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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婁章句下·第二十四節

作者:佚名

逄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於是殺羿。

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曰薄乎云爾,惡得無罪?鄭人使子濯孺子侵衛,衛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吾死矣夫!’問其仆曰:‘追我者誰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衛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謂也?’曰:‘庾公之斯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為不執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曰:‘小人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雖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廢。’抽矢扣輪,去其金,發乘矢而後反。”

譯文及注釋

譯文
逢蒙向羿學習箭法,把羿的射箭術都學到了,尋思天下只有羿的箭術超過自己,就殺害了羿。孟子說:“這事羿自己也有責任。”
公明儀說:“好象羿沒有什麼過錯啊。”
孟子說:“過錯不大就是了,怎么沒有過錯呢?鄭國曾經派子濯孺子去侵犯衛國,衛國派庾公之斯去追擊他。子濯孺子說:‘我今天疾病發作,不能開弓放箭,我要死在此地了。’問他的駕車人:‘追趕我們的是誰?’他的駕車人說:‘是庾公之斯。’子濯孺子說:‘我又能活了。’駕車人說:‘庾公之斯,是衛國著名的神箭手,先生說又能活了,是為什麼呢?’子濯孺子說:‘庾公之斯是學習射箭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是學習射箭於我。尹公之他這個人,是個正直的人。他所選擇交往的朋友必然也是正直的人。’說著,庾公之斯追到,說:‘先生為什麼不執弓?’子濯孺子說:‘我今天疾病發作,不能開弓放箭。’庾公之斯說:‘我學習射箭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是學習射箭於先生,我不忍心用先生的箭法反過來傷害先生您。然而,今天的事情,是奉君主之命,我不敢不做。’便取出箭敲擊車輪,去掉箭頭,射出四箭,然後才回去。”

注釋
1.逢蒙:羿的家臣,曾向羿學習箭法,後來幫助寒浞殺羿。
2.羿:(yi義)《左傳》:“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之。”《論語·憲問》:“羿善射,奡蕩舟,俱不得其死然。”這裡指為夏時有窮氏國君。古代有羿斃十日(指羿射日)的傳說。
3.端:《禮記·王藻》:“端行頤霤如矢。”《荀子·成相》:“水至平,端不傾。”《說文》:“端,直也。”《廣雅·釋詁一》:“端,正也。”這裡用為端莊正直之意。