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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義傳·蓋將之妻

作者:劉向

蓋之偏將邱子之妻也。戎伐蓋,殺其君,令於蓋群臣曰:“敢有自殺者,妻子盡誅。”邱子自殺,人救之,不得死。既歸,其妻謂之曰:“吾聞將節勇而不果生,故士民盡力而不畏死,是以戰勝攻取,故能存國安君。夫戰而忘勇,非孝也。君亡不死,非忠也。今軍敗君死,子獨何生?忠孝忘於身,何忍以歸?”邱子曰:“蓋小戎大,吾力畢能盡,君不幸而死,吾固自殺也,以救故,不得死。其妻曰:“曩日有救,今又何也?”邱子曰:“吾非愛身也。戎令曰‘自殺者誅及妻子’是以不死,死又何益於君?”其妻曰:“吾聞之:‘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今君死而子不死,可謂義乎!多殺士民,不能存國而自活,可謂仁乎!憂妻子而忘仁義,背故君而事強暴,可謂忠乎!人無忠臣之道仁義之行,可謂賢乎!周書曰:‘先君而後臣,先父母而後兄弟,先兄弟而後交友,先交友而後妻子。’妻子,私愛也。事君,公義也。今子以妻子之故,失人臣之節,無事君之禮,棄忠臣之公道,營妻子之私愛,偷生苟活,妾等恥之,況於子乎!吾不能與子蒙恥而生焉。”遂自殺。戎君賢之,祠以太牢,而以將禮葬之,賜其弟金百鎰,以為卿,而使別治蓋。君子謂蓋將之妻潔而好義。詩曰:“淑人君子,其德不回。”此之謂也。

頌曰:蓋將之妻,據節銳精,戎既滅蓋,邱子獨生,妻恥不死,陳設五榮,為夫先死,卒遺顯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