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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郡部·卷九

作者:李昉

○河北道下

蒲州

《十道志》曰:蒲州,河東郡,置在河東縣。本漢蒲阪地,蓋堯、舜所都。

《左傳》曰:晉獻公滅魏,以賜畢萬。服虔注曰:在晉之蒲阪。

《史記》曰:季布為河東太守,文帝謂布曰:"河東,吾股肱郡也。"

《博物志》曰:河東有山澤近鹽。沃土之人不才,漢興,少有名人。

《魏志·杜畿傳》曰:畿為河東太守,開置學官,親執經教,郡中化之。自後河東多儒者,閭閻之間,習於程法。

《春秋左氏傳》曰:晉人謀去故絳,諸大夫皆曰:"必居郇(音旬。)瑕氏之地,(郇瑕,古國名。河東解縣西北,郇城。)沃饒而近盬,(盬,鹽。猗氏縣鹽池是也。)國利君樂,不可失也。"韓獻子曰:"不可。郇瑕氏土薄水淺,其惡易覯,易覯則民愁,民愁墊隘,於是乎有沉溺重膇(直偽切)之疾。不如新田,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有汾、澮以流其惡。夫山澤林鹽,國之寶也。國饒則民驕佚,近寶則公室乃貧,近寶則民不務本。不可謂樂。"公說,從之。

《郡國志》曰:猗氏縣,猗頓所居之地。猗頓,魯窮士也,問術於陶朱公,公教之蓄五牸,遂富。漢因之名縣。

《史記》曰:魏都安邑。惠王三十一年,秦用商君,東侵地至河,而齊、趙數破我。我安邑近秦,於是徙居大梁。

《漢志》曰:河東郡,秦置。王莽曰兆陽。領縣二十四。

又曰:蒲反,故曰蒲,秦更名。王莽曰蒲城。應劭曰:秦始皇東巡見長坂,故因加反。孟康云:晉文公以賂秦,後秦人還蒲,魏人喜曰:"蒲反矣。"遂名之。師古曰:應說是。

絳州

《元和郡縣誌》曰:絳州,絳郡。《禹貢》冀州之域。春秋時屬晉。戰國時為魏地。秦三十六郡為河東郡。

《後漢書》曰:章帝元和三年,行幸安邑,觀鹽池。

《晉太康地誌》曰:安邑有司鹽都尉,別領兵五千。

《圖經》曰:晉穆侯遷都於絳。曾孫孝侯改絳為翼,翼為晉之舊都。後獻公復為絳。絳在今曲沃故城二里,有絳邑故城。是故絳在翼城東南,有故翼城是也。

《十道志》曰:正平縣有九原,一名九原,即趙簡子觀處。

《禮記》曰:趙文子與叔譽觀於九原,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吾誰與歸?"叔譽曰:"其陽處父乎?"文子曰:"見利不顧其君,其仁不足稱也。我則隨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身;謀其身,不遺其友。"

《漢書》曰:元鼎六年,上幸緱氏,至此聞南越破,遂立為聞喜縣。

《圖經》曰:聞喜縣有董澤。《左傳》曰:"董澤之蒲可勝既乎!"

晉州

《元和郡縣誌》曰:晉州,平陽郡。《禹貢》冀州之域,堯、舜所都。周為冀州地。春秋時其地屬晉。戰國時屬韓。秦為河東郡地。

《十道志》曰:本漢平陽縣地。

《漢志》曰:平陽縣,屬河東郡。以其在平水之陽,故名之。

《前趙錄》曰:太史令言於元海曰:"蒲子崎嶇,非可久安。平陽,唐堯所都。"於是徙居平陽也。

《兩河記》曰:洪洞縣,以此地固重複,控據要險,故曰洪洞焉。

《漢志》曰:襄陵,屬河東郡。王莽曰幹昌。以晉襄公之陵以為名。

《十道志》曰:霍邑,漢彘縣也。

《漢志》曰:彘,屬河東郡。周厲王所奔也。王莽曰黃城。

澤州

《元和郡縣誌》曰:澤州,高平郡。《禹貢》冀州之城。春秋時屬晉。戰國時屬韓、魏,後屬韓。秦兼天下,今州即上黨郡高都縣之地也。

《史記》曰:秦使武安君白起攻趙,趙發兵拒秦,秦大破趙於長平。(長平在高平縣,西北有長平故城。)

《十道志》曰:澤州,以濩澤為名。

《漢志》曰:濩,屬河東郡。《禹貢》析城山在西南濩(音胡虢反。)

《墨子》曰:舜漁於濩澤。

《十道志》曰:晉城縣,本漢高都縣也。

《漢志》曰:高都,屬上黨郡。有天井關。

《元和郡縣誌》曰:高平縣,本漢泫氏縣也。(泫音胡玄反。)

《漢志》曰:泫氏,屬上黨。泫水所出也。

《竹書紀年》曰:梁惠王九年,晉取泫氏。

《史記》曰:趙成侯十六年,與韓、魏分晉,封晉君於端氏也。

潞州

《元和郡縣誌》曰:潞州,上黨郡。《禹貢》冀州之域。殷為黎國。春秋時屬晉,又曰兼有潞子之國。秦為上黨郡地。

《左傳·宣十五年》曰:潞子嬰兒之夫人,晉景公之姊也。酆舒為政而殺之,又傷潞子之目。(酆舒,潞相。)晉侯伐之,滅潞,酆舒奔衛,衛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戰國策》曰:秦有安邑,則韓必無。上黨以遠韓近趙故,卒歸趙。

《隋圖記》曰:上黨、南陽,古以為縣,實都也。

《漢志》曰:上黨郡,秦置。屬并州。有上黨關。

又曰:壺關,屬上黨郡。黎侯國,今有黎亭。

《釋名》曰:上黨,黨所也。在山上,其所最高,故曰上黨。

《上黨記》曰:高平赤壤,其地山阻,百姓不居,即此郡也。

《圖經》曰:後周建德七年,於襄垣縣立潞州,以其浸汾、潞為名。

《漢志》曰:長子縣,屬上黨郡。周史辛甲所封。師古曰:長讀長短之長。

《竹書紀年》曰:梁惠王十二年,鄭取屯留、尚子。即長子之地也。

《左傳·襄十九年》曰:晉人執衛行人石買於長子,執孫蒯於屯留。(長子屬上黨。)

又曰:鄭伯如晉,晉人執諸銅鞮。

《晉太康地記》曰:銅鞮,故晉大夫羊舌赤邑,時號赤為銅鞮伯華。漢以為縣。

遼州

《圖經》曰:遼州,樂平郡。《禹貢》冀州之域。春秋時其地屬晉。戰國屬韓,後屬趙。秦、漢為上黨郡。貞觀中避諱,改為儀州,後又為箕州,復為遼。

《十道志》曰:和順縣,本漢沾縣地,即諱閼與邑。

《史記》曰:秦昭襄三十八年,攻趙閼與。趙奢曰:"其道遠險扼,譬如兩鼠斗於穴中,將勇者勝。"乃使趙奢將,大破秦軍,乃解閼與之圍。

《漢書·高帝紀》曰:韓信破代相夏說於閼與。

《漢書》曰:沾縣,屬上黨郡。有沾水出壺關。(沾音他兼反。)

沁州

《十道志》曰:沁州(千浸切,)陽城郡。本漢穀遠縣地。

《元和郡縣誌》曰:《禹貢》冀州之域。春秋時其地屬晉。戰國時屬韓。在秦為上黨郡地。今州即漢上黨之穀遠屬地。

《漢志》曰:穀遠,屬上黨郡。王莽曰穀近。

《晉地記》曰:穀遠,今名孤遠,後代語訛耳。

《十道志》曰:綿上縣,亦穀遠縣之地。以縣西有綿上地,因名之。舊屬介休縣,隋分置綿上焉。蓋晉介子推之地。

隰州

《圖經》曰:隰州,大寧郡。夏殷已前,其地與箕沁同。在周為晉之北鄙。

《元和郡縣誌》曰:《禹貢》冀州之域。春秋時為晉地。七國時屬魏。秦為河東郡地。漢為蒲子縣,屬河東郡。

《國語》曰:驪姬謂晉獻公曰:"蒲與屈,君之疆也,不可以無主。若子主蒲與屈,乃可以威民而懼戎。"(太子,申生也;二子,重耳、夷吾也。蒲:陽平,蒲子縣。)

《郡國志》曰:以州前二里有泉,下濕,故取下濕之義為名。

《十道志》曰:永和縣,本漢狐讘縣也。(讘音之涉反。)

《漢志》曰:狐讘,屬河東郡。

慈州

《元和郡縣誌》曰:慈州,文成郡。《禹貢》冀州之域。春秋時晉之屈邑,獻公子夷吾所居也。秦並天下,即河東郡之北屈縣。

《漢志》曰:北屈,王莽曰朕北。應劭曰:有南屈,故稱北。瓚曰:《汲郡古文》"翟章救鄭,次於南屈。"

《左傳·僖二年》曰: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與虞以伐虢。(屈地生良馬。)

《元和郡縣圖》曰:吉昌縣有姚襄城,西臨黃河,控帶龍門、孟門之險,周、齊交爭之地。齊後主武平二年,遣斛律明月破周兵於此城下。

《郡國縣道記》曰:呂香,本漢之北屈,有騏縣。

《漢志》曰:騏,屬河東郡。侯國。

汾州

《十道志》曰:汾州,西河郡。《禹貢》冀州之域。其在虞、夏及周,屬并州。春秋時晉地。七國時屬趙。秦並天下,屬太原郡。

《左傳·昭元年》曰: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為玄冥師,生允格、台駘。台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汾,洮,二水。)以處太原。(太原,晉陽也。)帝用嘉之,封諸汾川。

又曰:昔高辛氏有二子,長曰閼伯,次曰實沈,居於曠林,不相能也。後帝不臧,遷閼伯於商丘,主辰。商人是因。遷實沈於大夏,(大夏,今晉陽縣。)主參。唐人是因。其季世曰唐叔虞。及成王滅唐而封太叔焉,故參為晉星。(叔虞封唐,是為晉侯。)

又《昭二年》曰:齊陳無宇送女,晉侯謂之少齊。謂陳無宇非卿,執諸中都。(中都、晉邑,在河西介休縣。)

又《僖二十四年》曰: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元和郡縣誌》曰:子夏居西河,吳起守西河,皆為此也。

《禮記·檀弓》曰: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曾子吊之。子夏哭曰:"天乎!予之無罪也。"曾子怒,曰:"商!汝何無罪也?吾與汝事夫子於洙、泗之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於夫子,爾罪一也。"

《唐書》曰:高祖初起兵,師次霍邑,隋將宋金剛拒,不得進,屯軍賈胡堡。會霖神語曰:"若向霍邑,當東南傍山取路。八日雨止,我當助破之。"(賈胡堡,在靈石縣。)

并州

《元和郡縣圖志》曰:并州,太原府。《禹貢》冀州之域。春秋時為晉。戰國時為趙地。秦並天下,置太原郡。

《尚書·禹貢》曰:既修太原,至於岳陽。

《春秋元命苞》曰:並之為言,精合交並。

《釋名》曰:並者,兼併也。言或並或設。

《元和郡縣誌》曰:中國曰太原,夷狄曰大鹵。按晉、大鹵、太原、大夏、夏墟、晉陽六名,其實一也。

《左傳》曰:晉荀吳敗狄於大鹵。(《釋名》曰:地不生物曰鹵。)

《太康地記》曰:并州不以衛水為號,不以恆山為稱,而雲並者,蓋以在兩谷之間乎。

《帝王世紀》曰:帝堯始封於唐,又徙晉陽;及為天子,都平陽。平陽即今晉陽,即太原也。

又曰:禹自安邑都晉陽。至桀,徙都安邑。至周成王以封弟叔虞,是為晉侯。

《史記》曰:成王與叔虞戲,削桐葉為珪,曰:"以是封汝。"周公請封於唐,王曰:"吾戲耳。"周公曰:"天子無戲言。"遂以封之。

《魏志》曰:高祖圍袁尚於鄴,時袁紹外甥高幹為并州刺史,牽招說幹曰:"并州左有恆山之險,右有大河之固,北有強胡,宜速迎尚,並力觀變。"幹不從,故敗。

《史記》曰:智伯率韓、魏攻趙襄子於晉陽,引汾水灌其城,不沒者三板。

《春秋後語》曰:張孟談謂趙襄子曰:"董安於之在晉陽,公宮之垣皆荻蒿。"

《隋圖經》曰:并州,其氣勇抗誠信。韓、趙、魏謂之三晉,剽悍盜賊,常為他郡劇。

《漢志》曰:太原郡,秦置。有鹽官,在晉陽。屬并州。領縣二十一。

又曰:榆次,屬太原郡。王莽曰太原亭。

《史記·秦本紀》曰:莊襄王使蒙敖攻趙榆次。

《漢志》曰:陽曲,屬太原。應劭曰:黃河千里一曲,當其陽,故曰陽曲。

石州

《元和郡縣誌》曰:石州,昌化郡。《禹貢》冀州之域。虞及周屬并州。春秋時屬趙,亦為白狄之地。在秦為西河郡之離石地。

《史記》曰:秦伐趙,取離石。

《前趙錄》曰:今離石,左國單于所徙庭是也。

《十六國春秋》曰:晉惠帝以劉元海為離石將兵都尉。

嵐州

《元和郡縣誌》曰:嵐州,樓煩郡。《禹貢》冀州之域。春秋時為晉國,後屬趙,本樓煩故地。秦為太原郡。漢為太原郡之汾陽地。

《史記》曰:趙惠文王主父行地,遂出代,西遇樓煩王於西河,而破其兵,取其地為縣。

《漢書·項羽傳》曰:漢有善射者曰樓煩,楚挑戰,樓煩輒射殺之。使射羽,羽大怒,瞋目叱之,樓煩目不能視,手不能發。(樓煩縣屬雁門北,縣人善騎射。)

《莊子》曰:堯治天下之民,平海內之政,往見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陽,窅然喪其天下。

代州

《元和郡縣圖》曰:代州,雁門郡。古并州之域。春秋時晉地。戰國時屬趙。秦置三十六郡,雁門是其一焉。漢因之。

《河東記》曰:代句注,在州西北雁門界西陘山是也。

《史記》曰:趙襄子與韓、魏共滅智伯,分晉地,則趙有句注之地。

《爾雅》曰:北陵,西逾雁門是也。(郭璞注曰:西逾雁門山也。)

《地理志》曰:自代傍陰山至高闕,代王以為塞。

《漢志》曰:雁門郡,秦置。句注山在陰館。王莽曰填狄。屬并州。領縣十四。

《山海經》曰:雁門出其間,在高柳代中。

《史記》曰:趙襄子與代王會於夏屋,以銅斗擊殺代王,而取其地。

《十道志》曰:五台縣,本漢慮虒縣。

《漢志》曰:慮虒,屬太原郡。(師古曰:慮虒音盧夷。)

又曰:崞縣,屬雁門。王莽曰崞張。

又曰:繁畤,屬雁門。王莽曰當要。

忻州

《元和郡縣誌》曰:忻州,定襄郡。古并州之域。春秋時為晉國。戰國時為趙地。秦、漢為太原郡地,今州即漢太原郡之陽曲縣也。

《十道志》曰:忻州,置在秀容縣。本漢陽曲縣,後漢末,於此置九原縣。

《十三州志》曰:漢末大亂,匈奴侵邊,自定襄已西盡雲中、雁門之間遂空。建安中,丞相曹公集荒郡之戶以為縣,聚之九原界,以立新興郡,領九原等縣,屬并州。

《元和郡縣誌》曰:秀容城,劉元海新築。元海感神而生,姿容秀美,因以為名。

蔚州

《元和郡縣誌》曰:蔚州,安邊郡。《禹貢》冀州之域。虞及周,屬并州。春秋時,地屬晉。戰國時屬趙。秦、漢為代郡。

《漢志》曰:靈丘,屬代郡。瓚曰:靈丘之號,在趙武靈王之前也。

《漢書》曰:酈食其說漢王曰:"杜白馬之津,距飛狐之口。"

《晉書》曰:建興中,劉琨自代出飛狐口,奔於安次。

朔州

《元和郡縣誌》曰:朔州,馬邑郡。屬《禹貢》冀州之域。虞及周,為并州地。春秋時為北狄地。戰國時屬趙。秦為雁門郡。漢為雁門郡之馬邑也。

《漢志》曰:馬邑,屬雁門郡。王莽曰章昭。

《晉太康地記》曰:秦時建此城,輒崩不成,有馬周鏇馳走反覆,父老異之,因依以築城,遂為馬邑。

《後魏書》曰:道武天興元年,遷都平城。孝文遷都之後,於此置朔州。

《冀州圖》云:趙武靈王胡服而征,遂有獫狁之地。漢高帝以韓王信壯武,乃以太原郡為韓國,徙信以備胡。信以晉陽去塞遠,請理馬邑。上乃許之。後匈奴圍信,信數求救,上賜書責信。信懼,以馬邑降胡。

雲州

《元和郡縣圖》曰:雲州,雲中郡。《禹貢》冀州之域。虞及周,為并州之地。春秋時為北狄地。戰國時,其地屬趙,其後屬秦雁門郡地。漢雁門郡之平城縣也。

《漢志》曰:平城,東郡都尉治。王莽曰平順。

《郡國志》曰:雲中、五原,唾出口成冰,言苦寒也。

《漢書》曰:七年,上自將擊韓王信於銅鞮。(縣名。)信亡走匈奴,與匈奴共距漢。上從晉陽連戰,乘勝逐北。遂至平城,為匈奴所圍,七日,用陳平秘計得出。

《元和郡縣圖》曰:後魏道武於此建都,東至上谷,西至河,南至中山,北至五原,地方五千里,以為甸服。孝文改為司州牧,置代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