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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郡部·卷十四

作者:李昉

○山南道下

梁州

《圖經》曰:梁州,漢中郡。春秋至戰國時楚地。秦、漢為漢中郡。

《蜀志》曰:劉備初得漢中,曰:"曹公雖來,無能為也。"

《漢書》曰:項羽立沛公為漢王,王巴、蜀、漢中四十一縣,都南鄭。沛公欲攻楚,丞相蕭何諫曰:"雖王漢中之惡,不猶愈於死乎?且語曰天漢,其稱甚美,願王漢中,鎮撫其民,收用巴、蜀,還定三秦,天下可圖也。"

洋州

《十道志》曰:洋州,洋川郡。春秋戰國時並為楚地。秦為漢中郡地。

《漢志》曰:成固,屬漢中郡。今洋源縣地是也。

又曰:安陽,屬漢中。鬵谷水所出。今黃金縣也。

商州

《十道志》曰:商州,上洛郡。《禹貢》梁州之域。周為豫州之境。戰國時屬秦,秦並天下,為內史地。漢武置上洛縣於此。

《史記》:張儀說楚懷王曰:"大王誠能絕約於齊,臣請獻商於之地六百里。"楚於是與齊絕約,使一將軍隨張儀至秦。儀謂楚使者曰:"臣有奉邑六里,願以獻大王左右。"楚使者曰:"臣受命於王,以商於之地六百里,不聞六里。"

皇甫謐《帝王世紀》曰:四皓,始皇時隱於商山,作歌曰:"英英高山,深谷逶迤。曄曄紫芝,可以療飢。唐虞世遠,吾將何歸?"

《漢志》曰:商,屬弘農郡。秦相衛鞅邑也。

金州

《十道志》曰:金州,安康郡。《禹貢》梁州之域。於周,庸國之地,楚之附庸,後為楚地,秦為漢中郡。

《帝王世紀》曰:安康,謂之媯墟,或謂之姚墟。

《後漢書》:鄭弘上書曰:"虞舜出於姚墟,夏禹生於石紐。"穎容《釋例》曰:舜居西域,本曰媯汭。

《漢志》曰:西城,屬漢中郡。應劭曰:媯墟在西北,舜之所居,即今西城縣。

房州

《十道志》曰:房州,房陵郡。土地所屬與金州同。古麋國也。

《左傳》曰:楚子伐麋,成大心敗麋師於防渚。杜註:防渚,在麋地。闞駰云:防陵即春秋防渚也。

《漢志》曰:房陵、上庸、屬漢中郡。

盛弘之《荊州記》曰:竹山縣有白馬塞。孟達為新城太守,登白馬而嘆曰:"劉封、申耽據金城千里而不能守,豈丈夫哉!"

通州

《十道志》曰:通州,通川郡。土地所屬與金州同。春秋戰國並屬巴子國。秦並天下,為巴郡。漢因之。

《後漢志》曰:宣漢,屬巴郡。即漢宕渠地也。

《巴漢記》曰:和帝分宕渠之東置也。

《圖經》曰:西魏改為通州,以其居四達之路,故以為名。(今為達州。)

渠州

《十道志》曰:渠州,潾山郡。土地所屬與通州同。《漢志》曰:"宕渠,屬巴郡。"

《輿地誌》曰:梁大通三年,於此置渠州。

左思《蜀都賦》曰:外負銅梁宕渠。

渝州

《十道志》曰:渝州,南平郡。古巴國也。

《三巴記》曰:閬、白二水東西流,曲折三回如巴字,故謂之三巴。

《山海經》曰:海內西南有巴國。昔太皞生鹹鳥,鹹鳥生乘厘,乘厘生後昭,是為巴人。(郭璞曰:為巴始祖。)

李膺《益州記》曰:明月峽,在巴縣,東壁高四十丈,有圓孔形如滿月,因以為名。

又曰:江津縣西有香草樓。昔有仙人於此置樓居,植香草於樓下,一夕仙去。後人指其地為香草樓。

涪州

《十道志》曰:涪州,涪陵郡。《禹貢》梁州之域。周為雍州之地。春秋時屬巴國。秦為巴郡。漢為涪陵縣。《巴漢志》曰:涪陵,巴郡之南鄙,本與楚商於之地接。

朗州

《十道志》曰:朗州,武陵郡。《禹貢》荊州之域。春秋及戰國時屬楚。秦為黔中郡。漢高祖五年,更名武陵郡。梁湘東王於荊州割武陵郡置武州。陳天嘉元年,分武陵立沅陵郡。隋又改武州為辰州,又改嵩州,又改為朗州。

《史記》曰:秦惠王十四年,求以武闕外就楚易黔中地。

《武陵記》曰:後漢梁松自義陵移郡於若城。今州東有張若城是。

《晉書》曰:潘京,武陵漢壽人也。弱冠,郡闢為主簿,太守趙廞甚器之,嘗問之曰:"貴郡何以名武陵?"京曰:"鄙郡本名義陵,在辰陽縣界與夷獠相接,數為所攻,光武時移東山,遂得全完,共議易號。傳曰止戈為武,《詩》稱高平曰陵,於是名焉。"

《武陵記》曰:武陵郡境四千餘里。

澧州

《十道志》曰:澧州,澧陽郡。春秋戰國時,其地屬楚。秦屬黔中郡。漢改黔中為武陵郡,屬荊州。今州即武陵郡之零陽縣地。吳分武陵西界立天門郡,即此郡之境。晉為南義陽郡。隋平陳,置松州,尋改為澧州。在澧水之北,故取為名。

《尚書·禹貢》曰:岷山導江,東別為沱;又東至於澧。(豐水名。)

《輿地誌》曰:晉宋以義陽流人在南郡者立為南義陽郡,在寄荊州。

《十道志》曰:慈利縣,即漢零陽縣地。

《圖經》曰:界內有零溪水,即以為名。隋開皇十八年,改零陽為慈利縣。

王仲宣贈孫文始詩曰:悠悠澹、澧。(澹澧二水在澧陽縣。)

巴州

《十道志》曰:巴州,土地所屬與通州同。漢為巴郡宕渠縣。

《四夷縣道記》:李特、孫壽時,有群獠十餘萬從南越入蜀、漢間,散居山谷。因斯流布在此地,後遂為獠所據。

壁州

《十道志》曰:壁州,始寧郡。本漢宕渠縣地,後漢分置宣漢縣。梁分宣漢置始寧。後魏分始寧置諾水縣。

蓬州

《十道志》曰:蓬州,鹹安郡。本漢宕渠縣地。

《周地圖記》曰:武帝天和四年,割巴州之伏虞郡、隆州之隆城郡,於此置蓬州。

集州

《十道志》曰:集州,符陽郡。本漢宕渠縣地。晉惠帝永寧中,李特王蜀,其地屬焉。梁武改為東巴州,後改為集州。以東北有集水,因以為名。(又雲以萬山所集故也。)

唐州

《十道志》曰:唐州,淮安縣。《禹貢》豫州之域。春秋楚地。戰國時屬晉,後入韓。秦置三十六郡,為南陽郡。

《漢志》曰:南陽郡有比陽縣,比水所出,東入蔡。

《左傳·僖四年》:齊師伐楚。楚子使屈完如師。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君之眾,無所用之。"

《晉太康地記》曰:自華至沘陽,南北連百里,號為方城,亦曰長城。

《周地圖記》曰:湖陽縣,光武所封外祖樊重邑。又光武封姊為湖陽公主。《漢志》曰:"湖陽,古廖國也。"(廖音力教反。)

鄧州

《十道志》曰:鄧州,南陽縣。《禹貢》豫州之域。戰國屬韓。秦置三十六郡,南陽其一也。

《釋名》曰:在中國之南而居陽地,故以為名。

《漢志》曰:南陽郡,領宛、犨等三十六縣。秦置,莽曰前墜,屬荊州。

又曰:鄧,屬南陽。故國。都尉治。應劭曰:鄧,侯國也。

《史記》:蘇秦說韓惠王曰:"韓西有宜陽,東有穰、淯。"

《後漢書》曰:時天下墾田多不以實,詔下郡國檢覆其事。時諸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云:"潁州、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詰吏,吏不肯服。時顯宗為東海公,言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逾制,不可為準。"

《史記》曰:秦滅韓,徙天下不軌之人於南陽。故其俗夸奢,尚氣力,好商賈漁獵,藏匿難制。宛,西通武關,東受淮海,都會也。

《圖經》曰:菊潭,以界內菊潭水以名縣。

盛弘之《荊州記》曰:菊水,其源旁有芳菊浸潤,流其滋液,水極芳馨,飲之者皆壽考。

《後魏略》曰:孝文帝南巡至新野,臨潭水而見菖蒲花,乃歌曰:"兩菖蒲,新野樂。"遂建兩菖蒲寺以美之。

《楚地記》曰:漢江之北為南陽,漢江之南為南郡。

襄州

《十道志》曰:襄州,襄陽郡。《禹貢》豫州之南境。春秋以來,楚地。秦南郡之北界。二漢為南陽郡。獻帝時,魏武始置襄陽郡。

《襄陽記》曰:襄陽,本楚之下邑,檀溪帶其西,峴山亘其南,亦楚國之北津也。

《荊州圖副》曰:建安十三年,魏武平荊州,始置襄陽郡。以地在襄山之陽為名。

《楚地記》曰:蜀關羽攻沒于禁等七軍,兵勢甚盛,獨襄陽徐晃屯守,不下。曹公謂晃曰:"全襄陽者,徐公之功也。"後吳大帝率兵向西,時曹仁鎮之,司馬宣王言於魏文曰:"襄陽水陸之衡,禦寇要地,不可失也。"

《南雍州記》曰:永嘉之亂,三輔豪族流於樊、沔,僑於漢側。立雍州,因人所思,以安百姓也。宋文帝因之置南雍州焉。

《晉書》曰:山簡,字季倫。嘗鎮襄陽,郡中有高陽池,每臨池,未嘗不大醉而還。人歌之曰:"山公何所詣?往至高陽池。日暮倒載歸。酩酊無所知。時時能騎馬,倒著白接蘺。舉鞭問葛強,何如并州兒?"

盛弘之《荊州記》曰:襄陽郡硯首山南至宜城百餘里,其間雕牆峻宇,閭閻填列。漢宣帝末,其中有卿士、刺史、二千石數十家,珠軒駢輝,華蓋連延,掩映於大太廟下。荊州刺史行部見之,雅嘆其盛,敕號太上廟,道為冠蓋里。

《漢志》曰:筑陽,屬南陽郡。故谷國,今穀城縣也。莽曰宜禾。應劭曰:"築水出漢中房陵,東入沔。"(築音逐。)

《圖經》曰:穀城縣有酇城。《漢志》曰,即蕭何出所封也,音贊。

均州

《十道志》曰:均州,武當郡。《禹貢》豫州之域。春秋時楚地。秦置南陽郡。

《漢志》曰:武當,屬南陽郡。

《十道志》曰:鄖鄉,古麏國也。《左傳》曰:"楚潘崇伐麇,至於錫穴。"

又《地形志》曰:漢中郡之東界有錫縣,即古之錫穴也。

隨州

《十道志》曰:隨州,漢東郡。春秋隨侯之國。秦及兩漢,屬南陽郡。

《左傳》曰:楚武王侵隨,斗伯比言於楚子曰:"漢東之國,隨為大。"

《漢志》曰:隨,屬南陽郡。故厲國也。《左氏傳》曰:楚伐徐,齊師伐厲救之。(厲音賴。)

又曰:舂陵,屬南陽郡,侯國。故蔡陽之白水鄉、上唐鄉。漢文帝元朔五年,以零陵泠道之舂陵鄉封長沙王子買為舂陵侯。後以舂陵下濕,上書徙南陽。今棗陽有舂陵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