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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中·答羅整庵少宰書

作者:王陽明

〔1〕某頓首啟:昨承教及《大學》,撥舟匆匆,未能奉答。曉來江行稍暇,復取手教而讀之。恐至贛後人事復紛沓,先具其略以請。來教雲;“見道固難,而體道尤難。道誠未易明,而學誠不可不講:恐未可安於所見而遂以為極則也。”幸甚幸甚!何以得聞斯言乎?其敢自以為極則而安之乎?正思就天下之道以講明之耳。而數年以來,聞其說而非笑之者有矣,詬訾之者有矣,置之不足較量辨議之者有矣,其肯遂以教我乎?其肯遂以教我,而反覆曉諭,惻然惟恐不及救正之乎?然則天下之愛我者,固莫有如執事之心深且至矣,感激當何如哉!夫“德之不修,學之不講”,孔子以為憂。而世之學者稍能傳習訓詀,即皆自以為知學,不復有所謂講學之求,可悲矣!夫道必體而後見,非已見道而後加體道之功也:道必學而後明,非外講學而復有所謂明道之事也。然世之講學者有二,有講之以身心者,有講之以口耳者。講之以口耳,揣摸測度,求之影響者也:講之以身心,行著習察,實有諸己者也。知此,則知孔門之學矣。

〔2〕來教謂某“《大學》古本之復,以人之為學但當求之於內,而程、朱‘格物’之說不免求之於外,遂去朱子之分章,而削其所補之傳。”非敢然也。學豈有內外乎?《大學》古本乃孔門相傳舊本耳。朱子疑其有所脫誤而改正補緝之,在某則謂其本無脫誤,悉從其舊而已矣。失在於過信孔子則有之,非故去朱子之分章而削其傳也。夫學貴得之心,求之於心而非也,雖其言之出於孔子,不敢以為是也,而況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於心而是也,雖其言之出於庸常,不敢以為非也,而況其出於孔子者乎?且舊本之傳數千載矣,今讀其文詞,即明白而可通,論其工夫,又易簡而可人:亦何所按據而斷其此段之必在於彼,彼段之必在於此,與此之如何而缺,彼之如何而補?而遂改正補緝之,無乃重於背朱而輕於叛孔已乎?

〔3〕來教謂“如必以學不資於外求,但當反觀、內省以為務,則‘正心誠意’四字亦何不盡之有,何必於入門之際,便困以‘格物一段工夫也?”誠然誠然!若語其要,則“修身”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正心”?“正心”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誠意”?“誠意”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致知”,又言“格物”?惟其工夫之詳密,而要之只是一事,此所以為“精一”之學,此正不可不思者也。夫理無內外,性無內外,故學無內外。講習、討論,未嘗非內也;反觀、內省,未嘗遺外也。夫謂學必資於外求,是以己性為有外也,是“義外”也,用智者也;謂反觀、內省為求之於內,是以己性為有內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無內外也。故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此可以知“格物”之學矣。“格物”者,《大學》之實下手處,徹首徹尾,自始學至聖人,只此工夫而已,非但入門之際有此一段也。夫“正心”、“誠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見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誠意”者,誠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豈有內外彼此之分哉?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則謂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則謂之“心”,以其主宰之發動而言則謂之“意”,以其發動之明覺而言則謂之“知”,以其明覺之感應而言則謂之“物”:故就物而言謂之“格”,就知而言謂之“致”,就意而言謂之“誠”,就心而言謂之“正”。正者,正此也;誠者,誠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謂窮理以盡性也;天下無性外之理,無性外之物。學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認理為外,認物為外,而不知“義外”之說,孟子蓋嘗辟之,力至襲陷其內而不覺,豈非亦有似是而難明者歟?不可以不察也!

〔4〕凡執事所以致疑於“格物”之說者,必謂其是內而非外也,必謂其專事於反觀、內省之為,而遺棄其講習討論之功也,必謂其一意於綱領、本原之約,而脫略於支條、節目之詳也,必謂其沈溺於枯槁、虛寂之偏,而不盡於物理、人事之變也。審如是,豈但獲罪於聖門,獲罪於朱子,是邪說誣民,叛道亂正,人得而誅之也:而況於執事之正直哉?審如是,世之稍明訓詁,聞先哲之緒論者,皆知其非也:而況執事之高明哉?凡某之所謂“格物”,其於朱子九條之說,皆包羅統括於其中:但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謂毫釐之差耳。無毫釐之差,而千里之繆,實起於此,不可不辨。

〔5〕孟子辟楊、墨,至於“無父、無君”。二子亦當時之賢者,使與孟子並世而生,未必不以之為賢;墨子兼愛,行仁而過耳,,楊子為我,行義而過耳,此其為說亦豈誠滅理亂常之甚,而足以眩天下哉?而其流之弊,孟子則比於禽獸、夷狄,所謂以學術殺天下後世也。今世學術之弊,其謂之學仁而過者乎?謂之學義而過者乎?抑謂之學不仁、不義而過者乎?吾不知其於洪水、猛獸何如也。孟子云;“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楊、墨之道塞天下。孟子之時,天下之尊信楊、墨,當不下於今日之崇尚朱說:而孟子獨以一人呶呶於其間,噫,可哀矣!韓氏云:“佛、老之害甚於楊、墨。”韓愈之賢不及孟子,孟子不能救之於未壞之先,而韓愈乃欲全之於已壞之後,其亦不量其力,且見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嗚呼!若某者,其尤不量其力,果見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矣!夫眾方嘻嘻之中,而猶出涕嗟若,舉世恬然以趨,而獨疾首蹙額以為憂,此其非病狂喪心,殆必誠有大苦者隱於其中,而非天下之至仁,其孰能察之。其為“朱子晚年定論”,蓋亦不得已而然。中間年歲早晚,誠有所未考,雖不必盡出於晚年,固多出於晚年者矣。然大意在委曲調停,以明此學為重。平生於朱子之說,如神明蓍龜,一旦與之背馳,心誠有所未忍,故不得已而為此。“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蓋不忍牴牾朱子者,其本心也,不得已而與之牴牾者,道固如是,不直則道不見也。執事所謂“決與朱子異”者,仆敢自欺其心哉?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學,天下之公學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故言之而是,雖異於己,乃益於己也言。之而非,雖同於己,適損於己也。益於己者,己必喜之:損於己者,己必惡之;然則某今日之論,雖或於朱子異,未必非其所喜也。君子之過,如日月之食,其更也,人皆仰之:而小人之過也必文。某雖不肖,固不敢以小人之心事朱子也。

〔6〕執事所以教,反覆數百言,皆以未悉鄙人“格物”之說;若鄙說一明,則此數百言皆可以不待辨說而釋然無滯,故今不敢縷縷,以滋瑣屑之瀆,然鄙脫非面陳囗析,斷亦未能了了於紙筆間也。嗟乎!執事所以開導啟迪於我者,可謂懇到詳切矣,人之愛我,寧有如執事者乎!仆雖甚愚下,寧不知所感刻佩服:然而不敢遽舍其中心之誠然而姑以聽受雲者,正不敢有負於深愛,亦思有以報之耳。秋盡東還,必求一面,以卒所請,千萬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