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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少小嬰孺方上·驚癇第三

作者:孫思邈

(論三首 方十三首 灸法二十六首)

論曰∶少小所以有癇病及痙病者,皆由髒氣不平故也。新生即癇者,是其五臟不收斂,血氣不聚,五脈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其一月四十日以上至期歲而癇者,亦由乳養失理,血氣不和,風邪所中也,病先身熱,掣 驚啼叫喚而後發癇。脈浮者為陽癇,病在六腑,外在肌膚,猶易治也。病先身冷,不驚掣,不啼呼,而病發時,脈沉者,為陰癇,病在五臟,內在骨髓,極難治也。病發身軟時醒者,謂之癇也。身強直反張如弓不時醒者,謂之痙也,諸反張,大人脊下容側手,小兒容三指者,不可復治也。凡脈浮之與沉,以判其病在陰陽表里耳。其浮沉復有大小滑澀虛實遲快諸證,各根據脈形為治。

《神農本草經》說∶小兒驚癇有一百二十種,其證候微異於常,便是癇候也。初出腹,血脈不斂,五臟未成,稍將養失宜,即為病也。時不成人,其經變蒸之後有病,余證並寬,惟中風最暴卒也。小兒四肢不好驚掣,氣息小異,欲作癇,及變蒸日滿不解者,並宜龍膽湯也。

凡小兒之癇有三種,有風癇,有驚癇,有食癇。然風癇、驚癇時時有耳,十兒之中未有一二是風驚者。凡是先寒後熱發者,皆是食癇也。驚癇當按圖灸之,風癇當與豬心湯,食癇當下,乃與紫丸佳,凡小兒所以得風癇者,緣衣暖汗出,風因入也。風癇者,初得之時,先屈指如數,乃發作者,此風癇也。驚癇者,起於驚怖,大啼乃發作者,此驚癇也。驚癇微者急持之,勿復更驚之或自止也。其先不哺乳,吐而變熱後發癇者,此食癇,早下則瘥,四味紫丸逐癖飲最良,去病速而不虛人,赤丸(方中本無赤丸,詳後,癖結脹滿篇第一方,紫雙丸用硃砂色當赤,疑即赤丸也)瘥快,病重者當用之。

凡小兒不能乳哺,當與紫丸下之。小兒始生,生氣尚盛,但有微惡,則須下之,必無所損,及其愈病,則致深益,若不時下,則成大疾,疾成則難治矣。凡下,四味紫丸最善,雖下不損人,足以去疾。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當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當倍之。若已下而有餘熱不盡,當按方作龍膽湯稍稍服之,並摩赤膏(方見本篇末)。風癇亦當下之,然當以豬心湯下之。驚癇但按圖灸之,及摩生膏(方見本篇末),不可大下也,何者?驚癇心氣不定(一作足),下之內虛,益令甚爾。驚癇甚者,特為難治,故養小兒,常慎驚,勿令聞大聲,抱持之間,當安徐勿令驚怖。又天雷時,當塞兒耳,並作余細聲以亂之也。

凡養小兒,皆微驚以長其血脈,但不欲大驚,大驚乃灸驚脈,若五六十日灸者,驚復更甚,生百日後灸驚脈乃善。兒有熱不欲哺乳,臥不安,又數驚,此癇之初也,服紫丸便愈,不愈復與之。兒眠時小驚者,一月輒一,以紫丸下之,減其盛氣,令兒不病癇也。

兒立夏後有病,治之慎勿妄灸,不欲吐下,但以除熱湯浴之,除熱散粉之(除熱湯、散,見下編傷寒條中),除熱赤膏摩之,又以膏塗臍中,令兒在涼處,勿禁水漿,常以新水飲之。

小兒衣甚薄,則腹中乳食不消,不消則大便皆醋臭,此欲為癖之漸也,便將紫丸以微消之,服法,先從少起,常令大便稀,勿大下也,稀後便漸減之,不醋臭,乃止藥也。

凡小兒冬月下無所畏,夏月下難瘥,然有病者,不可不下,下後腹中當小脹滿,故當節哺乳數日,不可妄下。又乳哺小兒常令多少有常劑,兒漸大當小小增之,若減少者,此腹中已有小不調也,便微服藥,勿復哺之,但當與乳,甚者十數日,微者五六日止,哺自當如常。

若都不肯食哺,而但欲乳者,此是有癖,為疾重要,當下之,不可不下,不下則致寒熱,或吐而發癇,或更致下痢,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為也,此即難治矣。但先治其輕時,兒不耗損而病可速愈。

凡小兒屎黃而臭者,此腹中有伏熱,宜微將服龍膽湯。若白而醋臭者,此挾宿食不消也,當服紫丸,微者少與藥,令內消,甚者小增藥,令小下,皆復節乳哺數日,令胃氣平和,若不節乳哺,則病易復,復下之則傷其胃氣,令腹脹滿,再三下之尚可,過則傷矣。

凡小兒有癖,其脈大必發癇,此為食癇,下之便愈,當審候掌中與三指脈不可令起,而不時下致於發癇,則難療矣。若早下之,此脈終不起也,脈在掌中尚可早療,若至指則病增矣。

凡小兒腹中有疾生,則身寒熱,寒熱則血脈動,動則心不定,心不定則易驚,驚則癇發速也。

候癇法
夫癇,小兒之惡病也,或有不及求醫而致困者也。然氣發於內,必先有候,常宜審察其精神,而探其候也。

手白肉魚際脈黑者,是癇候;魚際脈赤者,熱;脈青大者,寒;脈青細為平也。

鼻口乾燥,大小便不利,是癇候。

眼不明上視喜陽,是癇候。

耳後完骨上有青絡盛,臥不靜,是癇候,青脈刺之令血出也。

小兒發逆上啼笑面暗,色不變,是癇候。

鼻口青時小驚,是癇候。

目閉青時小驚,是癇候。

身熱頭常汗出,是癇候。

身熱吐 而喘,是癇候。

身熱目時直視,是癇候。

喜欠,目上視,是癇候。

身熱,目視不精,是癇候。

目瞳子卒大黑於常,是癇候。

臥惕惕而驚,手足振搖,是癇候。

臥夢笑,手足動搖,是癇候。

意氣下而妄怒,是癇候。

咽乳不利,是癇候。

身熱小便難,是癇候。

吐痢不止,厥痛時起,是癇候。

弄舌搖頭,是癇候。

以上諸候二十條,皆癇之初也,見其候,便抓其陽脈所應灸,抓之皆重手,令兒驟啼,及足絕脈,亦根據方與湯。直視瞳子動,腹滿轉鳴下血,身熱口禁不得乳,反張脊強,汗出發熱,為臥不悟,手足掣 ,善驚,凡八條,癇之劇者也,如有此,非復湯抓所能救,便當時灸之。論曰∶若病家始發便來詣師,師可診候,所解為法作次序治之,以其節度首尾取瘥也。病家已經雜治無次序,不能制病,病則變異其本候,師便不知其前證虛實,只根據後證作治,亦不得瘥也。要應精問察之,為前師所配根據,取其前蹤跡以為治,乃無逆耳。前師處湯本應數劑乃瘥,而病家服一兩劑未效,便謂不驗,以後更問他師,師不尋前人為治寒溫次序,而更為治,而不次前師治則弊也。或前已下之,後須平和療以接之,而得瘥也;或前人未下之,或不去者,或前治寒溫失度,後人應調治之,是為治敗病,皆須邀射之,然後免耳。

不根據次第,及不審察,必及重弊也。

龍膽湯
治嬰兒出腹,血脈盛實,寒熱溫壯,四肢驚掣,發熱大吐 者。若已能進哺,中食實不消,壯熱及變蒸不解,中客人鬼氣,並諸驚癇,方悉主之。十歲以下小兒皆服之,小兒龍膽湯第一。此是新出腹嬰兒方,若日月長大者,以次根據此為例,若必知客忤及有魃氣者,可加人參、當歸,各如龍膽多少也,一百日兒加三銖,二百日兒加六銖,一歲兒加半兩,余藥皆準耳。

龍膽 鉤藤皮 柴胡 黃芩 桔梗 芍藥 茯苓(一作茯神) 甘草(各六銖) 蜣螂(二枚) 大黃(一兩)

上十味 咀,以水一升,煮取五合為劑也,服之如後節度。藥有虛實,虛藥宜足數合水也。兒生一日至七日,分一合為三服;兒生八日至十五日,分一合半為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分二合為三服;兒生二十日至三十日,分三合為三服;兒生三十日至四十日,盡以五合為三服。皆得下即止,勿再服也。

大黃湯
治少小風癇積聚腹痛夭矯二十五癇方。

大黃 人參 細辛 乾薑 當歸 甘皮(各三銖)

上六味 咀,以水一升煮取四合,服之如棗許大,日三。

牡羊蘚湯
治小兒風癇,胸中有痰方

牡羊蘚(三銖,即白蘚皮) 蚱蟬(二枚) 大黃(四銖) 甘草 鉤藤皮 細辛(各二銖)牛黃(如大豆四枚) 蛇蛻皮(一寸)

上八味 咀,以水二升半,煮取一升二合,分五服,日三。若服已盡而癇不斷者,可更加大黃、鉤藤各一銖,以水漬藥半日,然後煮之。

  增損續命湯
治小兒猝中風惡毒,及久風四肢角弓反張不隨,並 曳僻不能行步方

麻黃 甘草 桂心(各一兩) 川芎 葛根 升麻 當歸 獨活(各十八銖) 人參 黃芩 石膏(各半兩) 杏仁(二十枚)

上十二味 咀,以水六升煮麻黃,去上沫,乃納諸藥,煮取一升二合,三歲兒分為四服,一日令盡,少取汗,得汗以粉粉之。

石膏湯
治小兒中風,惡痱不能語,口眼了戾,四肢不隨方。

石膏(一合) 麻黃(八銖) 甘草 射干 桂心 芍藥 當歸(各四銖) 細辛(二銖)

上八味 咀,以水三升半,先煮麻黃三沸,去上沫,納余藥,煮取一升,三歲兒分四服,日三。

治少小中風,狀如欲絕湯方∶

大黃 牡蠣 龍骨 栝蔞根 甘草 桂心(各十二銖) 赤石脂 寒水石(各六銖)

上八味 咀,以水一升納藥重半兩煮,再沸,絞去滓,半歲兒服如雞子大一枚,大兒盡服,入口中即愈,汗出粉之,藥無毒可每日二服。有熱加大黃,不汗加麻黃,無寒水石,朴硝代之。

二物石膏湯
治少小中風,手足拘急方。

石膏(如雞子大一枚,碎) 真珠(一兩)

上以水二升煮石膏五六沸,納真珠,煮取一升,稍稍分服。

  桂枝湯
治少小中風,脈浮發熱自汗出,項強,鼻鳴,乾嘔方(即傷寒篇,本方見於十一)

二物驢毛散
治少小新生中風方。

驢毛(取背前交脊上會中拔取如手拇指大一把) 麝香(二豆大)

上以乳汁和,銅器中微火煎,令焦熟出,為末。小兒不能飲,以乳汁和之,葦筒貯瀉著咽中,然後飲乳令入腹。

茵芋丸
  治少小有風癇疾,至長不除,或遇天陰節變便發動,食飲堅強亦發。百脈攣縮,行步不正,言語不便者,服之永不發方。

茵芋葉 鉛丹 秦艽 鉤藤皮 石膏 杜蘅 防葵(各一兩) 菖蒲 黃芩(各一兩半)松蘿(半兩) 蜣螂(十枚) 甘草(三兩)

上十二味為末,蜜丸小豆大,三歲以下服五丸,三歲以上服七丸,五歲以上服十丸,十歲以上可至十五丸。

鎮心丸
治小兒驚癇百病鎮心氣方。

銀屑(十二銖) 水銀(二十銖) 牛黃(六銖) 大黃(六分) 茯苓(三分) 茯神 遠志 防己 白蘞 雄黃 人參 芍藥(各二分) 紫石英 真珠 防葵 鐵精(各四分)

上十六味,先以水銀和銀屑如泥,別治諸藥和丸。二歲兒如麻子二丸,隨兒大小增之。

一方無牛黃。

丹參赤膏
治少小心腹熱除熱方。

丹參 雷丸 芒硝 戎鹽 大黃(各二兩)

上五味 咀,以苦酒半升浸四鍾一宿,以成煉豬肪一斤煎,三上三下,去滓,乃納芒硝,膏成,以摩心下,冬夏可用。一方但用丹參雷丸,亦佳。

五物甘草生摩膏
治少小新生肌膚幼弱,喜為風邪所中,身體壯熱,或中大風,手足驚

甘草 防風(各一兩) 白朮 桔梗(各二十銖) 雷丸(二兩半)

上五味 咀,以不中水豬肪一斤煎為膏,以煎藥,微火上煎,訊息視稠濁,膏成,去滓,取如彈丸大一枚,炙手以摩兒百遍,寒者更熱,熱者更寒,小兒雖無病,早起常以膏摩囟上及手足心,甚辟風寒。

灸法
論曰∶小兒新生無疾,慎不可逆針灸之,如逆針灸,則忍痛動其五臟,因喜成病。河洛關中土地多寒,兒喜病痙,其生兒三日,多逆灸以防之,又灸頰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脈急,牙車筋急,其土地寒,皆決舌下去血,灸頰以防噤也。吳蜀地溫,無此疾也。古方既傳之,今人不詳南北之殊,便按方而用之,是以多害於小兒也。所以田舍小兒,任其自然皆得,無有夭橫也。

小兒驚啼,眠中四肢掣動,變蒸未解,慎不可針灸抓之,動其百脈,仍因驚成癇也,惟陰癇噤痙可針灸抓之。

凡灸癇,當先下兒使虛,乃承虛灸之。未下有實而灸者,氣逼前後不通,殺人。

癇發平旦者,在足少陽。晨朝發者,在足厥陰。日中發者,在足太陽。黃昏發者,在足太陰。人定發者,在足陽明。夜半發者,在足少陰。

上癇發時病所在,視其發早晚,灸其所也。夫癇有五臟之癇,六畜之癇,或在四肢,或在腹內,當審其候,隨病所在灸之,雖少必瘥,若失其要,則為害也。

肝癇之為病面青,目反視,手足搖,灸足少陽、厥陰各三壯。

心癇之為病面赤,心下有熱,短氣息微數,灸心下第二肋端宛宛中,此為巨闕也,又灸手心主及少陰各三壯。

脾癇之為病,面黃腹大,喜痢,灸胃脘三壯,挾胃脘旁灸二壯,足陽明、太陰各二壯。

肺癇之為病,面目白,口沫出,灸肺俞三壯,又灸手陽明、太陰各二壯。

腎癇之為病,面黑,正直視不搖如屍狀,灸心下二寸二分三壯,又灸肘中動脈各二壯,又灸足太陽、少陰各二壯。

膈癇之為病,目反,四肢不舉,灸風府,又灸頂上鼻人中下唇承漿,皆隨年壯。

腸癇之為病,不動搖、灸兩承山,又灸足心兩手勞宮,又灸兩耳後完骨,各隨年壯,又灸臍中五十壯。

上五臟癇證候。

馬癇之為病,張口搖頭,馬鳴欲反折,灸項風府、臍中三壯,病在腹中,燒馬蹄末,服之良。

牛癇之為病,目正直視腹脹,灸鳩尾骨及大椎各三壯,燒牛蹄末,服之良。

羊癇之為病,喜揚目吐舌,灸大椎上三壯。

豬癇之為病,喜吐沫,灸完骨兩旁各一寸七壯。犬癇之為病,手足攣,灸兩手心一壯,灸足太陽一壯,灸肋戶一壯。

雞癇之為病,搖頭反折,喜驚自搖,灸足諸陽各三壯。

上六畜癇證候。

小兒暴癇,灸兩乳頭,女兒灸乳下二分。

治小兒暴癇者,身軀正直如死,及腹中雷鳴,灸太倉及臍中上下兩旁各一寸,凡六處,又灸當腹度取背,以繩繞頸下至臍中竭,便轉繩向背順脊下行,盡繩頭,灸兩旁各一寸五壯。

若面白啼聲色不變,灸足陽明、太陰。

若目反上視,眸子動,當灸囟中,取之法,橫度口盡兩吻際,又橫度鼻下亦盡兩邊,折去鼻度半,都合口為度,以額上髮際上行度之。灸度頭一處,正在囟上未合骨中,隨手動者是,此最要處也。次灸當額上入發二分許,直望鼻為正。次灸其兩邊,當目瞳子直上入髮際二分許。次灸頂上回毛中。次灸客主人穴在眉後際動脈是。次灸兩耳門,當耳開口則骨解開動張陷是也。次灸兩耳上,卷耳取之,當卷耳上頭是也;一法大人當耳上橫三指,小兒各自取其指也。次灸兩耳後完骨上青脈,亦可以針刺令血出。次灸玉枕,項後高骨是也。次灸兩風池,在項後兩轅動筋外髮際陷中是也。次灸風府,當項中央髮際,亦可與風池三處高下相等。次灸頭兩角,兩角當回毛兩邊起骨是也。

上頭部凡十九處,兒生十日可灸三壯,三十日可灸五壯,五十日可灸七壯,病重俱灸之。

輕者灸囟中、風池、玉枕也,艾使熟,炷令平正著肉,火勢乃至病所也;艾若生,炷不平正,不著肉,徒灸多炷,故無益也。

若腹滿短氣轉鳴,灸肺募,在兩乳上第二肋間宛宛中,懸繩取之,當瞳子是。次灸膻中。

次灸胸堂。次灸臍中。次灸薜息,薜息在兩乳下第一肋間宛宛中是也。次灸巨闕,大人去鳩尾下一寸,小兒去臍作六分分之,去鳩尾下一寸是也,並灸兩邊。次灸胃脘。次灸金門,金門在谷道前囊之後當中央是也,從陰囊下度至大孔前,中分之。

上腹部十二處,胸堂、巨闕、胃脘,十日兒可灸三壯,一月以上可五壯,陰下縫中可三壯,或雲隨年壯。

若脊強反張、灸大椎,並灸諸髒俞及督脊上當中,從大椎度至窮骨,中屈,更從大椎度之,灸度下頭,是督脊也。

上背部十二處,十日兒可灸三壯,一月以上可灸五壯。若手足掣 驚者,灸尺澤,次灸陽明,次灸少商,次灸勞宮,次灸心主,次灸合谷,次灸三間,次灸少陽。

上手部十六處,其要者陽明,少商,心主,尺澤,合谷,少陽也,壯數如上。

又灸伏兔,次灸三里,次灸腓腸,次灸鹿溪,次灸陽明,次灸少陽,次灸然谷。

上足部十四處,皆要可灸,壯數如上。手足陽明,謂人四指,凡小兒驚癇皆灸之。若風病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