"

鄧粲《晉記》曰:王澄為荊州,宗厥以酒色禮澄。澄叱左右捽之。別駕郭舒厲色曰:"使君醉。"澄曰:"狂邪!狂我醉。"因炙舒眉。

《晉中興書》曰:初,魏徐州刺史任城呂虔有佩刀,工相之,以為必三公可服此刀。虔語別駕王祥曰:"苟非其人,刀或為害,卿有公輔之量,故以相與。"祥始辭之,虔強與乃受。祥死之日,以刀授弟覽曰:"吾兒凡,汝後必興,足稱此刀,故以相與。"

又曰:長沙鄧粲,高潔著名,桓沖召粲為別駕。粲起就職,時南郡劉尚公亦治操不仕,粲既就職,尚公語粲曰:"卿道廣學深,眾所推懷,忽然改節,誠失所望。"粲笑答曰:"足下可謂有志於隱,而未知隱之為道,朝亦可隱,市亦可隱;初在我,不在於物。"尚公無以難之。雖然,粲名譽解半矣。

又曰:鄧騫,字長真,長沙人也。譙王承為魏乂所敗,乂求騫甚急,鄉人為懼,騫笑曰:"欲用我耳。"乃往詣,乂喜謂曰:"君可謂古之解揚也。"以為別駕。

《續晉安帝紀》曰:益州刺史李邈,微時居漢川,與別駕姜顯餞送刺史。顯忽邈,邈曰:"大丈夫何至守偏地。"為姜顯所陵,即不復還家,仍附船下。自是十五年,而鎮梁、漢,顯猶棲遲,即檄為別駕。

《後周書》曰:柳慶為雍州別駕。有賈人持金二十斤,詣京師交易,寄人停止。每欲出行,常自執管鑰。無何,緘閉不異而失之。謂是主人所竊,郡縣訊問,主人遂自誣服。慶聞而嘆之,乃問賈人曰:"卿鑰恆置何處?"對曰:"恆自帶之。"慶曰:"頗與人同宿乎?"曰:"無。""與人同飲乎?"曰:"日者曾與一沙門再度酣宴,醉而晝寢。"慶曰:"主人特以痛自誣,非盜也。彼沙門乃真盜耳。"即遣吏逮捕沙門,乃懷金逃匿。後捕得,盡獲所失之金。

《隋書》:趙軌為齊州別駕,征入朝。父老相送者各揮涕曰:"別駕在官,水火不與百姓交,是以不敢以壺酒相送。公清若水,請酌一杯水奉餞。"軌受而飲之。

《唐書》曰:德宗命王虔休幕客昭義軍節度掌書記盧頊為洺州別駕知州事,賜緋魚袋賞有功也。時元誼據洺州,頊白於虔休請入城說下之,頊見詣為陳利害,詣請隨頊歸朝,故頊不次授官。

《三輔決錄》曰:蘇章為冀州刺史,召安平崔瑗為別駕。

《豫章烈士傳》曰:孔恂,字巨卿,新淦人。為別駕。車前後舊有屏星,如刺史車曲翳儀式。時刺史行部發去日晏,怒命去之。恂曰:"明使君發自晏而飲,撤去屏星,毀國舊儀,此不可行。別駕可去,屏星不可省。"即投傳而去。

《曹操別傳》曰:武皇帝為兗州,以畢諶為別駕。兗州亂,張孟卓劫諶母弟,帝見諶,曰:"孤綏撫失和,聞卿母弟為張邈所執,人情不相遠,卿可去。孤自遣不為相棄。"諶弟泣曰:"當以死自效。"帝亦垂涕答之。諶明日便走,後破下邳,得諶,還以為掾。

《王允別傳》曰:允仕郡,民有路拂者少無行,而太守王珠召以補吏。允犯顏固爭,珠怒收允,欲殺之。刺史鄧盛聞而馳傳,闢為別駕從事。允由是知名,路拂以之廢棄。

《管輅別傳》曰:趙孔耀言輅於冀州刺史裴徽,即檄召輅。一相見,清論終日,不覺疲倦。天時大熱,移床在庭前樹下,乃至雞鳴向晨然後出。自爾四見,引輅為別駕。

《江氏家傳》曰:統字應元。太傅東海王領州牧,請君為別駕,與君書曰:"昔子師作豫州,未下車辟荀慈明,下車辟孔文舉。貴州人士有堪此求者不知,君舉高平郗道微為賢良,陳留阮宣子為直言,濟北程弘叔為方正,皆於時選為允。"

《顧和別傳》曰:顧球,時為揚州別駕,顧榮謂球曰:"卿速步公孝,如是超卿矣。"(和,字公孝。)

《庾亮集·答郭遜書》曰:別駕舊與刺史別乘,同流宣化於萬里者。其任居刺史之半,安可任非其人。

應享《與州將箋》曰:誨命欲求佳別駕,自頃諸府大開,搜延路廣,海無遺蚌,山亡逸璞。歸數日,臥思,始得一人。陳國有袁琇字惠瑛者,才識可以經於治亂,棲跱可以勸礪後進,享具所服,聞而未嘗接顏交言也。又宗令文,早有名輩相與通,家門素所具,抑亦其次。

○治中

《通典》曰:治中從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眾曹文書,漢制也。

謝承《後漢書》曰:陳禪為州治中從事。刺史為人所劾受納贓賂,禪當傳拷,乃至笞掠無算,五毒畢加。禪神意自若,辭對無屈,事遂釋。

應劭《漢官儀》曰:司隸功曹從事,即治中也。

《魏志》曰:審配,字正南,魏郡人。少忠烈慷慨,有不可犯之節。袁紹領冀州,委配心腹之任,以為治中別駕。

又曰:太祖令曰:"頻年已來,不聞嘉謀,豈吾開延不勤之耶?自今已後,諸掾屬治中別駕,常以月旦各言其失,吾將覽也。"

又曰:毛玠,字孝先,陳留平丘人也。少為縣吏,以清公稱。將避亂荊州,未至,聞劉表政令不明,遂住魯陽。太祖臨兗州,闢為治中從事。

《蜀志》曰:龐統以從事守耒陽令,不治,免官。魯肅遺先主書曰:"龐士元非百里之才,使處治中別駕之任,始當展其驥足耳。"乃以為治中。

《江表傳》曰:孫權克荊州,將吏悉皆歸附,而潘濬獨稱疾不見。權遣人以床就家輿致之,濬伏面著床蓆,涕泣交橫。權至,慰勞與語,使親近以手巾拭其面。濬起,下地拜謝。即以為治中。

王隱《晉書》曰:唐彬檄為治中別駕,忠肅公亮,匡救違闕,盡規誨以納善,不顯諫以彰主失,當朝正色焉。

又曰:譙郡太守李詮稱散吏戴熾當盡州席坐,後竟為治中。

檀道鸞《晉紀》曰:習鑿齒少博涉,才情秀逸,桓溫奇之。自州從事,歲中三轉,至治中。

《梁書》曰:蕭洽為南徐州治中,既近畿重鎮,吏數千人,前後居之者皆致巨富。洽為之,清身率職,饋遺一無所受,妻子不免饑寒。

又曰:陸襄,字師卿。為揚州治中,襄父終此官,乃固辭,高祖不許,聽與府司馬換廨居之也。

《益部耆舊傳》曰:柳琮,字伯騫。為治中,與人交結,久而益親,其所拔進,皆世所稱,致位牧守。鄉里為之語曰:"得黃金一笥,不如柳伯騫所識。"

又曰:張彥,字伯春,為治中從事,刺史每坐高床,治中單席於地。

鄧德明《南康記》曰:昔有盧耽,仕州為治中。少有棲山之術,善解飛,每夕輒凌虛歸家,曉則還州。曾元會,曉不及朝,則化為白鵠,至閣前迴翔欲下。威儀以帚擲之,得一隻履,耽乃驚還就列。時步騭為廣州刺史,意惡之,便以狀列聞,遂至誅滅。

《世說》曰:習鑿齒才具不常,桓宣武器之,未三十用為荊州治中。謝箋曰:"不遇明公,荊州老從事耳!"

○長史

《後周書》曰:劉璠為蕭循益州長史。及太祖既納蕭循之降,又許其返國。循至長安累月,未之遣也。璠因侍宴,太祖曰:"我於古誰比?"對曰:"常以公命世英主,湯、武莫逮;今日所見,曾齊桓、晉文之不若。"太祖曰:"我不得比湯、武,望與伊、周為匹,何桓、文之不若乎?"對曰:"齊桓存三亡國,晉文不失信於伐原。"語未終,太祖撫掌曰:"我解爾意,欲激我耳。"於是即命遣循。

《陳書》曰:蕭濟為揚州長史。高宗嘗敕取揚州曹事躬自省覽,見濟條理詳悉,文無滯留,乃顧謂左右曰:"我本期蕭長史長於經傳,不意精練繁劇乃至於此。"

《隋書》曰:榮毗。楊素薦毗為華州長史,世號為能。素之田宅多在華陰,左右放縱,毗以法繩之,無所寬貸。毗因朝集,素謂之曰:"素之舉卿,適以自罰也。"毗答曰:"奉法一心者,但恐累公所舉。"素笑曰:"前者戲耳。卿之奉法,素之望也。"

又曰:高祖時,制刺史二佐,每歲暮更入朝,上考課。

《唐書》曰:張惟一為荊州長史,以防禦使陳希昂為司馬。希昂,衡州酋帥,家兵千人,在部下自為藩衛。有牟遂金仕至將軍,為惟一將。希昂積憾,持兵領眾入惟一衙,索遂金頭。金藏於惟一後院,惟一懼截頭,遂與之,兵始退。自此之後,政歸希昂,惟一寄坐而已。

○司馬

《北史》曰:魏蘇亮拜黃門侍郎。文帝子宜都王武為秦州刺史,以亮為司馬。帝謂亮曰:"黃門郎豈可為秦州司馬,以朕愛子出藩,故以心腹相委,勿以為恨。"

《三國典略》曰:齊以太子率更令崔龍子為司州司馬。初,龍子為司徒功曹,嫁女與穆提婆以求此職,提婆許之,以其品懸絕,先轉為率更令。至是成婚既畢,即便用之。尋有謠言榜於路側曰:"司州司馬崔老鴟,取錢能疾判事遲。"御史馮士幹見而劾之,遂免其官。

《北史》曰:隋房恭懿歷澤、德二州司馬,盧愷復奏其政美,上甚異之,復賜以帛。諸州朝集,稱為勸勵之首,以為"上天宗廟之所佑助,豈朕寡薄能致之乎!"

《隋書》曰:劉模為嵐州司馬。楊諒既作亂,刺史喬鍾葵發兵將赴逆,模拒之曰:"漢王所圖不軌,公荷國厚恩,致位方伯,謂當竭誠效命以答慈造,豈有大行皇帝梓宮未掩,翻為厲階!"鍾葵失色曰:"司馬反耶!"臨之以兵,氣辭不撓,鍾葵義而釋之。軍吏進曰:"若不斬模,何以厭眾心。"於是囚之於獄。悉取模資財分賜黨與。及諒平,煬帝嘉之,拜開府,授天興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