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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部·卷五十三

作者:李昉

○刺史下

《隋書》曰:楊尚希素有足疾。上謂之曰:"蒲州出美酒,足堪養病,屈公臥治之。"於是出拜蒲州刺史。

又曰:高勵拜楚州刺史,吏民安之。先是,城北有伍子胥廟,其俗敬鬼,祈禱者必以牛酒,至破產業。勵嘆曰:"子胥賢者,豈宜損百姓。"乃告諭所部,自此遂止,百姓賴之。

又曰:張威以罪免,後從上祠泰山。至洛陽,上謂威曰:"自朕之有天下,每委公以重鎮,可謂推赤心矣。何乃不修名行,惟利是視?豈直孤負朕心,亦且累卿名德。"因問威曰:"公所執笏,今安在?"威頓首曰:"臣負罪虧失,無顏復執,謹藏於家。"上曰:"可持來。"威明日奉笏以見。上曰:"雖不遵法度,功效實多,朕不忘之。今還公笏。"於是復拜洛州刺史。

又曰:梁彥光拜趙州刺史。彥光言於上曰:"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為戴帽餳。臣自分廢黜,無復衣冠之望,不謂天恩復垂收采。請復為相州,改弦易調,庶有以變其風俗,上答隆恩。"上從之,復為相州刺史。豪猾者聞彥光自請而來,莫不嗤笑。彥光下車,發擿奸隱,有若神明,於是狡猾之徒莫不潛竄,合境大駭。

《唐書》曰:天授二年正月,天后內出繡袍,賜新除都督、刺史。其袍皆刺繡作山形,繞山勒回文,銘曰:"德政惟明,職令思平,清信忠勤,勞進躬親。"自此每新除都督、刺史,必以袍賜之。

又曰:李擇言,開元中為漢、褒、相、岐四州刺史。安德郡公所歷,皆以嚴幹聞。其在漢州,張嘉貞為益州長史判都督事,性簡貴,待管內刺史禮隔,而引擇言同榻坐談正理,時人榮之。

又曰:袁光庭者,河西戍將,天寶末為伊州刺史。祿山之亂,西北邊戍兵入赴難,關、隴郡邑皆為吐蕃所拔,惟光庭守伊州累年。外救不至,虜百端誘說,終不屈,部下如一。及矢石既盡,糧儲並竭,城將陷沒,光庭手殺其妻子,自焚而死。朝廷聞之,贈工部尚書。

又曰:曹王皋上書言理道,拜為衡州刺史。坐小法,貶潮州刺史。楊炎作相,復以皋為衡州刺史。初,皋為御史覆訊,懼貽太妃憂,出則素服,入則公服,言貌如平常,太妃不知之也。及為潮州,詭詞謂遷官,至是復為衡州,方具以事白太妃。因泣下,具言非疾不敢有聞。其沉密重慎如此。

又曰:貞元初,德宗以奉先縣令鄭珣瑜為饒州刺史,昭應縣令韋武為遂州刺史,華原縣令崔琮為汝州刺史,藍田縣令韋貞伯為舒州刺史,盩厔令李曾為郢州刺史。錄善政也,各賜馬一匹,並彩物衣服以遣之。

又曰:元和十四年十月,上欲以潮州刺史韓愈為袁州刺史。愈至潮州獻上表,上對宰臣曰:"昨日韓愈表,因思當時所論佛骨,大是愛我,我豈不知?然為人臣,不當言人主事佛乃年促也。我以是惡之。"是時上深欲擢用愈,候宰臣啟之耳。皇甫鎛素嫉愈,乃曰:"終是狂疏,且與移一郡。"故有是命。

又曰:劉禹錫移授播州刺史,御史中丞裴度奏:"禹錫母年八十,今播州乃猿狖所居,人跡罕至。禹錫誠合得罪,然其老母必至不得行,則須與子為死別,傷陛下孝理之風。伏請屈法,稍移近處,使得終養。"上曰:"夫為人子,每事尤須修謹,常恐貽親之憂。今禹錫所坐,更合重於他人,豈可以此論。"度不能對。上曰:"我所言,是責人子之事,然終不能傷其所親之心。"明日改授禹錫為連州刺史。

又曰:崔珙,太和七年正月拜廣州刺史,兼嶺南節度使。延英中謝,帝問以撫理南海之宜,珙奏對明辨,帝深嘉之。時高瑀鎮徐州,承智興之後,軍驕難制,軍士數犯法,上欲擇威望之帥以臨之,久難其才。會珙言事慷慨,謂宰臣曰:"崔珙言事,神氣真爽,此可以臨徐人。"即以王茂先代珙鎮廣南,授珙檢校工部尚書、徐州刺史。

又曰:張賈出守衢州。辭日,文宗謂賈曰:"聞卿大善長行。"賈知上不喜博,遂自解說,乃曰:"臣公事之餘,聊與賓客為戲,非有所妨也。"上曰:"豈謂好之而不妨事耶!"自後刺史面辭日,上必殷勤戒飭,曰:"無嗜博,無飲酒。"

又曰:渾鐬,瑊之子。開成初年,相擬壽州刺史,文宗曰:"鐬,勛臣子弟,豈可以委牧民。仲尼有言:不如多與之邑。今我念其先人之功,與之致富可也。"宰臣曰:"鐬常歷名郡,有政能。"乃從之。

又曰:開成二年,幽州節度使史元忠奏當管八州,準門下牒追刺史右魚各一隻。臣勘自天寶末年,頻有兵戈,並多失墜,伏乞各賜新銅魚。可之。

又曰:李暠授汝州刺史。為政嚴簡,州境肅然。與兄升、弟暈尤相篤睦,升等每月自東都省暠,往來微行,州人不之覺。其清慎如此。

又曰:孔若思為衡州刺史。先是,諸州別駕皆以宗室為之,不為刺史致敬,由是多行不法。若思至州,舉奏別駕李道欽罪犯,請加鞫訊。乃詔別駕於刺史致禮,自若思始也。

又曰:蕭復累遷同州刺史。時州人阻飢,有京畿觀察使儲廩在境內,復輒以賙貧人,為有司所劾,詔下削階受代。親友唁之,復怡然曰:"苟利於人,敢憚薄責。"

又曰:趙昌除華州刺史,辭於麟德殿。時年八十有餘,趨拜輕捷,占對詳明。上退而嘆異,宣令宰臣密訪其頤養之道以奏焉。

又曰:鹹通中衛洙奏狀稱:"蒙恩除授滑州刺史,官號中一字與臣家諱音同,雖文字有殊,而聲韻難別,請改授閒官者。"敕曰:"嫌名不諱,著在禮文,成命已行,固難依允。"

《五代史·後唐書》曰:李嗣肱,克修之子也,少有膽略。時朱溫將賀德倫急攻蓚縣。朱溫率師五萬,合勢營於蓚之西;嗣肱自下博率騎三百,薄晚與賊之樵芻者相雜。日既晡,入朱溫營門,諸騎相合,大噪,弓矢星發,虓闞馳突,汴人不知所為,營中大擾。既暝,斂騎而退。是夜,朱溫燒營而遁,解蓚縣之圍,以功特授蔚州刺史。

又曰:莊宗以教坊使陳俊為景州刺史,內園栽接使儲德源為憲州刺史。伶人剖符,非制也。上初平汴州,陳俊、德源皆為樂官,周匝所薦,上許之。典郡郭崇韜以為不可,遂寢。伶官言之者眾,上密召崇韜謂之曰:"予已許陳俊一郡,今經年未行,卿雖以正言匡諫,我每慚見二人,卿當屈意行之。"故有斯命。

又曰:前洋州節度副使程乂徽、陳利見請於瀛、莫兩州界起置營田以備邊,因授乂徽莫州刺史,充兩州營田使。

《五代史·梁書》:開平四年九月詔曰:"魏博管內刺史比來州務並委督郵,遂使曹官擅其威權,州牧同於閒冗,俾循通制,宜塞異端,並河南諸州例,刺史得以專達。"時議者曰:"唐朝憲宗烏重裔為滄州節度史,嘗稱河朔六十年,能抗拒朝命者,以奪刺史權與縣令職而自作威福耳!若二千石各得其柄,又有鎮兵,雖安史挾奸,豈能據一墉而叛哉!遂奏以所管德、棣、景三州各還刺史職,分州兵並隸收管。是後雖幽、鎮、魏三道以河北舊風自相傳襲,惟滄州一道獨稟命受代,自重裔制置使然也,則梁氏之更張,正合其者矣。"

《五代史》曰:晉少帝開運中,沈斌為祁州刺史。契丹自恆州驅牛羊過城下,斌乃出州兵擊之,為契丹精騎剗門邀擊之,州兵陷賊。趙延壽知其無兵,遂與藩賊急攻之,仍呼謂斌曰:"沈使君,我故人也,擇禍莫若輕!早以城降,無自辱也。"斌登城呼而報曰:"侍中父子誤計陷於腥膻,忍以大羊殘害父母之邦,不自羞慚,反有德色。沈斌弓折箭盡,寧為國家死耳,不效公所為也。"翌日城陷,斌自殺。

《三輔決錄》曰:韋康代父為涼州刺史,父出止傳舍,康入官宇,時人榮之。

《桓石秀別傳》曰:石秀為竟陵太守,遷江州刺史,非其志也。治稱不煩,在州郡弋釣山澤,縱心遊覽而已。善馳射,望之若畫。

《桓氏家傳》曰:范為兗州刺史,表謝曰:"喜於復見選擢,慚於不堪所職,悲於戀慕闕廷,三者交集,不知所裁。"

黃泰《交廣記》曰:秦兼天下,改州牧為刺史。朱明之時則出巡行封部,玄英之月則還詣天府表奏。刺者,言其刺舉不法。史者,使也。

《異苑》曰:晉陵韋朗,家在延陵。元嘉初,忽見庭前井中有人,長尺餘,所被帶、組、甲、麾伍相應相隨出門,良久乃盡。朗兄藪頗善占筮,常雲"吾子弟當至刺史",朗歷清、廣二州。

《郭子》曰:王丞相治揚州廨舍,案行而言:"我正為次道理此耳。"何次道少為王公所知重,故有此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